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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第四节 公开课.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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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第四节 公开课.pptx

    2017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4),第四章,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合计,考卷之一4题6分2题4分1题1分-7题11分,考卷之二1题1.5分1题2分-1题2分3题5.5分,考卷之三2题3分-1题2分3题5分,消费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一、消费税的征税环节()1.基本规定,征税环节,适用范围,基本环节特殊环节,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委托加工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除按照规定在零售环节纳税的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方面 管理部门、非生产 例如,将自产的白酒发放职工福,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其他 品,用于在建工程、利;将自产的实木地板用于装修办公楼;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用于馈赠客户福利、奖励等方面,移送时征收消费税,一、消费税的征税环节()2.生产环节的具体规定(1)自产自用的处理用途 举例 税务处理要点例如,将自产的未涂饰实木地板 移送时不征收消费税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 移送生产漆饰实木地板;将自产 终端应税消费品出厂销售的烟丝移送生产卷烟 时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将自产的应税消费 例如,将自产的高档保湿精华移 移送时征收消费税品,用于连续生产 送生产普通护肤品;将自产的黄 终端产品出厂销售时不征非应税消费品 酒移送生产调味料酒 收消费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一、消费税的征税环节()(2)视同生产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例如,外购普通护肤类化妆品,以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对外销售);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3.委托加工环节的具体规定(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纳税人委托方,受托方个人单位,消费税的征收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2)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对外出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一、消费税的征税环节()4.进口环节的具体规定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5.商业零售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简称“金银铂钻”)包括:(1)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2)钻石及钻石饰品;(3)铂金首饰。,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一、消费税的征税环节()6.批发销售卷烟的具体规定(1)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从价计征;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采用复合计税办法计征。【解释】卷烟分为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采用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时,甲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加0.003元/支;【解释】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按目前的规定,不论甲类卷烟,还是乙类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统一为11%加0.005元/支;【解释】具体适用什么税率,考试时题目会作为已知条件提供,考生需要关注的是:不论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还是批发环节,卷烟目前均采用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2)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3)卷烟消费税改为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4)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一、消费税的征税环节(),2015年10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2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3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0000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为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每标准条200支卷烟。甲烟草批发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2016年),单选题,A 20000×11%+200×200×0.005=2400(元),B 20000×11%+200×200×0.005+30000×11%+300×200×0.005=6000(元)C 20000×11%+30000×11%=5500(元)D 30000×11%+300×200×0.005=3600(元),答案,A,解析,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在本题中,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属于批发环节的销售,应缴纳消费税;而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一、消费税的征税环节(),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单,选 (题,A,BCD,答案,D,解析,)。(2016年)金首饰零售商,高档化妆品进口商涂料生产商鞭炮批发商(1)选项A:“金银铂钻”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2)选项BC:高档化妆品和涂料在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和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3)选项D:只有卷烟(不包括鞭炮)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一、消费税的征税环节(),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A,BCD,答案,ABC,解析,消费税;(2)选项BD: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只有“金银铂钻”;(3)选项C: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2016年)甲电池厂生产销售电池,丁百货公司零售钻石胸针丙首饰厂生产销售玉手镯乙超市零售啤酒(1)选项A:电池在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多,选题,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二、消费税的税目应税消费品()1.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2.酒(1)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2)调味料酒不征收消费税;(3)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3.高档化妆品(2017年调整)(1)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2)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3)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二、消费税的税目应税消费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包括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如黄金项链、钻戒),以及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如珍珠、碧玺、琥珀、珊瑚等)。(2)宝石坯是经采掘、打磨、初级加工的珠宝玉石半成品,对宝石坯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5.鞭炮、焰火,但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消费税。6.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1)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2)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征收消费税;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3)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征收消费税。(4)催化料、焦化料属于燃料油的征收范围,征收消费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二、消费税的税目应税消费品()7.摩托车(1)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2)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汽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毫升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8.小汽车(1)包括各类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提示】不包括大型商用客车、大货车、大卡车。(2)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收消费税。(4)对于购进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征收消费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二、消费税的税目应税消费品()9.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10.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征收消费税。11.游艇12.木制一次性筷子,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和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13.实木地板(1)按生产工艺不同,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2)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二、消费税的税目应税消费品()14.