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公开招标文件.docx
《靖宇县公开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靖宇县公开招标文件.docx(4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JLHF2015- 招标人: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18第四章 合同(样本)22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0第六章 评标办法30 47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根据关于规范吉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通知(吉林地名普查办20159号文件要求实施,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
2、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技术服务2.2项目地点:吉林省靖宇县2.3招标范围:行政区划面积约为3094.4平方千米,总人口14.5万人。经过人口、面积比重计算,并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地区经验,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预计词条总量约为2000条。2.4服务期限:2015年 9月 9日开工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2.5项目工作内容:2.5.1 对普查基础资料进行搜集、扫描、整理、编号及处理技术;2.5.2 外业调查、勘测: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
3、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外业调查;2.5.3 内业录入: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内业录入,建立完善靖宇县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2.5.4 地图测绘: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图形标绘;2.5.5 成果:建立普查档案、制定、印制普查成果资料;2.5.6具体要求详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2.5.7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其他内容。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工作达到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标准
4、,并且必须经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合格。2.7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公司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3.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5、,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范围。3.4具有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等资质)。3.5优先选用参加过地名普查试点或者地名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单位。 3.6不得进行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3.7符合国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及其他相关要求。 3.8符合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要求;3.9必须具备但不仅限于以上条款。(以上资质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6、015 年 9 月 6 日至 2015 年 9月11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 时00分至 16 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测绘资质证书(副本)、省外测绘资质单位备案凭证、测绘成果管理人员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类似业绩(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到靖宇县政务大厅(靖宇县七道街政务大厅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5.投标
7、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 时 ,地点: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 时在 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 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将投
8、标保证金足额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下组办公室地址:靖宇县民政局联系人:栾彦军电话:15500208507或13894077345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联系人:宋女士电话: 18504316268、0431-88520058传 真:0431-88520058 2015年09月6日 第二章 投 标 人 须 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靖宇县
9、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靖宇县民政局联系人:栾彦军电话:15500208507或13894077345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联系人:宋女士电话:18504316268、0431-885200583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项目名称:吉林省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LHF2015-4项目地点吉林省靖宇县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6招标内容1对普查基础资料进行搜集、扫描、整理、编号及处理技术;2 外业调查、勘测: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
10、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外业调查;3 内业录入: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内业录入,建立完善靖宇县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4 地图测绘: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图形标绘;5 成果:建立普查档案、制定、印制普查成果资料;6具体要求详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7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其他内容。7服务期限2015年 9月 9 日开工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8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工作达到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
11、普查办验收标准,并且必须经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合格。9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公司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9.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范围。10.具有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
12、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等资质)。11.优先选用参加过地名普查试点或者地名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单位。 12.不得进行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13.符合国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14.符合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要求;15.优先选用近二年(2014-至今)具有至少一个县(市)级地名普查或地理国情普查等项目单位; (以上资质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5年
13、9月22日16时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盖公章后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前15天前。1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5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16构成投标文件材料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持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税务登记证;6.组织机构代码证;7.开户许可证;8.测绘资质证书(副本);9.省外测绘资质单位备案凭证;10.测绘成果管理人员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11.类似业绩(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
14、盖单位公章);17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8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19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转账、电汇(不接受以任何个人名义的存款)户名: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710618071015200007350开户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街支行请投标单位在2015年10月7日9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公司指定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据计费标准按多退少补原则作为招标代理费。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出20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
15、位置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1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统一装订成一册。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2封套上写明项目
16、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前不得开启”2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开始时间:2015年10月07日08时30分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和开标地点: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 24开标程序(1) 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投标顺序进行。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
17、 5 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1人和监督人在专家库按相应的专业随机抽取具有测绘方面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相关领域专家。 27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28招标控制价50万元。 29付款方式 以甲方规定为准30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取费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31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
18、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2中标公示3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投标人须知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11招标人1.1.1全称:靖宇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2联系电话:15500208507或1389407734522招标代理2.2.1全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2.2联系人:宋女士 2.2.3联系电话:0431-88520058 传真:0431-885200582.2.4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
19、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1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 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 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测绘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其以上测绘资质,且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2)近二年(2014-至今)具有至少一个县(市)级地名普查或地理国情普查等项目类似业绩;3)省外测
20、绘资质单位参与招投标的,应按照吉林省测绘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4)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5)派驻的测绘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统一制作的测绘作业证件;6)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必须有省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7)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应无在建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9)具有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等资质);10)优先选用参加过地名普查试点或者地名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单
21、位;11)符合国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及其他相关要求;12)符合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要求。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本项目不举行项目答疑会和组织踏勘现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招标文件:6.1 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
22、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样本)第四章 服务需求及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六章 附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寄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由投标人直接到招标方领取。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
23、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2 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7.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投标人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7.4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靖宇县 公开招标 文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