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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高规条文索引全文.精品文档.3 荷载和地震作用3.1 竖向荷载3.1.1 高层建筑结构的楼面活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3.1.2 施工中采用附墙塔爬塔等对结构受力有影响的起重机械或其他施工设备时应3.1.3 旋转餐厅轨道和驱动设备的自重应按确定。3.1.4 擦窗机等清洗设备应按确定其自重的大小和作用位置。3.1.5 直升机平台的活荷载应采用下列两款中能使平台产生最大内力的荷载:1 直升机总重量引起的局部荷载,按确定。对具有液压轮胎起落架的直升机,动力系数可取1.4;当没有机型技术资料时,局部荷载标准
2、值及其作用面积可根据直升机类型按表3.1.5取用;2 等效均布活荷载。3.2 风荷载3.2.2 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对于高层建筑,应按采用。3.2.9 檐口、雨篷、遮阳板、阳台等水平构件,计算局部上浮风荷载时,风荷载体型系数s不宜小于。3.2.10 设计建筑幕墙时,风荷载应按采用。3.3 地震作用3.3.1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地震作用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甲类建筑:应按计算,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2 乙、丙类建筑:应按计算。3.3.2 高层建筑结构应按下列原则考虑地震作用:1 一般情况下,应允许在结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
3、考虑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时,应;2 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应计算(注意:不必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见下条3.3.3)3 8度、9度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应考虑;4 9度抗震设计时应计算作用。3.3.3 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影响。每层质心沿垂直于地震作用方向的偏移值3.3.4 高层建筑结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下列地震作用计算方法:1 高层建筑结构宜采用法。对质量和刚度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以及高度超过的高层建筑结构应采用考虑扭转耦联振动影响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2 高度不超过40m、以剪切变形为主且质量和刚度沿
4、高度分布比较均匀的高层建筑结构,可采用;3 ? 度抗震设防的高层建筑,情况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即甲乙丙类+复杂+竖向不规则,其中乙丙类为超高者)3.3.5 按本规程第3.3.4条规定进行动力时程分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按建筑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选用的加速度时程曲线,其平均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应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在统计意义上相符,且弹性时程分析时,每条时程曲线计算所得的结构底部剪力不应小于,多条时程曲线计算所得的结构底部剪力的平均值不应小于。2 地震波的持续时间不宜小于,也不宜s,地震波的时间间距可取s;3 输入地震加速度的最大值,可按表3.3
5、.5采用;4 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可取多条时程曲线计算结果的平均值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值。3.3.6 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结构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雪荷载取;2 楼面活荷载按实际情况计算时取;按等效均布活荷载计算时,藏书库、档案库、库房取,一般民用建筑取。3.3.7 建筑结构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和结构自振周期及阻尼比确定。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max应按表3.3.7-1采用;特征周期应根据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按表3.3.7-2采用,计算8、9度罕遇地震作用时,特征周期。注:1 周期大于s的高层建筑结构所采用的地震影响
6、系数应做专门研究;2 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地区,应允许按批准的设计地震动参数采用相应的地震影响系数。3.3.9 高层建筑的场地类别应按确定。3.3.13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时,结构各楼层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剪力应符合下式要求:3.3.14 9度抗震设计时,结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列规定计算(图3.3.14):3 楼层各构件的竖向地震作用效应可按各构件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比例分配,并。3.3.15 水平长悬臂构件、大跨度结构(?)以及结构上部楼层外挑部分考虑竖向地震作用时,竖向地震作用的标准值在度设防时,可分别取。3.3.16 计算各振型地震影响系数所采用的结构自振周期应考虑影响。3.3.1
7、7 当非承重墙体为填充砖墙时,高层建筑结构的计算自振周期折减系数T可按下列规定取值:1 框架结构可取;2 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3 剪力墙结构可取。对于其他结构体系或采用其他非承重墙体时,可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周期折减系数。4 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4.2 房屋适用高度和高宽比4.2.2 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类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框架-剪力墙、剪力墙和筒体结构高层建筑,其高度超过表4.2.2-1规定时为B级高度高层建筑。B级高度类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的规定。(甲类、异形柱时确定)4.3 结构平面布置4.3.5 结构平面
