基于受害者立场的日本防治欺凌对策-顾蕾.pdf
《基于受害者立场的日本防治欺凌对策-顾蕾.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于受害者立场的日本防治欺凌对策-顾蕾.pdf(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基于受害者立场的El本欺凌防治对策基于受害者立场的日本防治欺凌对策顾 蕾+【内容摘要】 从小学到高中欺凌事件频发的问题,促使主要承担欺凌问题调查和防治的日本文部科学省更加关注受害者的权益。日本政府近年来也通过修订少年法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处罚力度,通过制定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为欺凌行为的惩治提供更大的法律支持。这些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对加害者防范和惩处的不力而无法根除欺凌现象,故而尚需进一步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关键词】 日本受害者校园欺凌中小学Et本从小学到高中的欺凌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已经引发关注,发案件数在1995年度达到顶点后基本上逐年递减,然而在2011年度以后发生在小学的欺
2、凌件数连续三年大幅增加,初高中也有起伏。各政党、文部科学省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都在寻找对策尝试解决这一问题。从各种政策通知的下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日本进行了长时期的摸索。本文通过对日本“欺凌”定义的变迁、有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各相关部门的应对、特别是文部科学省多年来的措施进行分析和归纳,希望能为我国反欺凌政策的制定提供一点借鉴。一、从定义的变化看日本的欺凌现象在日本,欺凌问题早已出现,主管教育的文部科学省首先对此采取了相应措施,主要以通知形式下达文件至各地教育部门。但各地方教育委员会和学校的应对措施显然不够得力,导致欺凌现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2013年度小学、初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被认为是
3、欺凌的事件共185860件,受欺凌学生占所有中小学生的134,并有518学校发生了欺凌事件。罾或许是因为中小学生所受到的欺凌主要发生在校园,我国研究者介绍分析日本欺凌现象时往往将其译为“校园欺凌”。例如陶建国2015年发表的日本校园欺凌法制研究分析日本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时仍然用“校园欺凌”来称呼这一现象,尽管该法没有在“欺凌”前冠以“校园”二字。在欺凌的定义上,日本也有更为具体化的称呼,例如饼川正雄的关于学校欺凌问题的研究中使用了“学校欺凌”一词。然而在日本官方报道以及法律层面,更多使用的是“欺凌”这一名称,例如2013年6月公布的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欺凌在该法的总则中被定义为“儿童学生所在学
4、校与其有一定人际关系的其他儿童学生对其进行的造成心理和物理影响的行为(包括网络行为),并导致该行为对象感受到身心痛苦”。+ 顾蕾,北京外国语大学讲师。文部科学省初等中等教育局见童生徒课r平成18年度加岛平成26年度圭L、匕幻想知学校数热知件数(国公私立小中高等特别支援学校)j,http:wwwestatgojpSGlestatListdo?bid=000001063817&cycode=0,2015年lO月27日访问。文部科学省初等中等教育局见童生徒课r平成25年度见童生徒问题行勤等生徒指尊上褚罔题c二阴亨弓稠查c二,)k、r J,http:wwwmextgojpbmenuhoudou2610
5、icsFilesafieldfile2014101613519360l-1pdf,2015年10月27日访问。陶建国:日本校园欺凌法制研究,载日本问题研究)2015年第4期。饼川正雄r学校o、匕幻问题I:阴寸为研究J底岛经济大学研究谕集2010(3)4357文部科学省r o、l二幻防止对策推追法j(概要),http:wwwmextgojpamenushotouseitoshidou1337288htm,2015年11月27日访问。23万方数据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6年第2期按照学校教育法的规定,这里所说的儿童是指小学生,学生则指初高中及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从这个定义来看,欺凌是发生在同一学校内
