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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兽医第一篇 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pdf

    • 资源ID:20015852       资源大小:277.57KB        全文页数: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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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兽医第一篇 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pdf

    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动物防疫法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我国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一类疫病 危害严重 需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等二类疫病 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需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三类疫病 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需控制和净化国家对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动物疫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 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接收动物疫情报告的主体: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重大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认定并报国务院封锁令取消由原定机关决定并宣布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 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检疫申报、审批 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捕获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执业兽医:是指从事动物诊疗和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乡村兽医只能在本乡镇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官方兽医规定 有证件 有标志 不经营 不收费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 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可以处 3000 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 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 3 万元以上, 处 1 倍以上 3 倍一下罚款,不足 3 万处 3 千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集贸市场无需取得布局设置与门同宽、长 4 米、深 0.3 米以上消毒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期限不超过 20 日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区域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行政相对人应当在每年 1 月底前向发证机关报告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动物、动物产品离开产地申报时限,一般提前3 天,乳用、种用、精液、卵、演出动物等提前 15 天,向无规定疫病区提前 3 天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屠宰动物提前 6 小时向当地申报;急屠宰随时申报合法捕获动物, 在捕获后 3 天内向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符合出证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出售或者运输水产亲本、幼体、受精卵、发眼卵等,应当提前 20 天向所在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捕获野生水产苗种的,捕获后 2 天内申报跨省级引进水产苗种达到目的地后,24 小时内报告,并接受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输相关易感动物、 动物产品, 需进过 2 次检疫,分别由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大型动物隔离 45 天,小型动物隔离 30 天补检, 货主在 5 天内提供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来自非封锁区的证明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应向注册机关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取得助理资格的应向注册机关备案注册机关在收到执业兽医注册申请后,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审核执业兽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动物诊疗机构执业, 但动物诊疗机构间的会诊、支援、硬要出诊、急救除外执业兽医可以从事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等活动执业兽医应当每年 3 月底前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执业证书或助理证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收缴并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00 元以上一万元一下罚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动物诊疗是指动物疾病的预防、 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经营性活动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蓄禽养殖场、 屠宰加工厂、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 200 米不具备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不得使用动物医院名称病历档案应当保存 3 年以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自 2005 年 11 月 18 日起施行重大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发生重大疫情应急工作指导方针:加强领导 密切配合 依靠科学 依法防治 群防群控 果断处置工作原则:及时发现 快速反应 严格处理 减少损失应急预案制定:本级制定,报上级备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 是接受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的主体核实初步认定属重大动物疫情, 应当 2 小时内逐级报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接报后 1 小时内报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报后 1 小时内报本级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重大疫情发生后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4 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重大疫情由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必要时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重大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重大动物疫情符合终止条件的, 彻底消毒后, 经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由原发布封锁令的政府宣布解除封锁,撤销疫区重大疫情不报告,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于警告, 并处 2000-5000 罚款;不按规定处理病原,给于警告,并处5000 元以下罚款突发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需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我国尚未发现的疫病: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我国已经消灭的动物疫病:牛瘟、牛肺疫疫点:患病动物所在地点疫区:以疫点为中心的一定范围的区域; 疫区外一定范围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一类动物疫病:鲤春病毒血症、白班综合征二类动物疫病:鱼类11 种 草鱼出血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锦鲤疱疹病毒病、 刺激隐核虫病、 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 病毒性神经坏死病、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 斑点叉尾鮰病毒病、 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流行性溃疡综合征甲壳类 6 种:桃拉综合征、黄头病、罗氏沼虾白尾病、对虾杆状病毒病、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传染性肌肉坏死病三类动物疫病:鱼类病 7 种 鮰类肠败血症、迟缓爱德华氏菌病、小瓜虫病、黏孢子虫病、三代虫病、指环虫病、链球菌病甲壳类 2 种 河蟹颤抖病、斑节对虾杆状病毒病贝类 6 种 鲍脓疱病、鲍立克次氏体病、鲍病毒性死亡病、包纳米虫病、折光马尔太虫病、奥尔森派琴虫病人畜共患病:26 种对发病快、死亡率高等重大疫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对死亡动物或发病动物不得随意解剖;对外来病或新发病,应立即按规定逐级报至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尸体及发病动物不得随意解剖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自 200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实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符合经营兽药条件的企业,可向市、县级部门提出申请,经验兽用生物制品企业需向省级部门申请;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期满前 6 个月提出换发申请工商变更信息后 15 个工作日内到原发证单位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禁用药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水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动物产品假兽药: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其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 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劣兽药: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 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 不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其他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但不属于假兽药经营假劣兽药,或无证经营兽药,或者经营人用药品的,处货值金额2-5 倍罚款,货值无法核实的,处 10-20 万元罚款未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违法行为的, 责令立即整改,饲喂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 1-5 万元罚款违法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或者兽药残留超标动物产品的,责令对动物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处3-10 万元罚款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于警告,并处 5-10 万元罚款不按规定报告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违法行为的, 给予警告并处 5000-1 万元罚款不按规定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违法行为的,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销售原料药或者拆零销售原料药的, 责令立即整改,给于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2-5 万元罚款不按规定添加药品违法行为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1-3 万元罚款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 201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变更经营场所面积以及变更仓库位置,增加、减少仓库数量、面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在变更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规章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建立兽药购销、 入库、 出库等记录; 建立质量管理档案,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凭证保存在有效期后 1 年兽用生物制品入库,应当由 2 人以上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兽药以红色字体标识; 待验和退货兽药以黄色字体标志; 合格兽药以绿色字体标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我国将兽用生物制品分为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和非国家强制免疫生物制品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名单由农业部确定并公告, 并指定的企业生产,相关记录保存至有效期后 2 年农业部指定企业只能将国家强制免疫生物制品销售给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养殖场,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自 200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兽药产品(原料药除外)必须同时使用内包装标签和外包装标签内包装至少标明兽药名称、含量规格、生产批号外包装标明名称、主要成分、用法用量等兽药有效期按年月顺序标注, 如 “有效期至 2018 年 09 月或 2018.09”停药期规定复方甲苯咪唑粉 鳗 150 度日盐酸环丙沙星、盐酸小薛碱预混剂 鱼 500 度日诺氟沙星、盐酸小薛碱预混剂 鱼 500 度日维 C 磷酸酯镁、盐酸环丙沙星预混剂 鱼 500 度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自 2004 年 11 月 12 日起施行病原微生物分为 4 类,第一 10 种、二 8 种为高致病性 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为第三类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应当有 2 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相关实验活动的试验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 年高致病原微生物保藏机构应当在每年年底前将宝藏的菌种样本的种类、数量报农业部保藏要求: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技术资料档案应当永久保存执业兽医职业道德执业兽医职业道德:奉献社会、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爱护动物奉献社会是执业兽医最高境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是基础要素动物诊疗机构一般需 1 名以上执业兽医;从事动物颅腔、腹腔等手术需 3 名以上,且才可称为动物医院病历档案应当保存 3 年以上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应当于每年 3 月底前将上年动物诊疗情况向发证机构报告执业兽医刑事责任,引起重大动物疫情,或者引起重大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执业兽医行政责任, 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停止动物诊疗活动、 罚款、吊销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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