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通三防制度.docx(6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一通三防制度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一、我矿成立特地的”一通三防”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对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二、“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总工程师担当组长,平安、生产副矿长担当副组长,通风科长担当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队长担当成员,(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图)。 三、“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需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 四、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平安生产。 1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一、主扇必需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双人操作,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样、停电、停风、水压计有大的改变等一系列异样现象,值班人员必需马上向通风
2、科,机电科,值班领导汇报,并作出处理看法。 二、重新启动或更换风机,必需保证能在10分钟内完全启动。 三、风机房必需张贴风机启动的操作规程、反风操作规程,且操作规程必需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起草,总工办审核,并严格执行,同时还应张贴反风操作示意图。 四、主扇主副司机,必需由精通业务、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能娴熟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当。 五、主扇的有安排停风,必需报矿总工程师,编制平安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主扇由于其它缘由而造成无安排停风,主风机房必需立即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作出处理看法,各有关部门必需负责查清停风缘由,并作出处理,因主扇司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后
3、果,必需作出肃穆处理。 六、主扇一旦停风,10分钟内不能起动,必需马上切断井下一切电源,各工作面班组长、瓦斯员必需马上组织人员快速撤离工作面,撤出地面。 七、主扇必需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和维护,不得带病运转。 八、各值班人员,必需常常对主风机房查岗,严防脱岗、漏岗、单人操作。 九、主扇的有安排停转或启动,必需有值班调度的吩咐方可进行,或按特地的平安措施执行,如有变动时,需马上汇报,否则,造成的后果,严 2 肃处理。 十、主要通风机必需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m内变更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变更方向后,主要通风机的供应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风量的40%。 十一、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若变更通风机
4、转速或叶片角度时,必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二、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运用必需进行性能测试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3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一、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一)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二)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觉问题刚好处理。 (三)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四)爱惜通风设施, 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五)瓦斯员必需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5、 (六)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精确无误, 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4 (七)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安排相配套的通风安排,并按安排严格执行。 (八)严格执行每周日的“一通三防”大检查, 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二、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平安生产。 (一)矿井所需风量,必需经过合理计算, 满意平安生产的要求。 (二)矿井必需依据实际风量确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实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实力生产。 (三)对于安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需经通风科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状况下的开拓都必需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
6、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四)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平安生产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需向通风科提交检查和保证。 (五)刚好填制各类图纸、报表, 进行分析探讨, 制定通风管理方案, 科学管理。 三、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依据实际须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总工批阅。 四、每年依据采掘作业安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实力,必需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实力生产。 五、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 (一)变更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计及平安措施,由平安、机电、
