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山东幼教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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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二一年七月 2 目 录一、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5)二、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36)三、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63) 3 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 行)一、总则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二)规模(三)规划设计三、建设用地标准(一)建设用地组成(二)建设用地面积四、园舍建设标准(一)园舍建筑组成(二)园舍建筑面积(三)园舍用房面积(四)园舍建筑标准五、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总体要求(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六、教职工配备标准七、经费保
2、障 4 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山东省城市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3.山东省城市幼儿园科学发现室配备基本标准4.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5.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配备基本标准6.山东省城市幼儿园隔离室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5 一、总则(一)为全面提高我省城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优化学龄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广大城市居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 、 幼儿园工作规程 、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 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城市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
3、是评估城市幼儿园办园条件的基本标准。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城市(含县城驻地,下同)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举办的各类幼儿园。城市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规划指标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1.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2)应选在地质条
4、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势较 6 高、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3)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4)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医院,垃圾堆场,垃圾及污水处理站,公安看守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通讯发射塔(台)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5)符合其它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6)应具有合理的规模和较好的社会效益。2.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
5、幼儿园。原则上每 5000 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 1 所规模为 6-8 个班的幼儿园;每 10000 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 1 所规模为 12-15 个班的幼儿园。(二)规模1.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确定,不宜过大,以 6-12 个班为宜,一般不宜超过 15 个班。2.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 岁) 25 人;中班(4-5 岁) 30 人;大班(5-6 岁) 35 人。有条件的可设托班(2-3 岁) ,每班20 人;亲子班(1-2 岁) ,每班 15 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适当酌减。 7 (三)规划设计1.幼儿园应独立设置,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6、以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2.幼儿园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于人流疏散。3.幼儿园建筑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划、消防、抗震、卫生等有关规定。建筑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抗震等级应与当地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等级相同。幼儿园有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幼儿活动室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 3 小时,室外活动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面积在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 2小时。4.幼儿园建筑应合理组合,建筑形式和风格力求体现儿童特点。园内绿化用地应结合使用功能、特点及建筑景观等要求,与园舍建筑统一规划设
7、计和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立体化、生态化的特点。5.园内主要道路应根据通行和消防要求建设。幼儿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有利于交通疏散,不宜设在交通主干道。园门外侧必须留有缓冲地带。6.室外给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等管线,应根据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合理设计,污水应纳入城市系统的污水排放管道。应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栓。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室外管线应 8 采用地下管暗设。安全、防噪声、防火与疏散、给水与排水、采暖与通风、燃气、电气、通讯等要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87城设字第 466 号)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三、建设用地标准(一)建设用地组成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
