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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一部分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一、劳动合同1、 、 劳动劳动合同法合同法 及及 劳动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实实施条例施条例 适用于哪些用人适用于哪些用人单单位?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2、用人、用人单单位位设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与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与劳动劳动者者签订劳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吗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
2、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3、用人、用人单单位位订订立立规规章制度有哪些章制度有哪些规规定?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4、用人、用人单单位的位的规规章制度必章制度必须经过须经过公示或告知程序公示或告知程序吗吗?2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
3、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5、用人、用人单单位位应应如何建立如何建立职职工名册?工名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6、 、用人用人单单位招用位招用劳动劳动者者时时,双方都有什么知情,双方都有什么知情权权?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7、 、用人用人单单位可以扣押位可以扣
4、押劳动劳动者的身份者的身份证证等等证证件件吗吗?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8、用人、用人单单位与位与劳动劳动者何者何时签订劳动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9、用人、用人单单位不与位不与劳动劳动者者签订书签订书面面劳动劳动合同,合同,应应承担何种承担何种责责任?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5、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3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10、 、经经用人用人单单位位书书面通知后,面通知后,劳动劳动者不与用人者不与用人单单位位订订立立书书面面劳动劳动合同的,用合同的,用人人单单位如何位如何处处理?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6、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11、 、用人用人单单位未在用工的同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时订立立书书面合同,与面合同,与劳动劳动者者约约定的定的劳动报劳动报酬不明酬不明确的,确的,应应如何如何处处理?理?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12、 、劳动劳动合同按期限分合同按期限分为为几种?几种?劳动合同分为固定
7、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413、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单位位应应当和当和劳动劳动者者订订立无固定期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劳动合同?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
8、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 、劳动劳动合同的合同的签订签订程序是如何程序是如何规规定的?定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15、 、劳动劳动合同的必合同的必备备条款有哪些?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
9、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516、 、劳动劳动合同合同对劳动报对劳动报酬和酬和劳动劳动条件等条件等标标准准约约定不明确引定不明确引发发争争议议的,如何的,如何处处理?理?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17、 、试试用期期限有何用期期限有何规规定?定?劳动
10、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18、 、劳动劳动者者试试用期的工用期的工资资有何有何规规定?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 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9、用人
11、、用人单单位位违违反反 劳动劳动合同法合同法 规规定与定与劳动劳动者者约约定定试试用期的,如何用期的,如何处处理?理?6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20、 、用人用人单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与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与劳动劳动者者约约定由定由劳动劳动者承担者承担违约违约金?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21、用人、用
12、人单单位与位与劳动劳动者可以者可以约约定服定服务务期期吗吗?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2、用人、用人单单位位为劳动为劳动者提供的者提供的专项专项培培训费训费用有哪些?用有哪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23、 、劳动劳动者者违违反服反服务务期期约约定支付定支付违约违约金有何金有何规规定?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1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724、在什么情形下,、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劳动者与用人者与用人单单位解除位解除约约定服定服务务期的期的劳动劳动合同,用人合同,用人单单位不得要求位不得要求劳动劳动者支付者支付违约违约金?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但因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14、)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25、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单位与位与劳动劳动者解除者解除约约定服定服务务期的期的劳动劳动合同,合同,劳动劳动者者应应当支付支付当支付支付违约违约金?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
15、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26、 、劳动劳动合同期合同期满满,用人,用人单单位与位与劳动劳动者者约约定的服定的服务务期尚未到期如何期尚未到期如何处处理?理?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期务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7、用人、用人单单位与位与劳动劳动者
16、可以者可以约约定保密事定保密事项吗项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8、 、竞业竞业限制的范限制的范围围是如何是如何规规定的?定的?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29、 、竞业竞业限
17、制的期限是如何限制的期限是如何规规定的?定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30、 、什么什么样样的的劳动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9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
18、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31、 、如果如果劳动劳动合同被确合同被确认认无效,无效,劳动劳动者者还还能能获获得得劳动报劳动报酬酬吗吗?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32、用人、用人单单位出位出现现名称名称变变更、合并等情况,是否影响更、合并等情况,是否影响劳动劳动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
19、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33、 、劳动劳动合同可以合同可以变变更更吗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34、在哪些情形下,、在哪些情形下,劳动劳动者可以与用人者可以与用人单单位解除位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合同?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
20、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3
21、5、在哪些情形下,、在哪些情形下,劳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单位?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1136、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单位可以与位可以与劳动劳动者解除者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
2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
23、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12(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7、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单位不能与位不能与劳动劳动者解除者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
24、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8、在哪些情形下,、在哪些情形下,用人用人单单位解除位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可以不向合同可以不向劳动劳动者支付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
25、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13(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9、 、在哪些情形下,在哪些情形下,用人用人单单位解除位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合同应应当向当向劳动劳动者支付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
26、,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7)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8)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10)劳
27、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14(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裁减人员的;(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裁减人员的;(1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
28、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40、用人、用人单单位向位向劳动劳动者支付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的标标准是什么?准是什么?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29、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1、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月工的月工资资如何如何计计算?算?15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资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 12 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计算平均工资。42、用人、用人单单位裁减人位裁减人员时员时, ,应该应该遵守什么程序?遵守什么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
