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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中介组织的现存问题与对策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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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中介组织的现存问题与对策研究.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社会中介组织的现存问题与对策研究.精品文档.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行政管理本科毕 业 论 文 题目: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存问题与对策研究 学校: 锦州电大 指导教师: 学生姓名: 魏 涛 学号: 完成日期: 2012年12月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卡学生姓名魏 涛年级联系电话毕业论文题目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存问题与对策研究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教 授联系电话指导记录时 间内 容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指导教师评语建议成绩指导教师: 年 月 日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姓 名魏 涛年级指导教师拟选题目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存问题与对策研究选题依据研究意义选题主要针对近几年来对锦州市中介组织发展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管理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和管理的不到位,一些社会中介组织不规范运行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切实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严厉整治在中介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无论是推动其自身健康发展,还是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都显得十分迫切选题研究主要内容和思路从分析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入手,从多方面查找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而提出解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对策。一、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现状和特点(一)社会中介组织的性质(二)社会中介组织的的功能(三)锦州市中介组织的的现状二、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二)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三、完善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若干对策 (一)经济发展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决定力量(二)完善政策体制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基础保障(三)高效管理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必备条件(四)提高素质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动力之源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研究的重点是解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对策。研究的难点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的创新点是提出建立有效的、全过程的中介组织发展管理机制。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如何发挥政府在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逐步的完善政策体系,克服存在的问题才能做好中介管理的工作,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功能。主 要参考资料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2005-10-19.2Ronald 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A. 1937. In Coase. The Firm, the Market, and the Law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8. 33-55.3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4.4郭国庆.正视中介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N.光明日报,2003-2-20. 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存问题与对策研究写作提纲绪论近年来,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迅速。但是,由于相应的规范与制度没有及时出台,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以致造成了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违规违法经营、权钱交易、虚假验资、审计等。为了确保社会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理顺政府与中介组织的管理关系,加快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制化,进一步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本论一、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现状和特点(一)社会中介组织的性质(二)社会中介组织的功能(三)锦州市中介组织的现状二、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二)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三、完善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若干对策 (一)经济发展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决定力量(二)完善政策体制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基础保障(三)高效管理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必备条件(四)提高素质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动力之源结论总而言之,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严厉整治在中介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无论是推动其自身健康发展,还是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存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摘要中介业作为一个成熟的产业在西方国家已有二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并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我国,随着改革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介业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其地位和作用愈加凸显,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当前进行各项改革的必要配套系统,尤其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重要条件。