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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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 章培 训 讲 义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9月济南目 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讲解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讲解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讲解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讲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讲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讲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讲解全力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支撑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讲解外资处 郭志军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加强市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构
2、建“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体系,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出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加快事中事后监管,很有必要。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颁布条例,于10月1日实施。条例是国务院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宽进严管”市场监管体系的法律保障。条例对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完善企业信用约束机制,使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方便、及时地了解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政府管理的效能和便利化水平,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具
3、有重要作用。同时,国家工商总局为贯彻落实条例,2014年8月27日颁布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五部规章,也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条例和规章的出台实施,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水平,对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一、制定条例的背景制定条例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条
4、例就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法律依据。自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在放宽注册资本准入,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效果。同时也废除了企业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因此,制定条例对于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十分必要,企业和社会公众也十分关注。(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需要。(二)坚持“宽进严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三)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二、条例的重要意义可以说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条例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市场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诚信自律。(二)条例将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三)条例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企业信用约束。(四)条例将进一步
5、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制度设计条例共25条,大概2900字左右,虽然字不多,内容非常丰富,核心内容是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条例主要规定了什么是企业信息?谁公示企业信息?通过什么方式公示企业信息?不公示企业信息负有什么法律责任?如何保证企业主体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公示系统如何建设?政府部门、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公示主体如何监督?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何保护?除此之外,条例还规定了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的时间、方式、内容、程序等具体要求,以及企业不按规定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
6、况、弄虚作假的约束措施等等。条例25条对这些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所以说条例后面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准确把握至关重要,关键是操作。制度设计更进一步说明条例的内容。条例的制度设计主要围绕企业信息的公示这件事做了若干个制度设计。1、企业公示信息制度。主体是企业。本条例所称企业,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凡是发营业执照的都包括,当然不包括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发登记证),它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报年报。时间是每年3月1日
7、-6月30日。什么是企业信息?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企业要公示的信息,两大块,一块是年报信息。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改年度检验为年度报告是变企业对政府机关负责为向社会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放松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促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的重要措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
8、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其中“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是国务院常委会加的。担保法5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
9、押、留置和定金。这里限在保证方式上,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保证方式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范围:主债权数、违约金等,当然可以选择不公示。第2块是即时信息,年报信息一年报一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随时发生的信息,且是应当公示的信息称为即时信息,第十条【企业信息公示】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
10、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时间安排:第八条【年报时间】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因为条例的原因,2013年度报告从今年10.1日-2015年6月30日报送,2014年度报告从2015.1.1日-2015年6月30日报送,2年的年报会有6个月的交错期。为方便企业第一次填报,2013年度报告有9个月的时间。即时信息自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4周公示,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公示的方式一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1、自主公示。工商部门要做的与过去年检不同,第一,不再对企业公示的信息审查,抽查是另一个概念。企业到期未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工商部门的责任是把它放在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你仍不年报把它放入“黑名单”里。企业年报方式及步骤(以信息中心讲课为准)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进行年报申报。(1)身份认证企业在进行年报申报前,需进行身份认证。登录系统后,点击页面的“企业公示信息填录”,在注册页面,输入“企业的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及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企业身份注册认证。(2)填录年度报告表企业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写”页面,如实填写年报相关信息,点击“预
