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又现律师“会见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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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广东汕尾,又现律师“会见难”广东汕尾,又现律师“会见难” 2012年年底至今,正是新、旧刑事诉讼法交替施行期。公众在期待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的同时,更对该法解决律师“会见难”寄予了厚望。然而,该法新旧交替时,在广东省汕尾市,北京刑辩律师张燕生等人遭遇“会见难”。 新法前,公安拒接材料会见难 按照张燕生博客上的记录,第一次“会见难”发生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前。 2012年8月22日,张燕生和李肖霖律师向汕尾市公安局递交了会见黄萍和杨丽芳的申请材料。黄萍和杨丽芳均因“非法采挖海砂”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汕尾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原本,这只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不涉及
2、国家秘密。按照当时未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48小时内安排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张燕生和李肖霖两位律师在汕尾市公安局办公楼上跑了一个多小时,竟然没有一个人肯接收材料。他们得到的答复都是:“你们去找曾副局长,他是专案组负责人。” 两位律师没找到曾副局长,便来到负责律师会见工作的法制科。一位副科长接下材料并问张燕生希望在什么时候会见。张燕生提出“越快越好”。一个多小时后,该副科长打电话通知张燕生第二天早上务必到公安局一趟。第二天,张燕生到了公安局后,该副科长对她说:“这些材料你拿回去,你去找办案单位吧。”张燕生说:“办案单位明明就是你局,这在被拘留人员家
3、属通知书上写得很清楚。”该副科长并不回应,只是把材料硬往张燕生怀里塞。因张燕生两手背到身后不肯接,该副科长便把她带到刑侦支队四大队队长的办公室,叫她等一下,然后就“失踪”了。就这样,公安局把皮球又踢回到张燕生这里。 8月28日,张燕生和李肖霖把申请材料快递给了汕尾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马某。 9月12日下午一上班,张燕生与另一名律师再次来到公安局,碰巧见到曾副局长。曾副局长说:“你们寄的快件马局长转给我了,但信封里是空的。”张燕生马上说:“我再给您送一套。”然而,当日下午4时50分,张燕生将材料送到汕尾市公安局,曾副局长却把她推给了马局长,而马局长又把她推给了对门的向秘书。向秘书当即收下了材料,
4、却在张燕生刚走出公安局大门时又飞奔而来。“把这拿回去,请你去找办案单位!”话音未落,向秘书就把材料往张燕生怀里塞。这一次,张燕生也学着对方的做法,躲开之后,撒腿就跑,总算把材料留给了警方。 孰知,“留”下材料的警方却迟迟没有行动。直到10月22日,张燕生向公安部督察局投诉后,在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督察局的干预下,张燕生和李肖霖律师才第一次见到嫌疑人黄萍和杨丽芳。 新法后,嫌疑人被易名难会见 张燕生说,她没想到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她依然面临“会见难”的困境。 2013年4月28日,即“五一”小长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张燕生来到汕尾市,准备再次会见黄萍。此时,黄萍除了原有的“涉嫌非法采矿罪”,又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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