8、布置应减少扭转的影响。在考虑的地震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不应大于;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宜大于,不应大于。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级高度,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4.3.6 当楼板平面比较狭长、有较大的凹入和开洞而使楼板有较大削弱时,应在设计中考虑楼板削弱产生的不利影响。楼面凹入或开洞尺寸不宜大于;楼板开洞总面积不宜;在扣除凹入或开洞后,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净宽度,且开洞后每一边的楼板净宽度。4.3.10 设置防震
9、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震缝最小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框架结构房屋,高度不超过15m的部分,可取70mm;超过15m的部分,6度、7度、8度和9度相应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2)框架-剪力墙结构房屋可按第一项规定数值的70%采用,剪力墙结构房屋可按第一项规定数值的50%采用,但二者均不宜小于70mm。4.4 结构竖向布置4.4.2 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楼层侧向刚度不宜小于相邻上部楼层侧向刚度的或其上相邻三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4.4.3 A级高度高层建筑的楼层层间抗侧力结构的受剪承载力不宜小于其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不应小于其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B级高度高层建
10、筑的楼层层间抗侧力结构的受剪承载力不应小于其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4.4.6 结构顶层取消部分墙、柱形成空旷房间时,应计算并。4.5 楼盖结构4.5.1 房屋高度超过时,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应采用,剪力墙结构和框架结构宜采用。4.5.2 现浇楼盖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不宜高于。4.5.3 房屋高度不超过时,8、9度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宜采用;6、7度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可采用式楼盖,且应符合下列要求:4.5.4 房屋高度不超过的框架结构或剪力墙结构,当采用装配式楼盖时,应符合下列要求:4.5.5 房屋的顶层、结构转换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过
11、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应采用。一般楼层现浇楼板厚度不应小于,当板内预埋暗管时不宜小于;顶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宜双层双向配筋;转换层楼板应符合本规程第10章的有关规定;普通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宜小于;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顶楼盖应采用梁板结构,楼板厚度不宜小于,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4.5.6 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楼板厚度可按跨度的采用,且不宜小于。4.5.7 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板设计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主体结构对楼板施加预应力的作用。4.6 水平位移限值和舒适度要求4.6.3 按弹性方法计算的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
12、比u/h宜符合以下规定:1 高度不大于m的高层建筑,其楼层u/h(位移角)不宜大于的限值;2 高度等于或大于m的高层建筑,其楼层u/h(位移角)不宜大于1/500;3 高度在150250m之间的高层建筑。注:楼层层间最大位移u以楼层最大的水平位移差计算,不扣除整体弯曲变形。抗震设计时,本条规定的楼层位移计算不考虑的影响。(注意区分计算双向地震作用位移比时不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见3.3.3条)4.6.4 高层建筑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薄弱层弹塑性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下列结构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度时楼层屈服强度系数小于的框架结构;2)类建筑和度抗震设防的类建筑结构;3)采用隔震和消能
13、减震技术的建筑结构。2 下列结构宜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本规程表3.3.4所列高度范围且不满足条规定的高层建筑结构;2)度类场地和度抗震设防的类建筑结构;3)结构。注:楼层屈服强度系数为。4.6.5 结构薄弱层(部位)层间弹塑性位移应符合下式要求:(注意层间弹塑性位移角限值的取值)4.6.6 高度超过m的高层建筑结构应具有良好的使用条件,满足舒适度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规定的年一遇的风荷载取值计算的顺风向与横风向结构顶点最大加速度max不应超过表4.6.6的限值。必要时,可通过专门风洞试验结果计算确定顺风向与横风向结构顶点最大加速度max,且不应超过表4.6.6