8、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新建幼儿园用地应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1.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占地、四周道路、部分小型活动场地等用地。建筑密度不宜大于 30%。2.室外活动场地包括共用活动场地、分班活动场地。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4/生。共用活动场地应设置游戏场地、活动器械场地、30m 直跑道、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及饲养区等。其中游戏场地包括硬化场地及草地、沙土地(塑胶场地)等软场地。分班活动场地每班不少于 60。3.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种植园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面积。绿化用地面积基本指标应不小于 2/生,规划指标不小于 4/生。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扩大绿化面积,绿地率不低于 3
9、5%。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二)建设用地面积根据幼儿园的不同规模,其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标准不宜低于表 1 的规定指标。 9 表 1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单位:m2规 模 项 目指标类型 6 班9 班12 班15 班基本指标3610526169248456 用地面积 规划指标45436540847710422基本指标20.0519.4819.2318.79 生均指标 规划指标25.2324.2223.5423.16注:1.建筑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之比)按 0.9 计算。2.室外活动场地按 4/生计算。3.绿化用地:基本指标按 2/生计算,规划指标按 4/生
10、计算。四、园舍建设标准(一)园舍建筑组成幼儿园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组成。1.活动及辅助用房包括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共用活动用房。(1)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间(兼教师办公室)等。每个班级应成套设置,其中活动室、寝室也可合并设置。(2)共用活动用房包括多功能活动室和专用活动室。专用 10 活动室应根据儿童兴趣、办园特色设置。一般应设置科学发现室和图书阅览室。有条件的可依据实际情况设置建构教室、音乐教室、美工教室和亲子活动室等。2.办公及辅助用房包括行政办公用房、会议兼接待室、图书资料档案室、教研室、保健及观察室、玩教具及器材室、仓库、传达(警卫)室
11、和教工厕所等。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网管(监控)室、晨检兼接送室。寄宿制幼儿园应设隔离室。3.生活用房包括厨房(主副食加工间、烹饪间、备餐间、主副食仓库) 、幼儿餐厅(也可与活动室共用) 、辅助用房(开水间兼消毒间、炊事员更衣室、配电间等) 。寄宿制幼儿园应设淋浴室、洗衣房。(二)园舍建筑面积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见表 2。表 2 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单位:规 模 规模指标类型 6 班9 班12 班15 班基本指标1366196625373108 使用面积 规划指标1676237130223684基本指标2277327742285180 建筑面积 规划指标2793395250376140 11
12、基本指标12.6512.1411.7511.51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15.5214.6413.9913.64注:本表建筑面积按平面利用系数(使用面积/建筑面积)K=0.6 计算。(三)园舍用房面积幼儿园各类用房面积见表 3-1、3-2、3-3。表 3-1 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单位:6 班9 班12 班15 班 用房名称指标类型每间使用面积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基本指标706420963012840151050 活动室 规划指标806480972012960151200基本指标40624093601248015600 寝室 规划指标5063009450126
13、0015750卫生间1569091351218015225衣帽间(兼教师办公室)106609901212015150基本指标1120115011801210多功能活动室规划指标1150118012101240专用基本指标45290313541805225 12 活动室规划指标603180424053006360基本指标1020150019802460 小计 规划指标1260181523702925注:如非寄宿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用时,其面积按不低于两者面积之和的 80%计算。表 3-2 幼儿园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单位:m26 班9 班12 班15 班 用房名称指标类型 面积小计面积小
14、计面积小计面积小计行政办公用房75123139150基本指标30405060 会议兼接待室 规划指标40506070基本指标20304050 图书资料档案室 规划指标30405060基本指标20304055 教研室 规划指标30456080基本指标14161824 保健及观察室 规划指标25303540隔离室 14141414晨检基本指标18212427 13 兼接送室 规划指标25303540基本指标36424854 器材室 规划指标36484854基本指标18212427 仓库 规划指标25303540基本指标22222222 传达(警卫)室 规划指标25252525基本指标1218243
15、0 教工厕所 规划指标20304050基本指标247342405472 小 计 规划指标306421492569注:带标记的为选配用房,面积小计中不含选配用房面积。表 3-3 幼儿园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单位:6 班9 班12 班15 班 用房名称指标类型 面积小计面积小计面积小计面积小计基本指标6987107124 厨房 规划指标7090110130基本指标30374552 辅助用房 规划指标40455060 14 教工餐厅 15202530幼儿餐厅 150225300375淋浴室 15202530洗衣房 12162024基本指标99124152176 小计 规划指标110135160190注
