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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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苏州市吴江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苏州市吴江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目 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2.2 指挥、副指挥职责2.3 成员单位职责 2.4 办事机构2.5 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 3 监测预报、预警和预防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 3.3 预防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4.2 应急响应行动 4.3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4.4 应急响应结束 5 保障措施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5.2 应急队伍保障 5.3 交通运输保障 5.4 电力保障 5.5
2、 医疗卫生保障 5.6 治安保障25.7 物资保障 5.8 资金保障 5.9 技术保障 5.10 宣传、培训与演习 6 善后工作 6.1 灾后救灾 6.2 抢险物资补充 6.3 水毁工程修复 6.4 灾后重建 6.5 保险与补偿 6.6 总结与评估 6.7 奖励与责任追究 7 附则7.1 名词术语定义 7.2 预案管理 7.3 预案解释部门 7.4 预案实施时间 3苏州市吴江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苏州市吴江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1 总则总则1.1 编编制目的制目的 为了规范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 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
3、 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防 御台风预案。 1.2 编编制依据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 苏州市吴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结合已经编制的苏州市吴江区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和本区实 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适用范围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灾害的应急处置 工作;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防御台风工作 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工作原则则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
4、懈,以防为主,防、 避、抢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 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建立岗位责任制;按照 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4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2 组织组织指指挥挥体系及体系及职责职责 2.1 指指挥挥机构机构 设立苏州市吴江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各 区(镇)人民政府设立本级防汛防台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 的防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台 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当地防汛抗台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区防指
5、由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水利局、公安局、区委 宣传部、区级机关工委、区委农工办、应急办、发改委、经信委、 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农委、文广新局、卫计委、环保局、粮食局、安监局、民防局、供 销总社、东方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气象局、吴江供电公司、吴江 电信分公司、中石化吴江公司、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负 责同志组成。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人武 部、公安局、水利局的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如有人事变动由区 人民政府(或区防指)每年发文明确。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非区防指成员单位,除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防汛防台工作外, 积极协
6、同和支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做好 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 区防指的主要区防指的主要职责职责: : 1.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区的防台工作; 2.部署和组织全区的汛前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 处理影响防台的有关问题; 3.贯彻执行上级防台调度指令,审核各区(镇)的防台应急 预案; 4.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实施洪水调度; 5.负责发布全区的汛情、灾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紧急5防汛期”; 6.依法清除影响行洪障碍物以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建 筑物及其他设施; 7.检查督促防台工程设施建设、水毁工程的修复、非工程 措施的落实情况。 2.2 指指挥挥、副指、副指挥职责挥职责 指挥
7、(区政府分管区长) 职责:主持召开区防指成员会议,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主持重要的防汛抗台会商会,研究 总体调度方案;签发重要的防洪调度和抗洪抢险命令,签发报 灾等重要的上报材料;及时向苏州市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苏 州防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 请示苏州防指、苏州市政府、苏州军分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 抗洪抢险等。 副指挥(区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区防汛 抗台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全区防台重大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 等工作。 副指挥(区人武部领导)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 武警中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区防指的要求和上级军分区 的命令、指示,组织、协调
8、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重大抢险 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人员撤离;协助指挥 工作,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副指挥(区公安局领导)职责: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 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 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器材、物料以及破坏水利、水文、气象、 电力、通信等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 的处理;遇特大洪水、台风侵袭等紧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 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 紧急防汛期航道停航期间的相关安全保障等工作。 副指挥(区水利局局长)职责:负责区防指日常工作。62.3 成成员单员单位位职责职责 政府办公室:负责