7、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批,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方可调整。 (二)变更矿内局部通风系统时,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即可。 六、新井投产前必需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至少进 5 行一次测定,当矿井转入新水平或变更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需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七、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若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改变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的有关记录、报告、措施必需保留一年以上。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一、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 按规定,全部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需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二、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
8、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 (一)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3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 6 一个地点。 (二)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状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状况,发觉问题马上汇报通风队或调度室,并实行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三、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仔细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需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平安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
9、作,并撤到平安地点。 四、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 (一)全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走”,“交不清,我不走”,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二)上一班发觉或遗留的问题必需向下一班交代清晰,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需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平安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肃穆处理。 五、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 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需一样,做到三对口。 六、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
10、电气设备,都必需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七、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需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明无危急后,方可复原工作。 八、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需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 7 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九、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需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缘由,实行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十、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需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旁边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十一、采
11、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需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旁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需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十二、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需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十三、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时,必需马上报通风科查明缘由,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四、凡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需审查图表,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觉问题要注明详细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觉隐患必需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看法
12、,汇报通风科后,才准离开现场。 十五、瓦斯报表必需有带班长签字,且当日交回通风队,调度人员仔细填写于汇总表上并于次日将瓦斯汇总表交回调度会上,矿长、总工及各有关领导审查签字。 十六、通风队长必需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 十七、通风科长、矿总工程师必需当日批阅瓦斯汇总表,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刚好驾驭问题处理进展状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8 十八、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觉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状况的,坚决赐予处分。 十九、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二
