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破产法教学服务包 破产实体法.docx

    • 资源ID:64640145       资源大小:20.46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破产法教学服务包 破产实体法.docx

    以下资料选自林嘉主编:商法练习题集(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破产实体法一、名词解释1 破产财产2 取回权与别除权(考研)3 破产法上的撤销权与民法上的撤销权二、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破产财产的说法错误的是:()。A 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破产财产”的概念;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采“破产财团”的概念B 对于破产财产的性质的争论,主耍存在“权利客体说”和“权利主体说”C 我国在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上,采取的是固定主义的立法例D 在我国破产财产是由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的2 某企业是一家国有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企业严重亏损,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法院受理并宣告了该企业破产。破产管理人在清理该企业的财产时,下列哪项财产不属于破 产财产?()A 该企业库存的货物B 该企业的一辆已经设立抵押的汽车C 该企业享有的注册商标权D 该企业一台租赁出去的机器3 甲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依法宣告甲企业破产。乙企业发现 甲企业将其出租给甲企业生产经营的一台设备于破产宣告前1个月擅自出卖,现乙企业可以 享有什么权利?()A 撤销权B 取回权C 别除权D 破产债权4 下列有关破产别除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 担保物权是破产别除权的权利基础B 享有别除权的债权人的债权应当在破产宣告之前成立C 别除权人要行使权利也须在法定的期间内申报债权,并予以登记D 别除权的行使完全不受破产程序的约束,可以在破产宣告后直接行使5 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 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司考)A 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B 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C 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D 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6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 务人财产?()(司考)A 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B 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C 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D 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二)多项选择题1对破产财产的范围采固定主义的立法理由是()。(考研)A 充分保护破产债权人B 符合破产程序节俭和迅速原则C 有助于破产人再兴D 有助于破产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2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考研)A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B 票据追索权C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债权D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3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 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A 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B 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C 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D 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4 甲企业是一法人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被宣告破产。与甲企业有关的下列哪些款项或 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OA 在破产宣告前,甲企业以厂房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B 甲企业所欠职工的集资款,该集资款是职工向企业的投资C 甲企业作为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后,付款人或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 承兑所产生的债权D 甲企业的债权人乙公司参加破产程序花费3万元(三)不定项选择题某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该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 破产宣告。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5日受理了该破产案件,2007年9月3日人民法院依法 宣告其破产,并于9月10日成立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和权利的情 况如下:(1)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如下:厂房价值200万元,在向 甲银行贷款200万元时抵押给了银行;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价值90万元的机器设备; 注册商标作价50万元;破产企业对外投资100万元;2007年3月9日,破产企业将一 台价值120万元的生产设备赠与丙公司;对丁企业拥有未到期的债权150万元。(2)破产 企业的债权及相关费用情况如下:甲银行向破产企业贷款200万元,还有3个月到期; 丁企业拥有无担保的到期债权100万元;因企业破产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对企业 享有3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请求权;破产管理人决定解除与戊公司未履行的合同,从而造 成戊公司实际损失80万元,并且合同规定,违约金20万元;欠缴税款160万元,罚款60万元。