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预防接种服务项目指导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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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指导方案(试行)2目 录、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预防接种服务项目指导方案(试行)(1)二、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慢性病(高血压、2 型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项目指导方案(试行)(9)三、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项目指导方案(试行)(22)四、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项目指导方案(试行)(32)五、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 0-36 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指导方案(试行)(36)六、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指导方案(试行)(41)七、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管理服务项目指导方案(试行)(47)3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预防接种服务项
2、目指导方 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科学实施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 年版)和陕西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目标 为适龄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和有效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二、服务对象辖区内 0-6 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三、服务内容(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 3个月的 06 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
3、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三)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和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4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四)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
4、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六)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 30 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
5、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七)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四、服务流程5建档、确定接种对象通知儿童监护人实施接种留观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30、 、 、
8、、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组织实施(一)职责分工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的部署、督导和考核。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市的实施方案,对辖区各县(区)的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和评估。3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相关人员技术培训,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9、二)实施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预防接种工作。1接种接种单单位要求。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6管理,保证疫苗质量。2接种人接种人员员要求。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3主主动发现预动发现预防接种防接种对对象。象。乡镇卫
10、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积极通过民政、公安部门等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发现未建卡建证的儿童。4接种服接种服务务。 。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 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有条件的机构每周至少开展 2 次接种服务。六、资金安排(一)预防接种服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的宣传、组织和管理经费由同级政府另行安排,不得占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二)县(区)财政局要及时、足额拨付预防接种服务项目经费。(三)各地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并完善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七、项目监督
11、与评估全省将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按照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一)省级督导每年进行 1-2 次,并对市级考核结果进行抽查。(二)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县(区)每半年进行 1 次督导,并对县(区)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和复核。7(三)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日常质量监控及全面考评工作。(四)考核指标1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2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种人数100%。附:1.疫苗免疫程序
12、2.预防接种卡8附件附件1 疫苗免疫程序疫苗免疫程序疫 苗接 种 对 象 月(年)龄接种剂 次接 种 部 位接种 途径接 种 剂 量 /剂次备 注乙肝疫苗0、1、6 月龄3上臂三角肌肌内 注射酵母苗 5g/0.5ml, CHO 苗 10g/1ml、20g/1ml出生后 24 小时内接种第 1 剂次,第 1、2 剂次间隔 28 天卡介苗出生时1上臂三角肌中 部略下处皮内 注射0.1ml脊灰疫苗2、3、4 月龄,4 周岁4口服1 粒第 1、2 剂次,第 2、3 剂 次间隔均28 天百白破疫 苗3、4、5 月龄,1824 月龄4上臂外侧三角 肌肌内 注射0.5ml第 1、2 剂次,第 2、3 剂 次