13、十、严格执行盲巷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巷道贯穿制度,以及其它平安措施规定的内容。 二十一、对于易存在的瓦斯积聚区,要进行瓦斯检查,发觉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时,旁边20米内必需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十二、对于局部积聚的瓦斯,必需制定排放瓦斯平安技术措施,经矿总工、平安、机电、调度室等部门会审,方可执行。 巷道贯穿管理制度 一、掘进巷道贯穿必需有专项平安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穿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总工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穿,通风科做好调整风流的打算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状况不明的贯穿措施,必需经矿
14、总工批准,并现场指挥。 9 二、用放炮方法贯穿巷道时实行的平安技术措施 (一)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需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状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并且顶板等状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二)在副巷和贯眼必需由同一队组施工,队长现场组织指挥贯穿,平安、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三)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需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 三、贯穿前后地测部门、通风科的有关规定 在掘进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
15、前,由地测部门供应牢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平安科、调度室、生产队组提出贯穿通知书,通风科接到巷道贯穿通知书后,必需驾驭贯穿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马上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打算,一旦贯穿,马上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 四、贯穿采纳小孔洞贯穿,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风设施,方可完全贯穿。 五、贯穿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 1、贯穿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状况,瓦斯超限时,必需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
16、放炮。 2、贯穿后通风科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需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殊是贯穿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需马上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10 11 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 一、管理标准 (一)无电器设备。 (二)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现象。 (三)无积尘、无积水。 (四)管路排放整齐、无漏水。 (五)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无超限现象。 (六)瓦斯探头断电灵敏牢靠。 (七)全长必需保证0.5m/s以上风速。 (八)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二、瓦斯管理 (一)瓦斯检查 1、专用回风巷浓度低于0.75%时,通风专业人员方可进入专用回风巷测试风量、瓦斯,但必需是双人前后同行,边检查瓦斯
17、边前进。只有工作地点瓦斯浓度在0.75%以下时,进行巷道修理工作时,瓦斯浓度必需低于0.75%。 2、专用回风巷瓦斯浓度由瓦检员每班检查3次,并填入瓦斯检查巡回图表和记录牌,并在距专用排瓦斯巷回风口15米处安设甲烷传感器,传感器断报警浓度设定为0.7%。 三、防尘管理 (一)专用回风巷施工完毕后,必需保证专用回风巷内留有防尘管路,且每隔50米必需安设一个灭尘三通。 (二)专用回风巷中必需至少安设一组隔爆水袋,设在距专用排瓦斯 12 巷口60200米的范围。 (三)专用回风巷回风横贯以里的防尘管路必需由通风科刚好回收。 (四)专用回风巷的洒水灭尘工作,必需每隔3天进行一次全面洒水灭尘,严防煤尘积
18、累和煤尘飞扬。 四、顶板支护管理 (一)专用回风巷内必需用锚杆、锚索支护,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磨擦和撞击火花的平安措施。 (二)加强专用回风巷的支护管理,通风瓦斯人员必需对专用回风巷支护状况进行检查,发觉问题刚好汇报。 (三)严防顶板冒落,通风、生技部门每隔10天在瓦斯员的陪伴下对顶板支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有冒落、片帮危急地段严格根据批准的平安技术措施刚好组织力气进行维护。 13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局扇的管理规定 (一)局扇必需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掘进工作面由皮带机司机管理,无人工作面由电工管理。 (二)局扇必需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不得出现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
19、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工作面编号每班指定管理人员姓名、局部通风机功率、风筒长度、入风量、出口风量、风筒管理人员姓名、四周瓦斯状况。 (三)局扇必需安装三专两闭锁,否则不得起先工作。 (四)掘进工作面开工或移装局部通风机时应实行验收制度,凡发生安设不符合规定时,通风科有权不予延接风筒,巷道不得开口施工。 (五)局部通风机由机电科安装维护,入井前进行完好检查,保证正常运转,安装设备要齐全,运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或安装消音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电缆接线盒,电缆进线孔有密封,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管,安设高度大于0.3米,大断面巷道应吊挂,开关明显标记,与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得超过10米。 二、风筒的管理规
20、定: (一)风筒无破口,接头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用反边接法或双反边 14 接法。 (二)风筒吊挂要两靠始终,拐弯处设弯头,异径风筒要上过渡节。 (三)风筒不得出现跑、漏风现象,不打死弯、不落地,如发觉问题,马上处理。 (四)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三、临时停工停风区实行的平安措施: 临时停工一般不得停风,停风时要马上切断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瓦斯员在栅栏旁边随时检查瓦斯。假如瓦斯浓度超过3,必需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四、局部通风风量的规定: (一)局扇从巷道吸入的风量不得超过该巷道总风压供风量的70%,不得出现循环风。 (二)风筒出口风量,应据所供
