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教义学中体系化刑法探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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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教义学中体系化刑法探析法教义学是以一国现有的法律规范为根据,并运用体系解释的方法解决详细法律问题的科学研究方法。法教义学以现行的实在法秩序作为坚定信奉的前提,并运用体系梳理功能、体系化的体系解释功能和自我批判与修正功能,致力于现行实在法秩序的优化。对我国刑法学的发展而言,法教义学在体系化刑法典的构建、刑法条文的准确释义和刑法典安宁性的维护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关键词:法教义学;体系;体系解释;方法论1法教义学之概念及存在根据1.1法教义学之定义法教义学始于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的学者对此概念并没有相关的阐述,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者对此概念也鲜有表述。对于“Rechtsdog
2、matik中文法学界存在很多译法,诸如法释义学、法律释义学、法教义学、教义学法学等,以及法律信条论1。有学者以为,法教义学的基本工作有三个层次:法律概念的逻辑分析、将这种分析概括成为一个体系、将这种分析的结果用于司法裁判的证立2。也有学者将法教义学与部门法学等同,以为在某个特定法秩序之层面,部门法学就是法教义学3。笔者以为,法教义学是一种体系化的体系解释方法。首先,法教义学是一种体系化的方法,具有体系化的梳理功能,其次,是一种体系化的体系解释方法。法教义学还具有批判和修正的功能,可通过此功能不断地完善本身。1.2法教义学的合理性及有效性分析法教义学并不是通过理性证实,即理性地界定正义的标准,并
3、运用其解决问题,而是在信奉概念的基础上,予以修正和完善,并到达优化概念的目的。法教义学的精华在于预先设定一种符合基本标准的形式,并根据其效力的来源社会实践的发展,以不断地批判和修正的方式,使预先界定的标准愈加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以期在应用于社会实践的经过中完善本身的理论或者标准。任何适用和遵循的法律制度都必须有一套能够提供适当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方法,并且不得背离法律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为此,必须运用法教义学赋予其权威的被信奉的效力。但问题随之而来,法教义学不可能对任何已知事物和未知事物都能够设定相对合理和有效的解决方法,以处理适用司法中的问题。这样,体系与解释二者的重要性便凸显出
4、来。2法教义学的“体系化价值分析2.1体系化是确保法律的明确性与和谐性的基本要求每个体系都是透过研究个别问题所获得的概括总结,包括被认识的法律原则和其中的互相关系。它不仅有助于概观实际工作,也成为借助那些透过体系才清楚显现的脉络关联得以发现新知的根源,因而它是法秩序继续发展的基础。在法教义学中,信奉的法律不仅包括一切基本的法律原则、法律规则,也包括为适应司法实践需要而设立的新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在整个未体系化的法律中,由于法律受环境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不同,以及制定者主观因素的差异,必然存在法律条文的不确定性,以及存在类似法条之间冲突和法条混乱不清,而无法取舍的问题。而体系化的进程正是对法条进行
5、挑选优化的经过,以提高法条用语的准确性、法律条文的系统性和法律适用的简易性。2.2法教义学要求“体系本身具有开放性特征体系性的工作是一种持续性的经过。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体系性的工作必需要吸收新的元素。法教义学具有持久性和稳定性的特征,这要求义学方法下的体系化进程要在开放性的前提下,才符合法教义学本身发展的要求。在对所有的法律要素进行梳理的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必然产生新的值得考量的因素,应将这些基于社会变迁而产生的新的因素纳入到体系化梳理经过所应参照的价值判定标准中,并参照社会发展现状取舍体系中的各种法律要素,只要如此,法教义学具有的借鉴和吸收功能才能够显现,不断有选择地吸收新要素,完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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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义 体系化 刑法 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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