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审批- 采矿权延续登记事项审查工作细则.doc
《采矿权审批- 采矿权延续登记事项审查工作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采矿权审批- 采矿权延续登记事项审查工作细则.doc(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采矿权审批- 采矿权延续登记事项审查工作细则一、 审查环节及时限(一)审查环节受理(窗口经办,0.5 个工作日)审查(窗口负责人审核,1 个工作日)决定(分管领导审批,2 个工作日;窗口经办办结,0.5 个工作日)。(二)审查时限:4 个工作日。二、申请材料延续: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一式一份);2、原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批准以后以旧证换新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具备资格单位编写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原件)(一式一份);5、环境影响报告(一式一份);资源储量报告(一式一份);7、储量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一式一份);8、矿区范围图(
2、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一式一份);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式一份)。6、 三、具体环节审查内容及责任人员(一)受理:1.审查是否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2.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与办事指南所要求提供材料一致;3.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书面规范(如复印件是否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申请表填写有无缺项等);4.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收件受理。岗位责任人:窗口工作人员(2(审查:审查采矿权相应申请是否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岗位责任人:窗口负责人(三)决定: 依据审查结果做出审批决定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窗口人员办结:在审批系统进行办结操作,通过系统发送办结信息通知申请人。四、审查过程注意事项(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在收件时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材料和内容;(二)初审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审批办件有问题需做补、退件处理的,应在该审批事项承诺时限的前半段时间内做出补、退件操作,并通知申请人。(三)审批过程应依法依规,并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完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采矿 审批 延续 持续 登记 事项 审查 工作 细则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