14、的限值。4.7 构件承载力设计表达式4.7.1 高层建筑结构构件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有在地震;无地震;4.7.2 抗震设计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4.7.2采用;型钢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采用。当仅考虑竖向地震作用组合时,各类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4.8 抗震等级4.8.1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乙类建筑:当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度时,应符合的要求;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度时,应符合比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当建筑场地为类时,应允许;2 丙类建筑:应符合。当建筑场地为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4.8.2 抗
15、震设计时,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A级高度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4.8.2确定。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度时,A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采用,甲类建筑应。4.8.3 抗震设计时,B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4.8.3确定。4.8.4 建筑场地为、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宜。4.8.5 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按采用,地下一层以下结构的抗震等级,地下室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不应;地下室中
16、超出上部主楼范围且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其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9度抗震设计时,地下室结构的抗震等级不应低于。4.8.6 抗震设计时,与主楼连为整体的裙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部上、下各一层应。4.9 构造要求4.9.2 高层建筑结构中,抗震等级为特一级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除应符合一级抗震等级的基本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框架柱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采用柱;2)柱端弯矩增大系数c、柱端剪力增大系数vc应;3)钢筋混凝土柱柱端加密区最小配箍特征值v应采用;全部纵向钢筋最小构造配筋百分率。2 框架梁应符合下列要求:1)梁端剪力增大系数vb应增大;2)梁端加密区箍筋构造最小配箍率应增大。
17、3 框支柱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采用柱;2)底层柱下端及与转换层相连的柱上端的弯矩,其余层柱端弯矩增大系数;柱端剪力增大系数;地震作用产生的柱轴力增大系数取,但计算柱轴压比时可不计该项增大;3)钢筋混凝土柱柱端加密区最小配箍特征值v应按本规程表6.4.7的数值增大采用,且箍筋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全部纵向钢筋最小构造配筋百分率取。4 筒体、剪力墙应符合下列要求:1)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弯矩设计值应按墙底截面组合弯矩计算值的倍采用,其他部位可按墙肢组合弯矩计算值的倍采用;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设计值,应按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剪力计算值的倍采用,其他部位的剪力设计值,应按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剪力计算值的
18、倍采用;2)一般部位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应取为,底部加强部位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应取为;3)约束边缘构件纵向钢筋最小构造配筋率应取为,配箍特征值宜增大;构造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4)框支剪力墙结构的落地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边缘构件宜配置,宜向上、下各延伸一层。5 剪力墙和筒体的连梁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跨高比不大于2时,宜配置;2)当跨高比不大于1时,应配置;3)的计算和构造宜符合本规程第9.3.8条的规定。4.9.3 高层建筑结构应采取以下措施减少非荷载作用影响:4.9.5 150m以上的高层建筑外墙宜采用各类建筑幕墙,其填充墙、外墙非结构构件宜与主体结构连接
19、,以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5 结构计算分析5.1 一般规定5.1.2 混合结构高层建筑的计算分析,除满足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的有关规定。5.1.3 高层建筑结构的内力与位移可按弹性方法计算。等构件可考虑局部塑性变形引起的内力重分布。5.1.5 进行高层建筑内力与位移计算时,可假定楼板为,设计时;当楼板时,计算时应考虑楼板进行适当调整。5.1.8 高层建筑结构内力计算中,当楼面活荷载时,应考虑的增大。5.1.9 高层建筑进行重力荷载作用效应分析时,柱、墙轴向变形宜考虑的影响。5.1.10 高层正反两个方向的风荷载;体型复杂的高层建筑,应考虑的影响。5.1.12 体型复杂、结构布置复杂应采用的结构分
