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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学 科: 土木、水利工程(除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教学:(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1、主讲 1 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2、指导研究生 3 名,其中至少 2 人已毕业。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1、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 3 篇 SCI 论文,其中 1 篇发表在本学科国际主流期刊上。2、著作: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 15 万字以上著作或教材 1 部;或 2 部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行的标准、规范或指南(前 5 位) ;(未满足著作要求者增加 3 篇
2、SCI;或 6 篇 EI 论文;或 3 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 1 位) ) 。3、奖励(含教学成果奖) 、专利:国家级奖(前 10 位)或省部一等奖(前 7 位)或省部二等奖(前 5 位)或省部三等奖(第一获奖人)1 项; 或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 1 位)1 项转让经费 200万(或多项排 1 累计 500 万) 。 (未获得奖项或专利者增加 3 篇SCI、或 6 篇 EI 论文) 。项目:(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大横向科研项目 2 项;或主持千万级科研项目 1 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大横向科研项目详见附件说明)社会服务:(
3、含校内外服务)承担学科建设、公共服务(含担任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德育导师等)及学院、所等社会服务工作。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9 篇 SCI,其中至少 4 篇发表在本学科国际主流期刊上。参考条件学术影响力: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奖;在国内省市级及以上学会(协会)中担任理事(委员) 及以上职务;担任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编委及以上职务;作为大会(或组委会)主席主办国际学术会议;在本学科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或主题报告) 。优质教学: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人事处期刊目录)上发表教研论文;承担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负责指导省部级及以上竞赛获二等奖以上;指导校百优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省创、国创、挑战
4、杯省级二等奖以上;获校级以上教学荣誉称号。注:(1)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 3 篇,供评审时参考。(2)工程管理学科申报教授参照管理学院任职条件。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学 科:土木、水利工程(除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教学:(包括任中级3 年者,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中级3 年者助教工作要求;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1、担任中级 3 年以上申报者:主讲 1 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2、担任中级 3 年及以下申报者:对主讲课程不作要求,但应协助任课
5、教师担任助教等教学环节工作。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1、论文: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 2 篇 SCI 论文,其中 1 篇发表在本学科国际主流期刊上;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 1 篇 SCI 论文,2 项国家发明专利(前 3 位) 。2、著作: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 10 万字以上著作或教材 1 部;或 1 部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行的标准、规范或指南(前 5 位) 。 (未满足著作要求者增加 2 篇 SCI 或 4 篇 EI 论文或 2 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 1 位) )3、奖励(含教学成果奖) 、专利:国家级奖或省部一等奖(前10 位)或省部二等奖(
6、前 7 位)或省部三等奖(前 5 位)或国家发明专利(前 3 位)1 项(未获得者增加 1 篇 SCI 或 2 篇 EI论文) 。项目:(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大横向科研项目 1 项或重要科研项目 2 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大横向和重要科研项目详见附件说明)社会服务:(含校内外服务等)承担学科建设、公共服务(含担任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德育导师等)及学院、所等社会服务工作。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6 篇 SCI,其中至少 2 篇发表在本学科国际主流期刊上。参考条件学术影响力: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奖;在国内省市级及以上学会(协会)中担任
7、理事(委员) 及以上职务;担任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编委及以上职务;作为大会(或组委会)主席主办国际学术会议;在本学科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或主题报告) 。优质教学: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参与指导省部级及以上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参与指导校百优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省创、国创、挑战杯省级二等奖以上;获院级以上教学荣誉称号。注:(1)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 2 篇,供评审时参考。(2)工程管理学科申报副教授参照管理学院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
8、件(2017)学 科: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教学:(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主讲 1 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指导研究生 3 名,其中至少 2 人已毕业。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国内一级论文 4 篇;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国内一级论文 2 篇,3 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 1 位,专利转让经费 500 万以上) 。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 15 万字以上著作或教材 1 部;或 3 篇国内一级论文;或 5 篇重要学术期刊论文;或主讲双语课程一门;或 3 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 1 位) ;或
9、2 部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行的标准、规范或指南(前 5 位) 。国家级奖(前 10 位)或省部一等奖(前 7 位)或省部二等奖(前 5 位)或省部三等奖(第一获奖人)1 项(未获得者增加 3篇一级、重要学术期刊论文,其中至少 1 篇为一级论文) ;或 3项国家发明专利(前 3 位) 。注:奖项包括相同等级的优秀建筑、规划设计等设计奖;或主持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生建筑作业优秀奖(不分等级)及规划作业和相关设计竞赛一等奖 1 次或二等奖 2 次,排名均为第一位。 (由住建部、中国建筑学会、中国规划学会、全国建筑学专业或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国际建协及各国建协等主办) ;或主持指导学