12、览”,查看核对所填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年报申报。(3)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查询社会公众:通过企业息信用信公示系统(山东),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查询条件,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点击企业名称,即可列出该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历年年度报告。企业用户:通过企业息信用信公示系统(山东),可查看本企业历年报送的年度报告、修改记录。工商部门:可查看辖区内监管企业的年度报告信息,可统计辖区内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情况。即时信息这块,条例规定工商部门发现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期限10日(名录规定),届满后10日放入异常名录,理论上自产生之日40日,但实际上也可能是1年2
13、年,有些是在举报或在检查中发现的。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对其公示的信息负责。条例第十一条【信息责任】:政府部门和企业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这是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的体现,变企业对政府负责为企业对社会负责,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扩大社会监督。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通过抽查、举报等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另外,条例还对企业公示信息作了特别说明,第二十二条【不可替代性】 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公示信息,不免除其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示信息的义务。比如上市公司,证券法
14、规定公示很多信息,必须披露公示生产经营等信息,本条例这里也要公示,各是各的,互不替代。这是企业公示信息的制度安排。这里明确两点:年报不是普查,是抽查,抽查到才会列入异常名录,这个线不能动。年报补报有补报的渠道,6月30日后报的功能是开启的,但修改的功能关闭。2、工商部门公示信息制度。工商部门应公示企业哪些信息。大概是5类:第1类,第六条【工商部门信息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1)注册登记、备案信息;(2)动产抵押登记信息;(3)股权出质登记信息;(4)行政处罚信息;(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
15、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此条体现“谁登记,谁公示”。第2类,抽查结果信息要公示,第十四条【工商部门抽查机制】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这是(抽查的方式)。抽查结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
16、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此条体现“谁检查,谁公示”。信息抽查只是震慑虚假公示行为。第3类,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要公示,第十五条【工商部门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公示的信息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对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第4和5类,第十七条规定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不是工商内部内网,而是放在互联网上公开公示。第十七条【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
17、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2)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
18、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实际上除了以上这些,第六条第(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还包括:(1)移出异常名录行政决定书公示(2)撤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公示(3)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催告公示(4)撤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决定书公示(5)行政处罚撤销公示(6)行政处罚变更公示等这5类信息是如何设计的呢,第一类,第6条规定的基本上按照“谁登记,谁公示”;第十四条我们的抽查结果,这个信息“谁检查,谁公示”。
19、抽是省级,检查是3级,第十七条“异常名录”体现“谁管辖,谁公示”。抽查是省级,检查是县级以上工商局。“黑名单”是国家、省级,市级以下无权,体现在十七条的第四、五款: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列入、移出都是省以上。公示的时间:第一类信息比较确定,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法律要求20日,但内部工作要求登记信息应当是及时的,这边一登记,那边就上网了,执照设二维码一扫即可比对,企业照没发,告诉别人网上查,没照也可经营,以后电子执照更方便。其他的信息什么时候检查,检查完之后,是批量还是检查一个公示一个太复杂都未规定。工商及政府
20、相关部门法律责任。一般的法律法规都有这一条,第十九条【责任追究】:政府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政府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未履责的约束,如果乱履责,对应的有救济制度,第二十一条【救济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部门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其他政府部门公示信息制度。第七条【有关行政部门信息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1)行
21、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3)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工商行政管理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依法应当公示信息,时间没有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都有规定,每一个行政许可、处罚时间不一,无法统一时间、时限就没做规定。公示的方式做了这样安排,可以在工商系统,也可以在其他系统公示。体现在第七条第5款,其他系统实际上也作了限制,一定是互联网,不是在机关门口公告栏上一贴完事,必须在网上公示。工商部
22、门接受查询没有问题,其他部门对有疑问的自收到申请20日内要答复,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做了这样安排,该工商的、该其他部门的,第十三条第2款【异议信息查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企业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收到查询申请的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这里还有一条,就是二十三条:【其他组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示企业信息,适用本条例关于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的规定。考虑到其他授权组织,对企业的信用评价是有重要影响的,也做了规定。4、个体、农专社信息公示制度。第二十四条第二款。5、企业信
23、息公示的信息安全制度。条例第三条【审核批准】建立了审核批准制度: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十六条【安全管理要求】做了这样安排: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非法修改公示的企业信息,不得非法获取企业信息。条例十六条对非法修改、获取做了规定。第二十条安排【法律责任】:非法修改公示的企业信息,或者非法获取企业信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因为第16条进一步分开讲,什么是获得
24、,哪一种方式获得合法,获得多少,规模、数量等,留下了一些空间,随着信息的发展,相信关于信息的安全法规会陆续出台,追究会落到实处。6、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制度。对企业的信息进行抽查,第14条。7、企业公示信息举报制度。也可以说投诉举报两块,举报更重要,这个制度体现在第十三条第1款【虚假信息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和十五条第1、2款作出了规定,现场核查,包括举报要核查,企业要配合,不配合怎么处理,也就是受理和核查,至于处理该放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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