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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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doc
2014 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序号考 核 内 容分值考核方式扣 分 标 准得分一、指标控制(300 分)1事故控制200检查事故报表超过市局下达指标的扣 200 分。2指标和考核体系建立100查文件台帐未层层建立行业内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的扣 100 分。 二、组织领导(200 分)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00查文件台帐贯彻落实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有关规定,未召开会议 组织专题学习的扣 30 分,未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见的扣 40 分;未 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扣 50 分,未和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 20 分;未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的,有 1 项扣 40 分;未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明确的扣 40 分。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 部署和解决工作重点和难点20查文件台帐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例会全年不少于 4 次,每少 1 次扣 5 分;无工作部署或会议 纪要的,1 次扣 5 分;未及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扣 10 分,解决相关问题 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扣 10 分。3安全生产履职保证金和行政正 职季度履职报告制度20查文件台帐行政正职没有书面履职报告的扣 10 分,未按时报送的扣 10 分;未实行安全生 产履职保证金制度的扣 10 分。4参与配合市局有关工作情况60根据掌握情况未按照市局下发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的扣 40 分,工作完成不及时的扣 20 分;未 按要求参加市局工作会议的,1 次扣 5 分;未按要求报送有关工作信息、报表、 方案、总结等,1 次扣 5 分。三、重点工作(200 分)1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 项行动40查文件 台帐领导带队日常安全检查和督查全年不少于 4 次,每少 1 次扣 10 分,无记录扣 5 分;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主要领导未带队检查的扣 20 分;“一节两会”安全 大检查无工作方案的扣 20 分,未按时报送方案、信息、总结的,1 项扣 10 分; 未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扣 20 分,无方案的扣 10 分,未按要求组 织检查督查的扣 10 分,未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和总结的扣 10 分。2打非治违专项行动60查台帐 现场检查无方案的扣 10 分,未开展打非治违的扣 20 分,未积极参与或配合“打非治违” 工作的扣 10-40 分,未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月报表、总结的,每项扣 10 分; 每查实 1 例非法违法企业扣 20 分,因“打非”工作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扣 60 分;打非治违系统月报表,未报送的每次扣 10 分,无故迟报每次扣 5 分。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40查资料 现场检查未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以道路运输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 理专项行动”的扣 40 分,无工作方案、工作台帐不健全的扣 20 分;未通过市 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开展自查自报的扣 20 分;未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月报表、 总结的每次扣 5 分;未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扣 20 分,未开展重大 事故隐患认定、挂牌公示、督改、销号工作的扣 20 分,未建立重大隐患台帐的 扣 20 分,有一个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扣 40 分。省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 的,每一次扣 20 分;市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每一次扣 10 分,市局检查 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每一次扣 5 分;未整改或整改情况未及时上报的,加倍扣 分。4深化本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按 期完成专项整治目标和任务20查资料 台帐未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扣 10 分,专项整治组织领导、部署、检 查、验收和总结,每少 1 项扣 5 分,治理目标未完成的扣 10 分。5加强部门联动,完善联合执法 机制40根据掌握情况未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每次扣 20 分;未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的,每次 扣 10 分。四、基础建设(200 分)1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网络建设, 落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40根据检查情况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 20 分。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 动20查台账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政策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未组织学习贯彻新 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双六条”的扣 10 分;未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扣 20 分,组织不力的扣 10 分。3监管行业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持 证率 100%,本行业职工接受三 级安全教育率 100%,特种作业 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20查资料 抽查企业达不到本行业标准要求的,每低 1%扣 5 分。4应急管理20查资料 现场检查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的每项扣 10 分;未制定完善 本部门、本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 10 分,未定期组织演练的扣 10 分。5行业内企业规范化管理40抽查企业未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扣 10 分,未完成标准化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的 扣 20 分;行业内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1 家扣 10 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的 1 家扣 10 分。6安全生产工作台账管理60查台账建立健全组织领导、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安全检查、宣传教育、事故管理等 工作台账,资料不齐全或缺少的每少 1 个扣 5 分。五、事故报告处理(100 分)1事故信息统计和报告制度60根据掌握情况迟报、漏报,扣 60 分;事故信息和事故统计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每次扣 20 分。2事故调查和按期结案情况40根据事故处理未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好事故罚没款缴纳和行政处分落实工作,影响 事故查处和结案的,每起扣 10 分;事故善后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的扣 20-40 分;事故牵头调查单位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的扣 20 分,未按 时结案的扣 20 分。合计1000 分注: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1、年度内本部门、本系统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或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2、谎报、 瞒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1、年度内本部门、本系统发生火灾较大事故,一次死亡 6 人以上 10 人以下责任事故的;2、迟报、漏报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3、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不到位的;4、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三、根据申报情况核实的,安全生产创新工作、做法、成果被市局认可并推广的,加 20 分;市级人民政府、安委会或省级主管部门认可并推广的, 加 30 分;被省级人民政府、安委会或国务院部委认可并推广的,加 50 分;被国务院认可并推广的,加 80 分。(最高加分不超过 100 分,不累 计加分。)四、本细则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各项目扣分不超过该项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