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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水区柳林金水区柳林镇镇土地利用土地利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2010-2020 年)年)金水区柳林金水区柳林镇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二二一二年七月一二年七月I目目 录录前 言.1一、柳林镇概况.1二、柳林镇中心城发展区域规划情况.2(一)土地利用现状 .2(二)柳林镇中心城发展区域规模 .5(三)柳林镇中心城区域发展情况 .5三、柳林镇乡镇发展区域规划情况.6(一)土地利用现状.6(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8(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8(四)指导思想与原则 .9(五)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10(六)土地利于规划目标 .10四、乡镇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2(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二)
2、乡镇区域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13五、乡镇区域主要用地安排.17(一)耕地 .17(二)城镇工矿用地 .17(三)农村居民点用地 .17(四)其他建设用地 .18II(五)交通水利用地 .18(六)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8(七)土地整治情况 .19(八)建设用地分区管制措施 .19六、乡镇区域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21(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21(二)一般农地区 .22(三)林业用地区 .22(四)城镇建设用地区 .23(五)村镇建设用地区 .23(六)独立工矿用地区 .24(七)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25七、乡镇区域村土地利用控制.25(一)农村居民点整治情况 .25(二)其他主要规
3、划指标调控 .26九、规划实施措施.26十、附表.271前前 言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金水区柳林镇于2009 年编制了柳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规划完成后,国家统一部署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柳林镇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并在数据库建设中按要求把“现行规划”成果与土地利用现状二次调查成果进行了对接,修改完善了“现行规划”, 编制了柳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4、)(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分析了柳林镇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阐明了全镇土地利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是规划期内柳林镇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规划以 2009 年为规划基期年,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柳林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面积为5319.49 公顷。一、柳林镇概况一、柳林镇概况柳林镇地处郑州市北郊,属近郊乡镇,辖 18 个行
5、政村、1 个社区,总人口 4.9 万人,南联市区、北依黄河,310 国道、107 国道、花园北路、2北环道纵横贯境,35 公里的环镇公路连接各村,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交通四通八达,是郑州市北郊的一颗商业名珠。贾鲁河穿境而过,现代旅游景观森林公园、历史文化景点大河村遗址点缀辖区。郑州七中、郑州艺术小学、郑州联通分公司等部队、学校、单位驻于境内。21 世纪社区、家和万世、鹿港小镇等现代化社区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区位优势得天独厚。2009 年,全镇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7.99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29.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11437 元。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活力不断增强。以中国汽车配件大世界、天
6、荣国际建材港、杨槐兽药饲料市场、郑州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为重点的现代物流业的持续发展,进一步壮大了辖区的第三产业;以新易科技、河南永丽化工等为支撑的一批高科技工业项目的竣工投产,活跃了辖区的工业经济;以无公害蔬菜、奶牛养殖等为代表的高效精品农业的逐步壮大,初步形成了都市型农业体系。柳林镇土地总面积 5319.49 公顷,其中中心城发展区域规划面积2120.19 公顷,乡镇发展区域规划面积 3119.30 公顷。此次上级下达指标只分解到乡镇区域。二、柳林镇中心城发展区域规划情况二、柳林镇中心城发展区域规划情况(一)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2009 年,柳林镇中心区域土地面积 2120.19
7、公顷,其中农用地388.45 公顷,建设用地 1655.31 公顷,其他用地 76.43 公顷。具体情况3见下表农用地权属合计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安庄106.60 26.70 0.89 0.00 79.01 北林路街道建成区14.10 0.00 0.00 0.00 14.10 大河51.44 45.70 0.00 1.37 4.37 高皇寨1.42 1.42 0.00 0.00 0.00 祭城路街道建成区163.62 22.32 24.42 57.59 59.28 路砦0.00 0.00 0.00 0.00 0.00 马林9.98 3.55 0.00 2.53 3.90 唐庄34.99 14
8、.80 1.31 0.89 17.98 杨槐6.30 5.32 0.00 0.00 0.98 合计388.45 119.82 26.63 62.38 179.62 4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建设用地权属合计小计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合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安庄71.81 71.81 62.27 5.03 4.51 0.00 35.78 0.00 35.78 北林路街道建成区565.36 516.15 516.15 49.21 0.00 0.00 0.00 大河34.55 33.45 33.45 0.00 1.10 9.93 0.00 9.93 高皇寨8.74
9、 8.74 4.97 3.77 0.00 0.67 0.00 0.67 祭城路街道建成区865.59 781.10 781.10 53.64 30.84 30.06 0.00 30.06 路砦2.24 2.24 2.24 0.00 0.00 0.00 0.00 马林0.02 0.02 0.02 0.00 0.00 0.00 0.00 唐庄84.11 84.11 19.85 63.37 0.90 0.00 0.00 0.00 0.00 杨槐22.89 21.41 21.41 1.48 0.00 0.00 0.00 合计1655.31 1519.03 1405.75 0.00 107.87 5.4
