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弱电规范.docx

    • 资源ID:46701587       资源大小:40.31KB        全文页数:2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弱电规范.docx

    2022年-2023年建筑工程管理行业文档 齐鲁斌创作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弱电共用天线电视系统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单体和群体的民用建筑共用天线电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系统工程的设计,应符合质量优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原则,应与城市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相适应。本章是以现行国标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作为技术依据。系统工程设计的接收信号场强,宜取自实测数据(若干次实测记录的平均值)。若获取实测数据确有困难时,可按理论计算方法计算场强值。在新建和扩建小区的组网设计中,应以一个本地前端组网。当用一个本地前端统辖所有用户,不能确保最远端系统输出口的信号指标时,应增设中心前端,以分区传输方式组成网络系统。设计和规划高大建筑物的系统时,应考虑被其遮挡的低矮建筑物接入系统的可能性,即留有引出干线的条件。在系统工程设计中,对本章未涉及的部分,应按现行国标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执行。系统组成系统工程规模的划分,可按其容纳的用户输出口数量分为四类:类户以上类户类又分:类类户类户类户及以下进行系统设计时,应明确下列主要条件和技术要求:()系统规模、用户分布及覆盖区域的建筑物平面;()信号源(广播电视、调频广播、卫星接收、微波接收)和自办节目的数量、类别和其他有关参数;()接收天线设置点的实测电视信号场强或理论计算的信号场强值;()接收天线设置点建筑物周围的地形、地貌(附近高大建筑物、构筑物的反射遮挡情况等)以及干扰源、气象和大气污染状况;()系统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及被遮挡区输出干线预留的要求。系统应满足下列性能指标:载噪比;交扰调制比;载波互调比。系统工程的组成模式和设计值系数分配,应分别满足下列(指标分配系数与分贝值的换算详见附录)几种情况所做出的规定:无干线传输的分配系统,见图。本地前端传输分配系统,见图。()其设计值,当传输干线总衰耗小于时,宜按表所列系数分配。()当传输干线总衰耗大于时,其设计值宜按表所列系数分配。有中心前端的传输分配系数,见图。有远地前端的传输分配系统,见图。系统的信号传输频段,应根据信号源的现状和发展、系统的规模和覆盖区大小,按下列原则进行设计:()类及以下的小系统或干线长度不超过的系统,可保持原接收频道的直播,采用全频道信号传输方式。()类及以上的较大系统、干线长度超过的系统或含有超过个频道节目的系统,宜采用频道信号(节目多时可采用邻频传输)传输方式(对的广播电视频道采用/变换方式),或采用增补频道系统。()当有反向图像信号传输要求时,可局部设置双向传输段。频道安排或配置,宜按下列原则进行设计:()保持原接收频道的直播。()改变强场强广播电视频道的载频频率为其他频道信号。()配置受环境电磁场干扰小的频道。()变换或增设频道时,系统中任两频道的频率之和或频率之差不得落入另一频道的频带;任两频道不得呈现±个频道或±个频道的间隔关系。()当信号源超过个,并在经济、技术指标适宜的情况下,可采用邻频传输方式。当接收采用变换器时亦可采用增补频道系统。系统用户终端的电视信号输出电平,宜在之间,设计计算的控制值宜为:强场强区取±,弱场强区取±,为电视图像信号;取±为立体声调频广播信号;取±为单声道调频广播信号。相邻频道和采用邻频传输的系统,其系统输出电平差,不应大于。