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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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 评定实施办法(修订)评定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提高企业监理工作水平,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行业形象,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监理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北京建设监理诚信企业评定的目的: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北京建设监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使企业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证北京市建设监理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第三条 北京建设监理诚信企业评定的组织原则:行业协会主导,企业自愿参加,专家集中评审,社会统一公示,同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指导
2、和社会公众监督。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包括初次评定和续期评定。续期评定指已获得“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但证书超出有效期后为延续其诚信监理企业资格所进行的申报和评定。第五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证书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颁发。第二章 评定周期与有效期限第六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证书有效期为两年。第七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遵循标准公正,程序公平,信息公开,动态监管的原则,并依法保守国家2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第三章 申报条件第八条 申报参加“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的企业,须达到如下条件:一、近两年内未发生因
3、监理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二、近两年内无违法失信行为,没有受到行政部门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罚。第四章 评定标准第九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初次评定,重点考核申报企业履约意愿和能力,主要包括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市场经营行为、内部管理行为、行业贡献及社会信用评价。申报企业评定得分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可评定为“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标准附件 1):一、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健全、有效(标准分值为 10 分) 。1、制定了符合本行业和本企业特点的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2、设置了负责内部全面管理的工作部门和主管领导;3、制定了完善的人
4、才培养机制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二、企业依法从业,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匹配的经营规模和能力(标准分值为 15 分) 。1、按照资质等级和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活动规范;2、按照合同约定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监理人员持3证上岗;3、遵守合同约定,服务良好,业主满意,合同履约率为100%;4、企业人均营业收入达到全市监理行业人均营业收入的平均水平;5、企业实际具有的注册监理工程人数(即社保在本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三、企业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成效(标准分值为 20 分) 。1、贯彻劳动法,依法与每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劳动保险制度;2、重
5、视员工的继续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 ;3、重视企业内部科技创新;4、及时向项目监理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5、定期对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和考核;6、档案管理规范,各类档案资料齐全、有效。四、企业为行业发展作贡献(标准分值为 5 分) 。1、按时交纳会费;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3、及时总结技术和管理经验,踊跃向协会刊物投稿。五、企业社会信用评价良好(标准分值为 50 分+减分) 。1、企业经营业绩良好;2、企业和所承担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获得表彰;3、注重科技创新,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的起草、编写、审评工作;4、积极承担社会责任;45、无违法违规行为。第十条 “北京建设行
6、业诚信监理企业”续期评定,重点考察申报企业市场经营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申报企业所监理项目近两年是否有重大监理责任的质量、安全事故。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为了做好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的评定和管理工作,成立“北京建设行业诚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简称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并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负责最终审定“诚信企业” ,并负责发布评定结果。下设“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专家委员会” (简称专家委员会)和“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办公室” (简称诚信评定办公室) 。第十三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和有关行政部门、
7、企业的专业人士组成,承担“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中的专业、技术指导职责,负责初审合格企业的复核、评审工作。第十四条 诚信评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信息部,主要负责诚信监理企业评定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起草、 (修订) 有关“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实施办法;(起草)修订“诚信监理企业”评定标准、考核评定指标体系;制定诚信企业评定和实施管理的工作制度等。2、负责“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的申报资格核查、5初审工作。3、组织、协调诚信监理企业评定的有关工作。第六章 评定程序第十五条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工作分为企业申报、初审核查、复核评审、评定公示