破产企业对破产财产的拍卖费用10万元。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该案中,哪些财产属于取回权的范围?()A 向甲银行抵押的价值200万元的厂房B 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价值90万元的机器设备C 破产企业对外投资100万元D 破产企业赠与丙公司的生产设备2该案中,哪些行为属于撤销权的范围?()A 在向银行贷款200万元时,将厂房抵押给了银行B 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100万元C 2007年3月9日,破产企业将一台价值120万的生产设备赠与丙公司D 破产管理人决定解除与戊公司未履行的合同,从而造成戊公司实际损失80万元,并且 合同规定违约金20万元3 该案中,哪些属于别除权?()A 甲银行向破产企业贷款200万元,还有3个月到期B 丁企业拥有无担保的到期债权100万元C 破产企业对破产财产的拍卖费用10万元D 欠缴税款160万元4 该案中,下列哪些债权属于破产债权?()A 还有3个月到期的甲银行的200万元的债权B 因企业破产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对企业享有的3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请求权C 破产管理人决定解除与戊公司未履行的合同,戊公司根据合同规定,享有违约金20万 元请求权D 破产企业欠税罚款60万元5 该案中,破产财产应当按照怎样的顺序清偿?()A 破产企业对破产财产的拍卖费用、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欠 缴税款、破产债权B 破产企业对破产财产的拍卖费用、欠缴税款、破产债权、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 给付的经济补偿金C 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破产企业对破产财产的拍卖费用、欠 缴税款、破产债权D 欠缴税款、破产企业对破产财产的拍卖费用、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给付的经济 补偿金、破产债权三、简答题1简述破产无效行为及其认定。(考研)四、案例分析题1 案情: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债务,现乙公司即将破产,预计破产分配对普通债权的 清偿率为10%。甲与乙的债权人丙达成协议:甲以4万元的价格收购丙对乙的10万元的债 权。问题:甲能否在破产程序中主张以这10万元债权与其所欠乙公司的10万元债务相抵销?(考 研)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 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申请时或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视所采立法原则而定), 由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所构成的财产性集合体。英美法系国家主要使 用破产财产的概念,大陆法系国家多采用破产财团。国外通常根据破产财团的构成范围不同, 将其分为三种:法定财团、现有财团和分配财团。法定财团是指由破产法规定应属于破产财 产的全部财产组成的财团。现有财团是指现实在破产管理人管理下的财产组成的财团。分配 财团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清算后实际用于对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组成的财团。对破产财产 的性质,学理上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是权利客体说,即主张债务人虽然被宣告破产,但破 产财产仍然是破产人的权利客体;其二权利主体说,即主张破产财产本身即构成权利主体, 可享有权利,其作为财团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2 取回权是指破产管理人占有不属于破产财产的他人财产,财产的权利人得不依破产程 序,直接通过破产管理人从破产财产中取回的权利。取回权并非破产法所创设,而是基于民 事法律产生的,是物权主要是所有权的效力在破产程序中的体现。别除权是指债权人于破产宣告前就其债权设定了物权担保,其享有不依破产程序就特定的担 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由破产人特定财产上已存在的担保物权或法定优先权之排他性 优先效力沿袭而来,并非破产法所创设。两者区别如下:取回权别除权其基础权利是物权,主要是所有权,基于返还原物请求权而取回特定的财产其优先受偿权源 于债的担保物权或法定优先权,以担保物权最常见取回权人是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行使权利,所以通常没有损失的风险别除权的行使是基于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可能出现担保物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权的情况3 破产法上的撤销权是指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的法定期间内实施的、欺诈或 偏颇等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并使因此而转让的财产或利益回 归破产人的权利。在各国破产立法中,撤销权又被称为否认权、取消权、可撤销交易制度等。 破产法以维护债务的公平清偿为首要目标,撤销权制度是维护在全体债权人之间公平清偿的 关键环节。民法上的撤销权,主要是指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债权人的撤销权。破产法 上的撤销权是民法上的撤销权制度在破产程序中的延伸,所以在性质与宗旨上并无不同,均 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设。两者区别如下:破产法上的撤销权民法上的撤销权成为撤销权对象的行为有欺诈行为与偏颇行为债权人撤俏权的对象通常为欺诈行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不以债务人的主观恶意为要件,只要客观上实施了行为即可对于有偿行为,须以债务人有主观恶意为要件 行使权利的主体只能是破产管理人行使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可撤销行为产生在破产宣告前的法定期间内可撤销行为必须产生于债权成立后,对于在债权成立之前减少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债权人无 权提出撤销二、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 C。根据上述对破产财产的解释,可知A、B项是正确的。关于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 各国破产法中有固定主义和膨胀主义两种立法例,分别为德国法系和法国法系所采纳。固定 主义是指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以破产宣告时属于破产人的全部财产为限,破产宣告后债务人 新取得的财产不作为破产财产。膨胀主义是指破产财产并不以破产宣告时破产人所有的财产 为限,破产宣告后破产程序终结之前债务人新取得的财产应划归破产财产。根据我国企业 破产法第30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 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所以,我国采用的膨胀主义,C项错。