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级经济法复习计划资料整合.doc
《2018年度中级经济法复习计划资料整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8年度中级经济法复习计划资料整合.doc(24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一章第一章 总论总论(8(8 分分)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第一单元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 【考点考点 1】1】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渊源(2011 年单选题)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法规 (1)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2)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4.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2、、最高人民检察院 7.国际条约、协定 【解释】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 (2011 年) 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答案】B 【解析】 (1)选项 A:属于“部门规章” ;(2)选项 B:属于“行政法规” ;(3)选项 C:属于“法律” ;(4)选项 D:属于“地方性法规” 。 【考点考点 2】2】
3、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的主体(2010 年多选题) 1.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等。2.分公司、分厂等分支机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 。 (2010 年) A.政府 B.各类企业 C.非盈利组织 D.外国人 【答案】ABCD 第二单元第二单元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 【考点考点 1】1】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2013 年多选题) 1.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 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
4、法行为。 2.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1)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无需他方的同意)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委 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订立遗嘱等。(2)多方法律行为,是指两个以上(2)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解释】订立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属于多方法律行为。 【例题 1单选题】下列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 。 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 【答案】B 【解析】 (1)选项 ACD:属于单方法
5、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2) 选项 B:属于多方法律行为(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 【例题 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 (2013 年) 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 B.乙捡到一台电脑 C.丙放弃一项债权 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答案】AC 【解析】 (1)选项 AC: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其中签订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债务的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2)选项 BD:属于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 。 【考点考点 2】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完
6、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18 周岁以上(18 周岁)的成年人; (2)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10 周岁以上(10 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10 周岁) ;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解释】民法所称的“以上” “以下” “以内” “届满” ,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 “超过” “以外” , 不包括本数。 【考点考点 3】3】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1.无效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 52 条的
7、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情形合同的效力胁迫、欺诈损害国家利益:无效 不损害国家利益:可撤销乘人之危可撤销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重大误解的合同可撤销显失公
8、平的合同可撤销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1)该合同在被撤销之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2)该合同的撤销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主动干预。 【解释】 (1)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撤销权;(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 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撤销权。 (3)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或者具 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此时, 该合同应按有效合同去履行。 (
9、4)该合同被撤销后,视同无效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无效。 (2012 年单选题) 【例题多选题】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 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说法中,正 确的有( ) 。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 1 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 1 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答案】ACD 【解析】 (1)选项AB:受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10、,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只有受 损害方甲公司享有撤销权(乙公司没有撤销权) ,甲公司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行使撤销权;(2)选项C: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甲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 不行使撤销权,而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3)选项D: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前,合同有效,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付款义务。 4.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解释 1】 (1)所附的条件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如孙某
11、结婚之日) ;(2)所附的期限可以是未来 一个确定的日期(如 2018 年 8 月 8 日) ,也可以是一个不确定的日期(如孙某死亡之日) ,但无论是不是 一个确定的期限,必然会到来。 【解释 2】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当事人不正当地促 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例题 1单选题】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 7 点你家 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 10 万块钱买你的房子。 ”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 7 点差几分 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
12、7 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C 【解析】 (1)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2)如果乙恶意阻止条件成立的(乙亲自动 手把喜鹊打跑或者让自己的儿子把喜鹊打跑) ,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立,合同生效,乙就应当履行该合同。 在本题中,阻止条件成立的行为并非乙所为,所附条件的确没有成立,合同不生效,乙当然有权拒绝履 行该合同。 【例题 2多选题】甲、乙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居住。 下列对该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13、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合同 D.是附期限的合同 【答案】BD 【解析】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该合同已经成立,但在甲父死亡之前,尚未生效。 第三单元第三单元 代理代理 【考点考点 1】1】代理的基本概念代理的基本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 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1.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3)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 【解释 1】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
14、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行为不属于代 理。拍卖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是一种较为典型的行纪合同。 【解释 2】由于“传递信息、居间行为”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不属于代理。房屋中介公司与委 托人之间的合同是一种较为典型的居间合同。 【解释 3】由于“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不属于代理。 2.代理的适用范围 (1)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2)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 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例题单选题】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15、,下列行为中,可以由他人 代理完成的是( ) 。 (2015 年) A.订立遗嘱 B.登记结婚 C.租赁房屋 D.收养子女 【答案】C 3.委托代理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权的滥用 (1)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2)双方代理(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活动)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解释】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 【考点考点 2】2】无权代理无权代理 【解释】无权代理的情形:(1)没有代理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
16、理行为。 1.狭义的无权代理 在无权代理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 (1)本人(被代理人)的追认权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 事责任。 (2)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 1 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有权撤销其对无权代理人已经作出的意思表示。 【解释】无论相对人是否善意,均可行使催告权,但只有“善意相对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例题单选题】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
17、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 100 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 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 1 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 (1)选项 A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由于丙公司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谈不上表 见代理的问题) ,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而非无效合同) ;(2)选项 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 由于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丙公司
18、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 D:被代理人在 1 个月内未作表 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表见代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 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解释 1】 (1)狭义的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待定;(2)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解释 2】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签订人持有 被代理人的介绍信或者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使得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2)无权代理人此前曾被 授予代理权,且代理期限尚未结束,但实施代理行为时代理权已经终止。 【例题单选题】2016
19、年 3 月,甲公司聘用乙为业务经理,委托其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2017 年 4 月,甲公司将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2017 年 5 月,乙以甲公司业务经理的身份,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下 列关于该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合同无效 B.合同有效 C.合同效力待定 D.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答案】B 【解析】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买卖合同有效。 【考点考点 3】3】代理关系的终止代理关系的终止 1.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
20、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解释】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 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 务完成时终止;(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2.法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情形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死亡 【例
21、题单选题】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 。 (2013 年) A.代理期间届满 B.代理人辞去委托 C.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D.被代理人撤销委托 【答案】C 【解析】选项 C:属于“法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第四单元第四单元 经济仲裁经济仲裁 【考点考点 1】1】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 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2)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及仲裁员。 (3)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仲裁裁
22、决书,也可 以撤回仲裁请求。 (4)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予调解。 2.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裁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仲裁裁决被人民 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原仲裁协议失效) ,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考点考点 2】2】 仲裁法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的适用范围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1)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纠纷。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 ,而由别的法律专门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 (2)农业
23、承包合同纠纷。 【解释 1】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专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解释 2】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但专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 。 (2014 年) A.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 B.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 C.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因纳税发生的争议 D.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 【答案】D 【考点考点 3】3】仲裁协议仲裁协议 1.有效的仲裁协议(2008 年综合题、2013 年单选题、2016 年综合题) 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在双方当事人发生协
24、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 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 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 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例题单选题】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乙未声明 有仲裁条款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首次开庭后,甲提出应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 (2013 年) A.法院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该案管辖权事宜 B.法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8 年度 中级 经济法 复习计划 资料 整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