接收天线接收天线应具有良好的电气特性,其机械性能应能适应当地气象和大气污染的要求。接收天线可按下列原则选定:()每接收一个电视频道信号,宜选用一副相应频道的接收天线。()当各电视频道信号源处于同一方位时,可选用频段天线,但接收的每一频道信号质量必须满足系统前端对输入信号的质量要求。()若接收天线的输出电平低于公式计算值,必须选用高增益天线和加装低噪声天线放大器。()接收信号的场强较弱或环境反射波复杂,使用常规天线不能保证前端对于输入信号的质量要求时,可采用特殊型式的天线,如组合天线(阵)、抗重影天线等。()接收卫星广播电视的天线增益,必须满足卫星信号接收机对于输入信号的质量要求。接收天线的最小输出电平,应能满足前端对输入信号的质量要求,可按下式计算:在使用宽频带组合天线时,其天线或天线放大器的输出端,应设置分频器或所接收的电视频道信号的带通滤波器。接收天线的位置选择,可按下列原则进行:()选择在广播电视信号场强较强、电磁波传输路径单一的地方,宜靠近前端并避开风口。()天线朝向电视发射台的方向不应有遮挡物和可能的信号反射,并尽量远离汽车行驶频繁的公路、电气化铁路和高压电力线等。()群体建筑系统的接收天线,宜位于建筑群中心附近的较高建筑物上。独立杆塔接收天线的最佳高度可由下式计算确定:广播电视信号接收场强实测确有困难时,场强估算宜按下列原则处理:如在平原地区无线电波传播距离小于,可由空间波场强计算公式估算;如在大、中城市及周围地区,无线电波的传播距离小于,可由自由空间辐射场强计算公式估算(详见附录)。接收天线输出端电平值的计算详见附录。前端前端设施应设置在用户区域的中心部位,宜靠近接收天线和自办节目源。前端设备应根据节目源、输入前端的电平值、信号质量、前端的输出电平及其传输信号频段等要求配置。我国广播电视频道的频率配置见附录。前端输出电平的最大可用值可按公式或计算确定。频道放大器输出型前端最大输出值:宽频带放大器输出型前端最大输出值:采用邻频道传输的前端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设备应具有以上的邻频信号抑制特性。()频率稳定度在频段应。()调整图像、伴音功率比范围应大于。()系统使用频道时,自办调频广播的使用频率应高于。具有自办节目功能的前端,使用视频设备的信噪比,不应低于。前端输出的系统传输信号电平,宜按下列情况处理:()、类小系统或采用频段信号传输的系统,可采用各频道电平值相一致的输出方式。()、类大系统或采用全频道信号传输的系统,可采用高位频道高电平、低位频道低电平的输出方式。放大器的选择应能满足工作频带、增益、噪声系数、最大输出电平等项指标要求。放大器的类型宜根据其在系统中所处的位置正确选择:单频道接收天线放大器和前端专用频道放大器,应采用相应频道的单频道放大器。当各频道的信号电平基本一致(邻近频道的信号电平差不大于)时,可采用频段放大器或多波段放大器。宽频带放大器的频率特性应与其传输频段相适应。干线放大器应具有自动电平控制()和自动斜率控制()的功能。在强场强区,应选用输出较高电平的放大器;在弱场强区应选用低噪声系数的放大器。传输与分配网络干线放大器在常温时的输入电平最低极限值按下式计算:干线放大器在常温时的输出电平最高极限值按下式计算:干线放大器在常温时的输入电平和输出电平的设计值,应根据干线长度、选用的干线电缆特性、选用的干线放大器特性和数量等因素,在满足和两式的前提下,并留有一定的余量进行选定。通常对于设有电路的干线系统:宜采用下列措施保证干线传输部分的指标不劣于设计要求:()同一传输干线,干线放大器设置在其设计增益略等于或略大于(内)前段传输损耗的位置。()采用低噪声、低温漂、中低增益的干线放大器。有条件时,可采用导频控制电路。()采用低损耗、稳定性能好的电缆。有条件时,宜将电缆穿管道或直埋敷设。()采用桥接放大器或定向耦合器向用户群提供分配点。()减少干线在传输中的插入损耗(如插入分支器、分配器等)。()干线放大器间隔段长度,还必须满足传输信号对于反射损耗的要求。分给分配网络部分的交扰调制比和载波互调比的指标,宜在分配网络部分的桥接放大器和延长放大器上均等分配。桥接放大器最大输出电平的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延长放大器最大输出电平的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用户分配的设计应能满足下列要求:()将传输信号合理地分配给各用户终端,并使其满足第条所列设计计算控制值。