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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总规文本(共8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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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总规文本(共85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目 录附录1:建规函2003115号关于同意修编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附录2:苏建函规 2003302号关于同意修编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附录3:关于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42020)咨询会会议纪要附录4:建规城函2007013号关于反馈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审查意见的函附录5: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纲要省政府工作组发言意见汇总附录6:江苏省建设厅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成果论证意见专心-专注-专业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协调城市快速发展和不可再生资源保护间的矛盾、适应区域空间结构的变化、应对行政区划调整对规划管理的新要求,苏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对1996年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根据2003年建设部对苏州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请示的批复,特编制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第2条 指导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苏州现有发展模式,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从外延式、资源过度消耗型模式转变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内涵式、技术提升型模式;促进城镇空间布局由均质走向重点、由分散走向紧凑、由粗放走向集约,发挥自身优势,错位发展。第3条 规划原则1资源保护原则:以保护和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生态景观和历史人文资源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2文化传承原则:继承和弘扬苏州地方文化。3区域协调原则:明确区域定位,在生态、产业、交通和基础设施等方面与周边城市相协调。4城乡统筹原则。划定城乡边界,确定镇和村庄的建设标准。5社会和谐原则。以提高城乡居民物质、精神生活水平为最终目标,关注幸福指数,关注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6事权明晰原则。打破各区、镇行政区划限制统一规划,加强市级政府对各区、镇规划建设的统筹与调控。第4条 规划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4苏州市其它相关文件 新一轮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本规划已多次与市国土局和编制单位进行规划协调。第5条 规划期限为2007年2020年,其中:近期2007年2010年,中期2011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规划远景为2020年以后。第6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苏州市区(共辖7个区),昆山市巴城、张浦、锦溪、周庄镇,吴江市松陵、同里镇、横扇镇部分地区(仅包括原莞坪镇,下同)和常熟市辛庄镇部分地区(不包括原练塘镇,下同),总面积2597km²。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根据这一规定,本版规划的城市规划区划定原则为:(1)延续1996版苏州总体规划范围,打破市区行政边界限制,将周边需要进行统一规划控制的地区(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资源、水源地、生态敏感区等)划入城市规划区;(2)为便于规划管理,以建制镇和街道行政管辖边界为划定依据;(3)处于城市主要发展方向、未来重点建设的地区,以及与中心城区连片发展的地区应纳入城市规划区。第7条 规划层次1市域:面积8488km²,包括苏州市区和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5个县级市;2城市规划区;面积2597 km²;3中心城区:面积602km²,包括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部分地区(中新合作区、唯亭镇沪宁高速公路以南地区、胜浦镇、娄葑镇东方大道以北地区);高新区·虎丘区部分地区(枫桥街道、狮山街道、横塘街道、浒关新区、浒关镇通浒路以南地区);吴中区部分地区(苏苑街道、龙西街道、长桥街道、郭巷街道苏嘉杭高速以西、绕城高速以北地区、越溪街道、木渎镇(不包括原藏书镇);相城区部分地区(相城经济开发区、元和街道、黄桥街道、太平街道太阳路以南、苏嘉杭高速以西地区);4古城地区:面积22.63km²。