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厅务会会议汇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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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 师资 格考 试” )面 试工作,根据教育部 关于印发 和的通知(教师 20139 号)及青海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 和的通知(青教 师 20156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考生是否具备教育基本技能和教师必备素质的主要手段。做好面试工作,是把好教师入口关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面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2、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程序,逐步实现测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测试手段的现代化。第二章 职责分工- 2 -第四条 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和监督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实施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题库(含考试大纲、评分细则、评分标准等)建设;结合考试实际,科学合理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第五条 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面试工作的统筹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等;(二)制定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三)遴选面试考官,制
3、定选聘的范围、名额、条件、程序等具体要求;(四)制定面试考官培训规划,每年至少开展 2 次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人员颁发面试考官证书,并建立面试考官信息库;(五)根据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考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面试考官名单,负责行文通知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考官调派工作。(六)对面试考官信息库进行定期补充、淘汰,建立面试考官- 3 - 工作业绩档案,加强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七)负责面试考点设置。第六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即省考试管理中心)在省教育厅和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4、一)制定有关面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二)及时发布面试公告,做好面试报名宣传工作;(三)协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办公室做好对面试考点的验收、备案工作;(四)接受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相关考务培训,负责组织本省考务、技术工作人员培训;(五)管理、指导、监督本省面试考点的工作;(六)做好面试收费项目的立项工作;(七)做好面试试题光盘和加密锁的安全保密工作;(八)按要求向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教育厅汇总上报考试情况及成绩数据等。第七条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高等院校在省教育厅和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要求及时做好面试考官的推荐、遴选、调派工作。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中
5、小学、幼儿园、中职院校推荐的面试考官人选质量进行审核把关;省属高等院校相关部门负责对各院(系)推荐的考官人选进行审核把关;推荐人选上报- 4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办公室汇总管理;设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专门联络员至少 1 人,承担区域内面试考官信息的汇总上报、信息传达工作。第三章 考点设置第八条 考点设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省属高校,由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和省属高校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办公室、考务办公室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的设置条件和要求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验收、审批,遴选设置面试考点,对达标的面
6、试考点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第九条 考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二)能够提供符合条件的面试考场(包括面试室、抽题室、备课室)和候考室;(三)具备考试需要的局域网环境,具有符合软硬件、联网环境要求的测试用系统服务器和计算机(包括备用的系统服务器和计算机)(附件 1); (四)拥有一批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考试工作人员,包括考点主考、副主考、系统管理员、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五)具备保障试题(光盘)及有关考试信息安全、保密的条件。- 5 - 具备申报考点条件的院校需填写并上报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申报表(附件 2),并接受检查、验收。第十条 考点职责:(一)
7、成立考试组织管理机构。面试考点设主考 1 名,由学校现职主要负责人担任;设副主考若干名,由学校负责人或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另设 1 名技术副主考,由学校信息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标准化考点系统设备的维护及组织管理考试期间视频监控工作,负责面试测评系统的管理、网络设备的维护及考试数据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主考、副主考要认真履行主考、副主考职责(附件 3),其他考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行面试工作人员守则(附件 4);(二)面试考点应当设立由教务处、网络中心、计算机学院、教育学院、后勤中心、保卫处、纪检监察处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考务领导小组以及试卷保管、监考、器材保障、视频监控、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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