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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doc

    • 资源ID:1858298       资源大小:222.59KB        全文页数: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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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doc

    0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一)行政许可流程图1种子(含草种、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5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符合发证条件的5个工作日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提出 申请受理 阶段1、申请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请报告,填写行政许可申请表 ;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3、证明其可以审批的有效文件和材料;4、行政审批相关方案及作业设计等;5、申请单位或个人相关资质和证明材料。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送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审批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送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查 验收 阶段许可 发证 阶段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审核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材料补正: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发放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资料通过审查的,向申请企业发出现场检查验收通知,组织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主管领导签发向申请人发出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审批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同时收回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审批受理通知书颁发许可证书,同时收回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审批受理通知书1不符合发证条件的2.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需要提交的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1. 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情况表;2.与所经营的兽 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等设施及设备情况表;3、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 录;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5、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到窗口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 或者不符合法定形 式的,一次性告知 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 求提交补正申请材料的, 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依法委托评审或登记备案依法作出决定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制作 文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 法提出复议、行政诉讼的权 利作出许可决定 的,制作文书通知申请人依法公开3.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 局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办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局 电话:0975-838200132 个工作日25 个工作日符合发证条件的 权 3 个工作日不符合发证条件的4.草原使用证(含临时使用)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申请条件:1.须经种畜禽场所在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报告(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和技术力量、群体规模和结构、生产技术指标、管理制度、动物防疫条件、污物处理与环境) ;品种来源;种畜禽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系谱材料;动物防疫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 出 申 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农牧局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补正: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发放农牧厅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送农牧局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农牧局办公室组织审核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农牧局办公室办理许 可 发 证主管领导签发颁发许可证书,同时收回农牧局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向申请人发出农牧局行政审批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同时收回农牧厅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农牧局办公室办理受 理 阶 段审 查 阶 段申请人提出申请(建设项目可研性报 告、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设 计资料)草原监理站(1 工作日) 1 接待人审查报件是否齐全、合法。 2 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及举报投诉方 式主管局长提出审查意 见(2 工作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 请人补正内容符合要求,草原监理站审 查(3 工作日)局会审领导小组会 审(7 工作日)批准及收费未通过审查的退件到接待协调窗 口,由接待协调窗口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取件4需提交的材料: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单位向市畜牧兽医局草原科领取申报表;2.草原长期使用证明材料;3.界线证明(原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5.临时使用草原许可证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局 承办机构:玛沁县草原监理站 服务电话:0975-8382001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8200156.水产苗种生产审批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企业、个人提出申请受理实地勘察、确认面积30 公顷以上10-30 公顷10 公顷以下青海省草原监理站办理果洛州草原监理站办理县草原监理站办理调查人员签署意见(监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查,对现场查验核实草原面积等情况,填写草原临时征用草原使用现场查验表,草原征占用申请表,签署查验意见,报送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查(检查项目批文,草原权属证明,申请单位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和安置费协议等材料齐全)按标准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颁发临时草原使用许可证6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申报条件:申报条件:1.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2.用于繁殖的亲 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3.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 规程的要求;4.有与生产苗种生产的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7.国有水面、滩涂养殖使用证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表。2、申请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3、水域滩涂养殖证。4、场地使用权属证明。5、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生产种类及审定情况。受理申请接待人审查报送材料是否齐全、合法;符合要求,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补正内容。现场检查符合条件的,主管领导提出审查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检 测符合条件,县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核合格后,下发批复通知,发放证书。发 证7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8.渔业捕捞许可证(不含青海湖)不同意的,服务窗口出具不予批准的 书面说明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准或不予批 准的书面说明实地踏勘核实绘图 (5 个工作日)服务窗口制证、告知、发证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进行当场审查处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 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或 一次性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 部内容不属于本局 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的形式, 当场出具审批受理通知单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5 个工作 日)1. 养殖证申请表;2. 