所以, D项正确。2 Bo由于该企业是企业法人,首先适用企业破产法。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关 于破产财产范围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 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从破产企业所有的财产来看,既包括破产 宣告时由破产企业占有的财产,也包括暂时被他人合法或非法占有的财产,如依租赁、保管 等合同为他人占有的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占的财产以及破产企业非法处分后被破产管理人追 回的财产等。所以,破产企业库存的货物及破产企业出租出去的机器都是破产财产。A、D 项正确。企业的全部财产不仅指有形财产,也包括财产权利,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应当 由破产企业行使的财产权利,如由破产企业所有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权利也属于破产财产,所以C项正确。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所以应选B 项。3 Do甲企业擅自出卖的设备本来就不属于破产财产,而是乙企业所有的财产。企业破 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 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 债权的。同时,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第 1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 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撤销权所撤销的欺诈行为和偏颇行为都是破产企业减少破产财产,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 破坏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的行为,针对的是破产人所有的财产,而不是处分他人财产的 行为。同时,只有破产管理人才享有撤销权。所以,A项不选。我国企业破产法第38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 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取回权是当破产管理人占有不属于破产财 产的他人财产时,财产的权利人得不依破产程序,直接通过破产管理人从破产财产中取回的 权利。取回权的行使只限于取回原物。所以,B项不选。别除权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 的不依破产程序就特定的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C项不选。D项应选。4 Do享有别除权的债权人其债权应当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因此, 别除权的权利基础是担保物权和法定优先权,以担保物权最为常见。所以,A、B项是正确 的。人民法院对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无财产担保债权的申报,应当分别登记。可见,即使是有 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必须在法定期间内申报并登记,否则不能行使其权利。故C项正确。 需要注意的是,别除权虽然不依破产程序受偿,但是担保物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 告前要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应当遵循法定程序。所以,D项错误。5 Do企业破产法第22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 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 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依据该条规定,管理人由法院指 定,同时赋予债权人会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不能胜任职务管理人的权利。管理人有取得报 酬的权利。选项C符合法律规定,表述正确,不是本题正确答案。选项D的表述错误,是 本题的正确答案,债权人会议有权申请法院更换不能胜任职务的管理人,而不是自己有权直 接作出罢免的决定。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 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 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J 依据该条第6项的规定,选项B表述正确,非本题正确答案。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应保持 中立地位,选项A所表述的行为,看似有违其要求,但是就本题所给信息很难判断其违反 了破产法的规定,且本题是单项选择题,最佳答案是选项D。6 D。债务人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被纳入破产管理的为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破产财产 是指在破产过程中扣押的,由管理人依照破产程序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可见,债务人财产 和破产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再建主义立法概念,后者是清算主义立法概念。破产 宣告前,债务人财产的管理都服从于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这两个目的。破产宣告后,债务人 财产才成为以清算分配为目的的破产财产。债务人财产的范围要大于破产财产的范围。企 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 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选项A、B、C三项均为债务人的财 产,均应纳入以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为目的的债务人财产管理。选项D,从合同法的角度分 析,亦应为债务人的财产,但是企业破产法第39条对此有特别规定。企业破产法第 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 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 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依据该条规定,选项D表述的情形下,绿杨公 司的债权人是享有取回权的,在绿杨公司没有支付全部价款的情况下,是没有取得标的物所 有权的。所以,选择D项。(二)多项选择题1 BCDo关于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各国破产立法采取的主要有固定主义与膨胀主义两 种立法例。客观而言,这两种立法方法各有利弊。