第8条 文本条文中加下划线内容均为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所确定的强制性条文,所有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第9条 城市发展总目标构建以名城保护为基础、以和谐苏州为主题的“青山清水,新天堂”。与苏州上版规划对当时现状“假山假水,城中园”和规划“真山真水,园中城”的空间形态描述相比,本次规划提出“青山清水,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总目标强调了发展模式的转变,即从追求简单的经济增长转变为追求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文化名城、高新基地、宜居城市、江南水乡”。含义分别为:文化名城传统文化现代文化;高新基地高端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产业;宜居城市宜居天堂创业天堂;江南水乡传统水乡现代绿都。第10条 城市发展分目标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与保护5个方面,具体量化指标见附表1。第11条 社会发展策略统筹城乡就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探索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强化外来人口管理,为外来人口居住、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扶持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第12条 经济发展策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生产性和消费性服务业的发展;实现第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出效益;保持第一产业的适度规模,发展精品农业。第13条 文化发展策略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和自然山水景观,构建苏州现代文化;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提高人口素质、培养和吸引高素质人才、创建学习型社会;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第14条 生态环境保护策略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产业适度集中;明确沿江各岸段的环境准入标准;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收费制度;提升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能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控,建立饮用水安全预警系统;加强酸雨控制力度,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强化噪声管理;综合治理固体废弃物。第15条 资源利用与保护策略1制定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进土地盘整与置换,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通过设定工业用地准入门槛提高土地使用效率。2强化水资源与水环境的区域统一管理;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提倡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和污水处理回用;充分利用雨水资源,鼓励使用“中水”;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拉大各级水量间的差价。3建立以电力为核心的多元能源供应结构,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建立多渠道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供应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第16条 发展时序转型发展的各项目标分3个阶段实施:近期至2010年为转型准备期,中期至2015年为转型启动期,远期至2020年为转型深化期。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市域资源保护地区第17条 市域资源保护地区范围与政策为优先保护市域自然与人文资源,城镇密集开发地区的选择应避让市域资源保护地区(包括禁建区与限建区),划定原则见附表11。具体包括:1生态景观资源:包括自然保护区(附表2)、森林公园(附表3)、风景名胜区(附表4)。2历史人文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附表5)、历史文化街区、世界文化遗产、文物古迹。