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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文件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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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文件范本.doc

    广东省石化产业基地规划布局研究 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8-104001-0062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石化产业基地规划布局研究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日期:2018年8月31日温馨提示:为使项目中标结果顺利公告,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操作。(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供应商注册流程图事项内容注册办理材料需准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经审计的2017年财务报告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机构管理员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缴纳税收证明等。如证书合并,可统一上传营业执照,证书编号统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理部门、地点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 26 号 8 楼适用范围在广东省范围内参与或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办理期限2 个工作日注意事项审查机构在收到供应商注册申请起2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网上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符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查。系统自动将审查机构意见以邮件形式通知供应商,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应及时上网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审查。温馨提示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各收款帐号的区别,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中标服务费存入指定的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四、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五、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七、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并与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原件一同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中。 八、 招标项目内有多项设备或报价内容的,应加总后报总价。 九、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总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合同书文本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石化产业基地规划布局研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 采购项目编号: 440000-201808-104001-0062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石化产业基地规划布局研究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00四、 采购数量:1项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3.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3.1项目简介:近期我省有一批重大石化龙头项目相继落地,这批项目建设对于推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石化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我省应对全省石化产业基地布局做进一步优化,着重提高产业集约化、一体化水平。石化产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快速发展,全省已经形成了从上游炼油、乙烯生产到中下游基本有机原料、精细化工、合成材料、橡胶加工等较为完整的石化产业链,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十一五”以来,我省加快推进石化产业布局调整,着力推进惠州大亚湾、揭阳大南海和湛江东海岛石化基地建设,积极支持茂名石化基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我省石化产业仍存在部分石化基地布局不合理、产业链上下游发展脱节、精细化工率不高、产品结构性短缺等突出问题。在当前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我省石化产业发展迫切需要科学谋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各石化基地实现错位发展。鉴此,通过开展此项研究,可以在对全省各石化基地发展现状、发展空间、市场需求等方面进行深入摸底调研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聚水平,进一步明确各石化基地近、中、远期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提高我省石化产业总体竞争力。为做好课题研究单位遴选工作,经委学术委员会同意,现对“广东省石化产业基地规划布局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3.2项目内容:“广东省石化产业基地规划布局研究”课题采购项目。3.3研究要求3.3.1解决的实际工作问题:指导我省各石化基地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形成环保安全、集聚集约、错位有序的发展格局。3.3.2研究需求和研究难点:在对全球乃至我国石化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全省各石化产业基地现状(包括主要装置规模、主要产品种类、在建及拟建项目以及土地、能源、环境等资源要素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对标研究,认真分析我省各石化产业基地发展优势和不足。按照集聚集约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论证各石化基地的发展规模,尤其是主要石化产品总量目标。依据各石化基地产业基础、资源条件、环境禀赋等因素,综合提出各石化基地中下游产业发展思路。对标世界级石化基地提出我省各石化产业基地发展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方向选择及中下游产业发展思路,为我省新落地石化龙头项目获得国家认可提供依据。3.3.3研究成果本课题将对我省现有和在建的石化产业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对我省石化产业基地规划布局提出更为科学、可行的政策建议,推动我省石化产业做大做强。3.4研究进度及完成时间(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应立即开展文献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于9月30日前召开开题会,向采购人报告总体工作大纲。(2) 中标人应在开题后,迅速组织赴国内知名研究机构、先进省份、新加坡裕廊化工岛等发达地区、省内有关地市等开展实地调研,就写作提纲开展专题研讨,于2018年10月10日前形成写作提纲。(三)对前期研究情况、调研结果、收集的有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组织专家对提纲等方面内容进行讨论,专题研讨研究报告的撰写,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采购人组织评审。(四)中标人根据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8年12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研究报告。3.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每家供应商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3.6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8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若属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则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6.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2号车元素楼上2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9时30分。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B塔1024房。十、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0日9时30分。十一、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B塔1024房。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7日止。十三、 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沈小姐联系电话:020-38036127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20-83784093(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2号联系人:沈小姐联系电话: 020-38036127传真: 020-38036127邮编: 510635(三)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020-83784093传真:020-83784093邮编:510000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8月31日 第2部分 用户需求书注: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一、项目简介近期我省有一批重大石化龙头项目相继落地,这批项目建设对于推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石化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我省应对全省石化产业基地布局做进一步优化,着重提高产业集约化、一体化水平。石化产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快速发展,全省已经形成了从上游炼油、乙烯生产到中下游基本有机原料、精细化工、合成材料、橡胶加工等较为完整的石化产业链,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十一五”以来,我省加快推进石化产业布局调整,着力推进惠州大亚湾、揭阳大南海和湛江东海岛石化基地建设,积极支持茂名石化基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我省石化产业仍存在部分石化基地布局不合理、产业链上下游发展脱节、精细化工率不高、产品结构性短缺等突出问题。在当前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我省石化产业发展迫切需要科学谋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各石化基地实现错位发展。鉴此,通过开展此项研究,可以在对全省各石化基地发展现状、发展空间、市场需求等方面进行深入摸底调研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聚水平,进一步明确各石化基地近、中、远期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提高我省石化产业总体竞争力。为做好课题研究单位遴选工作,经委学术委员会同意,现对“广东省石化产业基地规划布局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内容:“广东省石化产业基地规划布局研究”课题采购项目。三、研究要求3.1解决的实际工作问题:指导我省各石化基地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形成环保安全、集聚集约、错位有序的发展格局。3.2研究需求和研究难点:在对全球乃至我国石化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全省各石化产业基地现状(包括主要装置规模、主要产品种类、在建及拟建项目以及土地、能源、环境等资源要素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对标研究,认真分析我省各石化产业基地发展优势和不足。按照集聚集约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论证各石化基地的发展规模,尤其是主要石化产品总量目标。依据各石化基地产业基础、资源条件、环境禀赋等因素,综合提出各石化基地中下游产业发展思路。对标世界级石化基地提出我省各石化产业基地发展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方向选择及中下游产业发展思路,为我省新落地石化龙头项目获得国家认可提供依据。3.3研究成果本课题将对我省现有和在建的石化产业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对我省石化产业基地规划布局提出更为科学、可行的政策建议,推动我省石化产业做大做强。