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圃立交地块和三滘立交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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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东圃立交地块和三滘立交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东圃立交地块和三滘立交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1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东圃立交地块和三滘立交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 1.1.3 项目批准文件:穗国资联席会纪20132 号。 1.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1.5 建设规模:规划地块占地面积约 38.15 公顷。 1.1.6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标段一:东圃立交地块开发方案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地块面积 约 28 公顷(为地块开发方案设计范围) ,规划范围 151.4 公顷(地块所 在规划管
2、理单元范围,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范围) ;标段二:三滘立 交地块开发方案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地块面积约 10.15 公顷 (为地块开发方案设计范围) ,规划范围 125.97 公顷(地块涉及规划管 理单元范围,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范围) 。1.21.2 各标段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各标段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城乡规划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1.2.4 申请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查询档案信息。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城乡规划编 制乙级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 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 效。1.2.10 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21.
4、31.3 各标段的投标报名各标段的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9 日 9 时 00 分至 2013 年 12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 时提供) 、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 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须注明所报的标 段): 1.3.1.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 1.3.1.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录 1、3)一式三份。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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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立交 地块 以及 控制性 详细规划 调整 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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