3农田与生态环境:包括基本农田(市域300万亩)、生态保护区(附表6)、生态廊道(附表7)、湿地公园(附表8)、河湖岸线、山体周边地区。4水源保护地区、工程地质限制地区、基础设施控制地区及其它需要保护的地区。第二节 市域城镇化发展战略第18条 市域城镇化发展战略提升苏州城市在区域中的综合竞争能力,建立面向区域的开放式城镇空间结构;做大做强苏州中心城市,提高中心城区在苏州市域的首位度,打造长三角区域次中心;加强市域城镇间的协调与合作,建立各级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择优培育重点镇,强化服务功能;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小城镇。第三节 市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第19条 市域人口规模2010年,市域总人口980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1100万人,规划期内市域总人口年均增加1.4%。市域基础设施按1200万人规模预留。现状2005年末苏州市域总人口约为89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07万人,一年以上暂住人口283万人。第20条 市域城镇化水平201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为70%,城镇人口为690万人;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为80%,城镇人口为880万人。规划期内市域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1.1个百分点。第四节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第21条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心两轴一带”。第22条 “一心”即市域核心范围即苏州规划区,是苏州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承担引领市域发展和长三角区域重要中心城市的职能。第23条 “两轴”即区域中轴和南北发展轴1区域中轴:指沿沪宁东西城镇聚合轴,由苏州中心城区、昆山城区及沿线各镇组成。是市域发展的主轴,区域性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和旅游服务产业的集聚区。2南北发展轴:指沿苏嘉杭南北城镇聚合轴,由苏州中心城区和常熟、吴江城区及沿线各镇组成。是市域发展的次轴,以商贸、物流产业为主导,是苏北浙江新兴发展轴线的核心地区。第24条 “一带”即沿江城镇带由张家港、常熟、太仓3市城区及沿江各镇组成。是江苏省重要港口物流基地和基础产业基地。第五节 市域城镇等级规模与职能结构第25条 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吴江城区包括松陵镇和盛泽镇,张家港城区包括杨舍镇和金港镇,常熟城区包括虞山镇和新港镇,太仓城区包括城厢镇和浮桥镇。2020年,形成“一级城市二级城市小城镇” 3个规模等级。见附表9。第26条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2020年,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市域二级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4个职能等级。见附表10。第六节 市域城乡协调发展策略第27条 市域城乡协调发展策略1保护生态环境,保持乡村风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强化农村作为生态本底的作用,突出城乡空间特色差别,保持苏州农村江南水乡风貌。2分区分类管控,产业错位发展。因地制宜确定乡村发展方向和适宜规模,引导工业向城镇集中,鼓励农村具有特色的一产和三产的发展。3鼓励城镇发展,引导人口迁移。支持中心城市发展,鼓励非农就业的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适度进行村庄撤并,通过设施的优先配置引导农村居住人口适度集聚。4完善设施配套,环境整治优化。加强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对接,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村庄建设以环境整治为主,限制大拆大建。5农村自治管理,农民自愿建设。发挥农民在农村自治中的主体作用,按照农民意愿进行农村的改造和建设。6城市反哺农村,平等社会福利。加强城市对农村的支援力度,缩小城乡差距,城乡居民平等享有社会福利。第七节 市域城乡建设标准第28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转变城镇空间发展模式,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各级城镇依据人口规模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第29条 中心城市建设标准1市域中心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左右;2市域二级中心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00110平方米以内;3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执行相应的国家规范。