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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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吉林省学位办有关文件征求意见稿吉林省学位办有关文件征求意见稿2吉林省省属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吉林省省属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招生资格认定办法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教研2013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强化导师第一责任人意识、与招生培养紧密衔接的岗位意识,打破导师终身制,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制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 )招生资格认定办法。一一. .认定对象认定对象拟招生的导师须由本人提出招生申请且通过招生资
2、格认定,由所在学校分配招生名额后方可招生。原则上一、二级教授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无需参加招生资格认定,本人提出申请后即具有招生资格。二二. .基本条件基本条件(一)科研项目(一)科研项目1.1.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导师须主持过以下科研项目之一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导师须主持过以下科研项目之一: :1)国家社科基金(含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重点、一般项目(管理学科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国家社科基金(含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青年项目(管理学科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且项目总经费不少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经费;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不含青年项目、专项及其他3任务) ;4)
3、中央部委纵向项目(含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二项以上,且项目经费须不少于批准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经费;5)经费超过 50 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需已进入本校财务账户。2.2.自然科学类的导师须主持过以下科研项目之一:自然科学类的导师须主持过以下科研项目之一:1)国家“863” 、 “973”等重大科研项目;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包括地区项目)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且项目总经费不少于同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经费;4)中央部委纵向项目(含省级科研项目)二项以上,且项目经费须不少于批准当年同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经费;5)经费超过 100 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需
4、已进入本校财务账户。3.3.首次申请招生人员须主持过符合以上条件的纵向科研项目。首次申请招生人员须主持过符合以上条件的纵向科研项目。4.4.哲学社会科学类的教师主持的在研项目经费不少于哲学社会科学类的教师主持的在研项目经费不少于 1010 万元。万元。5.5.自然科学类的教师主持的在研项目经费不少于自然科学类的教师主持的在研项目经费不少于 3030 万元。万元。(二)科研成果(二)科研成果1.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导师满足以下条件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导师满足以下条件以第一作者(或所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发表 CSSCI 期刊论文 5 篇及以上或 SSCI 期刊论文 2 篇及以上。学术专
5、著可折算 2 篇 CSSCI 期刊论文;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可折算 3 篇 CSSCI 期刊论文;作为第二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可折算 2 篇 CSSCI 期刊论文;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可折算 1 篇 CSSCI 期刊论文。42.2.自然科学类的导师满足以下条件:自然科学类的导师满足以下条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EI(含 SCIE,下同)期刊论文 5篇及以上。学术专著可折算 2 篇 SCI 论文;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可折算 1 篇 SCI 论文。作为前三名完成人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可折算 3 篇SCI 论文;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
6、成果一等奖可折算 2 篇 SCI论文;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可折算 1 篇 SCI 论文。3 3学术专著、科研获奖及发明专利折算论文总数不超过学术专著、科研获奖及发明专利折算论文总数不超过 3 3 篇。篇。4 4论文应具有代表性且研究方向一致。论文应具有代表性且研究方向一致。5 5首次申请招生人员须在近首次申请招生人员须在近 5 5 年内完成以上科研成果。年内完成以上科研成果。(三)原则上需系统讲授过一门研究生课程,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且培养质量良好。对已经有延迟毕业博士生 3 人以上(含退学)的导师原则上停止招生一年。(四)申请招生当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经国家有关
7、部门抽审结果均为合格;本人及所指导的学生均无违反学术规范行为。(五)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均为近 5 年内。三三. .审核程序审核程序(一)上述条件仅为博士招生资格基本条件,各招生单位可结合实际需要,制定本单位高于上述要求的基本条件,并报省学位办审核备案。(二)申请人填写吉林省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并报本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各学位评定委员会需对申请人所填写的科研成果、项目、经费等内容进行核查。(三)各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经全体委员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者,并报省学5位办审核。(四)本办法从 2015 年起实行。 6吉林
8、省省属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吉林省省属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管理办法招生计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切实做好我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宏观管理和调控,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 (学位【2014】3 号)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生生源质量、培养质量、就业状况、以及培养经费、科研任务、导师队伍、实践基地等研究生培养条件方面的因素,制订以质量为导向的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办法”等精神,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一一.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管理坚持以服