20、析软件进行整体计算。5.1.13 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结构和本规程第10章规定的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采用至少两个不同力学模型的三维空间分析软件进行整体内力位移计算;2 抗震计算时,宜考虑平扭耦联计算结构的扭转效应,振型数不应小于,对多塔楼结构的振型数不应小于塔楼数的倍,且计算振型参与质量;3 应采用进行补充计算;4 宜采用弹塑性静力或动力分析方法验算。5.1.14 对竖向不规则的高层建筑结构,其薄弱层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地震剪力应;结构的计算分析应符合本规程第5.1.13条的规定,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5.1.15 对受力复杂的结构构件,宜按分析的结果校核配
21、筋设计。5.2 计算参数5.2.1 在内力与位移计算中,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或剪力墙结构中的连梁刚度可,.系数。5.2.2 在结构内力与位移计算中,楼面和式楼面中梁的刚度增大系数。对于无现浇面层的装配式结构,。5.2.3 在荷载作用下,可考虑框架梁端调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70.8;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80.9;3 应先对荷载作用下框架梁的弯矩进行调幅,再与进行组合;4 截面设计时,框架梁跨中截面正弯矩设计值不应小于。5.2.4 高层建筑结构楼面梁受扭计算中应考虑楼盖对梁的约束作用。当计算中未考虑楼盖对梁扭转的约束作用时,可。5.3 计算简图处
22、理5.3.7 高层建筑结构计算中,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5.4 重力二阶效应及结构稳定5.4.1 在水平力作用下,当高层建筑结构满足下列规定时,可不考虑重力二阶效应的不利影响。5.4.2 高层建筑结构如果不满足本规程第5.4.1条的规定时,应考虑重力二阶效应对水平力作用下结构内力和位移的不利影响。5.4.3 高层建筑结构重力二阶效应,可采用方法进行计算,也可采用方法近似考虑。5.5 薄弱层弹塑性变形计算5.5.1 度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在作用下薄弱层(部位)弹塑性变形计算可采用下列方法:1 不超过层且层侧向刚度无突变的框架结构可采用本规程第5.5.3
23、条的简化计算法;2 除第1款以外的建筑结构可采用方法;3 对满足本规程第5.4.4条规定但不满足本规程第5.4.1条规定的结构,计算弹塑性变形时应考虑重力二阶效应的不利影响;或对未考虑重力二阶效应计算的弹塑性变形乘以增大系数1.2。5.5.2 采用弹塑性动力分析方法进行薄弱层验算时,宜符合以下要求:1 应按建筑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选用的加速度时程曲线;2 地震波持续时间s,数值化时距s;3 输入地震波的最大加速度,可按表5.5.2采用。5.6 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5.6.1 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5.6.2 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
24、规定采用:1 承载力计算时:1)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G: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应取1.0;2)楼面活荷载的分项系数Q:一般情况下应取1.4;3)风荷载的分项系数W应取1.4。2 位移计算时,本规程公式(5.6.1)中各分项系数取。5.6.3 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5.6.4 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的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承载力计算时,分项系数应按表5.6.4采用。当重力荷载效应对结构承载力有利时,表5.6.4中G不应;2
25、 位移计算时,本规程公式(5.6.3)中各分项系数均应取。5.6.5 非抗震设计时,应按本规程第5.6.1条的规定进行荷载效应的组合。抗震设计时,应按的规定进行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除抗震等级的结构构件外,按本规程第5.6.3条计算的组合内力设计值,尚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6 框架结构设计6.1 一般规定6.1.1 框架结构应设计成抗侧力体系。主体结构铰接。6.1.2 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单跨框架。6.1.3 框架梁、柱中心线布置宜,应考虑对偏心影响。梁、柱中心线之间的偏心距规定1,梁的水平加腋厚度、水平尺寸宜满足2 梁采用水平加腋时,框架节点有效宽度bj 6.1.4 框架结构的
26、填充墙及隔墙宜选用布置要求6.1.5 抗震设计时,砌体填充墙及隔墙应具有自身稳定性,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墙顶;2 砌体填充墙拉筋,3 墙长大于5m时,墙长大于层高的2倍时,墙高超过4m时;6.1.6 框架结构按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形式。框架结构中的楼、电梯间及局部出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应采用承重,6.1.7 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中,当仅布置少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时,结构分析计算应;如楼、电梯间位置较偏而产生较大的刚度偏心时,宜采取等措施,6.1.8 现浇框架梁、柱、节点的混凝土强度等级6.1.9 现浇框架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框架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6
27、.2 截面设计6.2.1 抗震设计时,四级框架柱的柱端弯矩设计值;一、二、三级框架的梁、柱节点处,除顶层和柱轴压比小于0.15者外,柱端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弯矩设计值6.2.2 抗震设计时,一、二、三级框架结构的底层柱底截面的弯矩设计值6.2.3 抗震设计的框架柱、框支柱端部截面的剪力设计值6.2.4 抗震设计时,框架角柱应按?受力构件进行正截面承载力设计。一、二、三级框架:弯矩、剪力设计值6.2.5 抗震设计时,框架梁端部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6.2.6 框架梁、柱,其受剪截面要求6.2.7 抗震设计时,节点核心区的抗震验算要求6.2.8 矩形截面偏心受压框架柱,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公式6.2.