第30条 重点镇建设标准1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与标准应按小城市的标准执行,能够服务本镇及周边乡镇;3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标准应按小城市的要求执行。第31条 一般镇建设标准1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与标准能够服务整个镇域;3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与配套标准应能满足本镇基本生产、生活要求。第32条 农村建设规模与标准1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应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2村庄建设应遵循集中紧凑布局、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充分结合村民生产生活方式、新旧村庄有机衔接和保持江南水乡地域风貌特色的原则;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按每千人10002000m²建筑面积计算,政府应对农村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给予财政支持。第八节 市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规划第33条 市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配置标准1市域中心城市: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博物馆、文化馆,拥有国际领先的研发结构和创新中心,高等教育(包括高等职业教育)、文体场馆和医疗设施应具有长三角区域服务功能,形成完备的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医疗体系。2市域二级中心城市:拥有省内领先的文化、体育和医疗设施,建设若干特色教育、研发机构,形成完善的具有市(县)域服务能力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3重点镇:配置科技服务、文化活动、医疗保健、中小学教育等社会服务设施,并对周边乡镇具有一定的服务功能。4一般镇:配置文化站、卫生院、小学、防疫站等基本社会服务设施,服务于本镇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第九节 市域产业空间布局第34条 与市域城镇空间结构相呼应,市域产业空间布局为“两轴三带”。1沪宁产业发展轴:以开发区为载体,以电子信息及通讯、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和生物医药为核心形成高新产业发展轴,依托工业园区和花桥镇形成商务商贸中心,依托南部湖荡地区形成旅游休闲服务基地。2苏嘉杭产业发展轴:以商贸物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纺织丝绸业为主导形成产业发展轴,以阳澄湖为核心、依托苏州中心城区和常熟城区发展旅游文化产业。3沿江港口物流及重型产业带:建成上海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长三角地区集装箱干线港和江苏省第一大外贸港,建成国际先进制造业集聚带、现代化滨江城镇带和沿江风光带。4沿浙沪特色产业带:沿沪地区重点吸引上海产业扩散和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发展面向上海市场的房地产、休闲娱乐和大型超市型购物等产业;沿浙地区以个体私营经济为重点,培育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5沿太湖旅游休闲产业带:严格保护太湖山水、古城、古镇、古村等自然与人文景观,适度发展生态农业、观赏农业、传统手工业和环境友好型产业,依托太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旅游休闲及相关服务业。第十节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第35条 市域旅游发展目标大力发展旅游业,突出吴文化特色,形成以观光产品为基础、休闲度假产品为重点、特色旅游产品为补充的旅游产品体系;加强旅游业协调发展,利用周边的旅游群体优势,实施跨地区旅游资源组合;建立总体布局合理、分区特色鲜明大旅游的发展格局。第36条 市域旅游功能分区规划形成“六区两带”的市域旅游功能分区,包括:古城旅游区、都市旅游区、江南水乡古镇旅游区、环太湖旅游休闲度假区、虞山-尚湖旅游区、阳澄湖旅游区以及区域水上风光旅游带和沿江旅游带。第十一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第37条 规划总目标1区域交通发展目标:立足苏州、服务区域。加强通道建设,扩大腹地范围,加强与上海、无锡、杭州、南通等周边重要城市中心及交通枢纽的联系,加强与长三角城镇密集地区的重大交通设施布局的协调。使苏州交通规划同国家、长三角地区、江苏省域的综合性、专业性交通规划相衔接。2市域交通发展目标:密切各县级市与中心城区及县级市之间的交通联系,建立与苏州社会经济发展、空间布局调整相协调,运输组织合理、设施网络完善、枢纽衔接顺畅、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2020年全市完成5.6亿人次的客运量、1.45亿吨的货运量。