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非法拘禁.ppt

    • 资源ID:66867351       资源大小:121.50KB        全文页数:30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6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6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非法拘禁.ppt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法条法条:238条条一、非法拘禁罪的一、非法拘禁罪的概念概念 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人身自由的行为。的行为。构成要件构成要件n 1、客体、客体n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人身自由是公民重要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是公民重要的人身权利。非法拘禁他人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非法拘禁他人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由权利的行为。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对象,法律未作任何限制性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对象,法律未作任何限制性规定规定。对没有自主意思的能力的婴儿或者丧失自主对没有自主意思的能力的婴儿或者丧失自主意思的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醉酒的人的管束行意思的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醉酒的人的管束行为,不能认定是对其人身自由的侵犯为,不能认定是对其人身自由的侵犯。?被依法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人,如被被依法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人,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刑的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刑的服刑犯人或被判处自由刑的服刑犯人是否服刑犯人或被判处自由刑的服刑犯人是否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 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利的行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方法没有限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方法没有限制。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抵押、办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抵押、办封闭式封闭式“学习班学习班”、隔离审查等等、隔离审查等等 分类分类 一类是一类是直接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活动自由,如捆绑;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体活动自由,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方方 法法 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的,也可以是无形的。“非法非法”主要是指没有法律依据,主要是指没有法律依据,不依法定程序的非法拘留、逮捕和监不依法定程序的非法拘留、逮捕和监禁。禁。3、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n 非法拘禁罪的主体非法拘禁罪的主体一般主体一般主体既可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公民。n 从实际发生的案件来看,从实际发生的案件来看,多为多为掌握掌握一定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基或基层农村干部。层农村干部。4、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n 故意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剥夺他人身体自行为会发生剥夺他人身体自由权利的结果,并希望或者由权利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二、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认定二、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认定 (一一)非法构禁罪罪与非罪的界限非法构禁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的程度,才构成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的程度,才构成犯罪。犯罪。情节轻重、危害大小、拘禁时间比短、行为情节轻重、危害大小、拘禁时间比短、行为人动机等因素人动机等因素 。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n第第40条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处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五百元以下罚款:2006得得7月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指出指出:n涉及下列情节显著轻微应予涉及下列情节显著轻微应予立案立案:n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 小时以上的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者精神失常的;5、非法拘禁次以上的、非法拘禁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以追诉的情节、其他非法拘禁应予以追诉的情节 严格区分严格区分 本罪与合法逮捕而发生错误的界限本罪与合法逮捕而发生错误的界限n 例如: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拘捕了重例如: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拘捕了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但后经查证该人无罪,予以大犯罪嫌疑分子,但后经查证该人无罪,予以释放的,只能认为是错误拘捕,不能认定为非释放的,只能认为是错误拘捕,不能认定为非法拘禁。法拘禁。违法拘捕与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的界限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违法拘留、逮捕拘留、逮捕是违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二二)非法构禁罪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非法构禁罪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 非法拘禁罪的既遂应当以被害人非法拘禁罪的既遂应当以被害人人身自由被实际剥夺为标志。人身自由被实际剥夺为标志。(三三)非法构禁罪罪数形态的认定非法构禁罪罪数形态的认定 非法拘禁犯罪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其他违非法拘禁犯罪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在处理非法拘禁时,应注意法犯罪行为,在处理非法拘禁时,应注意行为人是否构成数罪。行为人是否构成数罪。(四)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别(四)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别n1 1、侵犯的客体不同、侵犯的客体不同n2 2、客观方面不同、客观方面不同n3 3、主观方面不同、主观方面不同 三、非法拘禁罪的处罚三、非法拘禁罪的处罚p根据刑法第根据刑法第238条条 犯本罪的,处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拘役、管制管制或者剥夺政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致人重伤的,处的,处3年以上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致人死亡致人死亡的,处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年以上有期徒刑;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索取的债务不以是否受法律保护为条件。处罚;索取的债务不以是否受法律保护为条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选择题选择题n 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张某挟持至韩家,并给张家打电话,集好友把张某挟持至韩家,并给张家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只手,韩某作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只手,韩某作为(为()nA、构成绑架罪、构成绑架罪nB、构成非法拘禁罪、构成非法拘禁罪nC、构成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想象竞合犯、构成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想象竞合犯nD、构成敲诈勒索罪、构成敲诈勒索罪答案:答案:Bn大多数考生认为是构成大多数考生认为是构成绑架罪绑架罪n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指出:指出:“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刑法第第238条的规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定定罪处罚”n回答这个问题回答这个问题关键于非法拘禁罪、绑架罪的本质区关键于非法拘禁罪、绑架罪的本质区别别,如果韩某提出的财产要求是有根据的仍构成非,如果韩某提出的财产要求是有根据的仍构成非法拘禁罪,韩某虽向其家人逼债,但法拘禁罪,韩某虽向其家人逼债,但“逼逼”仍是此仍是此前存在的债务前存在的债务n 所以构成非法拘禁罪所以构成非法拘禁罪案例案例1n 甲在一家饭店打工,看见老板有很多钱,甲在一家饭店打工,看见老板有很多钱,对员工却很吝啬,就想敲诈老板一笔钱,他设对员工却很吝啬,就想敲诈老板一笔钱,他设法骗出老板四岁的儿子,将其带到自己女友开法骗出老板四岁的儿子,将其带到自己女友开设的商店,他告诉女友,这孩子是老板的,老设的商店,他告诉女友,这孩子是老板的,老板欠他工资,他要求女友把孩子看好,不能让板欠他工资,他要求女友把孩子看好,不能让他乱跑,女友答应了,并为其看管儿童,甲和他乱跑,女友答应了,并为其看管儿童,甲和老板联系,索要赎金老板联系,索要赎金50万,老板报案,甲被抓万,老板报案,甲被抓获。获。n 请问甲和女友是否构成共犯?请问甲和女友是否构成共犯?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甲和女友不构成共犯甲和女友不构成共犯n 因为女友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甲行为因为女友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甲行为构成绑架罪,甲女友以为老板确实欠男友工资,构成绑架罪,甲女友以为老板确实欠男友工资,所以非法拘禁男孩来逼迫其父偿还债务所以非法拘禁男孩来逼迫其父偿还债务n 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女友的行为应,女友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但甲明知道自己绑架他人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但甲明知道自己绑架他人勒索巨额赎金,所以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勒索巨额赎金,所以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案例案例2n丙系某私企业煤矿的老板,为节省劳动丙系某私企业煤矿的老板,为节省劳动力成本,丙从邻省山区骗来大量民工为力成本,丙从邻省山区骗来大量民工为其在地下采煤,民工发现待遇并没丙描其在地下采煤,民工发现待遇并没丙描绘那样高时,纷纷要求离开,丙遂雇来绘那样高时,纷纷要求离开,丙遂雇来打手若干,强迫这些人为自己劳动,为打手若干,强迫这些人为自己劳动,为防止民工逃跑,还在矿区周围拉电网,防止民工逃跑,还在矿区周围拉电网,是违法了非法拘禁罪吗?是违法了非法拘禁罪吗?不是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是构成非法拘禁罪n 构成强迫劳动罪 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n非法拘禁罪与强迫劳动罪区别在于非法拘禁罪与强迫劳动罪区别在于n1.非法拘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非法拘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 人身人身自由自由n2.强迫劳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限制强迫劳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限制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方法强迫劳动方法强迫劳动n3.前者为自然人犯罪,后者为自然人、单位犯前者为自然人犯罪,后者为自然人、单位犯罪罪

    注意事项

    本文(非法拘禁.ppt)为本站会员(s****8)主动上传,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得利文库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