()用户分配网络宜以分配分支、分支分支、串接单元等方式向用户终端馈送信号。不得将干线或支线的终端直接作为用户终端。()分配设备的空闲端口和分支器的干线输出终端,均应终接负载阻抗。()相邻频道间的信号电平差不应大于。在双向传输的系统中,宜将正向放大器和反向放大器按固定比数(如或)配置,并且反向放大器和正向放大器应同在一处安装。双向传输系统的单一高频段线路放大器的输入、输出端,均须加设高、低通滤波器,并将两侧低通直线连通。线路及敷设室外电缆线路路径的选择,应以现有地形、地貌、建筑设施和建筑规划为依据,并按以下原则确定:()线路宜短直,安全稳定,施工和维修方便;()线路宜避开易使电缆受机械或化学损伤的路段,减少与其他管线等障碍物的交叉跨越。系统的信号传输线路,应采用特性阻抗为的同轴电缆。必要时选择光缆和光电转换设备,并应符合广播电视短程光缆传输的有关规定。当采取直埋电缆敷设方式时,应采用允许直埋的电缆;架空敷线宜采用自承式电缆。室外线路敷设方式的选择,可按下列原则确定:()用户的位置和数量比较稳定,并要求线路隐蔽时,可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具有可供利用的管道时,可采用管道电缆敷设方式,但不得与电力电缆共管孔敷设。()具有可供利用的架空线路时,可同杆架空敷设,其同电力线(及以下)的间距不应小于,同广播线间距不应小于,同通信线间距不应小于。()线路路由上有建筑物可供利用时,可采用墙壁架空电缆敷设方式。室内线路的敷设,宜符合下列规定:()新建或有内装饰的改建工程,采用暗管敷设方式;在已建建筑物内,可采用明敷方式。()明敷的电视电缆同照明线、低压电力线的平行间距不应小于,交叉间距不应小于。()不得将电视电缆与照明线、电力线同线槽、同出线盒(中间有隔离的除外)、同连接箱安装。()在强场强区,应穿管并宜沿背电视发射台方向的墙面敷设。电缆在室内外的敷设,还应符合现行国标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安装要求接收天线的安装设计,应能满足下列要求:()天线应架设在天线竖杆或专用铁塔上,其机械承载能力应能适应当地气象条件,一般基本风压不小于。()安装两根以上竖杆时,各杆不得相互影响其电视接收信号路径,两杆间最靠近的间距(竖杆或振子)不应小于。()最低层天线与承载建筑体顶面的间距,不宜小于该天线的工作波长,并不得小于。()多副天线叠层安装,其两副天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较长工作波长天线的/工作波长,并不得小于。()两副天线在同一水平面架设,两天线相互靠近的边沿水平间距,不应小于较长工作波长天线的/工作波长,并不得小于。()天线竖杆周围的范围内应为净空。在净空范围内,不得有除天线及天线架设构件外的其他金属物体。()天线竖杆采用拉线固定方式。拉线不得位于接收信号的传输路径上,拉线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小于。拉线地锚应与建筑物钢筋焊接。位于净空范围内的拉线,应有绝缘子将其分隔成小段,每段长度应小于其相邻天线工作波长的/。()竖杆(架)的基础(基座)的安装,应按生产厂提供的资料和要求进行设计。天线放大器安装在竖杆(架)上。天线至前端的馈线应采用屏蔽性能优良的同轴电缆,并不得靠近前端输出口和干线输出电缆。天线杆(架)高于附近建筑物、构筑物且其高度较高或处于航线下面时,应与当地民航管理部门协调是否需设航空障碍灯。前端设备应组装在结构坚固、防尘、散热效果好的标准机柜(箱、台)内,并要留有增容两个以上频道部件的空余位置。有自办节目的前端机柜(台),正面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背面需检修时不应小于;侧面距墙在主走道不应小于,在次走道不应小于。前端机房内的布线,宜以地槽为主,也可采用暗管、电缆架、槽等。当采用电缆架时,宜按出线顺序排列电缆线位。传输分配设备的部件,宜具备防电磁波辐射和电磁波侵入的屏蔽性能,在室外使用的部件,应满足当地气候特征和防止大气等各种污染的要求。设备、部件不得安装在高温、潮湿或易受损伤的场所,如厨房、厕所、浴室、锅炉房等处。器件和电缆的连接,应采用高频插接件,其规格应与电缆的规格相适应。