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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 4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案因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本届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已满,根据 兰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校党委发2017 68 号)和兰州大学学院院长选拔任用办法(校党委发2017 69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拔职位与职数 院长 1 名 副院长 3 名 二、任职条件与任职资格 院长、副院长人选除应符合兰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和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
2、学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宏观驾 驭能力; 2.熟悉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能把主要精力用于管理工作,能统筹 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3.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和较先进的办院理念,善于抓大事、 谋长远; 4.能够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认真坚持党 政联席会议制度,善于抓班子带队伍; 5.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为人正派,心胸开阔,作风民主, 求真务实,学风端正,廉洁自律,能包容人、团结人,善于合2作共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6.院长人选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博士学位;业务副 院长人选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具有担任系主任、研
3、究所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管理工作经历; 7.上届班子成员已连续任职满两届的不再申报同一职位。三、选拔程序 (一)动议 学校党委组织部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 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后,经学校 干部工作会议酝酿讨论,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形成 工作方案。 (二)个人申报 申报者填写兰州大学处级领导职位申报表(详见附件), 由所在单位推荐,并附申报者个人现实表现材料(主要是工作 实绩,1000 字左右),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下午 6:00 前报送 学校党委组织部(贵勤楼 425 室)。电子版发至 。 (三)民主推荐 1.个别谈话推荐
4、。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个人申报及资格 审核情况,提供干部花名册,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别谈话推 荐。通过谈话方式听取对人选的意见。 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个人申报和谈话推荐情况,与核科 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沟通并征求相关校领导意见和纪委意 见,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2.个人陈述与会议推荐。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的 原则确定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召开推荐会,会上由前 期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个人申报陈述,再由与会人员会议推 荐填写推荐票。 3.进行治理拉票行为测评。3(四)确定考察对象 学校党委组织部在谈话推荐、个人陈述及会议推荐的基 础上,根据个人档案审核情况、日常掌握的情况、干部一贯表
5、 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征求相关校领导及核 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意见,经充分酝酿后,研究提出建 议考察人选,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学校党委组织部制定考察方案并成立考察组,提前发布 考察预告,按照知晓度和关联度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 对象进行考察,全面听取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 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还应委托审计处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六)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学校党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提出拟任建议人选, 分别在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党委书记中进行酝酿,经学校干部工作会议讨论后,提交校 党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八 )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组织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和干部必须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 要求,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努力 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对有关违纪行为,按照规定予以 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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