固定主义因在破产宣告时便将用于分配的 财产范围确定,有助于破产程序迅速进行,可以使债权人早受分配。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后新 得到的财产不用于破产清偿,由其自由支配,可鼓励其在破产后恢复经济活动,减少社会负 担。同时,以破产宣告前的财产清偿破产宣告前的债权,以破产宣告后的新得财产清偿破产 宣告后的新生债权,使新旧债权人各自得到公平分配。止匕外,在破产人新得财产不属于破产 财产的情况下,有利于促成债权人会议与破产人达成和解,避免破产。但是,其弊病在于对 债权人利益保障不足,可能导致二次破产,使案件复杂化;还有可能使破产人利用时间差来 规避债务,侵害债权人利益。所以,选B、C、D项。2 ABCo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 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所以,A、C项应选。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 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到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在依法行使或保全了票据权 利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对以破产人为出 票人的票据追索权,属于破产债权。B项应选。D项中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属于破 产债权,故D项不选。3 BCo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 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乙银行对甲公司中的厂房享有担保物权,故可以行使别除 权而优先受偿,但企业破产法第132条规定:"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 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 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 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 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所以,本题中,乙银行对该厂房抵押而享有的优先 受偿权能否实现还要受到一定限制。故A项错误。企业破产法第51条第1款规定:“债 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 债权。”保证人A公司已代替债务人甲公司清偿债务,可以以其对甲公司的求偿权申报100 万元债权。故B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 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 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J由于乙银行未申报债权,保证人A公司、B公司尚未 代替甲公司清偿债务,可以以其对债务人一一甲公司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故C项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124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 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J破产程序终结后, 保证人对乙银行未受清偿的60万债权,依然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并不消灭。D项表述错误。 所以,选B、C项。4 ACo甲企业是一企业法人,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六章的规定,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选项A中甲企业向银行借款20万元发生 在破产宣告前,但是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9条第 3款,但对有些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所 以,D项不选。职工向企业的投资,不属于破产债权。选项B中的集资款如果是借款的性 质,那么属于破产债权。但是,如果其作为职工向企业的投资,意味着职工从债权人转而成 为企业的股东,其享有的是股权。所以B项不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5条,债务人是 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 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所以,选A、C项。(三)不定项选择题1 Bo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权利人有通过破产管理人取回该财产的取回权。选项 B中价值90万元的机器设备是属于乙公司所有,乙公司享有取回权。所以,选B项。2 Co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5日受理了该破产案件,2007年9月3日人民法院依法宣 告其破产。如果破产企业在2006年12月5日至2007年9月3日之间实施了损害全体债权 人利益的欺诈行为和偏颇行为,那么破产管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并追回财 产并入破产财产。选项C中的行为属于在撤销权的期间内实施的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损 害了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破产管理人可以撤销。选项A、B中的行为都属于破产企业在破产 宣告前的自主经营行为。选项D中是破产管理人正常行使职责的行为。所以,选C项。3 Ao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权利人享有别除权,可以就该担保的财产优 先受偿。不足以受偿的,其未受偿的部分可以作为破产债权依破产程序受偿。破产宣告时未 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本案中,破产企业的价值200 万元的厂房,在向甲银行贷款200万元时抵押给了银行,所以银行享有的债权是有财产担保 的债权,银行享有别除权。A项正确。其他选项都不属于别除权。4 Bo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才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不属于 破产债权的。本案中,银行对破产企业享有的200万元贷款,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 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故A项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请求权应当属于破产债权。 所以,B项正确。破产管理人解除合同使对方当事人因此造成的可以用货币计算的损失可以 作为破产债权。