供电、防雷与接地系统采用单相、,交流电源,允许电压偏移±,频率偏移±。设计中应注意电源的选用,尤其大、中型系统,使有源部件电源的获取不致引起工频干扰。电源一般由靠近前端的照明配电箱以专用回路方式供给。设有自办节目的系统前端,宜加设自动稳压装置,交流稳压的标称功率不应小于使用功率的倍。当系统中有源器件采用集中供电时,宜采用专线方式,并由线路插入器向线路放大器供电。若采用同轴电缆馈电方式,则线路上必须采用电源通过型的分配器、分支器。向系统设备提供电源的电力线路采用架空方式供电时,引入建筑物所采取的防雷电波侵入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章中有关规定。电缆进入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架空电缆直接引入时,在入户处加装避雷器(避雷器应可靠接地),并将电缆金属外护层及自承钢索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进入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入户处与接地装置相连。()电缆直接埋地引入时,在入户端将电缆金属外皮与接地装置相接。天线竖杆(架)上应装设避雷针,其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款和第款的要求。如果另装独立的避雷针,其与天线最接近的振子或竖杆边缘的间距必须大于,并能保护全部天线振子。天线竖杆(架)、避雷针、天线振子的零电位,在电气上应可靠地连成一体,并与其承载建筑物的防雷设施纳入同一系统实行共地连接。仅当建筑物无接地网络可利用时,才设置专门的接地极。从竖杆至接地装置的引下线应至少用两根,从不同的方位以最短的距离泄流引下;其接地电阻应小于。当系统采用共同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建筑物内的系统的同轴电缆金属外护套、金属穿管、设备(或器件)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相连并接地。沿天线竖杆(架)引下的同轴电缆,应采用双屏蔽电缆或单屏蔽电缆穿金属管敷设。双屏蔽电缆的外层或金属管应与竖杆(或防雷引下线)和建筑物的避雷带有良好的电气连接。若天线放大器设置在竖杆上,并采用专用电源线供电,则电源线必须穿金属管敷设,其金属管应与竖杆(架)有良好的电气连接。进入前端的天线馈线应加装避雷器。避雷器应可靠接地。架空电缆线路在分支杆、引上杆、终端杆、角深大于的角杆、高位杆、安装干线放大器的电杆,以及郊区旷野直线线路每隔根电杆处,均应装设防雷接地线。应在靠近电缆进入建筑物的地方,将同轴电缆的外导电屏蔽层接地。不带电的设备外壳,或由电缆芯线供电的设备外壳,当和同轴电缆的外导电屏蔽层连接时,应被认为是接地的。不得直接在两建筑物屋顶敷设电缆;确需敷设,应将电缆沿墙降至防雷保护区以内,并不得妨碍车辆行驶,应不低于,其吊线应作接地处理。闭路应用电视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中,以监视为主要目的的闭路电视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闭路应用电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的原则。闭路应用电视宜采用黑白电视系统。在需要观察色彩信息时,可用彩色电视系统,其制式应符合现行的通用型应用电视制式规定的规定。闭路应用电视系统设计,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其图像质量和系统技术指标应能满足下列要求:()监视电视图像质量、按五级损伤标准评定不应低于级(损伤标准评定见附录)。()黑白电视系统的图像水平清晰度不低于线;彩色电视系统的图像水平清晰度不低于线。()图像画面的灰度不低于级。()系统的各路视频信号在监视器输入端的电平值应为±。注:图像信号、消隐脉冲和同步脉冲组成的全电视信号的英文缩写代号。()系统各部分信噪比指标分配见表。()系统在低照度使用时,监视画面应达到可用图像,此时系统信噪比不得低于。