28、9 当矩形截面框架柱出现拉力时,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6.2.10 框架梁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可按进行计算。6.2.11 无地震作用组合时,在?荷载作用下双向受剪的框架柱,可按计算。6.2.12 无地震作用组合时,梁、柱扭曲截面承载力,按规定进行计算。6.2.13 框架梁、框架柱和框支柱的正截面承载力可按规定计算;考虑地震作用组合时,其承载力。6.3 框架梁构造要求6.3.1 框架结构的主梁截面高度梁净跨与截面高度之比梁的截面宽度不宜,梁截面的高宽比不宜。6.3.2 框架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抗震设计时,x/h02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min(%)3 抗震设计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
29、应大于;4 抗震设计时,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5 抗震设计时,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的要求(见表);当梁端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6.3.3 梁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应,一、二级抗震时钢筋直径,且分别不应小于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筋中较大面积的;三、四级抗震和非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2 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内贯通中柱的每根纵向钢筋的直径。6.3.4 抗震设计时,框架梁的箍筋要求:1 框架梁沿梁全长箍筋的面积配筋率;2 第一个箍筋应设置在;3 在箍筋加密区范围内的箍筋肢距;4 箍筋应有弯钩,弯钩端头直段长度;5 在纵
30、向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6 框架梁非加密区箍筋最大间距。6.3.5 非抗震设计时,框架梁箍筋配筋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沿梁设置箍筋;2 截面高度大于800mm的梁,其箍筋直径;其余。在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直径。3 箍筋间距不应大于表6.3.5的规定;在纵向受拉以及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间距;4 当梁的剪力设计值大于0.7ftbh0时,其箍筋面积配筋率应符合要求.5 当梁中配有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时,其箍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箍筋直径; 2)箍筋应做成式;3)箍筋间距;4)当梁截面宽度?or纵向受压钢筋?(数量)时,应设置复合箍筋。6.3.6 框架梁的纵向钢筋
31、与箍筋、拉筋及预埋件等可以焊接吗?6.4 框架柱构造要求6.4.1 柱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要求:1 矩形截面柱的边长,抗震设计时;圆柱截面直径;2 柱剪跨比宜大于;3 柱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6.4.2 抗震设计时,钢筋混凝土柱轴压比的规定;对于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其轴压比限值。6.4.3 柱纵向钢筋和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柱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规定值,且柱截面每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抗震设计时,对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2 抗震设计时,柱箍筋在规定的范围内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间距和直径1)按表6.4.3-2采用;2)二级框架柱箍筋直径不小于10mm、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柱
32、根外最大间距;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四级框架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或柱中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3)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一级时尚。6.4.4 柱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满足下列要求:1 抗震设计时,宜采用对称配筋;2 抗震设计时,截面尺寸大于400mm的柱,其纵向钢筋间距;非抗震设计时,柱纵向钢筋间距;柱纵向钢筋净距;3 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4 一级且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其单侧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5 边柱、角柱及剪力墙端柱考虑地震作用组合产生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筋总截面面积应。6.4.5 柱的纵筋不应与箍筋、拉筋及预埋件等焊接
33、。6.4.6 抗震设计时,柱箍筋加密区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底层柱的上端和其他各层柱的两端,;2 底层柱;3 底层柱柱根以上的范围;4 剪跨比的柱和因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截面高度之比的柱;5 一级及二级框架角柱的;6 需要提高变形能力的柱。6.4.7 柱加密区范围内箍筋的体积配箍率的规定1 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应符合的要求2 对一、二、三、四级框架柱,其箍筋加密区范围内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尚且分别不应小于;3 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宜采用箍,其体积配箍率;设防烈度为9度时;4 计算各种复合箍筋的体积配箍率时,应注意的调整。6.4.8 抗震设计时,柱箍筋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箍筋应为