此损失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可见,戊公司实际损失的80万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违约金20万元不可作为破产债权,所 以,C项错。罚款不属于破产债权,故D项错。5 Ao破产企业对破产财产的拍卖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应当优先拨付。劳动者享有的补偿 金请求权应当在拨付破产费用后优先受偿。因此,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选项A正 确。三、简答题1破产撤销权制度,又称为破产否认权制度等,是指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程序开始 前的法定期间内实施的有害于全体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通过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使因 此转让的财产或利益回归破产人的权利。可见,破产无效行为是破产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对 象。根据日本学者的解释,对债权人的所有损害行为可分为两大类:一是欺诈行为,二是偏 颇行为。欺诈行为是指债务人在支付能力不足时仍然处分自己的财产而使其一般财产减少, 从而损害一般债权人的利益。偏颇行为是指债务人在支付能力不足时,只对个别债权人进行 清偿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使债权人之间产生不平等的结果。各国破产法中历来对 破产无效行为的规定采取两种立法例:其一为列举主义。其二为列举加概括主义。我国系采 列举主义的立法例。我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 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 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的;(5)放弃债权的。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 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破产无效行为的范围包括:(1)无偿转让财产的 行为。无偿转让是指将企业财产无代价地赠与或转让他人的行为。(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 进行交易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指虽然财产的出售是有代价的,但是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上同类 财产和同类质量财产的价格。(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此种行为是 指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对本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追加提供担保。这不同于在债务成立的同 时提供担保的行为。(4)对未到期债务的提前清偿。债务未到期,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提 前清偿的行为表明债务人放弃了其期限利益,使其他债权人处于不利的地位。(5)放弃自己 的债权。这种行为直接影响了破产财产的价值构成,导致破产财产减少,损害了全体债权人 的利益。其中,第(1)、(2)、(5)种行为属于欺诈行为,第(3)、(4)种行为属于偏颇行 为。四、案例分析题1不能。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 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 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 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 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 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相互抵销的债权债务无论是否到期, 无论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不依破产程序而为抵销。但是,破产抵销权只能由债权人主动 向破产管理人行使,破产管理人或破产人不得主动主张债务抵销。为了防止破产抵销权为当 事人所滥用,损害他人利益,许多国家的破产法对抵销权的行使均规定有禁止条款,违法抵 销的行为无效。从各国立法规定看,破产法中禁止抵销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儿种:(1)在破产 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禁止抵销。(2)破产人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对 破产人取得债权或者取得他人的破产债权的,禁止抵销。(3)破产债权人在已知破产人停止 支付或有破产申请的情况下,对破产人发生的债务禁止抵销。(4)破产人的债务人在已知破 产人停止支付或者有破产申请的情况下,取得破产债权或取得他人的破产债权的,禁止抵销。 在本案中,甲公司主张的抵销属于上述第4项中禁止抵销的情形。债权转手之后禁止抵销, 是因为在债权转手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侵害其他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在本案中,乙公司 即将破产,预计破产分配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10%,说明破产债权一般只能获得原债权 10%的清偿,但当它用于抵销债务时,却可以获得全额清偿,这就使破产清偿与抵销清偿之 间出现了一定的差额。已知丙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当乙被宣告破产后,其按比例只能 获得1万元的清偿。此时甲以4万元的价格收购丙对乙的10万元的债权,丙就可以多获得 3万元的清偿,并且可以立即得到清偿。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债务,如果允许甲公司以 其从丙受让的10万元债权与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务进行抵销,那么甲公司可以少支付6 万元,对甲、丙双方都有利可图。但是,这差额的9万元本应当在甲还债后纳入破产财产, 分配给全体破产债权人的,现在被甲、丙两人瓜分了,这显然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所 以,法律要禁止这种破产人的债务人低价收购破产债权用于抵销、非法牟利的现象。本案中, 乙公司即将破产,虽然此时乙公司并没有被宣告破产,但是仅禁止破产宣告后发生的债权债 务的不当抵销行为,尚不足以保障全体债权人获得公平清偿。当破产债权人已知破产人出现 破产原因、即将破产时,便可能出现受让破产人的债权以牟利的现象,这同样会侵害其他破 产债权人的利益,所以法律也予以禁止。

    注意事项

    本文(破产法教学服务包 破产实体法.docx)为本站会员(太**)主动上传,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得利文库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