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doc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doc(1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科201025 号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关 于 转 发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科 技 部 办 公 厅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技厅20102 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附件: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主题词:教育 科技 创业 转发 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0 年 5 月 5 日印发(共印 90 份)附件: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 文件
2、教技厅20102 号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学生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等园区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加强和规范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教育部、科技部研究制定了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办法,加大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和帮
3、助高校学生进行科技创业实践,在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方面做出更大贡献。附件: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二一 年四月八日附件: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发挥 科技园区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作用,加强和规范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推动基地的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是指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或其他园区等设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 创业 和就业的综合服务平台,简称“双
4、实双业”基地。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含两年)的往届毕业生。第三条 “双实双业”基地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提升能力为核心,以鼓励创业为重点,择优认定、分步实施、 动态 管理。第四条 “双实双业” 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接纳学生实习实训,促进学生创业就业,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为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实现 以创业带动就业提供支撑和服务。第二章 职 责第五条 教育部、科技部是“双实双业”基地的组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统筹规划基地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二)组织基地的申报和评审,发布认定名单;(三)宏观指导基地的运行发展,实施动态管理;(四)协调解决
5、基地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教育、科技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双实双业”基地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制定促进本地区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二)组织本地区基地的申报,指导基地的运行发展;(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合做好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四)为本地区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第七条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或其他园区作为“双实双业” 基地的依托 单位,其主要 职责是:(一)将基地建设纳入依托单位重点工作,构建符合高校学生特点的“双实双业”支撑体系;(二)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科技部 办公厅 关于 印发 高校学生 科技 创业 实习 基地 认定 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