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 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8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申请人向渔政站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填写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表 , 并签章,附 2 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 件一份,并由所在村委会盖章。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份初审,合格盖章, 不合格者说明理由并退回对初审同意的逐份审核,同意换发的由 签发人签发,不同意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人办到新证后,旧证依法收回。99. 上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核发、审验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办理办结(向社会公开)玛沁县农牧局受理 (1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和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原驾驶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3 张;2、本人原持有驾驶证、身体条件体检合格;3、申请、遗失证明、证件遗失登记依据;4、交强险证明提交材料:1、原驾驶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照片3 张;2、本人原持有驾驶证、身体条件体检合格;3、申请、遗失证明、证件遗失登记依据;4、交强险证明10法定时限:法定时限:1515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010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优化流程:优化流程:1010 个工作个工作 日日10. 上路拖拉机安全检验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10 工作日 承诺期限:5 个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查询检查、动态检验、设备 检验签章签注检验合格标志玛沁县农牧局受理、 检验开始(1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和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1、行驶证 2、上道路 行驶的拖拉机强制保险凭证 3、填写拖拉机检验申请表调整/整改/修理11法定时限:法定时限:1010 作日作日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5 5 工作日工作日 优化流程:优化流程:1 1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11.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资格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15 工作日 承诺期限:10 个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农机行政审批窗口会同专家 现场考评农牧局通知申请人领取培训 许可证农牧局审批提出审查意见(1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和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注: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资格认定项目要进行现场考评,现场考评在农牧局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由农牧局会同专家进行,最后农牧局进行综合审定并提提交材料: (一)青海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 培训班资格认定申请表 3 份;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 份 (原件备查) ; (三)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平面 图(包括学校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 所有权证,教练场地租用合同)复印 件 3 份(原件备查) ; (四)教学设备清单 3 份; (五)教学和财务人员身份及资质证 明(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拖拉 机驾驶证、驾驶员职业资格证书、准 教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 份(原件备查) ; (六)组织管理制度 3 份;(七)生 源预测报告 3 份。12出审查意见报局负责人审批。现场考评以及异议处理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法定时限:法定时限:1515 作日作日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010 工作日工作日 优化流程:优化流程:1010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12.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15 工作日 承诺期限:10 个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不同意的,服务窗口出具不予批准的 书面说明复审 (1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进行当场审查处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 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或 一次性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 部内容不属于本局 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的形式, 当场出具审批受理通知单制证(2 个工作日)(一)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二)身份证明;(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1)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2) 身高:不低于 150 厘米;(3) 视力:两眼裸视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4.9 以上;(4)辨色力:无红绿色盲;(5)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 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6)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它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手指运动功能正常;(7)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 5 厘米;(8)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申请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情形和其它条件。1313.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15 工作日 承诺期限:10 个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申请人申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相应的维修设施和场地使用证明;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主要从事人员的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不全,一 次性告知补交农机监理站受 理审 核做出受理意见申请人全程监督不符合符合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准或不予批 准的书面说明服务窗口告知、发证14法定时限:法定时限:1515 作日作日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010 工作日工作日 优化流程:优化流程:1010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14.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合格证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15 工作日 承诺期限:10 个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进行当场审查处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 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或 一次性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 部内容不属于本局 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2、场地实物照片;3、场址地理位置图、场内各功能布局图、基建设计图;4、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5、实施动物防疫必须的设备清单;6、人员情况 ;7、遵照实施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文本。 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一、申请人办理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1、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3、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4、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5、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6、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二、申请人办理饲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符合规模条件:1、猪年出栏 500 头以上;2、牛常年存栏 100 头以上;3、羊常年存栏 100 只以上;4、肉禽常年存栏 3000 羽以上;5、蛋禽常年存栏 2000 羽以上;6、兔常年存栏 1000 只以上;7、蜂常年养殖 30 箱以上。三、申请人履行完法定义务,无违反动物防疫法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1515. 