16、:1.带标记的为选配用房,面积小计中不含选配用房面积。(四)园舍建筑标准1.幼儿园园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必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87城设字第466 号)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幼儿园园舍建设中有关标准要求见附件 1。2.新建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必须满足各项用地指标、城市建设规划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3.楼房建筑不宜超过 3 层,托班、小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二层以下(含二层),中班、大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三层以下(含三层),办公及辅助用房所在楼层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
17、总体要求 15 1.应适应不同年龄儿童的生活能力、学习方式差异和行为、反应水平,充分体现儿童主动探索、自主构建的主体地位,满足保育、教育和儿童主动活动的需求,克服小学化、成人化倾向。2.园内应安装安保设施、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设有易于儿童识别的标识和意外事故紧急出口和通道。室内过道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3.室内活动区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所使用的电源插座应为安全型,并安装在儿童不能触及的位置。环境布置及所使用的物品不能有突出的尖角,儿童使用家具的边角应为圆弧形。幼儿活动区域的窗台边不得放置幼儿可攀爬的物体。4.室外活动场地上
18、的大中型运动器械应固定安装在软质地面上,器械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5.提倡幼儿园参照本标准的要求,就地取材,利用各种无毒无害、安全卫生的自然物和废旧材料自制玩教具。幼儿园不接受生产企业的试用产品。6.招收特殊儿童的幼儿园,应考虑特殊儿童的需要。特殊儿童所需要的具有医疗及康复功能的器械与玩具,应在教师指导、监护下使用。7.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强制性标准和规定。(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16 1.玩教具按照国家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等有关要求配备(配备目录见附件 2)。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依据办园特色增配相应的玩教具和器材。2.室外设施设备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以
19、及玩水池、玩沙池、种植园地、饲养区等场地所需设施。沙池深为 0.3-0.5m,蓄水深度不超过 0.3m,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池中沙(不得使用工业用沙)、水应经常更换,保持清洁卫生。活动器械包括具有攀、爬、滑、钻、荡、平衡、投掷等功能的运动器械,3 岁以下儿童以配备单一功能运动器械为主。禁止使用全封闭的滑梯和通道。运动器械上的装饰物,不能遮挡教师和儿童的视线。室外活动场地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3.室内设施设备幼儿园应根据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并安装遮光窗帘(不得使用红色)。(1)活动室:活动室内宜按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设置。活动室地面以木质为宜、天花板和墙面宜
20、进行吸音处理。教学区配备儿童桌椅、钢琴(或电子琴)、磁性黑板、钟表、电视机、DVD、录音机等。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配备计算机、投影仪、视频展台、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活动区应根据幼儿发展的需要和认知水平选设角色游戏区、表演区、建构区、美工区、木工区、益智区、图书区、音乐区、 17 科学区、自然观察区等,配备足够的操作材料和儿童图书,并随儿童发展水平、季节变换和教育内容及时更换。橱柜采用开放式,其大小、高度与儿童人数、身高相适应,便于儿童自由取放。生活区应配备饮水、消毒设备。每班配备保温桶、水杯柜、消毒柜等。保温桶应具备锁定装置。每生一杯(无毒、不易碎、耐高温),并有明显区分标记。活动室配备的儿
21、童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 3976-2002(见表 4-1)。儿童桌面长度应保证每位儿童占有 0.50-0.55m,宽度为 0.35-0.50m。桌椅使用环保材质,无棱角,应与儿童身高相适宜,每班不必强求同一标准。表 4-1 桌椅型号及尺寸与儿童身高范围对应表单位:cm课桌尺寸座 椅 尺 寸 桌椅型号桌面高桌下净空高座面高座面有效深座面宽靠背上缘距座面高靠背下缘距座面高儿童身高适应范围幼 1 号524502929272413113幼 2 号494202727272312105119幼 3 号46390252525221198 112幼 4 号43360232325211090
22、 104幼 5 号4033021212320983 97幼 6 号3730019192319875 89 18 (2)寝室:儿童寝室应分班使用。寝室内配备供儿童午休的单层固定床,每生一床;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叠放收藏的硬板床或床垫。床的长度应符合儿童身高要求,床间通道不得小于60cm。如大班确需使用双层床时,需配备固定式双层床,总高度不应高于 120cm,四周设高度不低于 30cm 的护栏,且只能沿墙体处摆放。儿童床铺具体规格见表 4-2。寄宿制幼儿园应设置专用寝室,配备固定式单层床、不同照度的灯具和儿童专用衣橱、被褥等,设有教师值班设施。表 4-2 幼儿园儿童床铺基本尺寸标准单位:cm年 龄
23、2-3 岁3-4 岁4-5 岁5-6 岁高度30303540宽度60707070床铺标准 长度130130140150(3)卫生间:包括盥洗室和厕所,并应分间或分隔,通风良好,地面应防滑、易清洗。盥洗室配备与儿童的身高、数量相适应的梳洗镜、洗手盆和防溅水龙头。儿童每人一巾,毛巾之间要有合理间隔,并以安全方式悬挂。应有儿童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清洁用具、消毒用品存放处,并有专用标志。厕所采用水冲式,配置适量的儿童座便器或沟槽式便池,沟槽式便池应设置幼儿扶手。提倡男女分厕。 19 严禁在盥洗室安装煤气、燃气热水器。(4)多功能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应具备开展体育活动、艺术活动、游戏活动,全园集会,观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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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 山东 幼教 基本 条件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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