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病死动物处理监管专项整治行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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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局青城农201831 号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局 关于印发城阳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办)、局属相关部门:为全面加强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制定了城阳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局2018 年 3 月 28 日- 2 -城阳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
2、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整治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全链条集中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整治目标:通过100天的全链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8.8%以上,确保不出现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二、整治内容和整治要求此次“百日会战”行动,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档案、兽药饲料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 “瘦肉精”等违禁化合物违法添加、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畜禽
3、检疫监督、畜禽屠宰管理、疫病防控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七个环节的专项整治。(一)养殖档案专项整治。1.整治重点:未建立养殖档案,养殖档案不真实、不完整、记录不及时、不规范,档案不健全、不按规定保存,不及时将养殖档案信息上传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3 -2.整治要求:(1)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一本通”养殖档案记录落实情况,信息上传情况。(2)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档案不健全、不按规定保存的,或不及时上传信息的,按有关规定查处。(3)不建立养殖档案、档案不健全不予安排各类畜牧扶持项目。(4)对尚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档案记录不符合规定的规模养殖场,在教育指导的基础上,书面下达整改通
4、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各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办)、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上马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二)兽药饲料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整治。1.整治重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投入品生产企业违规违法生产行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投入品经营单位及个人违规违法行为,养殖企业违规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行为。2.整治要求:(1)对兽药、饲料和添加剂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贩子”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非法添加、隐性添加行为,对投入品使用养殖场进行重点检查,排查违规用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行为。(2)严格核查原辅料来源、质量检验等情况,严厉打
5、击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隐性添加兽用抗生素、人用药品以及其他对养殖动物或人体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3)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硝基呋喃等禁用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兽药行为。(4)严格核查兽用抗生素标签和说明书、抗生素原料药销售记录,严厉打击将原料药销售给养殖场户等违法违规行为。(5)严厉查处饲料和饲- 4 -料添加剂生产未在饲料标签中注明所含药物名称、含量、适用范围、停药期规定及注意事项的行为。(6)严厉打击养殖场户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人用药、使用激素类药品或者农业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养殖场户违规使用原料药、使用
6、禁用药物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以及养殖过程中使用抗生素滤渣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城阳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三)“瘦肉精”等违禁化合物违法添加专项整治。1.整治重点:以肉牛、肉羊、生猪和禽蛋为重点品种,以与外区市接壤地带和蛋禽养殖场、散养户为重点排查区域、场户,以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为重点监管人群,排查打击兜售、饲喂“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和收购贩运、屠宰销售含“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活畜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2.整治要求:(1)组织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对养殖场(户)、屠宰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瘦肉精”等违禁化
7、合物非法添加行为,认真排查宰前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3)严格落实对出栏活畜、屠宰的家畜按比例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制度,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4)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落实生猪进厂查验和“瘦肉精”检测制度,没有“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的肉品,不得出具动物检验合格证明。(5)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 800 批次以上;开展畜产品监督抽检定量检测批次,其中动物尿液 72 批次、鸡蛋 147 批次、肉类 15 批次、生鲜乳 20 批次、蜂蜜 10 批次、兽- 5 -药产品 20 批次。对检测不合格产品责令召回,不合格企业严厉查处,符合“黑名单”列管情形的列入“黑名单”监管,
8、通过无公害认证的报请发证单位取消其证书;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猪牛羊及其产品,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要溯源到底;涉嫌犯罪的,坚决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责任单位:各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城阳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站。(四)生鲜乳质量安全整治。1.整治重点:生产环节包括投入品使用、遵守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布病结核病等检疫检测、生鲜乳去向等情况;收购环节包括收奶站执行生鲜乳收购许可、收购销售记录、质量安全承诺、留样检测、凭奶牛布病结核病检测合格证收奶和在线信息上传等 8 项监管制度落实等情况;运输环节包括生鲜乳运输许可制度、运输车生鲜乳交接单制度落实等情况。 2.整治要
9、求:(1)对生鲜乳收购站、奶畜养殖户、生鲜乳运输车进行排查,排查整改质量安全隐患。 (2)对生鲜乳生产环节排查发现的违法添加、使用违禁物质、禁用兽药和不执行休药期规定、拒不对不合格生鲜乳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严厉查处生鲜乳非法收购行为,对发现的无证非法收购黑窝点,依法取缔。 (4)对未按要求进行规范留样、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生鲜乳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处理不合格生鲜乳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立案查处。 (5)对不执行生鲜乳运输许可制度,违法运输生鲜乳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6)对不规范使用、填写交接单,不开展生鲜乳可追溯的收奶站责令整改。- 6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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