30、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43、在什么情形下、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劳动合同合同终终止?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
31、提前解散16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44、 、劳动劳动合同合同终终止,用人止,用人单单位是否支付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45、 、劳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负伤医医疗疗期有多期有多长长?根据北京市劳
32、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险发1995109 号)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 3 个月到 24 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 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5 年以上的为 6 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6 个月;5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为 9 个月;10 以上 15 年以下的为 12 个月;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为 18 个月;20 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对于身患难以治疗疾病的职工
33、,其医疗期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1746、 、劳动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单位的,工作年限如位的,工作年限如何何规规定?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47、 、办办理解除或者理解除或者终终止止劳动劳动合同的相关手合同的相关手续时续时,双方各承担什么,双方各承担什么义务义务?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
34、手续时,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 工作交接。同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 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行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秘密事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 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依照 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48、 、如何如何签订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
35、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 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 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49、集体合同有何、集体合同有何约约束力?束力?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 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50、集体合同中、集体合同中劳动报劳动报酬和酬和劳动劳动条件等条件等标标准准应应如何制如何制订订?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
36、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 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18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51、 、设设立立劳务劳务派遣派遣单单位的条件是如何位的条件是如何规规定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 元。52、 、劳务劳务派遣派遣单单位与被派遣位与被派遣劳动劳动者者订订立立劳动劳动合同有何合同有何规规定?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 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 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 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
37、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 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 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53、 、劳务劳务派遣派遣单单位与用工位与用工单单位如何位如何订订立相关立相关协议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 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 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54、 、劳务劳务派遣人派遣人员员被派遣到用工被派遣到用工单单位后享受哪些位后享受哪些权权益益?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
38、人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55、使用、使用劳务劳务派遣人派遣人员员的用工的用工单单位位应应当履行哪些当履行哪些义务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19(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56、 、劳务
39、劳务派遣派遣单单位与被派遣位与被派遣劳动劳动者者订订立的立的劳动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合同如何解除?一是被派遣劳动者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当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时,被派遣的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二是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指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是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用工单位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57、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
40、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 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24 小时的用工形式。58、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别有哪些?有哪些?一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二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
41、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20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五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六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 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59、 、劳动劳动行政部行政部门门依法依法对对哪些哪些实实施施劳动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进行行监监督督检查检查?按照劳动合同法
42、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60、用人、用人单单位直接涉及位直接涉及劳动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者切身利益的规规章制度章制度违违反法律、法反法律、法规规规规定
43、的,定的,应应当承担什么法律当承担什么法律责责任?任?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161、用人、用人单单位提供的位提供的劳动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合同不符合法律规规定的,定的,应应当承担什么法律当承担什么法律责责任?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2、用人、用人单单位位违违反法律反法律规规定与定与劳动劳动者者约约定定试试用期的,用期的,应应当承担什么法
44、律当承担什么法律责责任?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63、用人、用人单单位位违违反法律反法律规规定扣押定扣押劳动劳动者居民身份者居民身份证证等等证证件的,件的,应应当承担什么当承担什么法律法律责责任?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64、用人、用人单单位位违违反法律反法律规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义向向劳动劳动者收取者收
45、取财财物的,物的,应应当承担什么法律当承担什么法律责责任?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5、 、劳动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者依法解除或者终终止止劳动劳动合同,用人合同,用人单单位扣押位扣押劳动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物品的,应应当承当什么法律当承当什么法律责责任?任?22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
46、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6、 、用人用人单单位位违违反工反工资资及及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支付金支付规规定的,定的,应应当承当什么法律当承当什么法律责责任?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 50%以上 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47、67、 、用人用人单单位位违违法解除或法解除或终终止止劳动劳动合同合同应应当承当什么法律当承当什么法律责责任?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68、 、劳动劳动者者违违反保密条款或者反保密条款或者竞业竞业限制条款限制条款给给用人用人单单位造成位造成损损失失应应当承当当承当什么法律什么法律责责任?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369、 、用人用人单单位招用与其他位招用与其他单单位存在位存在劳动劳动合同关系的合同关系的劳动劳动者,者
48、,给给其他其他单单位造成位造成损损失的,失的,应应当承当什么法律当承当什么法律责责任?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0、 、用人用人单单位位违违反法律有关建立反法律有关建立职职工名册工名册规规定的,定的,应应当承当什么法律当承当什么法律责责任?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71、 、劳动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劳动者相关者相关标标准如何准如何执执行?
49、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二、工资支付1、什么是工、什么是工资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什么是最低工、什么是最低工资资?24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工作,由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3、哪些、哪些项项目不列入最低工目不列入最低工资资?下列项目不列入最低工资标准:(1)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2)劳动者在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3)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4)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计划生育补贴、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助等保险福利待遇;(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