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考核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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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江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的管理,规范代建行为,提高综合效益,促进代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 吴江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承担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提供代建服务的代建单位的管理考核,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的管理,具体实施对吴江区代建名录库内代建单位的管理考核,各相关主管部门和各代建单位上
2、级管理单位配合开展考核等相关工作。第四条 管理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综合采信、量化评价、动态监管”的原则。第五条 区住建局和相关主管部门通过检查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运用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的监管信息,对代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第六条 单位性质为国有企业的代建单位管理考核采用年度综合检查和代建项目现场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的代建单位采用年度综合检查。现场抽查原则上每年年中安排 1 次,考核内容按照代建项目现场巡查表 (附表 1)执行。年度综合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考核内容按照代建单位考核评分表 (附表 2)执行。现场检查应建立书面考核档案,检查记录等资料,应由检查人员和
3、被检代建单位人员签字确认。代建单位对检查结果有疑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住建局提出复核申请。区住建局按照代建单位评价等级表 (附表 3)对代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有多个被检项目的代建单位,以各项目得分的算术平均分作为代建项目现场巡查得分。第七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上为优, 7589 分为良,6074分为合格, 60 分(不含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度考核结果以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一)代建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考核等级降低一级直至降至不合格。1.违法分包的;2.庇护、串通其他参建单位应付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的。(二)代建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评
4、为考核不合格。1.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接区政府确定的代建任务的;2.因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不到位,同一项目受到省、市、区相关管理部门通报批评两次或行政处罚一次以上的;3.项目发生较大以上的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或 1 年内发生 2 起(含 2 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4.工程竣工一次验收不合格的;5.因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第八条 代建单位管理考核连续两年获优秀等级的,区住建局授予优秀代建单位称号。在下一年代建单位年度考核时加3 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区住建局责令整改并视情况提请区政府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其清出名录库。代建项目在现场巡查中得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5、分)的,其代建项目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担任政府投资代建项目主要负责人。代建单位被清出名录前已承担的代建任务,可以继续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代建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 代建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按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记入代建单位信用档案。第十条 本办法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附件: 1.代建项目现场巡查表2.代建单位考核评分表3.代建单位评价等级表4附表 1: 代建项目现场巡查表代建单位名称:代建单位名称: 代建项目:代建项目: 考核项目考核项目要求要求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分数分数考核组评考核组评定得分定得分备注备注日常管理 (12 分)督促参建单位按照投 标承诺成
6、立项目管理 团队,落实职责,履 行合约。1、未查验参建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以及人员配置、持证 上岗等情况的,缺一项扣 0.3 分;未建立记录参建单位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台账资料的,缺一家扣 0.3 分; 2、未查验参建单位有关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管理制度的, 缺一项扣 0.5 分; 3、未建立工程例会、协调会等会议记录台账的,扣 0.5 分;未建立工 作日志记录台账的,扣 0.4 分; 4、未按标准实施围栏作业的,扣 1 分;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环境 保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扣 1.5 分; 5、未查验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的,扣 2 分; 6、未按规定对参建单位履约情
7、况进行评价的,缺一家扣 0.4 分。3 分2 分0.9 分2.5 分 2 分 1.6 分质量管理 (25 分)全过程控制质量管理, 对参建单位的质量管 理工作进行指导、检 查和监督。1、未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 料的,缺一次扣 0.4 分; 2、未按规定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扣 3 分;原设计有重大修改、 变动,未重新报审的,扣 5 分; 3、未按规定及时处置监理报告的,扣 2 分; 4、未督促监理单位及时审查项目质量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质量 计划实施措施的,缺一次扣 1 分; 5、未建立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程变更、质量检查等工作记录台账 的,缺一项
8、扣 1 分; 6、工程严重质量问题发现及违反国家强制性验收标准的、处置方案、 整改记录、复查验收等环节未闭合的,扣 6 分。2 分8 分 2 分3 分4 分6 分5安全管理 (25 分)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对参建单位的安全管 理工作进行指导、检 查和监督。1、未督促施工单位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图上墙公示的,扣 3 分; 2、未督促监理单位及时审查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专项 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的,缺一项扣 1 分; 3、未随机抽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情况,形成台账 记录的,缺一项扣 1 分; 4、 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进行重点抽 查的,扣 5
9、分; 5、 未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扣 5 分; 6、施工安全隐患发现、处置方案、整改记录、复查验收等环节未闭合 的,扣 6 分。3 分3 分3 分5 分 5 分6 分投资管理 (17 分)投资控制,确保决算 不超概算,并按有关 规定和合同约定,支 付和审批工程款。1、未编制工程投资目标管理计划的,扣 2 分; 2、未及时审查、报送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事项的,扣 5 分;3、未及时对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及造价审核签证的,扣 4 分; 4、未按规定查看工程施工进度、收集相关数据、制作月施工进度付款 计划的,扣 3 分; 5、未做好工程进度款审核、审批及资金拨付的,扣 3 分
10、。2 分 5 分 4 分3 分 3 分进度管理 (13 分)按照代建项目管理方 案,落实项目进度计 划和管理,确保工程 进度。1、未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缺一项扣 1.5 分; 2、 项目进度计划未上墙公示的,扣 2 分; 3、未建立计划执行、过程控制、问题分析、持续改进、动态管理的工 作机制的,扣 3 分; 4、因施工组织、现场管理等原因未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目标的,视脱幅 情况酌情予以扣分,最高扣 5 分。3 分 2 分3 分 5 分6资料管理 (8 分)加强代建项目档案管 理, 按国家规范和行 业管理要求的规定格 式、标准进行归档、 整理。1、未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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