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国发动力物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塑料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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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试行)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塑料机械设备生产项目塑料机械设备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山东国发动力物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国发动力物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9 年年 6 月月国国家家环环境境保保护护总总局局 制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时批复的名称,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塑料机械设备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山东国发动力物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方联系人李伟通讯地址山东省济
3、南市莱芜高新区汶水大街以南,香山路以西联系电话18806340119传真邮政编码271100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汶水大街以南,香山路以西立项审批 部门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文号2019-371291-35-03- 027261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C3523 塑料加工专用设 备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44784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28000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280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1 %评价经费 (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 年 7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1、企业及项目概况企业及项目概况山东国发动力物流科技发
4、展有限公司投资 28000 万元,在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汶水大街以南,香山路以西建设塑料机械设备生产项目。项目主要购置线切割机床、车床、钻床、铣床、磨床、电焊机、剪板机、折弯机等机加工设备,以外购钢型、铸件、锻件为原料生产塑料机械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机械设备 3000 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 1 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中“70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中“其他(仅组装的除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
5、告表。山东国发动力物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国家政策及选址合理性分析二、项目国家政策及选址合理性分析22.1 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塑料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经查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围,是国家允许发展的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用设备型号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版)限制和淘汰类之列。本项目已进行了备案,
6、登记备案号为 2019-371291-35-03-027261,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同意项目立项。2.2 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汶水大街以南,香山路以西。根据原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2018 年 11 月 16 日出具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原莱芜市规划局 2018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条字第 371205201800005 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基本合理。本项目国土、规划相关手续见附件。2.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表1-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备注备注生态保护红线
7、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汶水大街以南,香山路以西,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少量电力、天然气、水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不达标区,政府已经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治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生活废水均合理处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
8、汶水大街以南,香山路以西,项目已在发改委备案,不属于产业负面清单。距离厂区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处的鹏山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代码SD-12-B1 -010)。距离本项目所在地约7.0 km,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原莱芜市省级生态红线区分布见附图5。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4 与与“蓝天保卫战蓝天保卫战”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 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3表 1-2 与鲁政发201817 号符合性分析鲁政发鲁政发201817 号要求号要
9、求企业情况企业情况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省“散乱污”企业整 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 “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 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 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符合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 10 蒸吨/小时及 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 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建 35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符合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
10、排放控制管理。对钢铁、建材、有 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 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规范 方案。本项目所用原材料、产品 以及设备等均布置在车间 内,利用车间阻隔和距离 衰减等降低废气的无组织 排放。符合项目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 号)的要求。2.5 与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3 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
11、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要求企业情况企业情况符合性符合性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大气污染 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超 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烟 尘和焊接烟尘,经过核算,污染物排放 浓度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要求, 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分 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应 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 期限内停止使用。本项目不设燃煤锅炉。符合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 位应当采取密闭、封
12、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 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 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 的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烟 尘和焊接烟尘,将所有原料、产品以及 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利用车间阻 隔和距离衰减等降低颗粒物的无组织排 放。符合钢铁、火电、建材、焦化等企业和港口、码头、 车站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和项目按照要求进行地面和道路硬化。符合4道路硬化,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 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项目符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2.6 与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表 1-4
