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培训课件(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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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0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 家标准,编号为GB 50204-2015,自2015年9月1日 起实施。其中,第4.1.2、5.2.1、5.2.3、5.5.1、6.2.1、 6.3.1、6.4.2、7.2.1、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 50204-200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12月31日,一、总则,
2、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1.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术语,2.0.1 混凝土结构2.0.2 现浇结构2.0.3 装配式结构2.0.4 缺陷2.0.5 严重缺陷2.0.6 一般缺陷2.0.7 检验2.0.8 检验批2.0.9进场验收2.0.10结构性能检验2.0.11结构实体检验2.0.12质量证明文件,三、基本规定,四、模板分项工程,4.1一 般 规 定,单向设置水平杆,立杆支撑在后浇带上,四、模板
3、分项工程,立杆变形,四、模板分项工程,4.2 模 板 安 装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4.2 模 板 安 装,4.2.9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4.2.9 的规定。,4.2 模 板 安 装,4.2.11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表4.2.11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注:L为构件长度(mm)】 。,五、钢筋分项工程,5.1 一 般 规 定表8.1.2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5.2 原 材 料主 控 项 目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
4、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五、钢筋分项工程,5.2.3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级)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
5、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设计规范中没有规定一定要采用带“E”钢筋,因此在见证取样时应有明确的检验标准,防止误判。,五、钢筋分项工程,一 般 项 目5.3 钢 筋 加 工主 控 项 目5.3.4盘卷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表5.3.4 盘卷钢筋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五、钢筋分项工程,一 般 项 目,5.3.5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5.3.4 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 件。检验方法:钢尺检查。表5.3.5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五、钢筋
6、分项工程,5.4 钢 筋 连 接主 控 项 目一 般 项目5.5 钢 筋 安 装主 控 项 目一 般 项 目,六、预应力分项工程,6.1一般规定6.2.材料主控项目一般项目6.3.制作与安装主控项目一般项目6.4.张拉和放张主控项目一般项目6.5.灌浆及封锚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七、混凝土分项工程,7.1 一 般 规 定7.2 原 材 料主 控 项 目7.2 原 材 料主 控 项 目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包装或散装编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等的相关规定。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代
7、号、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一般项目7.3 混 凝 土 拌合物主控项目一般项目7.4 混 凝 土 施 工主控项目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 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8、;4 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一般项目,八、现浇结构分项工程,8.1.一般规定表8.1.2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处8.3 位置和 尺 寸 偏 差主 控 项 目一般项目,九、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9.1.一般规定9.2 预制构件主 控 项 目一般项目9.3 安装与链接主 控 项 目一般项目,十、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10.1 结构实体检验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目录,一、新规范简单介绍二、新规范适用范围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一、新规范简单介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9、-201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705号文)的要求,本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一、新规范简单介绍,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
10、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二、新规范适用范围,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
11、收的前提。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
12、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明确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程序和合格标准(与GB50300-2013中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13、的修订相符);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规定:“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将不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仅“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作出相应规定,对于老一版规范规定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参照本规范执行。,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新规范第3章),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新规范第3章),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
14、定(新规范第3章),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格时不得使用;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符合的检验批,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2、规定了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规定(3.0.7),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材料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1 获得认证的产品;2 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批次的抽烟检验均一次性检验合格。当上述两个条件都满足时,检验批容量只扩大一次。当扩大批后的检验出现一次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并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
15、放大规定(新规范3.0.8),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说明:产品认证是第三方就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给予书面保证的活动,其中第三方为获得政府批准并且有评定能力的认证机构检验批容量最多只能放大一次,当产品检验批经放大后,若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则应再次从严验收,及产品检验批恢复到放大前容量,并且后续不得再进行放大;,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新规范3.0.8),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用于同期施工且属于同一工程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时,可合并进行进场验收。说明:允许多个单位工程材料检验批合并验收,与GB50300-2013中第三章3.0.4中的第1条
16、“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2条“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相关条文相符,4、增加了材料进场合并验收规定(新规范3.0.9),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施工方案的规定。检查数量:同一检验批内,模板及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抽样检验数量已符合下表(新规范3.0.6)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检查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用钢尺和卡尺量测。,5、强化模
17、板材料进场验收规定(新规范4.2.1),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5、强化模板材料进场验收规定(新规范4.2.1),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滑模、爬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说明:此条规定与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规定高大模板工程应进行专家论证的相关规定略有差别,建质200987号的规定为对安全性进行论证,本规定为对方案的实施性、技术性进行论证。,6、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新规范4.1.1),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删除了模板拆
18、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说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经过多次修订之后,逐步删除了以前关于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控制的内容,仅包含对施工结果的质量标准和验收,为弥补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控制的规定,发布了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7、增加了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8、调整了层高垂直度等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限值,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压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
19、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可按下列要求减少进场检验项目当有施工方或监理方的代表驻厂监督加工过程,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对采用专业化加工模式,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此时对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原材钢筋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合格时其检验容量可扩大一倍。,9、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新规范5.2.2),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原材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应大于30t。每批抽取3个试件进行重量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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