13、间隔均28 天白破疫苗6 周岁1上臂三角肌肌内 注射0.5ml麻风疫苗 (麻疹疫 苗)8 月龄1上臂外侧三角 肌下缘附着处皮下 注射0.5ml麻腮风疫 苗(麻腮 疫苗、麻 疹疫苗)1824 月龄1上臂外侧三角 肌下缘附着处皮下 注射0.5ml乙脑(减 毒)8 月龄,2 周岁2上臂外侧三角 肌下缘附着处皮下 注射0.5ml流脑 A618 月龄2上臂外侧三角 肌附着处皮下 注射30g/0.5ml第 1、2 剂次间隔 3 个月流脑 A+C3 周岁,6 周岁2上臂外侧三角 肌附着处皮下 注射100g/0.5ml2 剂次间隔3 年;第 1 剂 次与 A 群流脑疫苗第 2 剂 次间隔12 个月 甲肝(减
14、毒)18 月龄1上臂外侧三角 肌附着处皮下 注射1ml出血热疫 苗(双价)1660 周岁3上臂外侧三角 肌肌内 注射1ml接种第 1 剂次后 14 天接种 第 2 剂次,第 3 剂次在第 1 剂次接种后 6 个月接种炭疽疫苗炭疽疫情发生 时,病例或病 畜间接接触者 及疫点周围高 危人群1上臂外侧三角 肌附着处皮上 划痕0.05ml(2 滴)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 不能接种钩体疫苗流行地区可能 接触疫水的 760 岁高危 人群2上臂外侧三角 肌附着处皮下 注射成人第 1 剂 0.5ml, 第 2 剂 1.0ml 713 岁剂量减半,必 要时 7 岁以下儿童依据 年龄、体重酌量注射, 不超过成人剂
15、量 1/4接种第 1 剂次后 710 天 接种第 2 剂次乙脑灭活 疫苗8 月龄(2 剂 次) , 2 周岁,6 周岁4上臂外侧三角 肌下缘附着处皮下 注射0.5ml第 1、2 剂次间隔 710 天甲肝灭活 疫苗18 月龄, 2430 月龄2上臂三角肌附 着处肌内 注射0.5ml2 剂次间隔6 个月注:1.CHO 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 20g/ml。2.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9附件附件 2 预防接种卡预防接种卡 姓名姓名 编号编号-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监护人姓名: 与儿童关系: 联系电话: 家庭现住址: 县(区) 乡镇(街道) 户籍
16、地址:1 同家庭地址 2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迁入时间: 年 月 日 迁出时间: 年 月 日 迁出原因: 疫苗异常反应史: 接种禁忌: 传染病史: 建卡日期: 年 月 日 建卡人: 疫苗与剂次接种 日期接种 部位疫苗 批号有效 日期生产 企业接种 医生备注12乙肝疫苗3卡介苗 1 2 3脊灰疫苗4 1 2 3百白破疫苗4 白破疫苗 麻风疫苗 1麻腮风疫苗2 麻腮疫苗 1麻疹疫苗2 1A 群流脑疫苗21A+C 群流脑疫苗21乙脑(减毒)活疫苗21 2 3乙脑灭活疫苗 4 甲肝减毒活疫苗 1甲肝灭活疫苗2 二类疫苗二类疫苗10填表说明填表说明 1姓名:根据儿童居民身份证的姓名填写。可暂
17、缺,儿童取名后应及时补充记录。 2出生日期:按照年(4 位) 、月(2 位) 、日(2 位)顺序填写,如 19490101。 3监护人姓名:只填写一个,并在“与儿童关系”中注明母亲、父亲或其他关系。 4家庭现住址:只填写至乡级。 5户籍住址:若同家庭现住址,则在“同家庭现住址”前数字 1 上划“” ,若不同,请具体 填写只填写至乡级。 6异常反应史、接种禁忌和传染病史:在每次接种前询问后填写。 7每次完成接种后,接种医生应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生产企业、接种单位等 内容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中,并及时签名;同时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有效日期、生产 企业、接种医生等内容登记到儿童预
18、防接种卡中。其中, “接种部位”只填写注射用疫苗的接种部 位:左侧用 1 表示,右侧用 2 表示;“有效日期”指有效截止日期。 8 “备注”栏用于记录某疫苗某剂次接种的其他重要信息,例如:接种乙肝疫苗的种类(酵母 苗/CHO 苗) 、接种百白破疫苗的种类(全细胞苗/无细胞苗) 、特殊情况下的不同接种剂量等等。 9接种二类疫苗时,按上述内容进行登记。11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慢性病(高血压、 2 型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项目 指导方案(试行)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 年版)和陕西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为做好慢性病(高血压、2 型糖尿病)患者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特制
19、定本方案。一、项目目标(一)应用适宜技术,指导居民控制血压、血糖水平,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策略。(二)掌握个体和人群高血压、2 型糖尿病状况。(三)对辖区内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四)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患者进行随访和指导服务。二、服务对象辖区内 35 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患者。三、服务内容(一)高血压管理1高血压筛查。(1)对辖区内 3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2)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
20、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 312次血压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如有必要,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及时转诊。(3)建议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 1 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2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要提供至少 4 次面对面的随访。(1)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症状,如出现收缩压180mmHg 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同时血压高于正常等危险情况之
21、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 2 周内主动随访其转诊情况。(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就诊到此次就诊期间的症状。(3)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质指数(BMI)。(4)询问患者症状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情况等。(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6)根据患者血压控制情况和症状体征,对患者进行评估和分类干预。对血压控制满意、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时间。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 和(或)舒张13压90mmHg,或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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