13、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企业情 况符合性 分析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 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 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 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 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 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 莱芜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 区。符合2.7 与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
14、求符合性分析有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表 1-5 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要求企业情况企业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分析分析第四十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钢铁、石化等 高污染项目。 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的钢铁、炼油、制革、染 料、电镀、农药以及生产石棉制品、防水卷材、塑料加工等生 产企业或者相关设备,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 期关闭或者逐步淘汰;对限制类项目的新建、扩建不再予以审 批。本项目不属于此类 项目。符合2.8 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济南市莱芜区东部,是山东省人民政府 2
15、002 年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鲁政字2002381 号),已编制区域环评并通过山东省环保厅审批,审批文号为鲁环审 2010232号。规划控制面积为 35.07 km2;规划范围为:北至济青高速南线,南至高接高高速公路,西至大桥路,东至莱新高速公路。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为:巩固加强机械、建材、轻纺、化工等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机电一体化、新型材料、精细化工等新兴产业。本项目属机械类项目,符合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发展规划。表 1-6 高新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规划要求规划要求企业情况企业情况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不符合产业园定位、污染排放较大、对项目符合产业园定位,污染经
16、相应措施治符合5外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理后可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高水耗、高能耗项目,水的重复利用利 用率低的行业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项目符合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 污染物、及盐分含量较高的项目;废水 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 项目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 质的项目项目废气主要为烟尘,不属于难处理的、 有毒有害的项目符合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 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 的项目项目不采用落后生产工艺及落后生产设备,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2.9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总平面布置以“符合设计规范
17、、保障安全生产、工艺流程合理、节约工程建设投资、方便检修和考虑发展、注重环境质量”为原则。总平面布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的规定,主体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防火、安全、卫生、交通运输和环保设计规范、规定和规程的要求。三、项目工程概况三、项目工程概况3.1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汶水大街以南,香山路以西,地理坐标为东经117.699,北纬 36.232。项目东面为香山路,南面为山东乔通商贸有限公司,西面为空地,北面为空地。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1。3.2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3.3 生产规模生产规模年产塑料机械设备 3000 台。产品方案见下表:表 1-7 产品
18、方案表序号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单位单位年产量年产量备注备注1塑料机械设备台/年30003.4 场地规模及投资场地规模及投资项目总占地面积 44784 平方米,建筑面积 29451.75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28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80 万元。表 1-8 主要建设内容表6序号序号建筑物名称建筑物名称层数层数面积(面积(m2)结构类型结构类型1A1#车间12912.5钢结构2A2#车间12912.5钢结构3A3#车间12912.5钢结构生产车间11981.8钢结构4A4#车间办公区2571.4砖混5研发楼31848砖混生产车间11296钢结构6B1#车间办公区3750砖混7B2#车间11
19、889.76钢结构8B3#车间12215.9钢结构生产车间11739.64钢结构9B4#车间办公区3630.75砖混10科研楼33339砖混11办公楼44452砖混合计/29451.75/3.5 工作制度工作制度本项目职工总定员 120 人,全年工作 300 天,实行 3 班工作制,每班工作 8 小时。3.6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3.6.1 项目组成本项目工程组成见表 1-9,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2。表 1-9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项目组成内容内容A1#车间 (1#机加工车间)位于厂区西北,建筑面积 2912.5 平方米,根据生产需求,自西向东依 次布置数控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A2#车间
20、(2#机加工车间)位于 A1#车间南侧,建筑面积 2912.5 平方米,根据生产需求,自西向 东依次布置线切割机床、车床、钻床、钻铣床等生产设备。A3#车间 (冷作车间)位于 A2#车间南侧,建筑面积 2912.5 平方米,主要布置剪板机、折弯 机、等离子切割机和电焊机等生产设备。A4#车间 (原料车间)位于 A3#车间南侧,建筑面积 2553.2 平方米,主要用作原料库,存放 钢材、锻件、铸件等原料。B1#车间 (成品车间)位于厂区东北,建筑面积 2046 平方米,主要用于存放成品塑料机械设 备。B2#车间 (组装车间)位于厂区中北,建筑面积 1889.76 平方米,主要用作成品组装,主要布
21、 置钻床、铣床、磨床等生产设备。B3#车间 (组装车间)位于厂区中南,建筑面积 2215.9 平方米,主要用作成品组装,主要布 置钻床、铣床、磨床等生产设备。主体 工程B4#车间 (成品车间)位于厂区东南,建筑面积 2370.39 平方米,主要用于存放成品塑料机械 设备。辅助办公楼位于 B1#车间南侧,4F,建筑面积 4452 平方米。7科研楼位于办公楼南侧,3F,建筑面积 3339 平方米,主要用作员工办公。工程 研发楼位于 A4#车间东侧,3F,建筑面积 1848 平方米,主要用作产品展览。原料车间A4#车间:建筑面积 2553.2 平方米,主要用作原料库,存放钢材、锻 件、铸件等原料。储
22、运 工程成品车间B1#车间:建筑面积 2046 平方米,主要用于存放成品塑料机械设备。 B4#车间:建筑面积2370.39平方米,主要用于存放成品塑料机械设备。供水项目用水来自高新区供水管网。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排水项目区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由建筑物周边雨水管网收集后, 排入雨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东厂处理。供电由高新区供电系统供给。项目年用电量 220 万 KWh,项目在厂区内配 备 250 KVA 变压室。公用 工程供热与供暖本项目采暖制冷采用电空调。废水采取雨污分流制。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 排入莱芜
23、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东厂处理。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冷作车间等离子切割过程产生的切割烟尘和焊接过程 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经 15 米排气筒排放。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产固废(包括一般性工业固废和危险 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机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 物,集中售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危险废物:设备润滑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和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切 削液暂存企业自建的危废暂存间(位于 A2#车间东北,面积 20 m2), 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垃圾桶密封无渗漏,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环保 工程噪声
24、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和降噪等措施。3.6.2 设备清单表 1-10 主要生产设备车间车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型号型号单位单位数量数量备注备注1数控加工中心ZYCYC80M台52数控加工中心ZYCYC100M台53数控卧式加工中心HYHH-630台5A1#车间 (1#机加 工车间)4数控卧式车床HYCK-6130台5机加工5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床DK77-45台26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床DK77-100台2下料7车床CA6140台58卧式车床5000台59双柱立式车床C5240台510钻铣床/台3A2#车间 (2#机加 工车间)11钻床TSW-80台3机加工12剪板机/台2A3#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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