电池(1)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2)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3)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15.涂料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提示】酒精、含铅汽油、小排量摩托车(气缸容量小于250毫升)、汽车轮胎的消费税已经取消。,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二、消费税的税目应税消费品(),例题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2015年),单选,题,A,BCD,答案,A,解析,体育上用的发令纸,炮竹礼花弹组合烟花(1)选项A: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消费税;(2)选项BCD:应按“鞭炮、焰火”税目征收消费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三、消费税的税率()1 .基本规定,税率形式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适用项目除适用从量计税、复合计税以外的其他项目啤酒、黄酒、成品油卷烟、白酒,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三、消费税的税率()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 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 适用税率。,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例题1高档手表采用从量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2016年),判断题,三、消费税的税率(),答案解析,×高档手表采用“从价”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三、消费税的税率(),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5年),单选,题,A,B,CD,答案,B,解析,金首饰汽油,香烟,啤酒实木地板(1)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方法计征;(2)选项AC:从量定额计征;(3)选项D:从价定率计征。,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一)基本规则1.销售额确定的基本规则采用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方式计算消费税税额时均会涉及销售额,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提示1】消费税应税销售额应当是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的销售额。【提示2】同一环节既征收消费税又征收增值税的,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一般情况下是相同的(用于“换投抵”除外)。,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甲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1月销售自产实木地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11.15万元。已知实木地板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甲地板厂当月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2016年),单选,题,A,BCD,答案,A,解析,税的销售额。在本题中,111.15万元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11.15÷(1+17%)”即为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应纳消费税=111.15÷(1+17%)×5%;(2)增值税销项税额=111.15÷(1+17%)×17%。,111.15÷(1+17%)×5%=4.75(万元),111.15÷(1-5%)×5%=5.85(万元)111.15×5%=5.5575(万元)111.15÷(1+17%)÷(1-5%)×5%=5(万元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例题2不定项选择题(节选)】(2015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销售1辆定制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34000元,另收取手续费35100元已知,小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解析】(1)另外收取的手续费35100元属于价外费用;(2)应纳消费税=(234000+35100)÷(1+17%)×5%=11500(元);(3)增值税销项税额=(234000+35100)÷(1+17%)×17%=39100(元)。,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案例】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自己生产的粮食白酒15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0万元,另外向购买方收取优质费35.1万元。已知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该酒厂3月份:(1)应纳消费税(1000000351000÷1.17)×20%15×2000×0.527.5(万元);(2)增值税销项税额10035.1÷(117%)×17%22.1(万元)。,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2.销售数量确定的基本规则(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案例】某啤酒厂本月生产啤酒100吨,将其中20吨对外销售;已知,该啤酒的消费税税额为250元/吨。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250×205000(元)。,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二)特殊规定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案例】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3月份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为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的80%对外销售,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31.04万元。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在本案中,应纳消费税131.04÷(117%)×10%11.2(万元)。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换投抵”)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例题1不定项选择题(节选)】(2015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将20辆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10万元/辆,甲企业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6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为14万元/辆已知,小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解析】(1)“换投抵”业务,消费税找“最高价”,增值税找“平均价”;(2)应纳消费税=20×16×5%=16(万元);(3)增值税销项税额=20×15×17%=51(万元)。,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2016年),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甲汽车厂将1辆生产成本5万元的自产小汽车用于抵偿债务,同型号小汽车不含增值税的平均售价10选 万元/辆,不含增值税最高售价12万元/辆。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甲汽车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题 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A,BCD,答案,C,解析,1×5×5%=0.25(万元),1×10×5%=0.5(万元)1×12×5%=0.6(万元)1×5×(1+5%)×5%=0.2625(万元)(1)本题属于“换投抵”业务中的“抵”,消费税应找最高价(12万元/辆)。(2)如果甲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笔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10×17%=1.7(万元)。【提示】使用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仅限于“换投抵”业务,如果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需要核定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3.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4.包装物押金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缴纳消费税。(2)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时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单,B,D,答案,C,解析,A (46.8+1.17)÷(1+17%)×10%=4.1(万元),46.8÷(1+17%)×10%=4(万元),C (46.8+2.34+1.17)÷(1+17%)×10%=4.3(万元),(46.8+2.34)÷(1+17%)×10%=4.2(万元),2015年3月,甲酒厂销售自产红酒,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6.8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手续,选 费1.17万元。已知红酒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甲酒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题 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2016年),(1)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也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2)1.17万元的手续费应作为价外费用;(3)价外费用与并入销售额的包装物押金均为含增值税收入。,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一、消费税的征税环节(),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实行从价计征消费税的有(,)。(2015年),AB,CD,答案,ABCD,解析,向Z公司收取的储备费向Y公司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向X公司收取的包装物租金向W公司收取的产品优质费(1)实行从价定率及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物租金、优质费、储备费);(2)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多选,题,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单,AB,答案,C,CD解析,46.8×15%=7.02(万元)46.8÷(1+17%)×15%=6(万元),(46.8+1.5)÷(1+17%)×15%=6.19(万元)(46.8+1.5+1)÷(1+17%)×15%=6.32(万元)(1)本题的“收入46.8万元”为含增值税收入,应当价税分离,收取的手续费1.5万元属于价外费用,亦应价税分离后再并入销售额。