系统工程设计中,对本章未涉及的部分,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闭路应用电视系统闭路应用电视系统一般由摄像、传输、显示及控制等四个主要部分组成,根据具体工程要求可按下列原则确定:()在一处连续监视一个固定目标时,宜采用单头单尾型。()在多处监视同一固定目标时,宜装置视频分配器,采用单头多尾型。()在一处集中监视多个目标时,宜装置视频切换器,采用多头单尾型。()在多处监视多个目标时,宜结合对摄像机功能遥控的要求,设置多个视频分配切换装置或者矩阵联接网络,采用多头多尾型。需要记录被监视目标图像或图表数据时,应于监控室设置磁带录像和时间、编号等字符显示装置;当需要监听声音时,可配置声音传输、录音和监听的设施。摄像机功能的遥控可采用直接控制、间接控制和数据编码微机控制方式。用于保安的监视电视系统,应留有接口同安全保卫报警系统联动。控制室可根据工程需要,宜具备以下功能:()控制摄像机、监视器及其他设备所需电源的通断;()输出各种遥控信号;()接收各种报警信号;()配备视频分配放大电路,能同时输出多路视频信号;()对视频信号进行时序或手动切换;()具有时间、编号字符显示装置;()监视和录像;()内外通信联络。实行分组监视的摄像机与监视器的数量,按实际使用需要应有恰当的比例。摄像机应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高度,室内以为宜;室外以为宜,不得低于。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操作器对角处的梯厢顶部:摄像机的光轴与电梯的两面壁成°角,且宜与电梯天花板成°俯角。摄像机镜头应顺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在必须作逆光安装的地方,可采用三可变自动光圈镜头。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以保证摄像管靶面不受损伤,镜头视场内不得有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系统的运行控制和功能操作,宜在控制台上进行。控制台装机容量,应根据工程需要并留有扩展余地。系统的监控室,宜设在监视目标群的附近及环境噪声和电磁干扰小的地方。监控室的使用面积,应根据系统设备的容量来确定,一般可为。监控室内温度宜为,相对湿度宜为,根据情况可设置空调。监控室必须满足安全和消防的规定要求。控制台布局、尺寸和台面及座椅的高度应符合现行国标电子设备控制台的布局、型式和基本尺寸中的有关规定。控制台在室内的安装可参照本规范第条的安装规定要求;高大屏柜的安装应按地震烈度作抗震加固处理。设备器件选择应根据监视目标的不同照度来选用不同灵敏度的摄像机(详见附录)。摄像机镜头的焦距应根据视场大小和镜头与监视目标的间距确定(详见附录)。镜头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摄取固定目标,宜选用定焦距镜头;摄取远距离目标,宜选用望远镜头;摄取小视距、大视角画面,宜选用广角镜头;摄取大范围画面,应采用带全景云台的变焦距镜头摄像机。()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是变化的,除采用硫化锑管外,均应采用光圈可调镜头。宜选用型摄像机。()需作遥控时,宜采用具有光对焦、光圈开度、变焦距的遥控镜头装置。()隐蔽安装的摄像机,宜采用针孔镜头或棱镜镜头。使用无自动调正灵敏度功能的摄像机时对镜头的要求见附录。固定摄像机的支承装置,可采用摄像机托架;当摄像机需作多方位场景监视时,应配置遥控电动云台。防盗用的摄像机,可附装外部传感器与视频系统联动,进行报警和录像。监视水下目标的摄像机,应具有高灵敏度,并具备密闭的耐压防水护套。医疗手术用闭路电视,应采用直播式无影灯彩色摄像机从手术部位的上方监视,并进行镜头遥控操作。应根据工作环境选配相应的摄像机防护套。室外安装的摄像机,必须加装多功能的防护套;半室外(雨蓬或屋檐下)安装的摄像机,应加装简易防尘、防水型的防护套。监视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宜采用的监视器。()在射频信号传输的系统中,可采用电视接收机进行监视。