锦州市作为我国的一个经济强市,大力改革、培育和发展中介业,对于应对入世挑战,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中介组织内涵、分类及功能的理论阐述,在深入分析我区中介组织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其成因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中介组织发展的成功经验,对今后我区规范和发展中介业的总体思路和对策措施作了一些研究和探索,旨在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关键词:中介组织 发展现状 对策建议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存问题与对策研究目 录一、锦州市中介组织的发展现状和特点1(一)社会中介组织的性质 1(二)社会中介组织的功能 1(三)锦州市中介组织的现状 2二、锦州市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5(一)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6(二)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6三、完善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若干对策7(一)经济发展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决定力量7(二)完善政策体制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基础保障8(三)高效管理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必备条件9(四)提高素质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动力之源10参考文献 11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存问题与对策研究笔者以锦州为介入点,分析目前锦州中介组织现存的问题及原因,进而针对问题探讨改进对策。中介业作为一个成熟的产业在西方国家已有二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并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我国,随着改革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介业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其地位和作用愈加凸显,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当前进行各项改革的必要配套系统,尤其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重要条件。一、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现状和特点(一)社会中介组织的性质交易成本的存在是社会中介组织存在和发展的主要理论依据。科斯定理的一个重要引申是,如果所有的交易成本都为零,则不论生产和交换活动怎样安排,资源的使用都相同,各种制度的或组织的安排提供不了选择的根据。这种情况下,不仅经济组织是随机决定的,而且实际上谈不上有什么组织。但是组织或各种制度的安排确实存在而且不断变化,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节约交易费用。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到,“如果企业内部组织的交易比通过市场进行同样交易所费较少是可能的话,企业就会成为经济体系中的一个角色”,也就是说企业是作为市场的某种替代而存在。2同样,降低交易成本的需要使得社会中介组织从企业组织中分离出来,成为企业组织的一种替代。社会中介组织把若干能够为市场提供某种专项服务的要素组合成一个有机整体,避免了要素各自进入市场时,由于要素与市场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高额交易费用;同时,还可以避免各要素独立作用所引发的资源利用不充分而产生的高成本。3因此,在市场交易日益频繁和复杂的今日,通过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市场主体能够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获取更多收益,这是社会中介组织存在的根本原因。(二)社会中介组织的主要功能社会中介组织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及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特殊地位和性质赋予了其协调沟通、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们认为,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主要有如下几点: 1.协调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关系。在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背景下,社会中介组织由于居间性所充当的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尤为突出。一方面,通过社会中介组织验证、评估、代理等服务,使政府承担其对市场主体应履行的职能,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中介组织也可以将市场主体的相关要求和建议反映给政府部门,作为政府制定相应宏观调控政策时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社会中介组织要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政府因此可通过社会中介组织将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调控意图传达给企业,企业据以调整自身经营行为。这样既提高了政府的管理层次、管理效率、效果,又符合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 2.通过专业服务,提高市场主体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经济的发展得益于分工的深化和由此带来的效率提高和成本降低,然而分工的深化却使分工的不同分支之间的交易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更为复杂的交易程序,同时分工的深化也提高了市场交易发生的频率,交易成本由此越来越大。社会中介组织通过向企业提供高度专业化服务,帮助企业完成日常经营过程中各种繁杂的事物性工作,最终达到降低交易费用,促进交易发展之目的。譬如企业中关于审计、报关、运输、经营纠纷等事务,均可交由社会中介组织处理。 3.行使社会监督职能,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目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市场主体竞争日益激烈,市场中既存在企业间恶性竞争、盲目竞争的现象,也存在少数企业采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的情况,这些都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可对发现的非法交易、不正当竞争等非法行为进行揭露或举报,促使有关部门对相关市场主体予以调查并采取相应惩处措施,从而有效起到监督市场主体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三)锦州市中介组织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中介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据调查统计,截止2012年6月,我市注册登记的中介组织达339户,注册资本(资金)3556万元,范围涵盖鉴证、经纪、代理、咨询、行业协会等各个领域共21个类别,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行业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日趋激烈的发展格局,在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市场体系,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呈现出以下特点: 1、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机构日渐完善,业务开展规范,不断壮大。