34、封闭式,其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2 箍筋加密区的箍筋肢距。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约束;采用拉筋组合箍时,拉筋宜紧靠纵向钢筋并勾住封闭箍。3 柱非加密区的箍筋,其体积配箍率;其箍筋间距。6.4.9 非抗震设计时,柱中箍筋应符合以下规定:1 周边箍筋应为封闭式; 2 箍筋间距; 3 箍筋直径;4 当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超过3%时,箍筋直径,箍筋间距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5 当柱每边纵筋多于3根时,应设置箍筋(可采用拉筋);6 柱内纵向钢筋采用搭接做法时,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直径;在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在纵向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
35、距。当受压钢筋直径大于时,尚应。6.4.10 框架节点核心区应设置水平箍筋,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非抗震设计时,箍筋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6.4.9条的有关规定,但箍筋间距。对四边有梁与之相连的节点;2 抗震设计时,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宜符合本规程第6.4.3条有关柱箍筋的规定。一、二、三级框架节点核心区配箍特征值分别,且箍筋体积配箍率。柱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节点核心区的配箍特征值。6.5 钢筋的连接和锚固6.5.1 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构件受力较小部位;抗震设计时,宜避开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范围。钢筋连接可采用机械连接、绑扎搭接或焊接。6.5.2 非抗震设计时,受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应
36、取la。受拉钢筋绑扎搭接的搭接长度,应根据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搭接钢筋截面面积的百分率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小于6.5.3 抗震设计时,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和连接6.5.4 非抗震设计时,框架梁、柱的纵向钢筋在框架节点区的锚固和搭接6.5.5 抗震设计时,框架梁、柱的纵向钢筋在框架节点区的锚固和搭接7 剪力墙结构设计7.1 一般规定7.1.2 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形成短肢剪力墙与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其最大适用高度2 抗震设计时,筒体和一般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
37、部地震倾覆力矩3 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的抗震等级4 抗震设计时,各层短肢剪力墙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产生的轴力设计值的轴压比5 抗震设计时,除底部加强部位应按本规程第7.2.10条调整剪力设计值外,其他各层短肢剪力墙的剪力设计值6 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截面的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7 短肢剪力墙截面厚度8 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宜设置翼缘。一字形短肢剪力墙平面外与之单侧相交的楼面梁。 注:短肢剪力墙是指7.1.3 B级高度高层建筑和9度抗震设计的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采用本规程第7.1.2条规定的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7.1.4 剪力墙的门窗洞口宜7.1.5 较长的剪力墙宜
38、开设洞口,将其分成长度较为均匀的若干墙段,墙段之间宜采用弱连梁连接,每个独立墙段的总高度与其截面高度之比墙肢截面高度7.1.7 应控制剪力墙平面外的弯矩7.1.8 剪力墙开洞形成的跨高比小于5的连梁,应按7.1.9 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取7.1.10楼面主梁连梁的支撑关系?7.2 截面设计及构造7.2.1 剪力墙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7.2.2 剪力墙的截面尺寸应满足要求.4 当墙厚不能满足本条第1、2、3款的要求时,应按计算墙体的稳定;5 剪力墙井筒中,分隔电梯井或管道井的墙肢截面厚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6 剪力墙的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7.2.3 高层建筑剪力墙中竖向和水
39、平分布钢筋的布置要求7.2.5 矩形截面独立墙肢的截面高度hw轴压比底部加强部位纵向钢筋的配筋率箍筋宜7.2.6 一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剪力墙各截面弯矩设计值,应符合7.2.7 抗震设计的双肢剪力墙中,墙肢不宜出现小偏心受拉弯矩设计值及剪力设计值调整7.2.8 矩形、T形、I形偏心受压剪力墙(图7.2.8)的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计算7.2.9 矩形截面偏心受拉剪力墙的正截面承载力可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7.2.10 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墙肢截面的剪力设计值?.调整。7.2.11 偏心受压剪力墙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7.2.12 偏心