21、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炸药消耗量、人数等进行计算、选定,并符合规程对最低风速的要求。 五、瓦斯检查的规定: (一)局扇旁边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否则必需停止运转进行处理。 (二)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盲巷临时停风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三)瓦斯员必需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 六、运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地点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或其它缘由须要停止运转时,必需事先提出书面停风申请,经通风科,矿值班领导审批签字,矿调度通知有关单位执行。 七、凡事先未提出停风申请或未经批准随意停风,不论时间长短均属无安排停风,对每一次
22、无安排停风,都要由矿平安科部门组织追查,对构成无安排停风的责任者及责任单位,赐予肃穆处理。 15 八、因临时停电或其它缘由,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复原通风前,首先必需按规程规定检查瓦斯,证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CO2浓度不超过1.5%,且压入式局扇及其开关地点旁边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复原正常通风,瓦斯超限时,必需根据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盲巷管理制度 一、在工程设计和施工支配上尽量避开出现盲巷,凡因地质、设计、施工等缘由造成盲巷的,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事故,实行处理措施。 二、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因停电等缘由临时停风量,必需马上撤出人员,切
23、断电源,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进入,并报告矿调度室。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马上处理时,必需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由于临时停电造成的临时停风(小于24小时)的地点复原通风时,必需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按有关规定组织排放瓦斯。复原已封闭的停工区,必需提前制订解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解除盲巷内积聚的瓦斯。 三、采区报废的尾巷,要刚好组织回撤,并按规定刚好进行封闭。 四、长度超过6米的盲巷要实行通风措施,否则必需予以封闭,长度虽不超过6米,但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也必需进行通风或予以封闭
24、, 16 封闭剩余的尾巷,要在巷道口打上栅栏,禁止人员进入。瓦斯检查员每班对少检查一次封闭旁边的瓦斯。 五、盲巷管理要实行登记制度,表格内容包括:封闭时间、长度、巷内支护形式、断电、封闭前瓦斯涌出量等有关内容。盲巷内的支架和其它设备已回撤,且该盲巷永不复用的,可进行注销。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一、瓦斯排放的平安技术措施 凡因停电、停风或其它缘由造成瓦斯积聚的,必需制定排放瓦斯平安技术措施。排放瓦斯主要平安技术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一)措施要有编制人、审批人的签字或盖章,编制措施由通风科负责,措施应包括瓦斯积聚地点、时间、积存量、排放时间、排放方法、解除瓦斯限制浓度的要求、停电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
25、分工等。措施要经矿总工办、平安科、机电科、调度室以及救援等部门会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明确限制排放的方法,禁止采纳“大处理”或“一风吹”,措施中要依据瓦斯涌出量、供风量、计算排放量和排放时间,确保排出的瓦斯含量在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其它有害气体浓 17 度不超过煤矿平安规程第100条规定。排放时,要在全风压混合处设置声光报警断电仪或甲烷报警仪。 (三)明确排放瓦斯流经的路途和方向、风流限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及瓦斯传感器的位置等,并绘制示意图。 (四)明确断电和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平安出口的工作面,必需停电
26、撤人停止作业,全部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需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置要在簇新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 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需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 (五)排放后设专人检查瓦斯。在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而且排放巷道的瓦斯浓度低于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氧气浓度不低于20%时,并要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改变时,方可指定专人人工复电。 (六)明确责任范围,排放瓦斯工作要统一指挥,人员要明确分工。即受影响地点的单位负责撤人站岗工作,通风人员负责排放和限制浓度,机电部门负责停、送电和处理开关内的瓦斯,平安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措
27、施的落实,救援人员负责值班或延接风筒等。 二、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凡因停电、停风或其它缘由造成瓦斯积聚需实行措施的,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排放瓦斯之前,必需检查局部通风机及供电设备旁边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确保其浓渡均不超0.5%,确保局部通风机不发生循环风时,才可进行瓦斯排放。 (二)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在复原通风前,经检查或计算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不大于3%,且排放瓦斯回风路途不影响其 18 它采掘工作面和地点时,在恳求矿调度室后,可以由瓦检员在现场生产单位班队长和平安员的协作下,按本矿制定的常规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并将排放状况报通风科。 (三)巷道瓦斯
28、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若干脆进入回风系统,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地点时,排放瓦斯平安技术措施必需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并经矿总工程师签批后方可执行。同时将措施报集团公司备案,处理状况刚好报集团公司。 (四)巷道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若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地点,其排放瓦斯平安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签字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并将排放状况刚好会报集团公司。 (五)平安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排放瓦斯平安技术措施的实施。排放瓦斯时,必需有平安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平安技术措施不落实,禁止排放瓦斯,若发觉违章排放瓦斯,必需责成其马上停止,并追查责任,肃穆处