10、1 104.34 31.94 76.43 0.00 76.43 5(二)柳林镇中心城发展区域规模(二)柳林镇中心城发展区域规模到 2020 年,柳林镇中心城发展区域规模为 2120.19 公顷。具体分村情况如下表: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权属总计 合计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合计合计安庄214.20 106.60 26.70 0.89 0.00 79.01 71.81 35.78 北林路街道建成区579.47 14.10 0.00 0.00 0.00 14.10 565.36 0.00 大河95.92 51.44 45.70 0.00 1.37 4.37 34.55 9.93 高皇寨10.83 1
11、.42 1.42 0.00 0.00 0.00 8.74 0.67 祭城路街道建成区1059.26 163.62 22.32 24.42 57.59 59.28 865.59 30.06 路砦2.24 0.00 0.00 0.00 0.00 0.00 2.24 0.00 马林9.99 9.98 3.55 0.00 2.53 3.90 0.02 0.00 唐庄119.10 34.99 14.80 1.31 0.89 17.98 84.11 0.00 杨槐29.19 6.30 5.32 0.00 0.00 0.98 22.89 0.00 合计2120.19 388.45 119.82 26.63
12、62.38 179.62 1655.31 76.43 (三)柳林镇中心城区域发展情况(三)柳林镇中心城区域发展情况2009 年,柳林镇中心城区域的农用地面积为 388.45 公顷(其中耕地 119.82 公顷),其他用地面积为 76.43 公顷,规划期间,通过行政、法律等法定程序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整,按照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的发展要求,到 2020 年,柳林镇中心城区域的农6用地和其他用地将全部转为建设用地。柳林镇中心城区域内的耕地将通过易地补充耕地的形式补充耕地 119.82 公顷。三、柳林镇乡镇发展区域规划情况三、柳林镇乡镇发展区域规划情况(一)土地利用现状(一)
13、土地利用现状 2009 年,柳林镇乡镇区域土地面积 3119.3 公顷,其中农用地1379.02 公顷,建设用地 1534.12 公顷,其他用地 206.16 公顷。 柳林镇乡镇区域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 顷农用地权属 合计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杓袁10.61 6.90 0.00 3.71 0.00 大河185.15 160.61 2.11 17.21 5.21 大贺庄174.39 54.10 9.76 10.62 99.91 高皇寨61.11 41.64 0.00 13.50 5.98 祭城路街道建成区12.40 0.00 0.00 0.00 12.40 军用机场0.00 0.00 0.00
14、 0.00 0.00 刘庄0.00 0.00 0.00 0.00 0.00 柳林20.83 0.93 0.00 0.00 19.90 路砦50.94 36.04 0.46 8.36 6.08 马林196.09 110.32 20.52 12.88 52.37 马头岗87.01 6.70 0.00 9.40 70.92 石桥村3.82 0.00 0.00 0.00 3.82 唐庄12.58 2.51 0.00 1.55 8.52 小贺庄207.92 61.04 4.37 2.37 140.14 新庄164.97 66.86 49.68 6.88 41.56 徐庄93.74 48.88 8.27
15、16.51 20.08 杨槐1.47 0.00 0.00 0.85 0.62 周庄95.98 69.21 13.83 1.58 11.37 合计1379.02 665.73 108.99 105.42 498.88 7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其中权属合计 小计 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合计水域自然保留地杓袁108.40 93.26 74.43 18.83 15.13 0.00 0.00 0.00 大河158.79 128.48 41.14 87.34 16.43 13.88 3.72 0.00 3.72 大贺庄78.38 30.30 0.27 29.37 0.66 4
16、7.60 0.48 99.80 80.99 18.81 高皇寨61.47 57.23 51.08 6.15 4.24 17.27 0.00 17.27 祭城路街道建成区221.64 203.99 203.99 17.65 0.00 0.00 0.00 军用机场253.34 0.00 0.00 253.34 0.00 0.00 0.00 刘庄6.41 5.78 5.78 0.63 0.00 0.00 0.00 柳林0.70 0.70 0.70 0.00 13.43 13.05 0.38 路砦77.51 72.94 13.99 58.95 4.57 7.62 7.62 0.00 马林130.22
17、111.88 111.88 18.34 22.18 0.00 22.18 马头岗56.41 51.19 6.70 44.49 1.03 4.20 0.83 0.00 0.83 石桥村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唐41.32 39.15 39.15 2.16 0.00 0.00 0.00 8庄小贺庄33.18 26.38 26.38 6.79 9.39 0.00 9.39 新庄102.47 93.29 93.29 8.21 0.97 2.59 0.00 2.59 徐庄71.68 59.10 59.10 12.58 1.15 0.00 1.15 杨槐100.13 6
18、1.06 61.06 37.02 2.05 0.00 0.00 0.00 周庄32.06 31.32 31.32 0.00 0.74 28.18 12.30 15.88 合计1534.12 1066.06 452.67 0.00 612.73 0.66 192.41 275.65 206.16 113.96 92.20 (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1、土地利用率高,土地利用率达到 97.94%。2、建设用地比重高,建设用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67.97%。高于全市 18.91%的平均水平。(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农业用地中土地集约化程度水平低,经济效
19、益较差。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金水区柳林镇土地属于典型的黄土沟壑地,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经营粗放,集约利用水平低,土地利用不充分。农业生产结构、种植业结构不尽合理,导致农用地产出率较低,经济效益较其他区较差。2.城乡建设用地利用不充分由于柳林镇处于城乡结合边缘,城乡建设用地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以往的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主要表现在城镇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农村居民点数量大且布局分散。9(四)指导思想与原则(四)指导思想与原则1、指、指导导思想思想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指指导导思想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
20、整体、需要与供给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以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出发点,充分体现和落实“五个统筹”基本要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土地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2、基本原、基本原则则严严格保格保护护耕地。耕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保障科学保障科学发发展用地。展用地。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
21、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转变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方式。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之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10优优化土地利用化土地利用结结构与布局。构与布局。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健康发展。保保护护生生态环态环境。境。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对