动物诊疗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15 工作日 承诺期限:10 个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复审(1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的形式, 当场出具审批受理通知单制证(2 个工作日)复审(1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进行当场审查处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 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或 一次性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 部内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的形式, 当场出具审批受理通知单合格法证(2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1、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领核发登记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兽医人员资格证明;4、场所证明;5、动物诊疗有关制度;6、相片 2 张(1 寸) 。 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1、人员要求:两名以上具有兽医专业大专以上或取得兽医师资格以上人员,并取得国家和省规定的动物防治员资格证书,且无人畜共患病,无色盲症;2、设施要求:距离幼儿园、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地、饲养场、水源 50 米以上固定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有独立的门诊室、手术室、药房、检验室,配有药品柜、冰箱、药箱、显微镜和其他必备的诊疗器械;3、有门诊、处方、药房、检验及从业人员等与诊疗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16法定时限:法定时限:1515 作日作日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010 工作日工作日 优化流程:优化流程:1010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16. 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15 工作日 承诺期限:10 个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复审(1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现场勘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 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或 一次性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 部内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的形式, 当场出具审批受理通知单申请材料:1、调运检疫申请书;2、经产地检疫合格的,申请人以产地检疫合格证在产地换取植物检疫证书。3、植物、植物产品检疫要求书。办理条件:1、在无植物检疫对象发生地区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经核实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2、在零星发生植物检疫对象的地区调运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时,应凭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植物检疫证书;3、对产地植物检疫对象发生情况不清楚的植物、植物产品,必须按照调运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证明不带植物检疫对象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17法定时限:法定时限:1515 作日作日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010 工作日工作日 优化流程:优化流程:1010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17.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证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15 工作日 承诺期限:10 个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签发检疫证明书复审(1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现场勘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 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或 一次性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 部内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的形式, 当场出具审批受理通知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申请材料:1、进入屠宰场(厂、点)时,货主应提供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必须经过实验室检验,提供检验报告。办理条件:1.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 6 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2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18法定时限:法定时限:1515 作日作日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010 工作日工作日 优化流程:优化流程:1010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二)行政处罚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当事人放弃听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证件,现场查清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日常监察调查取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查,制作现场调查笔录,取得相关证据立案登记移送处理,1、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 2、涉嫌犯罪,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行政复议,接到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申请复议听取陈述和申辩简易程序提出初步意见,执法人员根据违法情况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审核,局务会议进行审核备案履行当事人履行集体审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般程序撤销立案,情况轻微且已改正,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听证程序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书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举行听证会19(三)行政监督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监督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行政诉讼,接到决定书之日起 15 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归档备案制作和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听证报告和意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收集信息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现场出具检查报告发现问题调查取证登记保存现场出具处理意见形成检查报告限期整改到期核查20(四)行政强制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强制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是否履行 行政决定进入处理程序总结评估结案、归档存在违法事实执行报局负责人批 准下达责令改正通 知书下达督促催 告书作出行政强制 执行决定调查取证下达告知归档有业务处检查发现、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下级 机关报请、有关部门移送及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需立案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查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采取行政强制 措施的违法行为1、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 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责令限期 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进行1、明确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所需的合 理期限 2、强制执行方式;3、当事人 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再实行行政强制21否(五)行政确认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确定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作出限期治理决定;没收违法所得财物; 吊销许可证申请者提供行政确认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对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暂不予受理,提请申请人补正相关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需要现场核实的,组织现场核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签署审定意见。对确认的,填写行政确 认决定书对未予确认的,填写不 予确认决定书按时送达决定书。22(六)行政收费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收费 办理地点: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承办部门:玛沁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 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8382001 监督投诉电话:8382001(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承办收费部门依法确定行政收费相对人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核查并计算应交数额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送达收费决定书对收费额度有异议 的,现场重新核实双方共同核实确认收费额 度并签收收费决定书拒绝缴纳的,立案查 处或申请法院强制执 行开具征收发票到指定银行缴费至财政专户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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