8、、颁发证书五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第一阶段:企业申报。监理企业在确认本办法的基础上,认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填报“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初次评定申请书 (附件 2) ,按照“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初次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按申请书中申报材料目录所列内容备好所需材料,按要求报送信息部。申报企业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重要内容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两年内不得参加“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诚信企业”评定,并在“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网”予以公告。第二阶段:初审核查。诚信评定办公室受理企业申报后,按本办法第四章核查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进行初评。并在“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初次考核评定表 (附件3
9、)中填写初评得分和申报资格核查、初评意见。初评结束后,将初评合格企业的考核评定表连同企业递交的相关材料,报送专家委员会。第三阶段:复核、评审。专家委员会收到诚信评定办公室初审合格企业的考核评定表和相关材料后,召开专家委员会评审会议,听取诚信评定办公室对各申报企业申报资格核查及初评情况的汇报,并依据“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标准对部分企业进行复核。复核、评审意见由专家委员会在6“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初次考核评定表的评审栏填写。第四阶段:评定、公示。诚信评定办公室将诚信企业评定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企业将在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网站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7 个工作日)
10、。第五阶段: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向企业颁发“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证书和牌匾(初审单位) ,并在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刊物北京建设监理和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以及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刊物北京建筑业等媒体上公布。第十六条 已评定为“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的,证书超出有效期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续期评定申请书 (附件 4)申请续期,续期后证书有效期为两年。续期评定工作分为企业申报、续期评审、评定颁证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企业申报。续期监理企业在确认本办法的基础上,认为符合条件的,填报“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续期评定申请书 ,并按申请书中
11、申报材料目录所列内容准备所需材料,报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办公室。第二阶段:续期评审。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办公室受理企业申报后,按本办法第第四章,核查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在“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续期考核评定表 (附件 5)中填写申报资格核查意见后,报送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专家委员会。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专家委员会对材料进行评审并在续期考核评定表的评审栏填写评审意见。第三阶段:评定、颁证。具体按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阶7段”规定执行。第七章动态监管第十七条 对评定为“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的企业,实行抽检与日常动态监管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在“北京建设行业
12、诚信监理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如发现申报材料虚假不实、隐瞒不报或被举报的、新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且不符合“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申报条件的,经查实,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取消其称号,收回相应证书和牌匾,两年内不得参加“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并在相应媒体上予以公告。第八章 评定费用第十八条 对参评的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九章 评定人员管理第十九条 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应从北京市监理企业专家库资深专家中抽取产生,经培训、学习后,方可参与评定工作。第二十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时,应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五不”纪律,即不得刁难参评企业;不得敷衍潦草行事;不得纵容参评
13、企业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接受参评企业的礼品、礼金;不得泄露参评企业的商业秘密。对在评定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行为,视其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取消资格、直至追究有关责任。第十章 附则8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起实施。附件:附件 1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初次评定标准附件 2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初次评定申请书附件 3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初次考核评定表附件 4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续期评定申请书附件 5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续期考核评定表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 9 附件附件 1 1 “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北京建设行业诚信
14、监理企业”初次评定标准初次评定标准序号序号评定内容评定内容标准分标准分评分规则评分规则1 1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建设评价标准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建设评价标准满分满分 10 分分1.1制定了符合本行业和本企业特点的完善的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技术管理、 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监理部管理、专家活 动组织、应急管理、竣工档案管理等制度) 。4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得 4 分; 存在问题扣 14 分。1.2企业经营、人力资源、技术、质量安全管 理职能齐全,并有企业主管领导对口负责 日常管理工作。3四大管理职能齐全且均有主管领 导负责的得 3 分; 存在问题扣 13 分。1.3