(1)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状况良好。组建于1999年的东奥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是我市会计事务所的龙头企业,该公司组织机构齐全,运作规范,业务稳步发展。2012年资产总额为790万元,业务收入1129万元,利润317万元,2011年各项指标分别达到1123万元、1167万元和437万元,从业人数达到96人,业务涵盖了审计、评估、工程预决算等方面。(2)资产评估机构经营业绩不够理想。全市现有评估机构2家,其中一家从事信息咨询评估服务和楼宇物业管理,另一家从事土地评估咨询。从事信息咨询评估服务和楼宇物业管理的中介机构在年检中显示,自今年7月份起已经没有业务收入;从事土地评估咨询的中介公司由于与市区同行之间“竟争激烈,业务费用及工资提高,2011、2012年连续两年出现亏损。(3)律师行业发展规范有序。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16家,有执业律师112人,2012年共担任法律顾问231家,参与刑事辩护468件,代理民事案件937件,代理经济案件284件,代理行政案件1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128件,业务收入1221.6万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影响日益增大。由于我国对律师行业采取的是司法与行政双重管理的模式,而且对律师事务所的开办和律师资格的审批管理一直较严,因此我市律师行业的总体发展比较规范有序,管理比较到位,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相对较高。(4)公证质量稳步提高。区公证处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项主任会议讨论制度,开展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到2012年6月底,共办理各类公证16312件,其中国内经济公证6369件,民事公证5509件,涉外公证2416件。公证机构总体上管理比较严,公证质量比较好,多年来未发生明显的假证、错证现象。(5)工程监理效果日益显现。全市现有工程监理机构15家,招投标代理机构12家。全区受监理的建筑工程质量稳步提高,2012年有14个工程被为锦州市优质工程,2个工程被评为辽宁省优质工程,1个工程被评为国家“鲁班奖”优质工程。(6)检验检测机构影响进一步扩大。全市现有检测机构14家,检验机构1家。从面上看,列入质监系统内依法设置、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如区质量技术检测中心、锦州金属材料检测中心其管理和运作比较规范,但社会上仍有相当数量的检测机构游离于质监部门的监控之外,管理难度相对较大。从点上看,2012年8月,区纺织品检测中心通过CANL扩项,监督评审,成功以将AZ0检测项目列入CANL认可范围,并获得国家质监总局区域性重点实验室资格、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指定实验室资格和从事纺织品环保绿色标签检验资格。2012年,该中心共完成检测批次16193次,偶氮成分、甲醛、PH值等一批生态项目的检测,为众多纺织品服装企业在技术上破除绿色壁垒作出了努力。 2、市场发展类中介组织 “穿针引线”,发挥了市场调节作用。(1)全区技术市场初步形成。我市现有的科技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市科技开发中心、市电子技术学会等。市科技开发中心是基于政府立场的公益性、非盈利性社会化科技服务全民事业单位,宗旨是为先进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架设“金桥”,为我市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中介等方面的技术服务。(2)房地产中介机构曲折发展。全区现有房地产中介机构39家,具有二级、三级资质的其本没有。近五年来,随着我区房地产业的复苏、发展、高涨和回落,房地产中介机构也经历了一个由发展、急剧扩张和萎缩、重新洗牌的过程,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也经历了一个从粗放到重点监管再到比较规范和长效管理的过程。预计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管理措施的进一步细化到位和行业自律,我区房产中介机构将逐步寻找到自身的存在空间,并在服务功能上趋于完备,在数量上达到一个合理的规模。(3)人才中介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我区人力资源市场作为全区最重要的人才集中交易场所,服务项目主要有人事代理、人才招聘、人才信息、人才引进、人才评价与推荐、人才培训等。服务方式采取定期招聘与专项招聘相结合,2012年全区进行人事代理的单位18家。此外,我市还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服务性质的人才交流联络站,全区多层次广覆盖公益性的人才交流体系日趋完善。(4)职介机构的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全市现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职业中介机构25家,其中的集体企业2家,合伙企业2家,个体工商户21家。我区自1997年以来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民办职介机构实行统一进场、集中经营的模式,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在全区推行职业介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此外劳动部门还结合年检制度,加强对职介机构的劳动监察,重点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5)婚介中介机构尚属起步阶段。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现有婚介机构仅1家,系2006年6月16日刚刚成立,其经营范围中还包括家政服务。从历史的情况来看,我市于去年5月13日曾经成立个一家婚介中介机构,但运行半年后即自告歇业。从这两个数字可以看出,通过有偿婚介机构牵线搭桥这种形式促进婚姻成立家庭尚未被我区广大居民所接受。 3、行业自律类中介组织的作用日益明显,发展势头看好 全市现有中介性质的行业协会103家,基本覆盖了我市工业、农业、科教、文卫等各个领域。这些行业协会虽然行业差异较大,条件和基础各不相同,但在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保护、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方面均发挥了不同程度的作用,而且从作用发挥来看,民间性质的要好于半官方的,半官方的要好于官方的。此外各行业协会还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制订行业性政策,向政府提出行业管理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起到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二、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市中介组织虽然近几年发展较快,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违规违法经营。有的中介机构在执业活动中,不严格执行执业管理规定。我市工商管理部门近两年在开展严厉打击违法拍卖行为的活动中,先后查处了5家拍卖企业7起不执行有关行业规定的拍卖案件,主要类型有:拍卖企业抽逃注册资本、没有按规定进行备案、未按规定公布举报电话、未设立监拍席、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等。2、权钱交易。有的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由于利益趋动,在与有关公务人员交往中,采取不正当方式,给好处,拉拢腐蚀机关公务人员,滋生腐败行为。