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doc
《八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八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doc(1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1 鲁卫科教合作函201627 号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环境,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卫生技术在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推广普及和规范应用,根据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意见(鲁卫科教国合发20098 号)要求,经研究,确定组织开展山东省第八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内容为医疗卫生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或诊疗技术规范等,符合基层卫生服务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县(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学科发展,有利于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问题。(二)已经在本单位或更大范围临床推广应用 2 年以上,效果良好,并
2、经过严格的临床评价研究,能够说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适合在基层推广的适宜卫生技术项目。(三)能提供技术临床疗效的情况及临床推广应用效果的证明材料。(四)能提供支撑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的资料和证明。(五)由两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书面推荐意见。对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有效性、成熟程度、推广的可行性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 2 (六)申报单位(推广单位)应为应用该项技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二、推广方式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以项目负责制的方式进行。推广形式包括:举办讲座或培训班、专项进修培训、现场指导和对口支援等。各地各单位可结合
3、实际,选择适合不同层次医疗机构需求的方式进行推广。批准立项项目将列入本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三、申报单位及数量为保证申报项目的水平,本年度采取限额申报。每个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省医科院及所属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 2 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参照委直医疗机构限额申报。四、申报材料及时间(一)山东省第八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见附件,请登陆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下载)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二)与推广项目有关的专家验收(结题)意见、鉴定证书、获奖或专利证明、设备或产品的各种批准文件(原件)及证明等一式一份。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适宜 适合 卫生 技术推广 项目 申报 工作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