第38条 市域分项发展目标1公路:与长三角地区公路网衔接,客运分担率保持在6070%,货运分担率达到4550%;提高通行能力,实现市区、5县(市)全部通高速公路并快速上网,东西、南北过境车流1小时内过境,各乡镇二级以上公路便捷连接。 2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突破城乡界限、改革体制、规范运营,实现设施共享和城乡公交一体化;轨道交通结合长三角地区轨道线网规划建设。提高轨道交通在客、货运交通中的分担率,远期分别达到3040%、30%。畅通联络,使苏州中心城区与县级城市间40分钟互通; 3水运:鼓励水路货运,使其货运分担率达到2025%。鼓励水运旅游的发展;将苏州港建设为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的港口;衔接周边城市水网,构筑以四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为主、五级航道为补充,干支相通、层次分明、通江入湖、连城达港,并与苏州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协调的航道网络。4航空:近期加强至上海虹桥机场、浦东机场、无锡硕放机场的联系;远期提供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等更多航空港的选择。5物流:建成长三角地区重要物流中心城市,江苏、浙江及其它省市物流交换枢纽城市以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辅助物流枢纽城市。第39条 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选择符合多数居民需求、多元化的交通模式。2节能高效,鼓励大容量公共交通为主导、节能高效的交通方式。3环境友好,区域交通体系的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4面向区域,建立“快速畅通、区域共享”的对外交通联系。第40条 市域公路网络规划形成3个层次的公路网络:1“一环一联二射,三纵四横”的高速公路网络。一环指绕城高速公路;一联指苏昆太高速公路与上海外环路的连接线;二射指苏昆太高速公路、锡太高速公路;三纵指锡张高速公路及苏震桃高速公路、苏嘉杭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及其南北延长线;四横指沿江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苏锡常南部快速通道、沪苏浙高速公路。其中,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和降低水环境保护的安全隐患,苏锡常南部快速通道过太湖段应采用穿湖底隧道方式。2“四纵五横”的一级公路联络干线网络。四纵指苏虞张苏震桃公路、227省道、浒芦公路、224省道;五横指338省道、204国道、锡太公路、312国道、318国道。3县乡路网。联系市域内重点镇和一般镇。原则上县道采用二级和二级以上技术标准,乡道采用三级或四级公路技术标准。第41条 市域国铁线网规划1京沪高铁规划推荐在沪宁铁路和沪宁高速公路间走廊范围内的南线方案,以东西斜穿相城区和阳澄湖的北线方案为备选线路。2普速铁路规划建设沪通铁路、镇南铁路和苏嘉杭铁路苏州段。沪通铁路:上海至南通,将加强上海至南通及苏北地区的联系,改善太仓港的集疏运条件;镇南铁路苏州段:上海南翔至镇江,将为张家港、常熟、太仓等地区提供沿江客货疏运走廊,促进沿江开发;苏嘉杭铁路苏州段:苏州至嘉兴、杭州。北自镇南铁路和通沪铁路交叉处引出,沿绕城东段北延线南行,绕过甪直经澄湖东南侧沿苏嘉杭高速公路至嘉兴并入沪杭铁路。第42条 市域轨道线网规划1城际轨道规划建设沪宁、苏常、苏嘉、苏通、沪锡苏州段等5条城际轨道。沪宁城际轨道:上海至南京,承担沿线苏锡常等城市旅客交流;苏嘉城际轨道:苏州至嘉兴,承担吴江、盛泽等城镇旅客交流;苏常城际轨道:苏州至常州,承担常熟、张家港、江阴等市旅客交流;苏通城际轨道:常熟至南通,在常熟衔接苏常城际轨道,承担苏州及浙北地区与南通等江北地区的旅客交流;沪锡城际轨道苏州段:上海至无锡,承担常熟、太仓等市旅客交流。2城市轨道市域线规划建设硕放机场专线和城市轨道3号线的昆山、太仓延长线以及南部江南古镇旅游轨道专线。硕放机场专线:轨道3号线北延连通无锡硕放机场。城市轨道3号线的昆山、太仓延长线:城市轨道3号线东延并分支,连接昆山、太仓市,分别在嘉定接上海R3线、在安亭接上海 R3(a)线。江南古镇旅游轨道专线:从轨道4号线松陵支线向东经同里、周庄等古镇在青浦同上海R2线衔接。第43条 市域水运系统规划1苏州港苏州港由张家港港区、常熟港区和太仓港区3个港区组成。苏州港定位:我国沿海主要港口之一,我国重要的综合运输枢纽和现代物流服务的重要平台,是苏州市、长江三角洲及长江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集装箱干线港。苏州港将以能源、原材料、集装箱运输为主,在发展港口运输的同时,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和物流业,建设成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的港口。张家港港区:主要为腹地外贸物资运输、长江沿线江海物资中转和临港产业开发服务,是以能源、铁矿石、粮食、化工品、集装箱运输和木材、钢铁等物资中转为主,内外贸运输相结合的综合性港区。常熟港区:主要为常熟市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开发服务,并逐步拓展公共运输和中转服务功能,是以能源、件杂货运输为主,内外贸结合的综合性港区。