9、组织协调区防汛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 全区防汛防台重大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防台抗 洪抢险救灾;根据区防指的要求和上级军分区的命令、指示, 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重大防台抢险救灾行动, 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人员撤离。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 保防台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依法查处盗窃、哄 抢防汛防台器材、物料以及破坏水利、水文、气象、电力、通信 等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遇 特大洪水、台风侵袭等紧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 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
10、好紧急防汛期 航道停航期间的相关安全保障等工作。 水利局: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全区防汛防台工作;做好防汛工程调度;制定全区防汛防台措 施以及防汛工程岁修、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部署防 汛防台准备工作;提出防汛抗台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方 案;负责防汛防台工程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 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防台宣传工作导向,协调、 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新闻报导,灾害性天气警报、 预警信号、公共信息的播发工作。 区委农工办:负责全区防汛防台涉农相关问题等的处理。 区级机关工委:负责区级机关防汛抗灾抢险队伍的组
11、建; 根据区防指的指令,组织、协调各抢险分队的行动等。 应急办:负责全区防汛防台重大突发应急事件的组织指挥 协调等工作。 发改委:负责指导全区防汛防台设施项目立项工作;负责7防汛防台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计划的协 调安排和监督管理等。 经信委:负责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 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抗台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生 活必需品等的市场供应。 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台风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 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信息,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 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
12、开展救 灾捐赠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防汛抗台和救灾经费预算,及 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工程、防汛物资补 充、储备等经费并监督使用。 国土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等工作。 住建局:负责协助指导全区城市防洪规划制订工作,组织、 指导城区居民小区的防洪排(水)涝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泥浆 水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置;在台风警报期间督促停止建筑安 装、高空作业和露天起吊等工作。 城管局(园林局):在台风、暴雨等来临时,负责城区范围 内户外广告牌及其他高空设施等的检查、加固工作;负责城区 地下管网和河道等的清理疏通工作;园林部门做好危险树木、 行道树等的加固清理工作。 交通
13、运输局:负责协调组织公路设施的防台安全工作,做 好公路(桥梁)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 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阻洪设施;组织协调运力,做好防 汛抗台和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水 面上的船只、竹木排、浮筒、浮码头等的防台风管理和人员疏 散、救助工作;协助做好航道停航措施的落实和停航期间的船 只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8农委: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台风、洪涝等灾害对农 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恢复和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应用农业综合节水技术;负责 种子等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文广新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各
14、新闻媒体开展防汛防台抗 灾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区防指审定的汛情、风情、灾情 和各地防汛防台动态。卫计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台风灾 害发生后,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 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 生和流行。 环保局:负责台风灾区水质监测,监控污染企业达标排放, 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相关信息等。 粮食局:负责向受灾地区调运粮食,确保灾区粮食供应, 负责全区粮库的防洪保安工作。 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影响汛情、 台风等的天气形势及早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 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并向区防指及
15、有关成 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安监局: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汛期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 电厂等重要企业及其他重点工程设施安全抗台度汛工作的监 督检查。 民防局:负责全区人防工程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承担区 政府其它指定的抢险救灾保障等工作。 吴江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厂和输变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保障防洪工程设施运行和防汛、抗台、排涝、抢险、救灾用电; 负责受灾区域供电线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 电信吴江公司: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9维护,做好汛期防汛抗台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 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畅通。 中石化吴江
16、公司:负责全区防汛抗台油料的供应工作。 供销总社、东方国资公司等负责协调防汛抗台、抢险救灾 有关物资的储备、管理、调拨和供应和单位系统内相关企业的 安全度汛工作。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提供和反馈群众需求、求助等信息,做好相关沟通解释工作。 全区其他相关部门也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和确保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做好与防汛抗台相关职能工作。 2.4 办办事机构事机构 2.4.1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区防办 设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利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防汛抗台政策、法规、指令,起 草制订
