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特聘教授人才工程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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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大学文件青大人字20108 号 关 于 印 发青岛大学特聘教授人才工程实施办法(2010 年修订) 的 通 知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青岛大学特聘教授人才工程实施办法(2010 年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年五月六日主题词:人事 特聘教授 办法 通知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 年 5 月 6 日印发2青岛大学特聘教授人才工程实施办法(2010 年修订)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实施青岛大学特聘教授人才工程。一、总体思路 青岛大学特聘教授人才工程致力于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的优秀人才体系,培养和
2、汇聚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人才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努力营造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团队,以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科建设,构筑学科高地,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增强学校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人才保证。二、人才层次 青岛大学特聘教授分为五个层次。1. 第一层次: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紧跟国际学术前沿,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2. 第二层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能组织和带领创新团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与攻关的杰出学术人才,能
3、发挥学科带头人作用。3. 第三层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能在创新研究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学术人才,能发挥学科研究方向带头人作用。4. 第四层次: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能在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学术骨干。5. 第五层次: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能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的骨干教师。三、人才待遇 1. 岗位津贴人才层次岗位津贴标准(万元/年)第一层次12第二层次8第三层次5第四层次3第五层次2(1) “长江学者” 、 “泰山学者”入选青岛大学特聘教授的,岗位津贴按就高原3则确定,不重复发放。(2)青岛大学特聘教授岗位津贴与校内其他岗位津贴(含部门津贴)不重复发放,如所在单位的岗位津贴高于青岛大学特聘教授岗
4、位津贴,由所在单位按其标准补齐。2. 新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人才层次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启动费(万元)自然科学类科研启动费(万元)第一层次150500第二层次50200第三层次515第四层次38第五层次25新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按照青岛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暂行办法 (索引文件一)规定,由本人签署责任书,责任书内容包括工作预期目标,经费使用预算。科研启动费经所在学院(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分批拨付到位,经考核不能完成预期目标的,将停止拨付,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应责任。3. 新引进人才安家费与无息借款人才层次安家费(万元)无息借款(万元)第一层次6030第二层次3020第三层次1515第四层次812
5、第五层次65安家费与无息借款仅限用于购买住房,按新引进人才聘用合同管理使用。4. 受聘青岛大学特聘教授的非正高级职称人员,聘期内在校内政策上享受与教授相同待遇。四、聘任名额青岛大学特聘教授第一层次不限人数,第二层次至第五层次聘任名额不超过 120名。人才层次聘任名额第一层次不限第二层次30第三层次404第四、五层次50五、入选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2. 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治学态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勇于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全职在青岛大学工作。3. 身体健康。4. 新引进人才首聘年龄
6、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院士入选年龄可适当放宽。5. 入选青岛大学特聘教授第一层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院士。(2)近五年内取得下列奖励之一的首位人员: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3)近五年承担 “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或相应水平的首席专家。(4)近五年内在 SCIENCE、NATURE 或具有不低于上述刊物影响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或两篇以上论文。6. 入选青岛大学特聘教授第二层次至第五层次,要统计近 5 年的教学绩点(含教研代表性业绩绩点) 、科研代表性
7、业绩绩点、学术资源建设项目绩点和人才基本数据绩点。科研代表性业绩和教研代表性业绩的总数不超过 30 项,其中项目加奖励不超过 10 项,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转化、教材等 )不超过 20 项。教学绩点(含教研代表性业绩绩点)根据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索引文件二)计算,科研代表性业绩绩点根据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索引文件三)或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索引文件四)计算(为实现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索引文件三)与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评价体系 (青大科字20086 号)的平稳过渡,2010 年和 2011 年自然科学科研代表性业
8、绩的论文绩点仍按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评价体系 (青大科字20086 号)中有关学术论文的规定计算,自 2012 年起完全按索引文件三的规定计算) ,学术资源建设项目绩点根据青岛大学学术资源建设项目考核指标体系 (索引文件五)计算,人才基本数据绩点根据青岛大学人才基本数据考核指标体系 (索引文件六)计算。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其依据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考核指标5体系 (索引文件三)或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评价体系 (青大科字20086 号)取得的绩点,按 70%计入科研代表性业绩绩点与教研代表性业绩绩点之和。总绩点为教学绩点(含教研代表性业绩绩点) 、科研代表性业绩绩点、学术资源
9、建设项目绩点和人才基本数据绩点之和。(1)入选第二层次至第五层次的最低绩点条件。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层次 总绩点科研代表性业绩绩点与教研代表性业绩绩点之和总绩点科研代表性业绩绩点与教研代表性业绩绩点之和第二层次80000600005000030000第三层次50000350003000018000第四层次30000200002000013000第五层次20000150001500010000(2) 第一位次的科研代表性业绩绩点与教研代表性业绩绩点之和不低于相应层次要求的科研代表性业绩绩点与教研代表性业绩绩点之和的 60%。(3)考核教学业绩时,在五年中的最近一年,或最近 2 年平均每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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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大学 特聘 教授 人才 人材 工程 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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