()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多幅画面、大屏幕监视器或投影电视显示装置。录像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录像机制式与磁带规格,在同一系统中应统一;()录像机输入、输出信号,视、音频指标,应与整个系统的技术指标相适应;()需作长时间监视目标记录时,应采用低速录像机或具有多种速度选择的长时间记录的录像机。传输及线路闭路应用电视的图像信号传输方式,宜采用下列几种方式:()传输距离较短,宜采用同轴电缆传输视频基带信号的视频传输方式。黑白电视基带信号在点的不平坦度、彩色电视基带信号在点的不平坦度大于,宜加电缆均衡器;在大于时应加电缆均衡放大器。()长距离传输或为避免强电磁场干扰,宜采用传输光调制信号的光缆传输方式。当有防雷要求时,可采用无金属光缆。()长距离传输或监视点分布范围较广,不易采用光缆传输,或需进入电缆电视网时,宜采用射频调制信号用同轴电缆传输方式。系统的功能遥控信号采用多芯线直接传输方式;微机控制的大系统,可将遥控信号进行数字编码,与图像信号一起以一线多传的总线方式由光缆或同轴电缆传输。光缆宜按下列条件进行选择:()根据工程需要,应满足衰耗、带宽、防潮、温度特性、机械物理特性等要求。()外护套应根据敷设方式选择:直埋敷设,宜采用充油膏铝塑粘接加铠装聚乙烯外护套。管道或架空敷设,宜采用铝塑粘接屏蔽聚乙烯外护套。室内敷设,宜采用聚氯乙烯或阻燃聚乙烯外护套。解码箱、光部件在室外安装时应具有良好的密闭防水结构。光缆接头应加防水、防潮、防腐蚀的护套。在视频传输系统中,应注意防电磁干扰,电缆宜穿金属管或用金属桥架敷设。在有强电磁场干扰的环境中明敷(架空)的线路,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室外线路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有可利用的管道时,应先采用管道敷设方式,但不得与电力、通讯电缆等共管孔敷设。电缆与其他线路共沟(隧道)时,其间距应符合表规定。()当没有管道可利用或有可利用的杆路时,可采用架空方式。架空电缆与其他线路共杆架设时,其两线间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线路在城市郊区、乡村,当没有管道和不能建筑管道时,应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线路路由上有建筑物可供利用时,可采用墙壁电缆敷设方式。室内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摄像机、监控点不多的小系统,宜采用暗管或线槽敷设方式。()摄像机、监控点较多的大系统,宜采用电缆桥架敷设方式,并应按出线顺序排列线位,绘制电缆排列断面图。()监控室内布线,宜以地槽敷设为主,也可采用电缆桥架,特大系统宜采用活动地板。系统的线路敷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供电、接地整套闭路应用电视系统,应有专门的统一供电电源。一般采用交流单相、,电压允许偏移±,频率允许偏移±。在监控室宜设专门的配电盘。当电源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值时,应设置稳压设备。稳压设备的标称功率,不宜小于系统使用功率的倍。摄像机宜由监控室引专线集中供电;远端摄像机集中供电确有困难时,也可就近解决,但必须由与监控室的电源配电箱同相位分回路电源供电,并宜由监控室操作通断。在紧急情况下,必须继续工作的摄像机,应保证其正常供电和足够的照度。系统的接地,应采用一点接地方式,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芯导线。接地电阻不得大于,系统采用并同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应小于。光缆传输系统中,各监控点的光端机外露可导电部分、光缆加强芯、架空光缆接续金属护套等均应接地。进入监控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和旷野、塔顶及高于附近其他建筑物处装设的摄像机的电缆端,应设有避雷保护装置,其避雷装置应可靠接地。