22、各类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开展国土整治,加大对土地退化、土地污染的防范与治理,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五)土地利用总体战略(五)土地利用总体战略中原经济区是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重点开发区域为基础、涵盖河南全省、延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区域。中原经济区地理位置重要,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柳林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围绕金水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全力打造“两纵两横”的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及其配套产业,积极发展精品农业;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六)土地利于规划目标(六)土地利于规划目标根据郑
23、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结合柳林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战略目标,规划期内柳林镇乡镇区域努力实现以下主要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本轮规划确定柳林镇耕地保有量为 588.97 公顷。2009 年,柳林镇耕地面积为 1327.69 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内耕地面积为 119.82 公顷,中心城区外(乡镇发展区域)耕地面积为11785.55 公顷。到 2020 年,中心城区域的农用地和其他用地将全部转为建设用地。柳林镇中心城发展区域内的耕地本着切实保护耕地和占一补一的原则,将通过易地补充耕地的形式补充耕地 119.82 公顷。规划期间,柳林镇乡镇区域可调整地类
24、面积为 19.8 公顷,到2020 年,柳林镇乡镇发展区域耕地面积为 469.15 公顷。2、基本、基本农农田保田保护护面面积积下达柳林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面积为 277.31 公顷,柳林镇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为 256.74 公顷,保护率 39.3%。缺口部分易地补划。3、建、建设设用地用地总规总规模模到 2020 年,乡镇区域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2074.4 公顷4、城、城乡乡建建设设用地用地规规模模到 2020 年,乡镇区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1606.62 公顷。5、城、城镇镇工工矿矿用地用地规规模模到 2020 年,乡镇区域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1102.06 公顷。6、交通水利、交通水利
25、设设施用地施用地规规模模到 2020 年,乡镇区域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 194.41 公顷。7、土地整治、土地整治补补充耕地面充耕地面积积目目标标规划到 2020 年,乡镇区域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 127.97 公顷。8、新增建、新增建设设用地用地总总量量12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 648.73 公顷。9、新增建、新增建设设占用占用农农用地用地规规模模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590.27 公顷。10、新增建、新增建设设占用耕地占用耕地规规模模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324.55 公顷。四、乡镇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四、乡镇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一)土地利用结构
26、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2009 年,柳林镇乡镇区域农用地面积为 1379.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4.21%;建设用地 1534.1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18%;其他用地 206.1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61%。2020 年,柳林镇乡镇区域农用地面积为 896.92 公顷,占总面积的 28.75%;建设用地 2074.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6.5%;其他用地 147.9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74%。2.农用地结构调整2009 年,柳林镇乡镇区域耕地面积 665.7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34%;园地面积 108.99 公顷,占土
27、地总面积的 3.49%;林地面积 105.4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38%;其他农用地498.8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99%。 2020 年,耕地面积 469.1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04%;林地 77.2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48%,园地 33.72 公顷,占土地13总面积的 1.08%;其他农用地 316.7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6%。3.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09 年,柳林镇乡镇区域城乡建设用地 1066.0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4.18%;交通水利用地 192.4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17%;其他建设用地 275.65 公顷,占土
28、地总面积的 8.84%。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 1606.6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51%;交通水利用地 194.4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17%;其他建设用地 275.3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83%。4.其他用地结构调整2009 年,柳林镇乡镇区域水域面积为 113.9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65%;自然保留地面积 92.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6%。2020 年,水域面积为 112.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3.61%,自然保留地面积 35.2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1.13%。(二)乡镇区域土地利用布局调整(二)乡镇区域土地利用布局调整1.生态屏障用地维