太仓港区:是体现苏州港竞争力的枢纽性核心港区,未来发展应以国际集装箱和铁矿石运输为重点,充分合理开发利用优良的深水岸线资源,发展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干线港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长江三角洲地区铁矿石海进江中转运输体系的重要节点,并相应开展长江沿线石油化工品中转贮运及临港工业的能源、原材料、产成品运输。2市域航道网构建“两纵八横”的骨干航道网。两纵:京杭大运河和苏嘉线;申张线。八横:锡十一圩;望虞河;市区外环线一、苏虞线和常浒线以及白茆塘;苏张线、市区外环线二和杨林塘;苏浏线、青秋浦、界浦江和吴塘;苏申内港线和太湖内港线;苏西线和苏申外港线;芜申线和长湖申线。第44条 市域航空通道规划1到上海虹桥、浦东机场:高等级公路有沪宁高速公路、苏沪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312国道、204国道等;轨道线有沪宁城际轨道、苏常城际轨道+沪锡城际轨道。2到无锡硕放机场:高等级公路有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锡太公路;轨道线有硕放机场专线轨道。3到杭州萧山机场、南通兴东机场:依托高等级公路苏嘉杭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南延线、苏震桃高速公路、苏震桃公路。第45条 市域客运枢纽1一级(大型综合)换乘枢纽:京沪高铁苏州站。2二级(次级综合)换乘枢纽:京沪高铁昆山站(沪宁城际昆山站),沪宁城际苏州站(苏州火车站)、园区站、高新区站、唯亭站,苏常城际张家港站 苏常城际轨道线张家港站址尚未明确。、常熟站(2处),沪锡城际太仓站。3三级换乘枢纽:汽车南站、汽车新南站、汽车东站、汽车西站、各县市汽车客运站。第46条 市域货运枢纽1物流走廊形成“两横一纵”3条物流走廊。两横:沿沪宁高速公路和京沪铁路物流走廊、沿长江物流走廊;一纵:沿苏嘉杭高速公路物流走廊。2主要物流枢纽规划形成4个主要物流枢纽:区域物流中心组合枢纽(苏州市区以及昆山、吴江组合形成)、太仓港物流枢纽、张家港物流枢纽、常熟港物流枢纽。3物流园区规划形成4个综合型园区、5个国际物流园区和12个物流(配送)中心。(1)综合型物流园区苏州白洋湾物流园区、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常熟港口物流园区、太仓港物流中心。(2)国际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昆山飞力国际物流园区、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吴中区物流中心、吴江经济开发区物流中心、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3)物流(配送)中心望亭物流中心、北桥物流中心、张家港金港物流园区、张家港化工品交易市场、常熟招商城物流园区、常熟梦兰物流园区、太仓沙溪物流中心、太仓森信物流中心、太仓苗圃物流配送中心、太仓现代物流中心、昆山白杨湾物流中心、吴江盛泽物流中心。第十二节 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第47条 市域水资源规划1水资源平衡2020年全市总需水量93亿m³左右。需开发长江水资源,构建江湖统调、多水源联合供水的格局。2供水分区(1)长江供水区:包括张家港、常熟和太仓3市,以长江供水为主,河网水系作为补充。(2)太湖供水区:包括苏州市区和吴江市,以太湖供水为主,河网水系作为补充,阳澄湖是战略备用水源。(3)阳澄湖供水区:包括昆山市,以阳澄湖等大型湖泊供水为主,河网水系为补充。3供水安全与水源保护重点保护长江、太湖和阳澄湖3大饮用水源。沿江地区划定水源保护区,建设取水口保护工程,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设施;严格控制环太湖地区城镇建设,保护太湖水质安全;加强污水处理,疏浚引江河道,提高阳澄湖水环境质量。4节约用水落实模式转型,调整产业结构,节约水资源;沿江三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其余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工业发展;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和清洁生产,加强农业节水。第48条 市域供水工程规划1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城市人口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为500600升/人·日,镇区人口为400升/人·日,农村人口为200升/人·日。2区域供水规划全面禁止地下水的开采,以长江和太湖为主要水源,实现区域集中供水;优化供水管网布局,2010年基本实现全市范围联合供水。(1)苏州市区:以太湖为水源,共设9座水厂,总供水能力285万立方米/日,实施区域集中供水,建设统一的城市供水管网系统。(2)吴江市:以太湖为水源,太湖沿岸建设吴江区域水厂,供水能力50万立方米/日,供水管网覆盖全市所有乡镇。(3)张家港市:以长江为水源,保留张家港第三水厂,新建张家港第四水厂,两座水厂作为区域供水水厂,总供水能力120万立方米/日,供水管网覆盖全市域。(4)常熟市:以长江为水源,扩建常熟第三水厂,作为区域供水水厂,供水能力达到120万立方米/日,供水范围覆盖全市域。(5)太仓市:以长江为水源,近期扩建太仓第二水厂,远期新建浏河口水厂,两座水厂作为区域供水水厂,总供水能力60万立方米/日,水范围覆盖全市域。(6)昆山市:近期昆山取水口设于傀儡湖,扩建泾河水厂;远期引入长江水源,建设昆山区域水厂,两座水厂供水总能力达到120万立方米/日,供水范围覆盖全市域。