闭路电视系统的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标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中“安全要求”的有关条款规定。声、像节目制作适用范围及功能要求本章适用于下列民用工程中设置的声、像节目制作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大型生活居住区的电缆电视中心。()各类院、校及职业培训中心的电化教育馆。()区域性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的音频或视频节目制作站。()三级及以上旅馆建筑的电缆电视中心。系统设计宜根据需要具备如下全部或部分功能:()制作初级及成品的声音节目,包括语言教材及配音合成磁带。()拍摄和录制无声图像节目,包括示范教学、风光、展示及专题片的初级录像磁带。()制作声、像合成的初级及成品节目,包括前、后期制作的半成品及成品声、像节目磁带。()收录和转播地面及卫星电视节目,或直播本站节目。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系统设计应做到标准适宜、经济合理、技术可靠,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系统的组成及技术要求系统可按以下原, 则确定分类及标准:()参与省(部)级及以上台(站)际节目交流的宜定为类,宜由高级业务级彩色电视设备组成系统。()参与地市级及大专院校级台(馆)际节目交流的宜定为类,宜由业务级彩色电视设备组成系统。()自制自用或仅参与地方或本行业节目交流的宜定为类,宜由普及级彩色电视设备组成系统。可按表的单元列项,组成各类系统宜设置的内容。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发的现行标准和规范,主要有:()国标彩色电视图像传输;()国标单声和立体声节目传输特性和测量方法;()国标电视中心视频系统和脉冲系统、设备的技术要求;()国标电视节目短程光缆传输系统技术要求。设备及系统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视频设备及系统为/制,工作频带为;()音频设备及系统频响不劣于带宽,幅频特性不大于±;()系统中设备间配接应满足:视频系统应符合电视中心视频系统和脉冲系统、设备的技术要求标准的规定(见附录);音频系统应符合单声和立体声节目传输特性和测量方法标准及本规范第章中的有关规定;()系统中设备制式必须一致,技术指标及机间配接必须满足信号质量及功率电平的要求。系统的传输方式宜按下列原则确定:()系统内各单元之间或单元内各设备之间的视、音频通路,均应以有线方式传输。()具备条件的类系统中,如采用数字化设备且以数字化设备配套时,应采用数字化传输方式。()台、站间有节目交换网络且距离大于时,宜采用光缆传输方式。系统中各单元的重点接口部位应设置监听、监视、监测设备及其必要的视、音频分配或切换选择器件。各独立单元之间宜按图所示设置视、音频信号及联络(对讲)信号通路。设备配置量及设备选择系统中各单元的设备数量可按基本配置要求确定(见附录),节目成品产量很大时可参照广播电影电视部有关标准及计算方法确定。配置系统设备的同时,宜按电视视频通道测试仪器的配置及其技术要求等标准及音频系统指标测试要求,配置必要的维护测试仪器及工具。选择系统内各项设备时应符合下列原则:()全系统设备的档次应一致。有参与地、市级及以上电视节目交流任务的后期制作设备档次宜提高一级。()全系统设备宜以同一生产厂家系列产品配套,当采用不同厂家产品时,必须满足匹配要求。各单元主要设备的选择宜满足下列要求:()演播室摄像机宜为落地移动式高清晰度、高灵敏度产品;外景摄制宜选用一体化设备。()特技键控设备及内外同步信号设备,应满足节目制作功能及技术指标的要求。()加工、编辑设备:类系统宜采用带有形象创作功能的自动设备;类视频及类音频系统宜采用自动设备;类视频及、类音频系统宜采用通用设备。()监视、监听设备应采用高清晰度、高保真设备,视频不低于线,音频动态储备系数不低于。()复制设备宜按产品要求的不同规格,组成复制机群。