40、受拉剪力墙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7.2.13 按一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剪力墙,其水平施工缝处的抗滑移能力7.2.14 抗震设计时,一、二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其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的轴压比7.2.15设置约束边缘构件,构造边缘构件的情形是?7.2.16 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图7.2.16)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7.2.17 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7.2.18 剪力墙分布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7.2.19 剪力墙竖向、水平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宜大于墙肢截面厚度的1/10。7.2.20 房屋顶层剪力墙以及长矩形平面房屋的楼梯间和电梯间剪力墙、端开间的纵向剪力
41、墙、端山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钢筋间距7.2.21 剪力墙钢筋锚固和连接应符合的要求7.2.22 连梁的剪力设计值Vb应按下列规定计算7.2.23 剪力墙连梁的截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7.2.24 连梁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7.2.25 当剪力墙的连梁不满足本规程第7.2.23条的要求时,可作如下处理7.2.26 连梁配筋(图7.2.26)应满足下列要求1 连梁顶面、底面纵向受力钢筋伸入墙内的锚固长度2 抗震设计时,沿连梁全长箍筋的构造3 顶层连梁纵向钢筋4 墙体水平分布钢筋应作为连梁的腰筋在连梁范围内拉通连续配置;当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沿梁高范围设置
42、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间距;对跨高比不大于2.5的连梁,梁两侧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面积配筋率8 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8.1 一般规定8.1.1 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的结构布置、计算分析、截面设计及构造要求除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外,尚应分别符合本规程第4、5、6和7章的有关规定。8.1.2 框架-剪力墙结构可采用下列形式:1 框架与剪力墙(单片墙、联肢墙或较小井筒)分开布置;2 在框架结构的若干跨内嵌入剪力墙(带边框剪力墙);3 在单片抗侧力结构内连续分别布置框架和剪力墙;4 上述两种或三种形式的混合。8.1.3 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框架
43、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其最大适用高度和高宽比限值。8.1.4 抗震设计时,框架-剪力墙结构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各层框架总剪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满足(8.1.4)式要求的楼层,其框架总剪力不必调整;不满足(8.1.4)式要求的楼层,其框架总剪力应按值采用;2 各层框架所承担的地震总剪力按本条第1款调整后,应按再调整,框架柱的轴力?3 按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地震作用时,本条第1款所规定的调整可在?时进行。8.1.5 框架-剪力墙结构应设计成双向抗侧力体系。抗震设计时,结构两主轴方向均应布置剪力墙。8.1.6 框架-剪力墙结构中,主体结构构件之间除个别节点外不应采用铰接;梁与柱或柱与剪力墙的中
44、线宜重合;框架梁、柱中心线之间有偏离时,应符合本规程第6.1.3条的有关规定。8.1.7 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的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1 剪力墙宜均匀布置;2 平面形状凹凸较大时;3 纵、横剪力墙宜组成形等型式;4 单片剪力墙底部承担的水平剪力限值?;5 剪力墙宜贯通建筑物的全高,宜避免刚度突变;剪力墙开洞时,洞口宜上下对齐;6 楼、电梯间等竖井宜尽量与靠近的抗侧力结构结合布置;7 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的布置宜使结构各主轴方向的侧向刚度接近。8.1.8 长矩形平面或平面有一部分较长的建筑中,其剪力墙的布置尚宜符合下列要求8.1.9 板柱-剪力墙结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布置成双向抗侧力体系
45、,两主轴方向均应设置剪力墙;2 抗震设计时,房屋的周边应设置;3 有楼、电梯间等较大开洞时;4 无梁板可根据承载力和变形要求采用无柱帽板或有柱帽板。当采用托板式柱帽时,托板的长度和厚度应按确定,5 双向无梁板厚度与长跨之比,不宜小于表8.1.9的规定。8.1.10 抗震设计时,板柱-剪力墙结构中各层横向及纵向剪力墙应能承担?地震剪力;各层板柱部分除应符合计算要求外,尚应能承担?.8.2 截面设计及构造8.2.1 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抗震设计时非抗震设计时,并应?排布置。各排分布钢筋之间应设置?直径?间距?。8.2.2 带边框剪力墙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 带边框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抗震设计时,一、二级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且?.;2)除第1项以外的其他情况下?,且?;3)当剪力墙截面厚度不满足本款第1、2项的要求时,应按?计算墙体稳定。2 剪力墙的水平钢筋应全部锚入边框柱内,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 带边框剪力墙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与边框柱相同;4 与剪力墙重合的框架梁可保留,亦可做成宽度与墙厚相同的暗梁,暗梁截面高度可取,暗梁的配筋可按;5 剪力墙截面宜按设计,其端部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配置在;6 边框柱截面宜与该榀框架其他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