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doc
《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doc(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一、总一、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 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辅导员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 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学生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公开、公正、 公平,注重实效。 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 辅导员考核以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规定的工作职责和 工作实绩等为主要内容。从学生思想教育
2、、学风建设、党建工作、日常管理、就业指导等 方面对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总评得分综合考核得分60学生评价 15考核小组评价25。 三、考核程序三、考核程序 第五条第五条 辅导员的考核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考核一次,一般在每年的7月初进行。 第六条第六条 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学生处负责。 第七条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自我总结:辅导员对本人一学年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对照苏州科技学院 天平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向学生处提交写实性的述职报告。 (二)综合考核:占60。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的日常管理考核情况及 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三)学生测评:
3、占15。由学生处牵头,各系学工办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 方式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民主评议,对辅导员进行测评。参与测评的学生要有一定的代表性 和广泛性,参评学生不低于其所带学生30%。测评时间在每年六月。 (四)考核小组测评:占25。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 实绩,结合学生测评及综合考核情况,对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五)学院审核:学生处将测评结果进行汇总,报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考核结果。四、考核结果及使用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第八条第八条 辅导员最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第。优秀名额控制在辅 导员总人数的15%左右。考核结果归入本人工作档案。 第九条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苏州 姑苏 科技学院 天平 学院 辅导员 工作 考核办法 试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