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纪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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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工作纪律办公室工作纪律一、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请假。有事确需请假的,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内由镇长批准,三天以上由书记批准。 二、要具有高度责任心,恪尽职守,完成本职工作。 三、对上级来电、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办理,做到不拖延缓办,不相互推诿。 四、遇有需请示的问题必须逐级报告,不得无故越级请示;确因本级主管不在位而越级请示的,事后应及时向本级领导汇报。 五、要认真干好本职工作,确保不出差错,并做好工作记录、登记和存档工作。 六、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办公室整体形象,处理来电、来访要做到热情接待,服务周到。 七、上班时间不准打牌,不准玩电脑游戏或
2、利用电脑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 八、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准乱跑乱串办公室,业余时间要开通通信工具,做到随叫随到。 以上工作纪律要认真遵守,相互监督。公章管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公章的刻制、启用(一)公章的刻制1、公章的刻制均须主要领导,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制定的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公章的启用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2、公章启用应报主要领导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使用(一)各类印章
3、必须专人保管1、专用公章有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制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的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3、严禁(个人)私自将公章带出单位使用。如果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或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必须由部门主管制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耽误工作。(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必须加强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4、(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接交人、监交人。(五)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1、单位名称变动;2、公章使用损坏;3、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六)公章使用时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三、公章的使用(一)使用范围如下:1、凡属以单位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单位公章;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3、凡属财务会记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二)使用程序1、单位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必须先经主要领导审核、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5、,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用时需将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过主要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单位主管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没有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员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松档案室存档。黄金坳镇办公室来人来访接待制度为了在信访工作中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全心
6、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及接待行为,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设立黄金坳镇信访接待室,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第二条 确定 2 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群众观念强、具备较高法律、政策和文化水平的人员作为信访接待员,具体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第三条 信访接待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的群众,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和要求。 第四条 信访接待员要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对重要来信要填好重要信访阅处单并及时报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对重要来访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五条 信访
7、接待员要建立和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台帐,妥善保管信访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每年进行一次总结。第六条 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督办)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重要信访件一般作督办件处理,督办件要书面报结果;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报出办理的进度;对办理结果需要向上级领导、上级机关汇报、或者需答复信访人的,要及时写出专题报告或回信。 第七条 在接待中,信访接待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向信访人做好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尽力做好息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第八条 如遇群众集体上访时,全镇干部职工要根据领导安排,积极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解工作,控制好事态。 第九条 对信访群众反映和要
8、求解决的事项,信访接待人员要及时转交相关负责人员办理,相关负责人员不得推诿、抵触。 第十条 处理信访事项应当实事求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严禁超越职权,严禁讲不负责的话。 第十一条 要加强与区委、区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紧密协作,确保办事效率。 第十二条 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第十三条 信访接待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开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 镇党委、政府对干部职工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违反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查处。并将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选优秀的内容。黄金坳镇政务公开制度一
9、、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1、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主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策划、督促实施、检查评估。3、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4、党政办负责承办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各村、各单位对承担的政务公开内容,必须及时、准确向党政办提供政务公开的材料。5、各村、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村、本单位政务工作。6、各级领导、各村、各单位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情况,列入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7、对实施政务公开时间不及时、内容不确切、程序不符合规范的村、单位和个人,镇纪委负责进行调查、核实、查处。二、政务公
10、开审议制度1、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镇的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议;2、审议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3、审议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4、审议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5、重点审议招投标、救灾救济资金、计生、财务收支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政务公开评议制度1、评议对象:各村及镇属各单位。2、评议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充分体现本部门的职能特点,是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否便民、利民;公开制度,公开制度是否规范健全,公开机制是否科学有效,公开程序是否系统全面等;公开效果,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得到基层和群众的满意
11、和认可,是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3、评议方式: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群众发放或在网上张贴,供群众评议;代表评议,由政务公开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4、评议活动由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也可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实施。5、评议情况由组织评议单位汇总,并提出书面意见,向被评议的部门、单位或干部群众反馈。6、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群众做出解释,待条件成熟时再行整改。整改情况以网上公告、寄发函件、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反馈。7、
12、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按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政务公开反馈制度1、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对外公布投诉电话(07452800021),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开的意见和建议。2、跟踪落实,解决群众问题。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整理,落实跟踪整改措施,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3、及时反馈,公开答复。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新闻媒体报道、政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反馈,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五、政务公开备案制度1、各村、镇属各单位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应按要求建立档案。2、应将政务公开的内容报镇政务公开领
13、导小组统一归档,保存备查。3、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完善,补充的内容都应各自归档,并向上一级负责机关报备。4、镇政府负责将全镇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上报区政府。敬老院管理制度一、讲文明、讲礼貌二、讲卫生、防疾病三、不准相骂打架四、不准聚众喝酒五、遵守外出请假制度六、不准私自将公家的财物据为己有七、不准偷东西八、不准用电炉烤火、电磁炉做饭九、不准在院内饲养家禽和动物十、对表现好的院民,将给予奖励说明:1、相骂打架第一次扣 5 元,第二次扣 20 元,第三次开除。2、聚众喝酒第一次扣 5 元,第二次扣 10 元,第三次扣 20 元。3、原则上不准请假到怀化城区(特殊情况除外)不假外出者,第一次扣 5
14、元,第二次扣 10 元,第三次扣 20 元。4、偷东西者,第一次扣 30 元,第二次开除并送派出所管教。5、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6、私自用电炉、电锅或电磁炉的,发现一次扣 10 元,第二次扣 30 元。7、以上规定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不严格执行规定的,每月扣除院长工资 400 元。黄金坳镇干部效能建设督查制度为转变广大干部在领导作风、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加强机关效能,推进廉政勤政,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行干部效能建设督查制度。一、督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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