()分配及切换器件宜采用损耗最小、噪音最低的产品。专用设备宜按更新周期及重要程度适当配置备份。技术用房及设备布置技术用房的选址与布局宜符合下列要求:()系统的技术用房应避开噪声、污染、腐蚀、震动和较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按系统工艺流程顺序排列用房,尽可能集中。确有困难时,可将相对独立性较强的单元分散布置于远端或相邻楼层。()尽可能缩短信号传输及联系的路径,且要使相互干扰影响最小。()宜靠近播放网络的负荷中心。确定各单元用房面积时,宜符合下列要求:()根据设备配置量,按符合相关距离要求布置并上靠建筑模数标准(可参见本章第条及附录)。()、类系统的各单元用房宜独立设置。类系统除演播室应独立设置外,其他用房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合并。各独立单元或单元组合内的设备,宜分区集中组成机台或机柜。有条件时可选择成套标准机台(机柜)。台(柜)面按操作或监视的程序,分区布置操控及监视设备。非操控器件宜分区对应布置于台(柜)仓内。所有机台(柜)的操作及监视面,均宜逆采光面布置。如迎采光面或垂直于采光面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遮光措施。技术用房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机台正面与墙不小于,双面排列的机台间不小于。()机台端部与墙不小于。()机台后面与墙不小于。并列机台总长大于时,一端及后部维护通道宽不小于。()非并列机台(柜)间不小于。储存期较长或存储量较大的存储库房,宜采用密集架;当采用固定架存放时,架间净距不小于,桁列架端部通道宽度不小于。非标准台架的设计及制作,应符合现行国标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的规定。单机设备在台架中或在普通工作台面散置布置时,均应留有足够的操作、维护距离。线路敷设所有机间连线的连接点,均应以接插件或专用连接器连接。各单元机房之间及内部连线宜符合下列要求:()视、音频信号传输线应采用专用的屏蔽线或屏蔽电缆。()不同类型的线路应分类集束,分别敷设于地下暗设或地面、墙上明敷的分格金属线槽内。()电源、联络信号及音频功率馈线等线路宜另行穿金属管或于金属线槽内分格敷设。()分散设置的单元间或单元内数量很少的机间线路,宜穿金属管暗设,或在分格金属线槽中敷设。线槽可在墙上部或吊顶内敷设。单机台(柜)或连成整体的多机台(柜)内部布线,宜排列成板状线束于台(柜)内壁卡敷。由接收、播放单元引往播放网络的线路,以及接收天线引入馈线的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章中有关条款的规定。所有布线均应整齐排列线序,并于线路的两端分别标记线芯编号。槽内及卡敷布线中,视频线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音频线路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并行卡敷时两类线路应一致。电源及接地系统工艺设备有条件时宜采用,接线的变压器供电,供电回路应做到:类系统:演播照明、空调及其他冲击负荷的供电线路,自变压器低压侧母线上即要与工艺设备供电线路分开。有条件时宜考虑引入不同变压器供电的备用回路。类系统:由所在建筑物总电源进线柜(箱)处引接专用回路,并由就近照明配电箱引接备用回路。类系统宜自就近配电箱引接专用回路。当供电变压器为,接线或电源系统有可控硅调光设备时,工艺设备的总电源侧宜装设隔离变压器。当工艺设备的供电电压偏差超过±时,应设置稳压装置,其容量应为工艺设备总容量的倍。供电电源的频率稳定度,不应超过±。对各单元工艺设备的配电宜采用放射式;向演(录)

    注意事项

    本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弱电规范.docx)为本站会员(赵**)主动上传,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得利文库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