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doc

    • 资源ID:65321490       资源大小:825.69KB        全文页数:175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3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doc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一、行政许可类(3项)序号职权类型项目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1行政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一款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受理责任: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颁发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许可证。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2行政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湖南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 第一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进行审批和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把关,合理确定其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范围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周期,不得随意放宽范围;对申请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进行严格审批。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书面凭证。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实施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许可的决定,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印发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书面送达。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及休息休假权利。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3行政许可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448号)第七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宏观规划、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第八条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统称办学许可证)是开展职业培训的合法凭证。1、受理责任:符合条件并提供全部申办材料的,当场告知受理。申办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完备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有关材料告知书。2、评审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举办者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办学可行性进行考察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意见。3、批准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专家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意见,对举办者提交的材料和建校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是否同意举办的书面答复。4、发证责任:符合办学条件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正式批复,并发给办学许可证正、副本。5、公告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正式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及章程向社会公告。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二、行政给付类(1项)序号职权类型项目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1行政给付工伤、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六十二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1.审查责任:依法审查领取基金给付的申领资料;2.决定责任:符合条件的,依规发放基金给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三、行政处罚类(60项)序号职权类型项目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1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权益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第423号)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2行政处罚对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838号)第三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第七十一条 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未明示收费标准的,提请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罚;未明示营业执照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罚。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3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力市场管理的处罚1.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661号)第五条第一款 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二)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三)招用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而未取得的人员从事相应的技术工种工作;(四)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和职业资格证等证件;(五)招用童工;(六)违反国家规定,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七)残疾人可以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以残疾为由拒绝录用残疾人;(八)向求职者和被录用人员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名费、登记费、培训费、服装费、体检费、风险金、保证金、抵押金或者以其他形式收取财物,或者强迫被录用人员集资入股。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所列情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三)、(六)和(七)项所列情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用人单位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四)、(八)项所列情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被扣押证件或者被收取财物,并可按被扣押证件或者被收取财物的劳动者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所列情形的,按照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处罚。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4行政处罚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第二十八条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5行政处罚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技能培训、考核鉴定等业务以及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等超出许可登记范围从事业务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务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24号)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04423号)第二十八 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3.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661号)第二十条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等欺诈方式进行职业介绍活动;(二)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三) 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四)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职业介绍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 第三十一条职业介绍机构有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6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838号)第三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 第六十二条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订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就业登记的具体内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及相关手续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简化程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 第七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7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8行政处罚对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处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943号)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停办,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9行政处罚对职业介绍机构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以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等欺诈方式进行职业介绍活动,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职业介绍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处罚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第二十条 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等欺诈方式进行职业介绍活动;(二)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三)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四)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职业介绍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第三十一条 职业介绍机构有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10行政处罚对职业中介机构未按规定退还中介服务费的处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838号)第三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第七十三条 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11行政处罚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处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943号)第三十五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12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423号)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13行政处罚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24号)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14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423号)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2.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5年1月23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公布,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修正)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工作。第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情况实施监察,重点监察下列行为:(九)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有本条例第七条第(一)项至第(八)项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有第(九)项规定情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在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经集体讨论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报批表,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决定报批表,经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15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或就业服务机构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不按

    注意事项

    本文(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doc)为本站会员(创****公)主动上传,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得利文库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