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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 1 、提前一次性(分次)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流程图、提前一次性(分次)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流程图 学生毕业前毕业前还款,只需偿还贷款本金,不需支付利息。2010 年 5 月 31 日前学 生按照统一安排时间持身份证、现金或农业银行银行卡到滁州农行扬子支行办 理还款手续;银行联系电话:05503052440 联系人:刘经理 地址:滁州市 西门子路 3 号。、按合同约定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流程图、按合同约定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流程图按照统一安排时间学生携带按要求填写部分的还款协议(一式三份) 、授权书、完整个人信息登记表(以上材料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及身份证、农行卡的原件、复印件签订还款协议(逾期未办者
2、将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逾期未办者将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银行发放还款计划书 。学生毕业后提前还清或提前还部分借款可以电话通知经办银行,利息收到还款 日当天,还款本息与中国农业银行滁州扬子支行联系并由银行开具还款凭证; 使用农行卡在异地消费、存取款需执行当地农行有关规定。学生持银行开具的还款凭证复印件到学生处办理还款确认手续;联系电话: 05503510638 联系人:朱老师 地址:南校区图书馆一楼 112。全部还清贷款后,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学生可以自行支配,也可办理销户手续。按照还款计划书 ,自毕业起每月 1 日将足额的还贷额存入农行银行卡中,(毕业后两年间只还利息,毕业后四年间偿还本息)否
3、则,银行将按逾期还款进行处罚,并记入个人征信系统;还款期间如有银行卡遗失,请及时与滁州农行扬子支行联系;如有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请于 2010 年 6 月 15 日之前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生处、银行办理展期,研究生或专升本毕业前必须再与滁州农行扬子支行签订还款协议,否则,将按规定暂缓办理毕业手续。学生还清贷款后,及时与滁州农行扬子支行联系,并由银行开具还款凭证;学生可持银行开具的还款凭证复印件到学生处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全部还清贷款后,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学生可以自行支配,也可办理销户手续。1附件 2: 国家助学借款国家助学借款还还款款协议协议借款人: 学生本人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
4、”)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市扬子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介绍人(学校机构):滁州学院 (以下简称“丙方”)根据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 十七位号码(号码不全者不填写)的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国 家助学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约定,现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 本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主合同借款金额为(币种及金额大写) 不填 元,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归还借款本息。1、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甲方自主选择毕业后的不填个月(不填年不填月不填日) 起开始偿还借款本 息(以下简称“起始还款日” ),并于起始还款日前还清毕业后至开始还款日期间的应付利息(币种及金额
5、大 写) 不填 元。2、甲方按 等额 (等额递减)还款法,按月还本付息。即从起始还款日起,逐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 日定于每月的 不填日。每期还款金额详见下表。 时间(年月日)金额(元)时间(年月日)金额(元) 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 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 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 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 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 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 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 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此表不填 (备注:此表不填)3、甲方在乙方处开立 银行卡 (存款银行卡)账户(账号卡号 此处填写统一办理的农业银行借记卡 卡号
6、),并于每期还款日前,在该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额,甲方授权乙方于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中 扣收。如存款不足扣收的,则该期应还本息作逾期处理。4、如甲方需要变更本条第三项所约定的账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供乙方扣划,否则造成乙方扣划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 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第二条 甲方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2011 年 7 月 1 日)内,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 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第三条 甲方在主合同到期前欲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需提前 15 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
7、 乙方审批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对提前还款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第四条 本协议是对主合同的调整和补充,除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外,主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仍然有 效。 五五五其他事项不填 不填 第六条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借款人 不填 贷款人(盖章) 不填身份证号码 填写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不填通信地址 准确的家庭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准确的家庭邮编联系电话:必须填写一个可以联系到本人的固定电话,一般为家庭的固定电话,如本人家庭无固定电话, 请填一个亲朋好友的电话(为户籍地固定电话) 介绍人(
8、盖章) 不填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则人 不填 签约时间; 不填 年不填 月 不填日2签约地址:滁州农行扬子支行附件 3:划款扣款授权书划款扣款授权书委托方: 填写本人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中国农业银行 滁州扬子支行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已于 不填写 年 不填写 月 不填写 日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合同号:填写十七位号码,号码不完整不填 ) ,现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签发此授权书予乙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按下各事项全权代为处理甲方在其开立的专用存款帐户(帐号: )和银行卡(卡号: 正确填写 )内存款,用以偿还贷款本息。一、由甲方电话通知乙方直接从存款帐户或银行卡中扣收贷款本息。二、
9、本授权书项下代理期限的终止,须符合下列条件:1、甲方已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2、乙方书面同意终止授权书。五、本授权书一式三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确认并声明此授权书是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甲方确认并声明此授权书是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甲方(签名):暂不填写 乙方(盖章):通讯地址:家庭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3电话:家庭固定电话(或授权委托人签章)附件 4:签约时间安排签约时间安排签订还款协议时间预计签订还款协议学生人数3 月 1 日-5 日中文系 45 人3 月 8 日-12 日数学系 34 人 体育系 18 人3 月 15 日-19 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30 人3 月 22 日-26 日电子信息工程系 56 人3 月 29 日-4 月 2 日国土信息工程系 60 人4 月 6 日-9 日国土信息工程系 60 人4 月 12 日-16 日教育与法政系 38 人4 月 19 日-23 日经济管理系 75 人4 月 26 日-30 日经济管理系 75 人5 月 4 日-7 日美术系 46 人5 月 10 日-14 日外语系 43 人5 月 17 日-21 日化学与生命科学系 42 人5 月 24 日-28 日音乐系 16 人及个别特殊原因尚未签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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