去年底市纪委在查处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刑二庭庭长案件中发现,某县一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为拉业务向负责两家企业破产工作的市中级法院庭长分别行贿一次4万元、一次3.4万元。市二家拍卖公司为承接企业破产拍卖业务,分别送给负责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法官五至十万元。3、出具假证。在法律服务行业中,部分从业人员受到了各种诱惑因素的影响,提供假证据、假公证,为腐败交易提供程序性和技术性支持,做出了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市司法局在今年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中,查处了一个县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受亲戚之托向法官送购物卡,在执业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4、虚假验资、审计。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提供的资料不全等情况下,也为其提供验资佐证,不规范验资、人情验资、虚假验资现象普遍存在;还有的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帮助做假账,提供虚假审计意见,逃避税收,掩盖问题。5、评估资产不实。有的在企业改制中帮助腐败分子化公为私,和买受方串通一气,刻意低估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在房地产开发中低估土地价格,帮助开发商牟取暴利,高估房地产价格,骗取银行巨额抵押贷款。6、暗箱操作。在建设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中,与供应商、承包商、采购单位及监管机构有关人员互相勾结,暗箱操作,操纵招投标,进行腐败交易等。上述行为都破坏了公正、有效和规范的市场秩序,给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二)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1、审批准入把关不严。有的中介组织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条件,没有相关的从业资质,从业人员也无任何专业技术证书以及的执业资格证书。有的为了拼凑规定要达到的专业人员人数,从其他地方找来正在执业的专业人员挂靠充数,欺骗有关职能部门,非法取得经营资格。有的在年审中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由于审批准入把关不严造成中介技术力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低下。另外各种外来的中介分支机构如雨后春笋纷纷冒了出来,他们未到我市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未经审核,租用一个办公场所,招几个人,便挂牌营业了。冲击挤占市场份额,造成市场竞争混乱。为了生存,迫使有的中介组织和相关利益体串通一气,违规操作,甚至违法乱纪。2、体制不顺,竞争不公。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社会中介组织应该公平竞争,其竞争的根本是服务质量和服务信誉。但是由于我国渐进式的改革,一些中介机构先天起点不一,有的是从政府机构的娘胎中剥离,仍就与政府职能部门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实际就是部门的附属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在性质、职能、经营范围、权责和义务划分上界定不清,而有的真正是应运市场而生,无牵无挂。因此,业务竞争往往不是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往往成为挂靠单位“实力和权力”的较量。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为了部门利益,往往垄断与本部门相关的中介业务,给予“嫡系”的社会中介组织种种优惠和支持,排斥或歧视其他的社会中介组织。这些中介机构既从事经营性的社会中介活动,又代行部分政府职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中介组织在处理问题时难以保持应有的立场,背离了社会中介组织“客观、公正”执业的服务宗旨,从而丧失了客户的信任,影响了中介声誉,扭曲了竞争机制,也为腐败产生了可能。3、监管不力,市场混乱。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如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现在由于各部门在中介监管方面存在着自身利益问题,因此,相互协调沟通不够,有的甚至相互推诿,实际上存在着对社会中介组织故意监管不力的问题。加之市场主体日益多样化,中介组织类型繁多,业务差异大,组织形式、组织制度难以统一规范;还有的中介组织为规避管理,不愿意及时到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形成杂乱无章,各行其是的局面,经营管理随意性大。社会中介组织普遍没有健全的、能适应并承担自身法律责任的法律形式,一些中介组织根本无法承担自身行为后果的责任。 4、业务水平低,发展规模小。大部分社会中介的业务具有鲜明的知识性、技术性特征,专业性很强,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素质,精通专业业务,通晓国际惯例。目前社会中介从业人员参差不齐,良莠难辨。素质不高,高级专业人员短缺,普遍存在着专业训练缺乏等问题。总体来看,档次偏低,业务水平不高,缺乏权威性,发展活力不强,从业人员的现状和形势发展的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且大部分中介机构规模较小,技术装备水平较低,服务功能不完善。目前,从我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来看,多数为10-20人左右的规模,只能承接一些小项目,不能适应市场对中介服务高效、快速、准确、权威、方便的要求,限制了行业自身的发展。5、管理脱节,查处不到位。大部分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最终审批和颁发权限在省级和国家一级,我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只是进行初审和备案,监督处罚的力度不够。行业主管部门自身缺乏管理意识,相互之间沟通较少,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机制,对市场运行监督不够,对违规违纪的行为查处不力。对社会中介业务指导不足、培训教育不够,没有很好地引导他们规范执业、合法经营。监督、惩处难以到位,有的只发证不管理,有的监管多流于形式,抓不住要害实质。三、完善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若干对策展望未来,我市中介组织的发展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国家“十一五”期间大力发展中介行业的政策导向给我市中介业的发展增加了外部动能,同时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中介服务的市场需求将不断扩大,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市中介组织的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另一方面,随着入世以后我国市场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各类外资中介机构将大举进入中国市场,而我市中介组织不仅在资金、技术、管理上处于竞争的弱势,更重要的是在信誉上处于劣势,这将是影响我市中介组织生存竞争的重要因素。针对中介组织的特殊性,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完善中介组织发展管理体系。(一)经济发展是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决定力量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没有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的充裕,就不可能有社会各方面的健康发展。