6、学生之间的行为。根据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第11条的规定,文部科学大臣被要求制定基本方针以全面有效地推进防止欺凌(预防欺凌、早期发现和处理欺凌)的对策。这个基本方针被称为国家基本方针。可见文部科学省在欺凌防治上承担了主要职责。但对于“欺凌”的定义,文部科学省有自己的解释。在2006年之前,欺凌被文部科学省定义为:“对比自己弱的对象单方面地;持续进行身体和心理上的攻击;带给对方巨大的痛苦的行为。无论该行为是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在判断某行为是否属于欺凌时不应拘泥于其表象和形式,而应立足于被欺凌的儿童学生的立场0”2006年,文部科学省通过调查对欺凌的定义作出了修改,在延续站在被欺凌的儿童学生的立场这一
7、原则之外,将“欺凌”定义为:“该儿童学生由于受到与其有一定人际关系的人员的心理性和物理性攻击而感受到精神上的痛苦的现象。”并在注释里说明“有一定人际关系的人员”不分学校内外,只要与该儿童学生存在人际关系即可。“攻击”除了孤立、集体无视等直接的行为以外,也包括用一IL、理上的压迫使对方感觉痛苦的行为,而物理性攻击除了身体上的攻击还包括抢夺或隐藏财物等行为。吵架不算是欺凌。从以上文部科学省所下定义的改变可以看出,欺凌的重心由对施加者的关注转移到对受害者的关注,即以承受者是否因此感觉到痛苦作为评判的重要标准,并将欺凌的形式描述得更为具体。二、日本对欺凌的防治对策(一)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完善2013年6
8、月13本国会通过了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这也是日本第一部和唯一一部专门针对欺凌问题而制定的法律。促使其出台的是2011年发生的大津欺凌事件。该事件受害者为滋贺县大津市某初中二年级学生,2011年9月29日其在学校体育馆内曾遭受到同年级数名同学捆绑、贴胶带封口等暴行;同年10月8日这些加害者又闯入受害者家中盗走钱财及贵重物品。受害者于10月10 13曾发邮件给加害者表示要自杀却不被理会,次13从自家住宅楼上跳楼身亡。受害者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委员会在事件发生后都表示事先不知情,后来又改口承认学校接到过受害者受到欺凌的报告,但不认为是欺凌,且将自杀归结为家庭原因。这起事件引发了民众对学校和教育委员会的
9、不信任。经过民主党、生活党、社会民主党、自民党等政党的呼吁和提案,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终获国会通过并于2013年9月得以实施。该法共分5章35条,适用于小学、初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该法总则明确提出,欺凌不仅严重侵犯了受害儿童的受教育权,对其健全的身心成长和人格形成都造成了恶劣影响,而且还有对其生命和身体带来危险的可能,因此为了推进综合有效的欺凌防止对策,制定与欺凌防止对策相关的基本理念,明确国家以及地方公共团体等的责任,制定关于欺凌防止对策的基本方针,并且确定欺凌防止对策的基本事项。该法除了要求文部科学省制定基本方针,各自治体也须根据本地特点制定方针,各学校也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该法还明确了教师
10、和家长的责任。根据该法的规定,各地的学校、教育委员会、儿童咨询机构、法务局、警察等相关机构需要联手成立欺凌问题对策联络协议会。在基本政策的实施上,该法规定学校必须进行调查以尽早发现欺凌现象,而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则必须完善欺凌的通报r学校教育3rhttp:lawegovgojphtmldataS22S22H0026html,2015年11月27日访问。文部科学省r 01匕幻防止基本方针策定C:,)o、【j,http:wwwmextgojpamenushotouseitoshidou1340464htmhttp:wwwmextgojpijimedetail1336269htm,2015年11月13
11、日访问。http:wwwmextgojpijimedetail1336269htm,2015年11月13日访问。大津市役所r大津市立中学校I:挡C于弓L、匕幻I:阴中弓第三者胡查委员会调查赧告吉j,http:wwwcityotSII19jokosodatekenzentaisaku1442305508389html,2015年11月27日访问。J 01匕幻防止对策推追法曲ttp:wwwmextgojpa_menushotouseitoshidou1337278htm,2015年11月27日访问。24万方数据基于受害者立场的日本欺凌防治对策和咨询体制,强化和各相关机构的合作,以保护受欺凌儿童的权