10、生获省部级学生竞赛一等奖 1 次或二等奖 2 次,排名均为第一位。项目:(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大横向科研项目 2 项;或主持千万级科研项目 1 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大横向科研项目详见附件说明)社会服务:(含校内外服务)承担学科建设、公共服务(含担任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德育导师等)及学院、所等社会服务工作。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在海外或境外知名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在国际有影响的期刊发表论文 4 篇或出版著作、教材 2 部;独立主持有影响的设计项目 3 项或获得国际知名建筑设计奖 2 项。注: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
11、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 3 篇,供评审时参考。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7)学 科: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教学:(包括任中级3 年者,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中级3 年者助教工作要求;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担任中级 3 年以上申报者:主讲 1 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担任中级 3 年及以下申报者:对主讲课程不作要求,但应协助任课教师担任助教等教学环节工作。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国内一级、重要学术期刊论文 3 篇,其中至
12、少 1 篇为国内一级论文;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国内一级、重要学术期刊论文 1 篇,2 项国家发明专利(前 3 位) 。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 10 万字以上著作或教材 1 部;或 2 篇一级论文;或 3 篇重要学术期刊论文;或主讲双语课程一门;或 2 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 1 位) ;或 1 部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行的标准、规范或指南(前 5 位) 。国家级奖或省部一等奖(前 10 位)或省部二等奖(前 7 位)或省部三等奖(前 5 位)1 项(未获得者增加 1 篇一级论文或 2 篇重要学术期刊论文) ;或 2 项国家发明专利(前 3 位) 。注:奖项包括相同等级的优秀建筑、规划设计等
13、设计奖;或主持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生建筑作业优秀奖(不分等级)及规划作业和相关设计竞赛一等奖或二等奖 1 次,或三等奖 2 次,排名均为第一位。 (由建设部、中国建筑学会、中国规划学会、全国建筑学专业或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国际建协及各国建协等主办) ;或主持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学生竞赛一等奖或二等奖1 次,排名均为第一位。项目:(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大横向或重要科研项目 1 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大横向和重要科研项目详见附件说明)社会服务:(含校内外服务等)承担学科建设、公共服务(含担任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德育导师等)及学院
14、、所等社会服务工作。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在海外或境外知名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在国际有影响的期刊发表论文 2 篇或出版著作、教材 1 部;独立主持有影响的设计项目 1 项或获得国际知名建筑设计奖 1 项。注: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 2 篇,供评审时参考。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及重要科研项目说明一、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重大横向科研项目: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除小额资助外各类项目;总装预研基金项目。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项目、科技部重大基础研
15、究前期研究专项。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项目骨干成员(须提供首席科学家签字的合同或证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中的骨干成员(须在项目申请书成员名单中列入) ,每项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 30 万元及以上,管理学科须在 20 万元及以上。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一级子课题视同一般项目(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或证明) 、全国教育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项目。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 )项目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政府拨款合同经费在*50 万元及以上) ;国家高技术产业
16、化项目(政府拨款实际经费 80 万元及以上) 。6、政府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联合国所属机构和外国政府设立的国际基金项目(实际到校经费 30 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经费 15 万元及以上) ;非政府组织国际基金、中央各部委立项的国际科技(教育)合作项目(实际到校经费 40 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经费 25 万元及以上) 。7、国防 973 项目合同经费在 30 万元及以上;国防科研纵向项目合同经费在 40 万元及以上;一般国防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在 8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8、国家新世纪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9、省部各类重大项目(政府拨款合同经费*50 万元及以上,人文社
17、科类不受此限) 。10、境内重大横向项目(实际到校或经费单个合同 100 万元及以上;经管类 60 万元及以上) 。 11、境外重大横向项目的指标在以上第 10 款的基础上降至 60%执行。境外项目定义依据是:项目合同直接是与境外企业或其在国内的独资企业签订。12、有合同经费要求的科研项目,实际到校经费须达到经费标准的 80%以上。二、重要科研项目: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项目。2、省社科规划项目、全国教育规划项目中的教育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重大项目子课题视同一般项目,需有相关项目下达部门批件) ;上述各类项目中的重点项目。3、省部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4、国防科研纵向项目没有达到国家级项目经费要求的项目;国防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在 30 万元及以上。5、教育部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6、国家级有经费要求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3、5、6、7、9 款) ,实际到校经费未达到国家级科研项目各款要求但已达到该款合同经费标准的 50%以上。7、省级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8、厅局级重大项目(实际到校经费 30 万元及以上) 。9、国内外横向项目实际到校经费单个合同 50 万元及以上;经管类 30 万元及以上。标*者为 2017 年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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