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不够发达,各地区发展还不平衡,直接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区域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上的诸多差异,例如在浙江、广东等东南沿海农村地区,社会中介组织不仅发展迅速,其联结农户、服务农户的作用发挥得比较充分,辐射力和带动力也比较强;在西北农村地区,社会中介组织虽然有所发展,但发展的步伐还很慢,有些应有的作用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目前,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面临的一个普遍难题是资金短缺,而资金短缺一个主要原因是政府资金投入相对不足,财政扶持有限,这都与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息息相关。因此,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要着眼于经济发展的全局,以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以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好的外部环境。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发展是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决定力量。在金融危机影响不断蔓延的情况下,锦州市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力措施,这些都有利于提高社会中介组织抵御风险的能力,强化中介组织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二)完善政策体制是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基础保障好的政策、健全的体制是我市保障社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过程中,不仅重视政策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扶持与引导,而且特别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锦州市的社会中介组织基本上是伴随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由于受传统体制和社会环境的制约,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还明显落后于经济社会生活的需要。锦州市在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政策扶持相对较少,政府扮演了太多的主导角色,给予中介组织的自主发展的空间太少,许多中介组织变相地成了政府的“附属物”。以行业协会为例,全国性行业协会292个,全部为政府所创办;广东省112个省级行业协会中有103个由政府倡议成立;上海的134个行业协会中,58.69的行业协会负责人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托或由上级部门人员兼职。这些行业协会由于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官办色彩浓厚,导致政会不分,协会的独立性及自主性难以保障,并容易造成行业协会的官僚化倾向。政府对社会中介组织的行政干预过多。一些社会中介组织由于挂靠在政府有关部门,其业务活动不是依靠市场,而是依靠政府主管部门的权力;不是依靠平等竞争,而是实行行业事务垄断。在登记管理方面,许多地方没有严格规定,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协调,一方面是乱办社会中介组织,另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多头审批,加剧了社会中介组织行为的不规范。还有的地区、部门和行业规定,本地区、部门和行业内单位验资、资产评估等事务必须由其自设的“翻牌公司”办理;有的行政部门规定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必须到指定的机构办理有关事宜。这样的社会中介组织实际成了政府办事机构,不利于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也影响了社会中介组织积极性的发挥。基于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要从两个方面完善政策体制: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既要从资金投入政策上为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提供发展的物质基础,建立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上予以倾斜;又要从优惠政策上为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提供登记、注册、管理上的便利,简化程序,提高效率。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5个“一号文件”,对于大力扶持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也进一步指出,要提高各级各类中介组织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在中介组织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本质上讲,社会中介组织是一个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利益联结体,中介组织的发展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组织成员的潜能和才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竞争力。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离不开政府的鼓励、扶持和引导,但是行政权力却不能过多地进入社会中介组织,政府要明确自身职责,准确定位,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着力对社会中介组织的主体资格、活动范围、责任与义务、违法违纪的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将其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同时,政府要监督和协调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过程,确保其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三)高效管理是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必备条件马克思曾指出,凡是许多人在一起协同劳动的地方,都必须有管理,并且组织规模越大,人员越多,管理越复杂。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种艺术,是一种文化现象,而高效的管理更是任何组织发展的重要保证。目前,社会中介组织普遍存在着“该管的没有管好,不该管的却插手管”的现象,由于管理失位或者管理错位,致使社会中介组织运行无序,管理混乱,势必影响组织成员效率的提高。我国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专门法律仅有5部:仲裁法、证券法、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广告法等,这几部法律在许多方面尚不够健全和完善,还不能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对大多数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主要是依据一些行政条例和行政规定(如条例、守则、办法、通知)等行政法规来进行,这在交易、代理、评估、咨询等业务领域尤为明显。相对于宪法、法律而言,行政法律的内涵不太明确,外延也难以把握。为此,社会中介组织管理中要体现依法管理的思想,尽快建立起一整套有关中介组织的法律和法规,依法对中介组织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结合我国国情逐步制定和形成配套的、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彻底扭转把市场中介组织当作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来管理的传统做法。