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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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文件青西新管发20193 号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节能与绿色发展 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各大功能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 年)已经管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2019 年 1 月 16 日- 2 -青岛西海岸新区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
2、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全面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加快绿色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节能与绿色发展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实现经济发展与能源节约双赢,推动形成节能与绿色发展
3、新模式,为建设生态文明新区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到 2020 年,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 年降低 16%,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 90 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 2015 年降低 2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达到 4%。实现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 3 -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比 2015 年降低 10%、11%和15%。创建省级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各 2 个。全社会人均生活消费二氧化碳排放量比 2015 年降低 20%。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 100%。全区营运货车、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和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在 20
4、15 年基础上分别降低6.8%、6%和 2%。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一)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油石化、船舶、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
5、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分局、各大功能区、镇街(管区)分别办理)(二)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 4 -制造业基地,以培育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和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为主攻方向,推进“海洋+”“互联网+”“标准化+”在制造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办理)(三)推
6、动能源结构优化。努力压减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大规模发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到 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 62%左右,天然气提高到 7%至9%,油品消费稳定在 15%左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城管局分别办理)三、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一)加强重点领域节能1.加强工业节能。结合山东省正在实施的“工业绿动力计划”,加快高效环保煤粉
7、锅炉、新型水煤浆锅炉和太阳能集热系统等新能源在工业领域应用,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和新能源高效利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活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树立行业标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推进企业能源管- 5 -理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到 2020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 2015 年降低 20%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分局分别办理)2.强化建筑节能。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开展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加快工程施工绿色化进程。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 75%
8、、公共建筑节能 65%标准,积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扎实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实施绿色化改造。落实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加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及数据应用。探索建立建筑节能市场机制,鼓励推行合同能源管理、PPP等节能服务新模式。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分别办理)3.促进交通运输节能。提升运输装备大型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辆。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天然气(CNG/LNG)清洁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将绿色低碳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融入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营养护全过程,围绕一批
9、重大工程建设应用,全面推进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向纵深发展。继续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与服务系统(ETC)建设,稳妥有序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充电桩等设施建设。广泛应用公路节能新技术,推广路面材料再生和废旧资源再利用技术。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在- 6 -2015 年基础上显著提高,到 2020 年,全区新增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公交车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比例分别达到8%、10%、10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分别办理)4.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深化实施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责任管理。规范能源资源消费数据汇总、审核、统计、分析、上报,组织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
10、会审和质量抽查,探索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全区公共机构名录库。公共机构要率先淘汰符合报废条件的老旧车辆,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规划建设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 10%。探索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改新途径。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机关事务局分别办理)5.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
11、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分别办理)6.推进农业农村节能。鼓励引导农机具报废更新,加快淘汰- 7 -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标准化渔船,发展节能型设施农业。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用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城管局、区农发局、区海渔局分别办理)7.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结合国家开展的重点
12、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对百户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重点用能单位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并开展效果评价,健全能源消费台账,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依法开展能源审计,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城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机关事务局分别办理)8.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持续推进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和定期
13、测试工作,加强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培训。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分局分别办理)- 8 -(二)实施节能“七大重点工程”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工程,分行业制定能效标杆指南,科学评价企业节能水平和节能效果,提高企业节能科学管理水平。终端产品能效提升工程,加快高效电机、变压器推广应用,制定在用低效设备淘汰路线图,推动用能设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推广应用高效环保锅炉,淘汰落后燃煤锅炉,到 2020 年年底,全面完成能效不达标的在用锅炉节
14、能改造。新能源推广应用工程,突出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四大领域,重点突破中高温高效太阳能集热、光热发电、太阳能冷热联供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太阳能光热工业化利用。智慧节能应用示范工程,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管理等技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在线监测,加强能源梯级利用,发挥能源消费监测、节能管理、节能服务等作用。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加快高效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在市政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工程。节能环保产业壮大工程,围绕高效锅炉、高效电机、高效配电变压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资源综合利用装备产品、新能源运输工具、大气治理、水处理等重点领域,大力提升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推进节能改造和节
15、能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分局分别办理)(三)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1.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健全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 9 -根据青岛市统一安排,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探索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分别办理)2.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建立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将
16、失信行为纳入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政府机构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支出。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创新投债贷结合模式,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分别办理)3.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推广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将“领跑者”能效标准与新上项目能评审查、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相结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快标准更新换代,促进能效水平快速提升。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局分别办理)4.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按照国家、省、
17、市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区有序用电方案,在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用电的前提下,按照“先错峰、后避峰”的原则,降低用电负荷,确保电网稳定运行。推广海尔、海信、海湾化学等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 10 -经验,鼓励电力用户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高效用电设备和变频、热泵、电蓄冷、电蓄热等技术,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推动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四)落实节能目标责任1.健全节能计量、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健全能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完善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节能决策、考核提供依据。完善能耗在线
18、监测系统,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实现实时监测。(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办理)2.合理分解节能指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根据青岛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综合考虑能源环境状况、经济结构、节能潜力等因素,将相关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功能区、乡镇街道和重点用能单位,确保按时完成节能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城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机关事务局分别办理)3.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节能约束性指标考核,对未完成能耗目标任务的各功能区、镇街进行问责,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结果进行公告并纳入区公共信用信
19、息平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机- 11 -关事务局分别办理)四、加快推进绿色城市建设(一)建设绿色节约型政府1.推进政府机关节能减碳。加强政府机关能耗监测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开展节约型机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考核评价细则,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完善政府机关节能法规制度体系,制定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标准。开展政府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分别办理)2.提倡公务活动绿色出行。大力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1 公里范围内出行尽可能选择步行,3 公里范围内出行尽可能选择骑车
20、,5 公里范围内出行优先选择公交)。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严格执行车辆节能降耗规定,有效控制车辆能耗。引领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应用,依托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等模式,推进公务出行绿色低碳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机关事务局分别办理)3.实施政府绿色采购。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中使用节能产品比重。鼓励应用再生产品和绿色产品。到 2020 年,争取节能产品采购金额占比达到 90%以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分别办理)- 12 -(二)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1.建设
21、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城市绿色交通体系。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加快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以轨道交通和地面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体系,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打造城市绿道系统,倡导铁路运输发展,推进交通结构低碳化。加快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尽快形成轨道交通网络。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建设完善交通换乘枢纽与公交专用道。打造城市绿道体系,鼓励非机动交通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分别办理)2.促进清洁能源车船发展。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广应用通用型交通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示范应用纯电动汽车,推进天然气加气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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