四、研究进度及完成时间(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应立即开展文献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于9月30日前召开开题会,向采购人报告总体工作大纲。(2) 中标人应在开题后,迅速组织赴国内知名研究机构、先进省份、新加坡裕廊化工岛等发达地区、省内有关地市等开展实地调研,就写作提纲开展专题研讨,于2018年10月10日前形成写作提纲。(3) 对前期研究情况、调研结果、收集的有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组织专家对提纲等方面内容进行讨论,专题研讨研究报告的撰写,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采购人组织评审。(4) 中标人根据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8年12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研究报告。五、知识产权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均属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六、付款方式1. 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省财政厅申请拨付经费总额的40%;2. 最终研究报告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省财政厅申请拨付经费总额的60%。3. 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七、注意事项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投标费用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该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386号)文规定,参照国家发改部门颁发计价格【2002】1980号文、【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按服务类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10%后收取,具体标准如下:招标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0%100-5001.1%0.8%0.70%500-10000.8%0.45%0.55%说明:(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合计收费:(1.5+3.2)万元4.7万元(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 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4)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按如下要求提交:收款人: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银行账号:44054001040006457二、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日。三、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构成3.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函2)用户需求书3)投标供应商须知4)开标、评标、定标5)合同书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4.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4.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15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4.2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5.投标的语言5.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6.投标文件编制6.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6.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3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6.4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7.投标报价及计量7.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7.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保证金8.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采用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由广东省财政部门颁布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方为有效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缴纳,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投标人应就所投包号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投标人参加多个包的投标,且不能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在其所投各包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全部满足后方给予一次性退回(3)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如下:收款人: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银行账号:7443200182600089969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标注本次采购项目编号。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现场除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8.3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8.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1)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9.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9.1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伍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9.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9.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0.2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10.3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10.4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文件的递交11.1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11.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1)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11.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2.2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六、开标、评标、定标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七、询问、质疑、投诉13.询问13.1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4.质疑14.1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1)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5个工作日;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14.2质疑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20-38036127;传真:020-38036127;邮箱:YYZBDL2009163.com(推荐使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2号车元素楼上209室;邮编:51063515.投诉15.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15.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邮 编:510030传 真:020-83357559八、合同的订立和履行16.合同的订立16.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6.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7.合同的履行17.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1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18.有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更多细节请见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第二部分的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九、适用法律1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一、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3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二、评标委员会4.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三、 评标注意事项5.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6.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7.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8.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9.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0.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10.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10.3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10.4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11.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11.1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评分项目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权重60%30%10%分值60分30分10分11.2技术评审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评审表;11.3商务评审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四:商务评审表11.4价格评审11.4.1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对投标漏项处理:投标人漏项报价,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3) 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1.4.2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11.4.3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11.4.4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11.5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1.6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12.1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12.2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11.4.1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12.3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13.发布中标结果1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www.gddrc.gov.cn)。13.2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13.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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