同时,要加大普法力度,让社会各界、公民、法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规范社会行为和进行自我保护、自我约束。并进一步完善中介组织的竞争规则,规范竞争行为,禁止各中介组织的不正当竞争,规范竞争环境,防止各种非公平、非公正因素的介入。同时,还要对各种中介组织的主体资格、活动范围、权利与义务、违法处理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将之纳人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要完善资格认证和注册登记制度。根据中介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资格认证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有资格证书,中介组织必须在资格审查合格并进行注册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要根据中介组织的不同性质和类型确定合理的中介收费标准;要综合管理。由于中介组织的业务范围广,涉及面宽,内容繁杂,这就需要工商、税务、物价、银行、财政等职能部门互相支持,形成一个综合管理系统。据悉,为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规范中介组织执业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保护中介组织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江苏省无锡市2008年10月21日印发了无锡市规范和发展中介组织的若干规定,山东省济宁市2009年1月13日颁发了济宁市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从社会中介组织的设立、执业、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诸多规定,其它各地也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相关管理制度,这些都有助于社会中介组织和谐健康发展。此外,针对很多社会中介组织资金管理混乱的现状,还必须进一步改进中介组织的运行结构,成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防止资金挪用、流失,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四)提高素质是锦州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动力之源自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上下掀起了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热潮,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最终体现在人的发展上。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的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社会中介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相当一部分社会中介组织的业务如会计、法律、仲裁等具有鲜明的知识性、技术性特征,专业知识性很强。因此,要求其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素质,精通专业业务,通晓国际惯例。而锦州市目前在这方面人才的培养明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首先是人员素质不高,专业人员短缺。中介组织的工作人员大都未经过专业训练,致使中介市场缺乏竞争,难以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限制了专业人员技术水平的再提高;据2009上半年重庆市沙坪坝区工商局中介组织发展分析报告统计,文化程度为高中或高以下的仍占多数,占整个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了57%,大专和本科学历的仅占总数的43%,硕士和博士的就更少得可怜,分别仅占总数的0.4%和0.1%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中介组织仍是以低端服务为主,提供的服务中,智力和专业知识的含量还很低,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其次是水平参差不齐,人员构成年龄偏大。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是已办离退休手续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职工,人员老化状况十分突出,降低了中介组织的服务质量和效果,制约了技术服务的广泛开展。美国1.8万个行业协会当中,平均拥有工作人员近200人,没有一名兼职人员。他们平均年龄35岁,本科生、研究生学历比例为7:3。而我国各地行业协会缺乏专业人员和专职人员。以上海为例,全市近60%的行业协会负责人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由上级部门负责人兼任,平均年龄超过65岁,聘用退休人员的比例高达74% 。最后是有些从业人员素质较差,无视职业道德,违规舞弊,破坏了公正、有效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为此,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更新其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改善中介组织服务人员的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提高整个中介组织的素质,以保证提供优良的服务;其次,在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整个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端正服务态度,切实纠正行业的不规范行为。再次,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对严格的资格审查和执业登记,并把它作为一项长期、连续的工作。逐步建立起中介组织内部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实行人才的合理流动,优胜劣汰,工资收入与效益直接挂钩。社会中介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在社会转型期,中介组织不仅能够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中介协调职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且能够对政府行政改革和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加速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将助于推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因此,我们要勇于实践,努力探索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又快又好发展。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2005-10-19. 2Ronald 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A. 1937. In Coase. The Firm, the Market, and the Law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8. 33-55. 3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4. 4郭国庆.正视中介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N.光明日报,2003-2-20. 5郭国庆,王海龙.论社会中介组织的内部营销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5):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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