15、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方案和人才培养 计划。 3人才培养机制方案和人才培养计 划连续且完善得 3 分,存在问题 扣 13 分;2 2企业经营行为评价标准企业经营行为评价标准(满分(满分 15 分)分)2.1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承 揽监理业务,经营活动规范,坚持公平竞 争,维护行业和企业信誉,自觉抵制商业 贿赂,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无骗取中标、 越级、转让、出借、串通、订立阴阳合同 等违规行为,近两年无因违法失信行为受 到行政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罚。3经营活动规范得 3 分; 存在违规行为扣 13 分。2.2按照合同约定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现 场监理人员持证上岗。3现场监理机构健全、
16、持证上岗得 4 分;存在问题扣 13 分。2.3严格遵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及合同约定, 服务良好,业主满意,合同履约率 100%。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违约或不恰当履约 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 讼现象,无任何恶意投诉行为。3服务良好、业主满意、合同履约 率 100%得 3 分; 存在问题扣 13 分。2.4企业年人均营业收入达到全市监理行业人 均水平。3低于全市年人均营业收入平均水 平,每少 1000 元扣 0.1 分。2.5社保在本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企 业资质要求的最低监理工程师人数。(企 业资质要求的最低监理工程师人数为:甲 级资质最少为 25 人,双甲资质最少为 25
17、 人,三甲资质最少为 30 人,四甲资质最少 为 40 人,五甲资质最少为 45 人,综合资 质最少为 60 人)3社保在本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与企业资质要求的最低监理工程 师人数相比,每少 1 人,扣 0.5 分3 3企业内部管理行为评价标准企业内部管理行为评价标准(满分(满分 20 分)分)3.1贯彻劳动合同法,实行实名制管理;依法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执行社 会劳动保险制度;按规定支付工资。4符合规定得 4 分; 存在问题扣 14 分。 10 3.2按规定和要求组织监理人员参加有关部门 举办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监理人 员的内部培训。企业全员培训率及参加外 部培训率达到全
18、市监理行业平均培训率3全员培训率低于全市平 均培训率,每低 2 %扣 0.5 分。 参加外部培训率低于全市平均 培训率,每低 2%扣 0.5 分3.3保证监理人员培训和科研创新投入在企业 总收入中的占比达到一定比率3组织监理人员培训和科研创新投 入在企业总收入中的占比低于 2.5%时,每低 0.5%,扣 0.5 分3.4按技术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向项目监理部 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审核监理规划、 解决项目技术难题、参加预验收、审核竣 工监理资料、支持项目部的图纸审查、造 价管理等)4符合规定得 4 分; 存在问题扣 14 分3.5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定期对项 目监理部进行检查、考核3符
19、合规定得 3 分; 存在问题扣 13 分3.6按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各类档案资料 (包括监理合同档案、劳动用工档案、员 工培训考核档案、对项目监理部检查考核 档案、工程竣工档案等)齐全、有效3符合规定得 3 分; 存在问题扣 13 分4 4企业行业贡献评价标准企业行业贡献评价标准(满分(满分 5 分)分)4.1按时向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交纳会费3由监理协会财务部复核未按时未 交纳会费扣 3 分4.2积极参加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的各种 会议、活动及其他公益活动1由监理协会办公室复核。每缺席 1 次扣 0.2 分,最多扣 1 分4.3每年在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会刊北京建 设监理和网站北京监理在线登
20、载的 稿件不少于两篇1由监理协会信息部复核。每登载 1 篇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5 5企业社会信用评价标准企业社会信用评价标准(50 分分+ +减分)减分)5.1经营业绩信息205.2表彰、获奖信息205.3科技成果信息55.4良好 行为 信息社会责任信息55.5不良 行为 信息参见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 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京建发 2017235 号)减分本项采用的是市住建委关于印 发的通知 (京建发 201228 号)中的“北京市工 程监理企业社会信用评价标准” (见后附表 A) 。在市住建委有关 部门按附表 A 标准组织评价后, 即作为本项的“审定分”和“评 定分”6合计合
21、计100 分分 + +减分减分 11 附表附表 A A 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社会信用评价标准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社会信用评价标准信息信息信息类别信息类别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分值分值得分说明得分说明经营业绩 信息(满 分 20 分)监理合同额 (包括本市及外埠、军队和境外项目)20中标合同额总和全市排名 为 1-10 名的得 20 分,为 11-20 名的得 19.5 分,每 10 名为一个档次,依此类 推;400 名以后有工程项 目的得 0.5 分,没有工程 项目的为 0 分。建筑工程鲁班奖5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5国家优质工程奖4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4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3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 程
22、3优秀监理企业3国家级 (满分 10 分)其他国家级奖项3建筑竣工长城杯金奖4建筑结构长城杯金奖3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长城杯金奖4市政基础设施结构长城杯金奖3建筑装饰优质工程4建筑竣工长城杯银奖3建筑结构长城杯银奖2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长城杯银奖3市政基础设施结构长城杯银奖2北京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 程3优秀监理企业2表彰、获 奖信息 (满分 20 分)北京市级 及外埠省 级和部级 (满分 10 分)外埠省级和部级奖3获得的奖项得分总和全市 排名为 1-10 名的得 20 分, 11-20 名的得 19.5 分,每 10 名为一个档次,依此类 推。400 名以后,获得过 奖励的得 0.5 分,达到
23、合 格标准但未获奖的为 8 分。国家级工程建设标准4科技成果奖3行业级工程建设标准3科学技术奖3科技成果 信息(满 分 5 分) 北京市级工程建设标准3得分总和全市排名 1-10 名 的得 5 分,11-20 名的得 4.8 分,每 10 名为一个档 次,依此类推。250 名以 后,获得过奖项的得 0.2 分,未获奖的为 0 分。参加援建有关的工程建设1参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工程建设行为1参与重大活动工程建设的工程建设行为1良好 行为 信息社会责任 信息(满 分 5 分)参与协会组织损资助学活动1每参加一次由市政府组织 的援建、抢险救灾、重大 活动有关的工程建设及协 会组织捐资助学得 1 分。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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