17、地方性防汛抗台政策、文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防汛抗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包括:除险加固、 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抢险演练、抢险物料储运等工作及年度工 作总结。组织编制防御台风灾害的各项预案,建立全社会自防 机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事迹,组织知识培训,提高全民 防灾意识。组织防汛检查,督查防汛抗台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 施落实情况,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安全的违章违法事件;负 责防汛水雨情自动测系统、防汛会商系统、防汛现代化办公系 统、防汛抗台动态信息收集、发布、服务系统和防汛指挥决策 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开发。掌握防汛抗台动态,协调联络有关成 员单位做好防汛抗台工作,督促检查各区(镇)
18、和相关单位的防 汛抗台工作;安排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遇特殊汛情可适当 延长)24小时专人值班,全天候掌握水雨情、台风活动情况、工 情,编制发布汛情通报和水位短信;在灾害性天气,为指挥部10当好参谋和做好服务工作;协调有关机构调度流域洪水;负责 有关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价防汛抗台工作;组织指导 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度;完成防汛抗台其他日常工作。 2.4.2 应急工作小组 当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时,区防指抽调水利局各科室人员 组成设立5个应急工作小组,分别是: 1、综合信息组;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信息的汇总和宣传报道工作,编制防汛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工作;负责灾情 统计及灾情的
19、调查评估工作;参与相关防汛防台会议,做好有 关资料信息、公文的起草、打印、归档等工作。 2、水情调度组;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分析水情、工情、汛情, 提出决策建议,根据上级防指的要求,落实流域性工程的具体 调度工作;负责应急抢险物资、器材、抢险队伍的调度等工作。 3、抢险技术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技术方案, 现场指导抢险方案的实施等工作。 4、执法监察组;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 处和流域河道的清障工作;检查监督防汛指令的执行落实情况 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紧急防汛防台期间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参与重要防汛会议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接待等工作。 2.5 各区(各区(镇镇)
20、防汛防台指)防汛防台指挥挥部部 各区(镇)管委会(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台指挥部,按照属 地管理的原则,在本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指的领导下,组织和指 挥本地区的防汛抗台工作。防汛防台指挥部由本级人民政府和 区(镇)人武部、水利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 设在水利站或政府其他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台风灾害的抢险 救灾指挥工作,每年汛期前组织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报区防办。3 监测预报监测预报、 、预预警与警与预预防防113.1 监测预报监测预报 3.1.1 气象部门负责监视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 全过程,做好未来路径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 度、移动方向、速度和降雨过程、范围、强度
21、等信息,及时报告 区防指,并向全社会发布。 3.1.2 水文站和有报汛任务的水利站负责河湖水情的监测 和预报,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的监测,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并及 时向区防办及相关部门报告。 3.1.3 各区(镇)的防汛防台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台风信息, 分析台风与降雨发展趋势,提出防御对策,并及时报告各区 (镇)人民政府。 3.2 预预警警 3.2.1 预警等级 根据台风威胁和严重程度,将台风预警等级分为特大( 级)、重大(级)、较重(级)、一般(级),各级灾害的颜色 标识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色;区气象台在台风发展 过程中其强度、范围、
22、登陆地点、影响程度、危害程度等发生变 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 3.2.2 预警及发布 气象部门负责台风的预警,发布有关台风的最新信息;区 防办负责河湖水情的预警与有关信息的发布;国土部门负责地 质灾害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 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住建、城管等部门负责城区易涝区、高 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渔业部 门负责水产养殖、渔船避风等方面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交 通部门负责公路、航道、渡口、码头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的报警与预警工作;新闻宣传 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有关台风与防御台风信12息等。
23、 3.3 预预防防 3.3.1 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区防指和各区(镇)防汛防台指挥机构的领导及工程管理 单位的防汛负责人根据台风警报上岗到位值班,并部署防御台 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区(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台风可能明 显影响的地区,河网水位高的适当预排;水文部门做好洪水测 报的各项准备;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相关作业单位通知外出船只回港避风或就近港口避风。渔 业、海事等部门部署检查船只归港锚固情况,督促做好养殖防 风、网箱加固及水上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市防汛 防旱
24、指挥部的防御部署。 3.3.2 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区防指和各区(镇)防汛防台指挥机构的领导及工程管理 单位的防汛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值班,根据防御台风预案,进 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可能经过地区和可能 严重影响的地区,区委、区政府根据汛情,发布防台动员令,组 织防台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落实防 台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 气象部门应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 级和雨区的预报。相关作业单位检查船只进港情况,尚未回港 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落实防撞等保安措施。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工程的安全工作,并根据降雨量、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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