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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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校发校发200395 号号为加强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保证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明确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职责,使我校的本科教学适应 21 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本科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承担着传授知识、发展能力,即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要职责。教师既要通过本学科教学开展富有成效的科研工作,又要通过科学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第二条 教师要热爱教学工作,全身心投入教学,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要遵
2、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有关规定;要热爱吉林大学,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声誉。第三条 教师要努力钻研业务,具有追求真理,严谨治学,求实创新,勤奋博学的科学态度;要具有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教学任务,不断充实和改进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责任心。第四条 教师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树立全面素质教育思想,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激励学生的个性发展。第五条 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学生,用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要高尚的情操陶冶学生,用良好的教风影响学生,关心和爱护学生,教学相长,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第二章 教师的任课资格第六条 教师的教
3、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实践(实验)教学、毕业设计指导,以及作业、辅导等日常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除日常的教学工作外,教师还要积极完成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项任务。第七条 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务由教师所在学院(中心)下达,无极特殊原因,教师必须接受并承担教学任务。第八条 实行课程主讲制。一般情况下,本科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职务,具备独立讲授该门课程的能力和水平,特殊情况下,应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批。第九条 一门课程由两名以上教师讲授时,必须确定课程负责人,对本门课程提出统一要求,并负责本课程的教学质量。第十条 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凡留校或来校任教的青年教师,都必须进行一定时间的思想政治
4、和业务素质的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教风学风、师德修养、外语强化、计算机应用、教育学和教学法等内容。第十一条 学院及教研室负有培养教师的责任,对于年轻教师,要通过培养,使之胜任教师工作。培养方式可以是集体指导,也可以由某一位具备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教师专门指导。助教主讲必须经过助课,如跟班听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习题课、讨论课、实验课、指导实习等,并通过教研室组织考核效果良好者才能取得任课资格。第十二条 各学院要做好研究生教学实习和兼任助教的管理工作。应指派专人按照教学要求,对安排教学工作的研究生进行指导,对受聘兼任助教工作的研究生进行考核。研究生兼任助教,必须按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批
5、的程序办理;在学研究生担任主讲任务,要经学院批准,以确保教学质量。第十三条 学院要注重对教师的基本职责、师德表现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在教师的教学方面,主要考核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第十四条 教师在开课前要熟悉教学大纲,认真书写教案;熟练地掌握课程内容,熟悉重点和难点,至少写出三分之一以上的讲稿;合理采用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了解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掌握所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针对课程内容对象制定出教学周历并交教研室审定。第十五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或结束后,要征求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教学工作之余,教师要坚持学习性听课,尤其是听教学效果好的教
6、师讲课,以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第十六条 学院(中心)每学年应对每位主讲教师和助教,进行一轮教学质量调查,对不满意率高于 70%的教师,经督学或专家调查教学质量确有问题的,暂停其担任课程主讲资格,经培训并由同行教师和学生评价合格后,才能重新担当主讲。对学生反响较大、确实存在问题的教师予以停课。第十七条 新任课教师在正式上课前,要通过本单位组织的试讲。教师开新课,教学大纲需经本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教学内容应是本人已形成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并经教研室认同。第十八条 教授、副教授必须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一般情况下,55 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如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服
7、从学校安排讲授本科课程的,可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学校鼓励院士和知名教授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或开设专题讲座。 第三章 课堂教学第十九条 课堂教学是指教师在课堂(广义上)进行的讲授。教师依据教学大纲,根据本专业培养计划,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计划学分数安排讲授内容。第二十条 教学大纲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考核的依据,也是检查教师教学的依据。教学大纲应包括:教学的目的和要求、课程的讲授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学时分配与进度计划、教学环节安排、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教学大纲要在教研室内充分讨论,集中集体智慧。教学大纲一般每四年全面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提前修订。教学大纲制
8、定后,经学院审核批准要认真执行,执行中基本内容不得轻易改动。如有改动,须提出申请经教研室主任同意,报学院负责人审核。第二十一条 教师开课都要有选用或自编的教材,教材的选用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原则是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科学性和理论性较强,体现启发性、适用性和思想性。同等情况下,首选教育部推荐的或本学科最经典的教材;部分课程可直接采用国外原版教材。主干课程使用自编教材或讲义,必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务处批准。第二十二条 备课是教学前的重要环节。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准备授课内容,认真研究教材、参考文献或资料,并写出教案。要根据学科前沿的发展,适时更新教案的内容。第二十
9、三条 教师上课伊始,要以适当的方式自我介绍,以增加师生间的了解;要扼要介绍本课程的教学计划和基本内容,说明在本课程教学中作业、实验、测验、期中和期末考试在总成绩中的比重等。建立好师生相互尊重的良好关系,教师要要严格维护课堂秩序,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第二十四条 课堂教学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教师应全面、系统地介绍学科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学习方法,讲授本学科最新理论,讲解要生动,要有重点和难点。教师要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思维和创新精神,将知识融会贯通。教师不仅要讲授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根据课程特点适当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第
10、二十五条 教育、教学过程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学相长、师生互动的教与学的过程。在课堂上,教师要与学生进行交流,教师要用渊博的知识、深厚的学术术养和独特的教学风格来吸引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探索精神并引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第二十六条 教师要组织好课堂讨论,精心设计课堂讨论的次数和每次讨论的题目,指定阅读书目,要求学生写好发言提纲。既要引导学生理解、消化基本的教学内容,有要鼓励学生提出不同见解,特别是具有创新性的观点。对于单独设置的习题课、讨论课,教师应编写教学大纲,编写或选用与教材相适应的习题集等资料。不能用课堂讲授代替学生的习题课和讨论课。第二十七条 鼓励教师实施双语教学,要创
11、造条件逐步增加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教学的课程内容。 第四章 实践教学第二十八条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科学实验,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现象、认识事物规律,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手段,与理论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各类教学实习环节、社会实践课、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第二十九条 教师要使用实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大纲要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各单元要完成的实验任务和要达到的实验效果、学生应掌握的技能,考核方式和编写实验提纲的要求。实验课教学与其他课程一样,教师和实验员应认真对待。在教学中,要将教师的讲解和实验员的操作指导结合起来,教师和实验员不能离岗
12、,同时要严格要求学生。在实验完成后,实验员要检查实验结果,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实验环节和结果错误的报告要求学生重做、重写。第三十条 要保证实验课的开出率达到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标准,工科各专业要开出较大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文科学生按专业要求参加必要的社会实践。优秀生和特优生可较早介入科研课题和进行毕业论文课题。各机房和实验室对学生开放,除假期外,不许向学生收费,以保证学生上机时间,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的教学资源。第三十一条 各类实习(含毕业实行)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实践的过程,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实习是涉及多方面内容的活动,各专业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或聘请实习单位的有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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