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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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八公开八公开”资料资料2016 年 9 月 19 日- 2 -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设施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 土保持方案审批审批.(4)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设施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审批-水利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8)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审批 . (10)4、取水许可(含在地表水源满足供水需求地区启用已开采的地下水源的审批)审批-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12)4、取水许可(含在地表水源满足供水需求地区启用已开采的地下水源的审批)审批.(14)5、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16)6、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 审批 .(17)7、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 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河道采砂许可.(19)7、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 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爆破、 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21)8、大坝设施利用审批-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做公路批准.(23)- 3 -8、大坝设施利用审批-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25)9、改变水库用途审批.
3、(27)10、因城市建设确需填堵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批准.(30)1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32)1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34)13、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运河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设置同意审批.(34)14、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审批.(36)1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37)16、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审批.(39)17、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查、竣工验收及年检-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查、竣工验收.(41)17、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查、竣工验收及年检-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安全管理年检
4、.(45)18、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47)19、在蓄滞洪区内建设铁路、公路、矿山等建设项目防洪工程设施验收审批.(49)20、蓄滞洪区内避洪设施建设审批.(51)2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53)- 4 -22、水利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登记 (55)23、水资源费缓缴审批(57)一、事一、事项项名称:名称:- 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设施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审批二、二、设设定依据: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
5、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三、申三、申请请条件:条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5 号)第十条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审批条件如下:(一)符合有关法律
6、、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6 -(六)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四、申四、申报报材料:材料: (一)方案审批申请报告(原件 2 份);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技术审查单位或专家评审组组 长在报告扉页签署“已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同意报批”的复核 意见,并署名落款),原件 3 份; (三)技术审查机构或专家组的复核意见(原件 1 份);
7、 (四)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光碟(档案级)(1 张)。五、五、办办理程序:理程序:窗口审核窗口受理审批办承办分管领导审批窗口送达。6、办办理理时时限:限:10 个工作日。七、收七、收费费依据及依据及标标准准:不收费。八、窗口八、窗口权权限:限:受理、审核、协调、制件、送达。- 7 -一、事一、事项项名称: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设施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二、二、设设定依据: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应 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 验收,应当验收水
8、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 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 规定:“建设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 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 得投产使用。 ” 三、申三、申请请条件:条件: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
9、保持的要求;(三)防治效果(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8 -四、申四、申报报材料:材料: (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文件(原件 1 份); (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原件 2 份);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原件 2 份); (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鉴定书(纸质和电子版,3 份); (五)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原件 2 份); (六)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五、五、办办理程序:理程序:窗口审核窗口受理审批办承办分管领导审批窗口送达。6、办办理理时时限:限:10 个工作日。七、收七、收费费依据及依据及标标准准:不收费。八、窗口八、窗口权权限:限:受理、审核、协调、制件、送达。- 9 -一、事一、事项项名称:名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审批-水利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二、二、设设定依据: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于 2004 年 3 月 26 日通过,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六条第一款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
11、目,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招标人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发包初步方案等有关招标的内容报送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三、申三、申请请条件:条件:(一)邀请招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十三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 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 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只有少数几家具备资质条件的潜在 投标人
12、可供选择的; 2、涉及专利权保护的; 3、受自然地域条件限制的; 4、重要设备的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 5、拟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公开招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其他情形。 (二)自行招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0 -根据水利部 2001 年第 14 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 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当招标人具备以下条件时,按有关规定和 管理权限经核准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 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4、具有从事同类工
13、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5、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 3 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6、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四、申四、申报报材料:材料:(一)招标人确定文件(复印件 6 份); (二)招标申请报告(复印件 6 份); (三)招标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审批文件(复印件 6 份); (四)项目列入年度计划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文件(复印件 6 份) 。五、五、办办理程序:理程序:窗口审核窗口受理审批办承办分管领导审批窗口送达。6、办办理理时时限:限:8 个工作日。7、收收费费依据及依据及标标准:准:不收费。8、窗口窗口权权限:限:受理、审核、协调、制件、送达。
14、- 11 -、 事事项项名称:名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审批。二二 、 、设设定依据: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四)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 3 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招标的其他情形。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应当
15、经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且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三、申三、申请请条件: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且具有下- 12 -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
16、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四)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交者少于 3 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招标的其他情形。四、申四、申报报材料:材料:(一)项目申请文件(复印件 6 份);(二)申请符合许可事项条件的说明材料(复印件 6 份);(三)企业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6 份);(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 五、五、办办理程序:理程序:窗口审核窗口受理审批办承办分管领导审批窗口送达。6、办办理理时时限:限:8 个工作日。7、收收费费依据及依据及标标准准:不收费。8、窗口窗口权权限:限:受理、审核、协调、制件、送达。- 13 -
17、1、事事项项名称:名称:取水许可(含在地表水源满足供水需求地区启用已开采的地下 水源的审批)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二、二、设设定依据:定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168 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的 实施机关为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直接 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 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 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第九条规定:“建设 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
18、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 域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取水的急需程度适 时提出审查意见” 。三、申三、申报报条件:条件:(一)建设项目利用水资源,符合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 护的原则。 (二)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规 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四、申四、申请请材料:材料: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申请书(原件 1 份); (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原件 20 份); (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原件 1 份); (四)专家评审意见(原件 1 份)。五、五、办办理程序:理程序:窗口审核窗口受理审批办承办分管领导审批窗口送
19、- 14 -达 6、办办理理时时限:限: 8 个工作日。 七、收七、收费费依据及依据及标标准准: 不收费。 八、窗口八、窗口权权限:限: 受理、审核、协调、制件、送达。- 15 -一、事一、事项项名称:名称:取水许可(含在地表水源满足供水需求地区启用已开采的地下水源的审批)二、二、设设定依据: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
20、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168 条目规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的实施机关为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三、申三、申请请条件:条件: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在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批准的理由和依据:(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二)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三)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16 -(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21、;(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六)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七)属于备案项目,未报送备案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申四、申报报材料:材料:(一)取水许可申请书(原件 46 份); (二)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三)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四)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以下材料:1、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2、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4、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5、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
22、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五、五、办办理程序:理程序:窗口审核窗口受理审批办承办分管领导审批窗口送 达 6、办办理理时时限:限: 5 个工作日。 7、收收费费依据及依据及标标准准: 不收费。- 17 -八、窗口八、窗口权权限:限: 受理、审核、协调、制件、送达。- 18 -一、事一、事项项名称:名称: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二、二、设设定依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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