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登记管理制度》起草.doc
《《广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登记管理制度》起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登记管理制度》起草.doc(5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1 关于广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登记管理制度起草、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程序,明晰市场主体与质量监管部门职责,强化监督工作权威性,借鉴发达地区经验,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广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登记管理制度。一、目的在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受理环节,将监督申报制度改为监督登记制度,由现行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书等,调整为按有关规定向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这更符合政府管理职责,有利于强化监管权威性。同时,通过监督登记制度化建设,逐步推行监督登记互联网办理,实现“零跑腿”,是落实
2、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二、制定依据(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二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 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三)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
3、意见(桂发201810 号)中“二、营造更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六)深入推行“一事通办”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凡是能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受理办理。优化办事网点布局,实现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无谓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西 水利 工程质量 安全 监督 登记 管理制度 起草
限制150内