第49条 市域防洪工程规划1防洪排涝标准(1)长江2010年,达到安全抵御1954年型50年一遇洪水标准,部分重点堤段工程达到抵御100年一遇洪水标准。2020年,防洪标准全面提高至100年一遇标准,干流河势得到控制,重要节点和重点险工岸段保持稳定,遇超标准洪水确保重要保护对象的安全。 (2)太湖流域2010年,达到防御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洪水标准,重点工程达到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标准。2020年,达到防御不同降雨典型的100年一遇洪水标准,遇超标准洪水确保流域重点保护对象的安全。 (3)区域治理新沙区、虞西区、阳澄区、淀泖区、滨湖区和浦南区,2010年全面达到防御20年一遇洪水标准,有条件区域提高到50年一遇。2020年全面达到防御50年一遇洪水标准。圩区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一日雨量两日排出。(4)城市防洪2010年,苏州老城区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张家港、太仓、常熟、昆山、吴江城区和重点开发区达到50100年一遇防洪标准。2020年,中心城区全面达到200年一遇防洪标准,张家港、太仓、常熟、昆山、吴江等县级市城区和重点开发区全面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2防洪工程规划建设(1)长江:完善长江干流堤防达标工程,提高整体抗风浪能力;继续实施河势控制、崩岸守护工程和长江口整治工程。(2)太湖流域:畅通引排,加固堤防。重点建设实施环太湖大堤后续工程、望虞河后续工程、太浦河后续工程、东太湖疏浚整治工程等。(3)区域治理工程:结合流域治理,巩固完善区域外围防洪屏障;实施以阳澄湖为调节中心的通江达湖工程。(4)城市防洪工程:对流域、区域外洪采取泄、挡、分相结合的措施,构筑以堤防和防洪墙为主体的外围屏障;对城边山洪采取蓄、撇、挡相结合的措施,减轻城市内部排水压力;河网地区分片治理;城区内部高低分治,低洼地区设站抽排。第50条 市域能源利用规划1大力引进电力、天然气等优质能源。除“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国内气源外,积极在国际市场开辟气源。天然气利用应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气和公共设施用气;适当发展小型冷、热、电联产装置和分布式电源。2控制煤炭使用。继续推进清洁能源替煤工程;以煤炭为能源的项目必须使用洁净煤,并配套建设高效的脱硫除尘环保装置。3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励利用垃圾、污泥进行发电和制气。4预测2010年苏州市域负荷约18000MW,2020年约33000MW。52010年在苏州市域范围内设置布点9座,500kV变电容量17250MVA;2020年在苏州市域范围内布点14座500kV变电所,500kV变电总容量42000MVA。6在“西气东输”输气管道甪直分输站附近设苏州第一门站,在“西气东输”输气管道东桥分输站附近设苏州第二门站,一期以苏州第一门站为主供气。远期建设苏州第二门站,同时向高压管网供气。第十三节 市域水系保护规划第51条 规划目标保护水系的生态环境,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从区域和流域的角度出发,将水系的防洪、排涝、航运、景观、供水、生态、文化、旅游等功能进行统一考虑,统一规划。第52条 水系保护分级划分为特殊保护水系、重点保护水系和一般保护水系。特殊保护水系包括饮用水源、生态敏感区等水域,如长江、太湖、阳澄湖、傀儡湖、淀山湖等;重点保护水系包括备用水源和主要景观水体,如尚湖、澄湖、金鸡湖、独墅湖、石湖、南星湖、同里湖、三角咀、漕湖、盛泽荡以及水网密集区等;一般保护水系指除上述两类外的其它水系。苏州水网密集区指水系分布密集、具有水乡风貌特征的地区,如以北麻漾为主、以阳澄湖为主和以澄湖为主的水网密集区。根据河道在流域或区域的综合功能,河道分为一级河道、二级河道、三级河道和其它河道。其中一级河道有三条,分别是京杭大运河、望虞河和太浦河。第53条 水系保护策略1综合功能协调:水系治理从以工程措施为主向生态处理方式转变,充分考虑景观、生态和安全的综合需要。2环境治理: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和输送系统,控制面源污染;通过从长江和太湖引水等措施增强水体的流动性,加强水源地保护。3生态建设: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保护,修复和改善水体环境,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加强环湖湿地的保护,在东太湖区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4湖泊保护与利用:湖泊利用充分考虑对防洪排涝和水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在洪涝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实施退田还湖或退田还水工程。5排水功能:通过对区域通江、通湖及内部水系的整治,提高水系的排水能力;根据水系分布、地形高差及洪涝特点,对流域进行水利分区,合理安排洪涝水出路。6文化挖掘与保护:充分体现江南水乡的特色,挖掘和保护水文化,发挥水系在城市生活中的作用。7水网密集区保护:划定保护范围,保护地表水网的形式和结构,建设国家级江南水乡景观保护区。8合理挖潜航运功能:充分利用河道资源,发挥内河运输优势。