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讲稿)》.doc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讲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讲稿)》.doc(11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目目 录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3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5第四章 协议与发放.5第五章 支付管理.6第六章 贷后管理.8第七章 法律责任.10第八章 附则.11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
2、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本外币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按使用的周转性分为循环和非循环两类。凡在一定期限、一定额度内多次滚动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为循环贷款,其他为非循环贷款。除固定资产贷款以外的其他公司类贷款业务品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第四条 流动资金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第五条第五条 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3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第六条第六条 贷款人应
3、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第七条第七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用途,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挪用。第八条第八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依照本办法对贷款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检查监督。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第九条第九条 贷款人应确定对借款人的基本要求;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提出借款申请。第十条第十条 贷款人受理的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二)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三)借款
4、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四)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五)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六)借款人承诺按本办法有关规定配合贷款人的贷款支付管理,为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贷款支付和流转情况;4(七)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贷款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团队的资信等情况;(二)借款人的核心主业、生产经营、市场营销、财务资信和发展战略等情况;(三)贷款具体用途,以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商品
5、或服务交易等情况;(四)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来源和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及抵质押物担保能力;(五)借款人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等情况;(六)贷款人认为有必要调查的其他情况。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贷款调查人员应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及验证核实情况提出调查意见。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贷款人应建立完善流动资金贷款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采用科学评级方法,评定客户信用5等级,核定授信额度,建立客户资信记录,有针对性地审查影响流动资金贷款安全的因素,有效识别贷款风险,形成风险评价报告。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贷款审批人员应在审阅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金融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贷款人内部的规章制度
6、,分析贷款的主要风险和收益情况,以及风险规避和防范措施,提出信贷审批意见。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根据审慎原则,建立规范的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独立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不受任何不当影响。贷款人应建立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第四章 协议与发放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合法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贷款人应建立规范的合同使用和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要求借款人承诺向贷款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具体的贷
7、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风险处置和有关细节,不得将贷款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或投资的领域和用途。6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资金的支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支付资金用途、支付方式、支付工具的约定;(二)对支付方式变更及变更触发事件的约定;(三)对贷款资金支付限制、禁止行为的约定;(四)对借款人及时提供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备查的约定; (五)借款人和贷款人均认可的其他有关贷款支付的约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中设立有关条款,明确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等的违约责任。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流动资金 贷款 管理办法 征求 讲稿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