29、理。 三、排放瓦斯其它留意事项 (一)参与排放瓦斯人员的矿灯及所携带的甲烷检定器等,要符合防爆要求。 (二)如需进入停风区内检查瓦斯,必需由瓦检员、生产班组长或平安员两人进行。检查时,两人前后相距5米,并携带氧气浓度检查仪和甲烷检定器等气体检定器具,当氧气浓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是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平安规程规定时,要停止检查并马上撤出停风区域。若条件不具备且需检查瓦斯时,由矿山救援队负责进行。 (三)启封密闭的排放瓦斯工作,一律由矿山救援队负责进行,通风科负责排放瓦斯的浓度限制。 (四)被高浓度瓦斯(指瓦斯浓度在3%以上)沉没区域的电气设备, 19 排放瓦斯结束后,
30、要把电气开关盖打开,解除内部积聚的瓦斯后,方可人工复电。 (五)排放结束后,要经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明确无危急后,方可通知矿调度室和生产单位复原工作。 (六)全部措施,须经通风、生产、平安、机电等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经矿总工程师审签后,方可报集团公司审批。 (七)为了加强排放瓦斯管理,各单位每次排放都要建册登记,以便备查。 (八)排放措施要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需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起先排放,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准送电,依此类推,排瓦斯所流经的区域内必需撤出人员,切断全部电源。 五、排放临时停工区(巷
31、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纳局部通风机用限制三通进风量,驾驭瓦斯浓度进行排放。 六、排放已密闭区,瓦斯尾巷,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的瓦斯时,要由里向外,逐节增加风筒,限制风量,进行排放。 20 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状况: (一)组织机构,见附图: 21 (二)职责分工: 1、总工程师担当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总体指挥工作。 2、生产矿长,平安矿长,机电矿长担当副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前后及瓦斯排放的监督与督促工作。 3、调度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各项工作,统筹平安,统一指挥。 4、主扇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1)停风时间在3小
32、时以内,由通风科长现场组织排放。 (2)停风时间在24小时以内,由总工现场组织排放。 (3)临时停风的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由瓦斯员、班长、电工协作,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4)停风时间长,瓦斯浓度达到2%3%由通风科组织通风队长、掘进队长、班长、电工协作,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5)瓦斯浓度超过3%,由通风科长、通风队长、掘进队长、班长、瓦斯员、电工现场组织排放。 5、机电科科长:负责停送电前后的机电工作支配。 6、平安科站长:负责瓦斯排放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人员上下井状况,主井口、副井口、人行井,风机房前后20米范围内杜绝一切火源。 7、通风队队长:负责组
33、织,支配瓦斯员,在队长、电工的协作下,进行现场排放瓦斯,以及某采区瓦斯排放状况的统一刚好汇报工作。 8、通风队队长:负责矿井瓦斯排放过程中,按调度室的吩咐,精确开启或关闭指定风门,以及送风后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 9、机电队队长:执行调度室机电科科长的吩咐,现场组织,监督,主风机及井上下供电系统的停送电工作。 22 10、检身房:执行调度室吩咐,切实驾驭出入井人数,负责所辖井口旁边20米范围内的火源警戒工作。 11、采掘队队长:执行调度室的吩咐,负责停电前,组织落实撤出工作面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做好停电的打算工作,以及送电后组织落实副队长和电工与瓦斯员一道进现场瓦斯排放工作。 二、主扇排放矿井
34、瓦斯的平安措施: (一)主风机房的接到停风吩咐后,值班人员停止主扇,并马上打开风道侧门,防爆顶盖。 (二)主扇送电前,由瓦斯员检查全部电器设备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否则,不得送电启动主扇。 (三)主扇排放矿井瓦斯,机电队长帮助由通风科科长,现场组织排放。 (四)启动主扇前,通过主扇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必需实行措施,进行处理,风道侧门,仍保持原状,以便风流短路,并必需有专人看管。 (五)排放时,由瓦斯检查出风口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进行加大短路风流,待出风口瓦斯浓度低于2%时,方可逐节关闭风门,其次序为:风道侧门风硐内风门闭合大小由出风口瓦斯浓度大小来确定。 (
35、六)排放时,瓦斯浓度呈驼峰状态,先由高到低,再到高,然后逐步降低,切不行将初期的降低误认为瓦斯已排,而快速关闭风门,每关一扇必需等一段时间,瓦斯浓度下降时,方可关闭下一扇风门。 (七)当风门完全关闭,出风口瓦斯浓度平稳低于1%以下时,电话汇报调度室,瓦斯员和各变电所值班电工,采掘电工跟班队长相跟入井,其他人员不得入井,由瓦斯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低于0.75%以下,中心变电所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电工检查下井高压电缆及中心变电所各开关符合完好标准时,由瓦斯员、值班电工同时汇报调度室,10Kv地面变电 23 站向井下中心变电所送电,其他工人入井,但必需在大巷待命,不得进入采区。 (八)各采掘跟班队
36、长同电工、瓦斯员先行入井后,由瓦斯检查采区回风瓦斯浓度在1%以下,变电所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电工检查采区电缆及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符合完好标准准时,由通风科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采区变电所可以送电,然后在变电所等待送电。 (九)采区变电所送电后,掘进队队长、电工和瓦斯员协作,检查风机旁边瓦斯浓度在0.5%以下,风电瓦斯闭锁完好,由通风科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向风机送电,进行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期间,采区回风内全部电器设备不得送电。 (十)采区变电所送电后,回采队长、电工和瓦斯员相跟,由队长检查顶板的支护状况,电工检查瓦斯电闭锁瓦斯员检查上下顺槽瓦斯状况,只有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瓦斯电闭锁完好