12、利。文部科学省在2013年度有关儿童学生问题行为等学生指导方面诸问题的调查中将这一项列入其中,调查该法在同年9月28日开始实施后各都道府县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制订了地方欺凌防止基本方针,是否成立了欺凌问题对策联络协议会和调查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第28条规定的重大事态。2014年少年法的修订因为显示出严刑化的趋势而引发争议,这也说明日本青少年犯罪的频发和政府打击青少年犯罪的决心。进入2l世纪以来,少年法已累计修改17次,而2000年通过的关于为保护犯罪被害人的权益而设的刑事手续附加措施的法律扩大了被害人的权利。少年法的从严修订和关于为保护犯罪被害人的权益而设的刑事手续附加措施的法律的出台虽然并非针对欺
13、凌现象,但其中多项条款无疑都对欺凌的受害者形成了保护。例如少年法第24条规定,对于作出决定时未满14周岁的少年,在认为特别有必要的场合可移送少年院。而原本规定为满14周岁才移送少年院。修改年龄下限的做法虽然因有违法之嫌而引发了法律界的争论,但明显加强了对少年犯罪的处罚力度。(二)文部科学省的职责应对早在针对欺凌问题的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出台以前,各相关部门已经有所介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干预以保障孩童的安全,但作为主管学校教育的部门,文部科学省担负起不容推卸的责任,其主要通过调研的形式掌握欺凌现状,以通知、规定等形式指示、敦促和规范各地学校和教育委员会掌握和应对欺凌现象,保护少年儿童在校生的安全。
14、其在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出台以前制定和下达的应对欺凌的通知主要有儿童学生欺凌问题指导的加强(1985)、解决欺凌问题当前应当采取的方策(1995)和关于彻底解决欺凌问题的通知(2006)等。首先,关于欺凌,文部科学省要求各学校统一以下五点基本认识:应坚持绝不容忍欺负弱者的态度;站在被欺凌的孩子的立场像对待亲人一般进行指导;欺凌与家庭教育的方式紧密相关;欺凌问题能看出教师怎样看待儿童以及其指导方法;需要家庭、学校、该地区所有相关人员承担各自职责并联手解决。这五点基本认识延续至今,成为学校处理欺凌问题的基础。文部科学省自1982年起每年都进行有关儿童学生问题行为等学生指导方面诸问题的调查,此调查根据
15、学生状况的变化调整调查内容。例如1982年调查事项为初高中的校园暴力,1985年调查从小学到高中的欺凌状况、学生不来上课的情况。除此之外,对学生自杀、中途退学等情况也都做过调查。其中关于欺凌的调查包括是否联系了警察;学校采取了何种措施,以及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的推行情况。文部科学省也在反省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的不足之处并对此作出纠正。2006年10月19日,文部科学省初级教育局长钱谷真美在发给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长官、知事及设有初高中的大学校长要求彻查欺凌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因欺凌导致学生自杀的事件不断发生,其中一些事件反映出负有保护儿童之责的学校教职员工在认识和对应上有所不足,在自杀事件发生后教
16、育委员会的应对也有不妥之处,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国民的信赖。通知书后附有确认表,要求学校和教育委员会逐项自查是否对欺凌问题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第28条规定,重大事态是指认为由于欺凌可能导致该校儿童的生命、心灵或财产遭到重大损害,以及由于欺凌可能导致该校儿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上学的情形。r犯罪被害者等。榷利利益保覆老因弓允占|)刑事手绕c:付随亨为措置I:阴亨为法律J,http:lawegovgoiphtmldataH12H12H0075html,2015年11月27日访问。少年法Jhttp:lawegovgojpcgibinstrsearchcgi,2015年11月27日访问。文部科学省r学校I: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基于 受害者 立场 日本 防治 欺凌 对策 顾蕾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