(2)非酒类产品(本题为高档化妆品),不随同产品销售、单独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某化妆品厂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含税收入46.8万元,收取手续费1.5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选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 ,消费税税率为15%。以下关于该化妆品厂本月应交消费税的计算中,正确,题 的是(,)。(2013年),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5.金银首饰的特殊规定(1)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3)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4)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5)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五、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一)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平均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案例】某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移送生产普通护肤品,并于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款100000元。已知,该化妆品厂没有同类高档化妆品的销售价格,该批高档化妆品的成本为6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5%:(1)销售普通护肤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7%17000(元);(2)由于普通护肤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高档化妆品才是应税消费品,该化妆品厂应于“移送环节”缴纳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应纳消费税=60000×(1+5%)÷(1-15%)×15%=11117.65(元)。,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五、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案例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10吨自产白酒馈赠客户,已知该批白酒的成本为1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该批白酒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根据规定,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的,视同销售:(1)组成计税价格=100000×(1+10%)+10×2000×0.5÷(1-20%)=150000(元);(2)应纳消费税=150000×20%+2000×0.5×10=40000(元);(3)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0×17%25500(元)。【提示】实行从量定额计税的,不涉及销售价格,不存在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的问题。,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五、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案例2】某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将试制的2吨新口味啤酒用于职工福利,已知该酒厂没有同类啤酒的销售价格,该啤酒成本4000元/吨,成本利润率5%,每吨消费税税额250元。根据规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应当视同销售:(1)啤酒属于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的计算与价格无直接关系,应按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征税,应纳消费税250×2500(元);(2)由于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价格,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2×4000×(1+5%)+500×17%1513(元)。,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五、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二)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例题不定项选择题(节选)】(2015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化妆品受托加工高档粉饼,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5万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80万元,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高档化妆品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5%【解析】(1)由于受托方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应当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甲公司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5)÷(1-15%)×15%=15(万元);(2)甲公司提供了加工劳务,就其收取的加工费应当计算的销项税额=5×17%=0.85(万元)。,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五、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二)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案例】甲酒厂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白酒1吨,甲酒厂提供的材料成本为15万元,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乙企业没有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已知白酒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1)甲酒厂为白酒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其应纳消费税由乙企业代收代缴,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0000+50000+1×2000×0.5)÷(1-20%)×20%+1×2000×0.551250(元);(2)乙企业就其提供的加工劳务,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17%0.85(万元)。,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五、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三)进口环节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例题不定项选择题(节选)】(2014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一批越野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360万元,缴纳关税90万元,支付通关、商检费用2.5万元已知:越野车的消费税税率为25%,增值税税率为17%【解析】(1)应缴纳的消费税=(360+90)÷(1-25%)×25%=150(万元);(2)应缴纳的增值税=(360+90)÷(1-25%)×17%=102(万元)。,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五、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案例】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卷烟200标准箱,每标准箱的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元。已知:关税税率为25%,该批卷烟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150元/标准箱。(1)应缴纳关税=60000×200×25%=3000000(元);(2)应缴纳消费税=(60000×200+3000000+150×200)÷(1-56%)×56%+150×200=19159090.91(元);(3)应缴纳增值税=(60000×200+3000000+150×200)÷(1-56%)×17%=5807045.46(元)。,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六、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已纳消费税的扣除()为避免重复征税,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抵扣。1.准予抵扣的情形(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解释】纳税人用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案例】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玛瑙:如果用于生产镶嵌玛瑙的黄金吊坠,生产销售该吊坠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但零售时需要缴纳消费税,并且所耗用的玛瑙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额不得扣除;如果用于生产玛瑙珠手串,生产销售该玛瑙珠手串时应计算缴纳消费税,且玛瑙原料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六、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已纳消费税的扣除()(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提示1】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提示2】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环节已缴纳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境内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六、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已纳消费税的扣除()2.当期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案例】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1月份从另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购进高档保湿精华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经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进项税)上注明价款为200万元;当月领用其中的60%用于生产高档保湿粉底液并全部销售,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100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5%。(1)应纳消费税1000×15%-200×15%×60%132(万元);(2)应纳增值税1000×17%-200×17%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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