29、护和改善镇区生态安全格局,维持自然地貌的连续性,顺应自然地形地貌的形态,因地制宜安排各类用地;维系河道、湖泊及滨水地带的自然形态,保留水系、蓄水、泄洪等通道,尽量恢复原有的生态用地。维持、保护东风渠、贾鲁河、贾鲁支河和熊耳河河道用地,维14持其生态功能。2.农用地布局调整(1)耕地布局调整2009 年,柳林镇乡镇区域耕地面积为 665.73 公顷,规划期内减少耕地 196.58 公顷,2020 年,耕地保有面积为 469.15 公顷。在重点保护好现有的优质耕地基础上,利用生物、工程技术全面提高耕地质量。耕地减少的主要有大和村、马林、高黄寨和新庄等,耕地增加的村有路砦、周庄、大贺庄和安庄等村。柳
30、林镇乡镇区域耕地分布情况表单位:公顷单位名称基期年耕地面积2020 年耕地保有量增(+)减(-)面积高皇寨30.09 21.93 (8.16) 路砦32.89 50.52 17.63 刘庄0.00 0.00 0.00 杓袁6.23 10.97 4.73 杨槐4.61 0.00 (4.61)周庄61.08 102.77 41.69 新庄55.93 58.75 2.82 马头岗1.45 47.00 45.55 大贺庄42.47 117.49 75.03 小贺庄60.00 27.89 (32.11)马林116.47 39.95 (76.52)徐庄42.47 23.50 (18.97) 唐庄15.36
31、 11.75 (3.61) 安庄17.71 24.28 6.57 大河179.08 137.08 (42.01)15合计665.73 469.15-196.58(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综合考虑柳林镇自身经济社会及自然等因素,结合郑州市规划下达指标,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有量为 256.74 公顷。结合柳林镇耕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一是将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用地空间;二是将乡集镇区及中心村周边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耕地,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三是将等别低、质量较差以及生态脆弱地区、
32、零星破碎、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此次规划基本农田布局在周庄、徐庄、大河等村镇调整,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在布局上更趋向集中。其调整情况如下表:柳林镇乡镇区域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调入基本农田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 行政区域行政区域基期年基本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农田保护面积积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护面积面积面积比例比例/%/%面积面积比例比例/%/%柳林47.51 47.51 0.00 0.00 0.00 0.00 大河77.39 2.30 0.00 0.00 75.09 0.97 唐庄2.50 0.00 0.00 0.00 2.50 1.00 徐庄26.
33、49 0.00 0.00 0.00 26.49 1.00 马林21.92 0.00 0.00 0.00 21.92 1.00 小贺庄4.23 5.26 1.03 0.20 0.00 0.00 大贺庄126.17 121.20 0.00 0.00 4.97 0.04 新庄19.20 19.20 0.00 0.00 0.00 0.00 周庄87.96 61.27 0.00 0.00 26.69 0.30 柳林镇413.37 256.74 1.03 0.00 157.66 0.38 16(2)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布局调整规划期内,拟将 8.92 公顷的园地,1.37 公顷的林地,9.51 公顷的其
34、他农用地调整为耕地。3.建设用地布局调整(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2009 年,柳林镇城镇工矿用地 453.33 公顷,到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 1102.06 公顷。城镇工矿主要分布在三一零国道以南区域。(2)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科学规划乡村建设,优化村庄布局,重点发展中心村,合理归并自然村。优化村庄环境,完善水、电、路、通讯等设施,改善群众生活,提高农民生活水平。2009 年,柳林镇农村居民点用地 612.73 公顷,到 2020 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 504.56 公顷。柳林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集中分布在三一零国道以北区域。(3)其他建设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布局基本保持不变
35、。五、乡镇区域主要用地安排五、乡镇区域主要用地安排(一)耕地(一)耕地2009 年,柳林镇乡镇区域耕地面积为 665.73 公顷公顷,规划期内减少 196.58 公顷,2020 年,耕地保有面积为 469.15 公顷。17在重点保护好现有的优质耕地基础上,利用生物、工程技术全面提高耕地质量。(二)城镇工矿用地(二)城镇工矿用地规划期内,柳林镇乡镇区域城镇工矿用地增加 648.73 公顷,到 2020 年,柳林镇乡镇区域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 1102.06 公顷。主要用于祭城城镇的建设,以有效推动柳林镇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发挥城镇对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和服务保障功能,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三)
36、农村居民点用地(三)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对镇域内闲置及分布零散的农村居民点进行归并、拆迁,使现有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减 108.17 公顷,到 2020 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 504.56 公顷。规划期间,柳林镇将安排两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具体分村情况见下表:柳林镇乡镇区域增减挂钩项目情况表拆旧区面积(公顷)建新区面积(公顷)大贺庄大河小贺庄马林新庄马头岗87.91徐庄87.91(四)其他建设用地(四)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主要是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及特殊用地项目用18地安排。规划期内,该区域布局基本保持不变。(五)交通水利用地(五)交通水利用地规划期间,柳林镇所需的交通水利指标
37、由郑州市统一调配,以满足省、市、区及乡镇之间公路及其他交通用地的发展需求。现将柳林镇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列入清单,详看附表 5。(六)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六)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期内加强各级道路绿化林带、各河道绿化林带、镇区绿化林带的生态建设,不断完善林业生态体系。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形成稳定“田成方、路成网、树成行”农业生产格局。维持自然地貌的连续性,最大适宜度安排各类基础生态用地,维护现有生态格局,保护多样化的镇土生态系统。规划期内加强对境内具有生态功能意义的河流用地保护,加强道路河流两旁林业带建设。对划定林业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用地实施特殊保护,禁止其他各类建设,严禁破坏林地制