37、,方可由通风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向工作面送电。 三、局扇排放瓦斯措施: (一)局扇配电点送电后,首先由瓦斯员检查风机旁边瓦斯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由电工起动局扇,进行瓦斯排放。启动局扇后,瓦斯员检查局扇是否发生循环风,否则,必需马上停止风机运转,调整风量。 (二)排放瓦斯采纳风筒分支法,严格限制工作面进风量,严禁一风吹。 (三)排放过程中,瓦斯员应随时检查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否则,必需减小向工作面的供风量。 (四)当瓦斯逍度平稳降至1%以下时,瓦斯员、掘进队长、电工相跟对整条巷道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超限,风筒吊挂良好且其它状况正常时,由通风科科长或队长汇报调
38、度室,瓦斯排放完毕,电工可向工作面送电,工人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生产。 24 四、排放依次: (一)排放全风压通风处的瓦斯。 (二)排放回风顺槽工作面。 (三)排放进风顺槽工作面。 五、送电程序: (一)10KV变电站来电后向副井变电所供电,复原井上下通讯系统; (二)向风机房送电,打算起动主扇; (三)复原地面及其它用电点供电; (四)依据井下瓦斯排放状况,逐节复原井下各用电地点供电。 25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一、对放炮员的规定要求 放炮员必需经过培训,并持有放炮合格证。井下放炮工作必需由放炮员担当,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一人操作。 二、工作地点炸药、雷管的管理规定 放炮员
39、在工作地点运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内并加锁。本班没运用完毕的雷管、炸药必需当班交回火药库,严禁井下乱扔乱放, 三、运用放炮器、放炮母线、警戒距离的规定 (一)放炮器必需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或伴同小药箱锁入专用的炸药箱内。 (二)一个工作面严禁运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 (三)放炮母线长度必需符合规程规定,放炮员亲自连接母线,最终一个离开放炮地点。 (四)放炮时撤人距离:回采面不得小于50米,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米。掘进巷道若距工作面100米有拐弯时,人员撤到拐弯巷道内50米以上,但撤人总距离不小于75米。 四、装配引药及装药时的有关规定 (一)装配引药时,必需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在顶
40、板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1米的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雷管脚线末端必需扭结,并将药卷缠住。 (二)装药时必需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装药连线时禁止脚线、放炮母线与导体相接触,脚线必需盘曲、 26 扭结。 (三)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需将其脚线扭接成短路。 五、井下放炮必需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六、放炮后发觉瞎炮的处理规定 (一)瞎炮的处理要严格按规程规定的程序与方法进行处理。 (二)放炮后发觉未爆
41、的雷管、炸药必需由放炮员统一回收,锁进炸药箱。 七、放炮后洒水降尘制度 采掘工作面必需有洒水降尘设备,并严格执行放炮前后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制度,不进行洒水或无水炮泥不准装药放炮。 八、爆破物品清退制度 (一)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运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的规定。 (二)在现场运用时,该班班组长,平安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规程要求从事爆破。 (三)现场带领的队长、组长、平安员,要对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予以清点,爆破员要仔细清点,民爆物品运用消耗三联单,不得漏填,不得徇私。 (四)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剩余的雷管、炸药要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五)保管员
42、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仔细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相互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九、电雷管编号制度 (一)依据电雷管脚线色别实行编号管理。 27 (二)对编号后的电雷管分开存放。 (三)领用电雷管时,按编号领取,依据编号做好记录。 (四)在运用电雷管时,按编号依次进行,以便清退后管理。 十、民爆物品领用制度 (一)领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需是政治牢靠、责任心强,熟识爆炸物品性质和爆炸规程,必需持上岗证,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二)采煤队运用民爆物品,领用时必需有信息站队开出的领用单,加盖公章。 (三)领用单必需有队长和领用人的签字,领用人必需是放炮员,外人不得代替领用。 (四)领用人必需
43、遵守有关规定,在平安员的护送下,平安带入。 28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井下放炮必需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瓦斯员检查放炮地点及其前后20米范围内的瓦斯状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装药放炮,每次检查结果必需填写在瓦斯循环图表、牌板、记录手册上。 二、井下放炮都必需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由放炮员、瓦斯员和带班长三人连锁,换牌管理,任何一人不在,不得放炮。假如瓦斯超限、顶板等存在隐患,必需马上停止发炮,进行处理。放炮后,由三人对放炮地点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人员起先工作。 29 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放炮,除严格执行平安规程规定放炮制度外,必需严格执行放炮停电制度。 二、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必需由电工切断该工作面除风机、监控、电话外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 三、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电工切断电源后,由带班长、瓦斯员、平安员联锁检查确认停电后,无其它担心全隐患后方可放炮。 四、放炮后,由平安员、瓦斯员、放炮员首先进入工作面检查顶板、 30 支护、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放炮无瞎炮、残炮,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由支护工维护工作面,由带班长平安员确认工作面支护完好后,方可由平安员下令,电工送电,工作人员进入起先作业。 五、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的落实,由电工做好记录,每三天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