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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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600728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宾路(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宾路 832 号号 番禺节能科技园内番山创业中心番禺节能科技园内番山创业中心 1 号楼号楼 2 区区 306 房)房)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号 618 室室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2、、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
3、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鹏元资信评级,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鹏信评【2018】第 Z【128】号 02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佳都科技主体长
4、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 ,鹏元资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上市公司最新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主要如下: 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三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四条公
5、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3 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6、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红。 (五)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
7、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50%, 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8、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4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八)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
9、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九)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于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10、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十一)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5 3、相关
11、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十二)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和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十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四、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 2016 年利润分配方案:公
12、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 2017 年利润分配方案: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 1,617,339,9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1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13.75 万元。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0.65%,具体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最近三
1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均可分配利润 2015 年 - 17,034.46 16,359.31 2016 年 - 10,793.38 2017 年 5,013.75 21,250.0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30.65%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6 最近三年股利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各项业务发展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
1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不设担保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不设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2.50 亿元, 截至 2018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2.66 亿元,均不低于 15 亿元,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设担保。 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中的风险,中的风险,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经营管理
15、风险(一)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更多新投资项目的陆续实施,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增加,经营规模、人员规模、管理机构也会快速扩张。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力、各子公司之间的协同管理能力、经营管理层的战略管理和全面协调能力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考验。如果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高速成长带来的管理问题,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制约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二)技术风险(二)技术风险 公司所处的安防行业和轨道交通智能化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 其技术特点包括:一是涉及专业技术门类多,如软件开发、通信、互联网、机械、电子等;二是技术更新快,目前已经进
16、入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为代表的时代;三是竞争激烈,竞争主要体现在产品技术含量和研发技术人员水平上。虽然公司近三年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引入高级技术人才,通过创新产品和商业模式保持竞争力,但如果公司在技术、产品的发展趋势上把握不准确,与市场需求存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7 在偏差,将会面临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风险;另一方面,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涉密信息管理制度, 并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促使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长期服务,但仍存在因竞争对手窃密、公司技术人员流失导致知识技术流出的风险,从而削弱公司竞争优势。以上技术风险的发生将导致公司的
17、技术优势削弱,从而对产品竞争力、业务发展、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 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及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但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投产有一定的建设、研发和实验周期,工程项目管理、预算控制、设备引进等因素都可能影响项目如期竣工投产。 因此,如果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实施后由于市场开拓不力无法承接新的业务,公司将会面临投资项目部分失败的风险,使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在实际建设中遇到的突发状况以及相关建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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