38、备和地貌,严禁在生态脆弱区建设,减少人口、建设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压力。(七)土地整治情况(七)土地整治情况规划期内,柳林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采取行政、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结合柳林镇区域的实际情况,根据土地整理后的用途,柳林镇拟安排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共计 127.97 公顷.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19地类面积整理为地类面积整理为园地8.92林地1.37其他农用地9.51农村居民点108.17合计19.8耕地合计108.17耕地(八)建设用地分区管制措施(八)建设用地分区管制措施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
39、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进而在规划范围内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区域。1.允许建设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村庄、工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总面积 1683.6 公顷。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独立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的调整
40、,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02.有条件建设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此区域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人地挂钩区。柳林镇没有规划有条件建设区。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的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3.限制建设区指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总面积 1503.13 公顷。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
41、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4.禁止建设区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价值和军事用地,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柳林镇没有规划禁止建设区。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21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六、乡镇区域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六、乡镇区域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根据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限制条件,结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将全镇土地划分为 7 个用途区,分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
42、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域土地面积 261.59 公顷,占乡镇区域土地总面积的 10%,主要分布在周庄、大贺庄、新庄和大河等村。用途管制规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进行村镇、开发区和工业小区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建窑、建房、建坟或擅自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禁止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基
43、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转用须严格按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报批,并依法定程序修改规划。鼓励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其他用地,按规划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22(二)一般农地区(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域土地面积 514.07 公顷,占乡镇区域土地总面积的30%,主要分布在路砦、新庄、小贺庄、马林、大河等村。用途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和种植园业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鼓励一般农业发展区内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名、特、优、新种植园用地。(三)林业用地区(三)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
44、地用途区域。该区域 72.1 公顷,占乡镇区域土地总面积的 2.36%。用途管制规则:林业用地区的土地主要供营林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鼓励区内严重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控制林业用地区内耕地转变用途,除改善生态环境的外,其他耕地不得擅自转变用途。严格控制各类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建设除外)占用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用地,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地内挖沙、取土和放牧。(四)城镇建设用地区(四)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发展需要划定的23土地用途区域。该区面积 1245.36 公顷,占乡镇区域土地总面积的 34%。用
45、途管制规则:城镇建设用地区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或工矿建设发展用地空间,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允许在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在空间布局形态上的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五)村镇建设用地区(五)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指为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域土地面积 612.17 公顷,占乡镇区域土地总面积的 15.72%主要用于中心村及迁并居民点用地,分布在新庄、马头岗、小贺庄、马林和徐庄。用途管制规则: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村镇建设应严格按照村镇建设规划进行,合理调整布局。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他用途区内零散分布的村庄和乡村企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向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区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严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村镇建设用地24区以外新增建设用地用于村镇建设。保护和改善村镇环境,防止水土污染。(六)独立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