9、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充分发挥计划管理与调节杠杆作用,推进实施以基准规模测算为基础的分类管理,建立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为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夯实基础。二二. .总体思路总体思路坚持稳定年度招生计划、提高培养质量的原则,我省博士生招生计划的管理既要多方筹措,努力扩大招生规模,又要坚持以质量为导向,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制定博士生计划测算数学模型,合理确定测算指标,科学计算各高校招生计划的基准规模,做好存量安排和增量调控工作。三三. .博士生招生计划的管理博士生招生计划的管理(一)努力扩大招生规模。在招生计划基数和增量的基础上,积极7探索扩大招生指标的来源和途径,努力使博
10、士生指标有较大幅度增加。(二)加强招生计划管理,探索以基准规模测算为基础的分类管理,逐步建立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1基准规模测算的指标和权重选定 5 个一级指标和 22 个二级指标作为测算每个单位博士生基准规模的主要因素,测算中采取两次赋权法,即可分别对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赋权。具体详见附件。2基准规模测算基本方法(1)二级指标指数化处理。先将每校的二级指标指数 D 计算出来,即 D=该二级指标数/该项全省总数100%。(2)每校在二级指标所分得的计划数=全省总计划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D。(3)每校的基准规模为 22 个二级指标所分得的计划数总和。四四. .博士生招生计划的调控博士生招生计划的调控
11、吉林省学位办将在基准规模测算数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学科结构调整力度、突出培养条件和绩效、探索择优分流与淘汰机制、健全博士生校内奖助政策体系、健全导师责权机制等手段,对各高校博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存量安排及增量调控工作,对现有计划数大于基准规模测算数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安排增量。1.加大学科结构调整力度。招生计划的安排将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需要,招生计划有重点的支持优势学科集中度较高、学科建设水平高、特色鲜明的高校发展;优先支持那些与国家重大需求相关的学科,稳定支持基础学科,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学科,加快国内一流、世界领先学科和高水平的学科建设,调控就业率低、就业前景不好的长线学科专业。82.突出培养条件和
12、绩效。优先保障高水平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重大创新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需求,对科研项目和经费支持有限、培养水平不高、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论文问题较多的学科专业要严格控制和压缩招生规模。博士生原则上以全日制方式培养,要严格控制和压缩非全日制博士生招生比例,非全日制博士生招生比例须低于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 20%,各校在削减非全日制博士生招生比例的同时,须加大力度组织应届生生源(本校教师除外) 。3.探索择优分流机制。各高校要根据学科实际,建立博士生分流与淘汰机制,明确各培养环节的分流与淘汰办法,鼓励各培养单位严格质量标准和要求,制定博士生毕业标准(拟 2 年后实施),加大博士生淘汰力度。省教育厅将有重点
13、的支持质量保障体系完备、奖助政策体系完善、择优分流制度完整的高校发展。 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对于主动淘汰不合格博士生数量超过全校平均比例的学科专业,在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时应给予同额补偿。4.健全博士研究生校内奖助政策体系。依托导师科研或技术创新经费等各种途径,不断提高博士生资助水平,突出激励功能,吸引优秀生源,确保为博士生创新提供充分保障。5健全导师责权机制。进一步完善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明确和保障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责任与权力,调动导师育人积极性,发挥导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示范作用。适度调控科研经费、在研项目等数量较少的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对培养质量出现问题的导师,视情况采取质量约
14、谈、限招、停招和退出等处理。对于在读博士生中有延迟毕业(含退学)达到 3 人以上的导师,停止招生一年。招生计划将有重点的向高层次、高水平博士生导师如院士、长江学者、长白山学者等倾斜。9附件:影响高校博士生规模的主要因素与指标附件:影响高校博士生规模的主要因素与指标影响高校博士生规模的主要因素与指标影响高校博士生规模的主要因素与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D,22 个)博士授权学科数量(含特需)(二级学科每个 0.5)(0.6)国家重点学科数量(0.3)学科建设(0.10)省部级重点学科数量(二级及培育学科每个(0.5)(0.1)院士(0.2)长江学者(0.2)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0.2)千人计划
15、(0.1)教育部新世纪人才(0.1)人才队伍(0.20)长白山学者(0.2)科技经费(X) 科研经费(0.20) 社科经费(X)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0.3)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文科基地)(0.3)省级重点实验室(0.1)省级工程研究中心(0.1)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0.1)科研平台(0.20)省级协同创新中心(0.1)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数量(0.2)省优秀博士论文数量(近 3 年)(0.2)省优秀硕士论文数量(近 3 年)(0.2)三大检索论文发表(0.2)效益指标(0.30)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0.2)注:X 表示科技经费和社科经费因学校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10综合类:
16、科技(0.5) ,社科(0.5)理工类:科技(0.7) ,社科(0.3)农学类:科技(0.8) ,社科(0.2)医学类:科技(0.8) ,社科(0.2) 吉林省省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吉林省省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方案 修订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教研20131 号) 、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 (教研20133 号)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 (学位2014 3 号)精神,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17、适应新时期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体系建设的要求。拟启动省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修订工作,具体意见如下。一一.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主动适应创新型国家与高等教育强省建设需求,培养更多国家需要、社会满意的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和专业人才,明确不同层次及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创新培养模式,构建新型研究生培养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二二.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一)适应研究生教育转型期的形势要求,实现四个转变。(一)适应研究生教育转型期的形势要求,实现四个转变。即发展方式从规模发展转变为注重质量提升,培养类型结构以学术学位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培养模式从注重知识学习
18、转变为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人才质量评价方式从注重在学培养质量转变为11学习期间的学业表现与毕业后的职业发展能力并重。(二)明确培养目标,实行分类培养。(二)明确培养目标,实行分类培养。本次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明确体现各学科(类别)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明确人才类型定位。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学科(类别)的层次、特点和学校实际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各学科(类别)培养的研究生培养类型及培养标准。(三)注重能力培养,提高培养质量。(三)注重能力培养,提高培养质量。对于博士研究生,注重创造性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国际学术交流等能力培养;对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注重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强调围
19、绕科学研究开展培养工作;对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以实践为导向,加强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模式与培养目标相适应。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要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培养。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培养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要充分发挥行业和专业组织在培养标准制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五)突出学科(领域)特色。(五)突出学科(领域)特色。在各个培养环节上体现不同学科、领域的发展特色和水平,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对于学校的各级重点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反映出本学科(领域)在国内、省内的优势及地位。(六)
20、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六)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调研、讨论各学科(领域)研究生知识体系要求,科学设置研究生课程,明确深度广度。在课程体系构建上,要体现分类培养的要求。课程设置要突出基础性、前沿性、实践性和学科交叉性,加强基础、拓宽知识、精炼课程、注重实际。12(七)推进研究生培养国际化。(七)推进研究生培养国际化。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在课程训练和必修环节的设计方面,加强外语应用能力的培养。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应设置一批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合作共建的课程。加强博士生对外学术交流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和开展论文研究工作。三三. .修订范围修订范围(一)博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专
21、业学位、硕博连读生和本科直博生)培养方案;(二)学术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三)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其他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单位可以参照文件要求,自行组织修订。四.基本要求(一)本次修订工作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进行,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专业类别(领域)进行修订。(二)培养方案中的学科、专业名称以国家教育部 2011 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 (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为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三)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指导性文件,是导师和学生掌握专业研究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安排教学内容和保证学位论文
22、进程的基本依据。一般应包括学科(领域)简介、培养目标、修业年限、培养方式、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学位论文工作、毕业及学位授予等内容。(四)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培养方案要体现博士、硕士在各个环节上的相互关系,要体现培养层次上的区别,还要注意两者的衔接;在课程体系上还应注意与相应本科专业课程的衔接问题。(五)各学科(领域)的培养方案要细化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要求,13加强过程管理,保障培养质量。专业学位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环节外,还要加强实践环节的培养。(六)各培养单位在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要组织导师和行业专家充分讨论和论证,务必高质量地完成本项目工作。2014 年 10 月末前
23、,各培养单位完成修订工作,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附件模板要求通过正式文件、电子稿两种形式报送省学位办备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国家要求,参照附件模板格式由各校自行制定,并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并报送。此项工作,省学位办拟于 12 月底完成,并择优汇编成册进行交流。附件:XX 学科(或 XX 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14学科(或学科(或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学科或专业代码)【黑体,小三】一、学科简介【黑体,小四】简单介绍本学科的发展历史,学科的主要研究领域和特色,师资队伍、科研成果等情况。 (500 字左右)二、培养目标【黑体,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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