9沿岸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沿长江岸线的景观资源,加强对沿江湿地和后备水源的保护;加强沿太湖、阳澄湖、傀儡湖及其它水面的生态保护。第十四节 市域城镇空间管制与协调第54条 分为4个管制地区,范围见“市域城镇空间管制与协调规划图”。第55条 北部沿江发展区管制重点:加强沿江生态保护,严格保护沿江取水口控制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确保供水安全;适度控制沿江城镇建设规模,保持城镇之间必要的生态隔离。协调重点:加强沿江三市职能分工与基础设施衔接,合理布局过江通道;共同建设苏州港,强化港口协作,依托沿江港口优势发展物流产业和基础工业。第56条 中部市域核心区管制重点:严格保护阳澄湖水源地及沿湖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加强对古城、古镇风貌和历史文化环境的保护;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蔓延的态势,保护区域性生态廊道和城镇间绿色开敞空间。协调重点:加强城镇间合作,以苏州中心城区为核心,联合昆山、常熟、吴江城区共同打造市域核心,加强产业协作,加快服务业发展,增强对市域的服务功能;加强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实现一体化发展。第57条 南部水乡风貌区管制重点:共同保护“太湖吴淞江上海”的区域性人文历史和自然景观资源集聚区;加强水系保护,严格保护沿太湖地区和南部水网密集区生态环境;控制城镇建设规模和空间形态,保持水乡风貌。协调重点:加强区域城镇联合,重点发展旅游和文化产业。 第58条 西部太湖生态区管制重点:加大对太湖水源地的保护力度,确保水源水质和供水安全;严格保护太湖、西部山体及其周边控制地区内生态环境,建立环境治理的协作机制;禁止在沿湖地区进行大规模城镇建设;原则上区内不再新增工业项目,逐步转型和搬迁现有工业区。协调重点:加强沿湖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协作;以太湖度假区为依托发展旅游休闲和文化产业。第59条 中部市域核心区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应从产业分工、空间组织、设施衔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1与常熟的关系:加强两地旅游产业协作,增强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的区域服务功能;共同建设北部组团,控制与常熟城区的生态隔离;强化区域中轴与沿江产业带的功能联系,发挥常熟港口功能;加强区域基础设施衔接;实施区域生态环境的共同监测与治理。2与昆山的关系:增强中心城区对昆山的辐射能力;协调吴淞江沿线用地布局,打造区域生态、人文旅游带;保持与昆山城区之间的生态隔离;协调环阳澄湖地区城镇发展与生态保护;加强区域基础设施的衔接。3与吴江的关系:将松陵城区纳入苏州规划区统一考虑,协调空间布局,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强产业协同,共同发展现代服务业;协调太湖沿岸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严格控制太湖沿岸城镇建设行为。第四章 规划区统筹第一节 规划区“四区”划定与政策第60条 为保护不可再生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作为城镇空间布局的前提。范围和面积见附表12。第61条 禁建区政策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活动,不同区域应相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第62条 限建区政策一般农田、农村居民点等非城镇建设用地禁止自行拓展宅基地;人文和自然资源周边地区应制定相应的设计导则和建设标准,控制建设规模、强度、建筑高度、形式与色彩;其它地区应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不宜安排大型城镇开发建设项目,确有必要的大型建设项目应符合城镇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开发强度与空间形态。第63条 已建区政策保护历史文化地区,对老城实施有机更新,提高新城建设标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降低空置率,公共利益优先,逐步完善开放空间系统、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提倡公交优先的交通政策。第64条 适建区政策原则上鼓励集约型的城镇建设,具体地块的开发与建设指标应遵循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进一步提高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效率,逐步取消省级以下开发区。第二节 规划区城乡统筹战略、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第65条 规划区城乡统筹战略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与集约利用,确定城乡统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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