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行政权力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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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班玛县司法局责任清单一、行政权力流程图(一)行政处罚流程图1. 行政处罚流程图拟处罚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 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8322049 发现违法事件审查立案调查取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收 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初步意见: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 法 机关处理送达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告知当事 人拟作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 3 日内提出听证其中拟作责令停业、 吊销许可证 执照、较大额罚款的处罚10 日内举行听证会听证主
2、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 负责人提出意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或重大的给 予较重处罚的,集体讨论决定不予处罚,制作不予处罚决定书制作处罚决定书 举行听证的,应在听证后的 15 日 内,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 7 日内送达并告知复议权和诉讼权执行: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结案:撰写结案报告对重大处罚的备案工作12.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流程图发现违法事实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立案调查取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 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初步意见 根
3、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拟处罚构成犯罪, 移送司法机 关处理不需要处罚 行政机关负责 人批准不需处 罚送达处罚事告知书,告知律师事务 所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听取律师事务所法人陈述申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结案送达决定书,宣告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交待诉权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 承办部门: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23.律师拒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或者在法律援助过程中违法执业的处罚流程图发现律师拒不履行义务、违法执业事实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立案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
4、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查、 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初步意见 根据认定的违法实事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拟处罚其中拟作出较 大额罚款的举 行听证构成犯罪,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不需处罚:行政 机关负责人批 准不需处罚送达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 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送达听证告知 书,告知当事人 3 日内提出听证要求听证 3 日内告知办公室放弃听证或超期未提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 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听证情 况向负责人 提出意见举行听证会,7 日 前通知当 事人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
5、权执行;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 殊情况下当场收缴出具收据结案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 承办部门: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3(三)行政给付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给付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 承办部门: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进行审
6、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派 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 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 理法律援助案件。 。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 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 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跟踪监督案件办理情。结案后 30 日内,承办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的社会组织人员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 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负责审 查案件类型,确定案件发放补 贴标准。法律援助中心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
7、援助案件 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补偿标准根据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有关规 定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审查办案人员提交的卷宗装订是否符法律 援助案件档案管理规定,卷宗目录是否齐 全规范,援助服务质量是否高效。4(四)行政奖励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班玛县司法局 承办部门:班玛县调解中心 服务电话:09758322148 监督投诉电话:09758322049 根据相关规定,由县调解中心提出计划,局办 公会议同意,然后发出通知,开展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评比名次和各类奖励建议名单, 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对拟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对公示汇情况进行审查,审定拟奖励的个人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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