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学习PPT模板下载.pptx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 (试行),党政学习教育系列课件,XXX,通 知,2021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提高执行制度规定的能力水平,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组织处理的方式、原则、适用对象和职责分工(第一条至第四条),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第五条至第九条),组织处理的程序、影响和申诉纠正程序(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组织处理文书材料制作保管和相关干部的后续管理使用(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壹 组织处理的方式、原则、适用对象和职责分工,壹 组织处理的方式、原则、适用对象和职责分工,贰 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对以上机关、单位中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以及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六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组织处理职责。,有关机关、单位在执纪执法、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存在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情形,应当向党委(党组)报告,或者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建议。,贰 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为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问题严重的,应当受到组织处理:,贰 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为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问题严重的,应当受到组织处理:,第七条,贰 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十) 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任人唯亲、突击提拔、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违规用人、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十三) 不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产生不良后果,严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等管理制度,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十一) 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破坏所在地方或者单位政治生态的;,(十二)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贰 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十三) 不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产生不良后果,严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等管理制度,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十四) 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制造或者散布谣言,阻挠、压制检举控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贰 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第八条,组织处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党纪政务处分合并使用。,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出现失误,为推动发展出现无意过失,后果影响不是特别严重的,以及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可以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叁 组织处理的程序、影响和申诉纠正程序,一般程序,(一)调查核实。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以及所应担负的责任进行调查核实,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领导干部本人谈话听取意见。执纪执法等机关已有认定结果的,可以不再进行调查。,(二)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或者执纪执法等机关认定结果、有关建议,以及领导干部一贯表现、认错悔错改错等情况,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研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党委(党组)。,(三)研究决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组织处理决定。对双重管理的领导干部,主管方应当就组织处理意见事先征求协管方意见。,(四)宣布实施。组织(人事)部门向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书面通知或者宣布组织处理决定,向提出组织处理建议的机关、单位通报处理情况,在1个月内办理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调整职务、职级、工资以及其他有关待遇的手续。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组织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叁 组织处理的程序、影响和申诉纠正程序,对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特长,安排适当工作任务。,第十一条,停职检查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1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1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2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者晋升职级。受到降职处理的,2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的,当年不得评选各类先进。当年年度考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6个月,1年内,2年内,叁 组织处理的程序、影响和申诉纠正程序,领导干部对组织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组织处理决定后,向作出组织处理决定的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诉。党委(党组)应当在收到申诉的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干部本人以及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在2个月内予以办理并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不超过3个月。 申诉期间,不停止组织处理决定的执行。,对领导干部组织处理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楚、责任界定不准确的,应当重新调查核实。处理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上级党委(党组)可以责令作出组织处理决定的党委(党组)予以纠正。,肆 组织处理文书材料制作保管和相关干部的后续管理使用,肆 组织处理文书材料制作保管和相关干部的后续管理使用,第十七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关规定。,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谢谢观看,党政学习教育系列课件,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