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附属设施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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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界段建设指挥部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2012年4月总 目 录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5第一章 招标公告61招标条件6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3申请人资格条件64报名65发布公告的媒介66联系方式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1.总则122.招标文件143.投标文件154.投标205.开标216.评标217.合同授予22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9.纪律和监督2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
2、4第三章 评标办法2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61.评标方法292.评审标准293.评标程序2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3第六章 图纸(另册)4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调价函格式(如有)1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2(一)投 标 函12(二)投标函附录1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4(二)授权委托书15三、投标保证金16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7五、施工组织设计18六、项目管理机构19七、资格审查资料20(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0(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21(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
3、表22(四)近年财务状况表23(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4(六)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25(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6(八)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27(九)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28(十)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29(十一)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30八、承诺函31九、其他材料32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 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公 告项目编号: HGZ2012041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附属设施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铁
4、通公路尚志至五常界段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省投资、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 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界段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内容: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附属设施工程;2.2 招标范围: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附属设施工程施工;2.3 质量要求: 合格 ;2.4 工期要求: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8月30日;2.5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3申请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
5、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4报名4.1 请申请人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至 2012 年 5 月 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至 5 月 7 日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6联系方式招标人: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界段建设指挥部联 系 人: 张显良 联系电话: 0451-533
6、36498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 联系人: 赵传义 联系电话: 0451-84681846 2012年4月28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界段建设指挥部联系人:张显良电 话:0451-5333649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联系人:赵传义电 话:0451-846818461.1.4项目名称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附属设施工程1.1.5建设地点尚志市1.2.1资金来源省投资、地方自筹及
7、银行贷款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附属设施工程施工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6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2年8月30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3.4设计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如下:(具体详见图纸要求,以图纸为准。)1.3.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财务要求(最低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自有流动资金50万元以上;4、人员配备要求(最低要求):各类技术人员齐全,管理人员三人以上,道桥或土建工
8、程师不少于1人5、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施工机械设备齐全,配置合理,满足本工程的需要;6、其它要求: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时,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2012年5月8日召开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301室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五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五
9、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五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22日9时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一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一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2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受调价函是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支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万 元人民币投
10、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5月10日15:00提交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301室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92011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92011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92011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凡标明盖单位章或签字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一 份 副
11、本 四 份3.7.5装订要求每份文件需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并在目录中标明各章页码。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外层封套:招标人名称: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界段建设指挥部铁通公路尚志至五常段(尚志段)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2012年5月22日9时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301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5月22日9时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爱
12、建路7号301室 5.2.1开标程序( 4 )密封情况检查: ( 5 )开标顺序: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注:履约担保须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前(公示期后3日内),汇付业主指定帐户中,逾期未提交者招标人将视为其弃权。 9.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尚志市交通局 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项目简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 标 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13、表。1.1.4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建设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设计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标段划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14、.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
15、问题的;(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人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
16、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是否组织投标预备会:详见投
17、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 .1 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 项和第3.1.4 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
18、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 项和第3.1.4 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 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4 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 项和第3.1.4 项
19、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40。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
20、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承诺函;(9)
22、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 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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